40108回順掘前預抽鑽孔施工
安全技術措施
一、概況
根據礦區生產工作計劃,由我隊在40108回順施工掘前預抽鑽孔(採用ZDY—1900S型鑽機進行施工),為保證施工安全,特別制定本措施,望所有參與施工作業人員認真學習本措施,並嚴格執行。
二、施工方案及技術要求
1.鑽孔引數、佈置方案示意圖見附表:
2.電源:9#聯巷採區變,從40108運順聯絡巷口饋電接線;
3.技術要求:
A、鑽孔施工要求:
(1)鑽孔施工時要嚴格按照上級部門標定的孔位及施工設計中規定的開孔高度、方位、角度、孔深等引數進行施工,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擅改鑽孔引數;
(2)每施工完一個鑽孔,必須及時進行封孔、連孔、掛牌編號管理,封孔深度不小於10m,並確保封連孔密實、不漏氣、預抽管吊掛平直;
(3)每個鑽孔的開孔、起鑽,必須及時向區隊及通風排程彙報鑽孔進尺、引數等,並要求專門驗收人員驗孔;
B、機電裝置使用與維護技術要求:
(1)機電檢修及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煤礦安全規程》中第九章:第一節、第二節、第四節、第七節;
(2)開機前必須檢查鑽機易鬆動、易損壞零部件是否完好齊全,油質是否符合要求,開關、水泵等各種電氣裝置是否存在失爆及其他安全隱患;試運轉期間油管是否漏油;鑽頭、鑽桿、接手有無磨損等影響施工現象;
三、安全技術措施
1.鑽機及配套裝置進入鑽場注意事項:
(1)鑽機準備進入施工鑽場前至少提前一個班,由區隊檢修工負責完成鑽機的檢查、安裝、除錯執行等工作;
(2)檢查、安裝、除錯執行良好後,由檢修工按鑽機拆裝運輸要求對鑽機進行拆卸分解,機架降落到最低位置,對於易損、易壞零部件要進行專門包裝、專人搬運、專人維護保管;
(3)每臺鑽機及其配件,由檢修除錯人員負責到區隊值班室填寫裝置入井記錄臺帳;
2.班前準備:
(1)下井前必須保證充足的睡眠和良好的精神狀態,否則、禁止參加施工作業;
(2)按時參加班前會,認真學習班前會講到的安全注意事項,瞭解井下鑽孔作業現場相關情況,明確本班任務;
(4)入井前根據工作安排準備、檢查好本班所帶的工具、材料、記錄本等;
(5)入井穿戴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規定;
3.移鑽、穩鑽安全技術措施及開鑽前準備工作:
A、移鑽安全技術措施:
(1)移鑽前必須事先做好排除鑽機周圍的安全隱患工作,移鑽過程中必須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參加人數不得少於6人;
(2)移鑽時嚴禁鑽機傾倒或受到猛烈碰擊、拉傷電纜或損壞其它裝置,應防止油箱內油位過高而導致移動油箱時漏油;
(3)鑽機在巷道中移動時,可採用鋼釺、撬槓撬動鑽機底座,使其向前移動,撬動時人員必須在同一側同時撬動,動作要協調一致,用力均勻,切不可用力過猛;在鑽機出現傾斜、偏離方向或歪倒等不能正常移動時,施工人員必須在調整好鑽機機身後方可重新施工,在移動過程中嚴禁站在鑽機移動的正前方,以防止鑽機翻倒傷人;
(4)長距離移動,把鑽機機身落到最低位置,在沒有軌道的情況下,可在鑽機的移動方向鋪上鑽桿,採用棕繩拉(其中棕繩的長度必須超過以鑽機為半徑的危險範圍之外,棕繩必須打結以防止拉鑽過程中脫手滑到),人推的辦法移動,在移鑽時由專人統一指揮,以確保安全;人工抬運鑽機零部件離地高度不大於0.3m;
(5)若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倒鏈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a、所選擇吊掛點必須進行預拉,並保證牢固可靠;
b、倒鏈各機件必須完好無損,傳動部分及起重鏈條潤滑良好,空運轉正常,制動可靠,方可起吊;
c、懸掛倒鏈的支承點必須牢固、穩定;
d、吊掛、捆綁用鋼絲繩和鏈條的安全係數應不小於6;
e、嚴禁將下吊鉤回扣到起重鏈條上起吊重物;
f、不允許拋擲手拉葫蘆;
g、不允許用吊鉤鉤尖鉤掛重物;
h、起重鏈條不得扭轉和打結,雙行鏈手拉葫蘆的下吊鉤元件不得翻轉;
i、吊鉤應在重物重心的鉛垂線上,嚴防重物傾斜、翻轉;
j、嚴禁一人單獨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作業時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面操作,也不得將重物吊起後停留在空中而離開現場;
k、起吊過程中,嚴禁任何人在重物下行走或停;
l、不得使用非手動驅動方式起吊重物,發現拉不動時,不得增加拉力,要立即停止使用,檢查重物是否與其他物件牽連,重物重量是否超過了額定起重量,倒鏈機件有無損壞等;
m、上升或下降重物的距離不得超過規定的起升高度,以防損壞機件;
n、嚴禁用2臺及2臺以上手拉葫蘆同時起吊重物;
(6)若現場出現特殊情況、需向主管部門彙報,共同制訂方案,編寫針對性措施後方可進行施工。
(7)若鑽機需要穿越皮帶,必須提前與掘進施工單位進行協商,在達成統一後,皮帶停止工作,並下降到最低位置後,方可進行移鑽工作;人員穿越皮帶必須有過橋。
B、穩鑽安全技術措施:
(1)穩鑽前由機長確認鑽機周圍無片幫、活體活矸、空頂等安全隱患情況時方可進行工作。
(2)穩鑽時必須先清理鑽場處的浮煤,使鑽機處於硬底上,方可穩固鑽機。
(3)鑽機四角必須打上壓柱(絲槓),並確保壓柱(絲槓)打牢、壓緊;壓柱(絲槓)打實、壓緊後用不小於8#的鐵絲將壓柱頂部固定在錨杆或錨網上,避免鑽機經長時間顫動後,導致壓柱鬆動掉落傷人。
(4)裝置各運轉部位要有防護罩或設定禁止人員靠近區域;淋水的地點要對開關和電機部分妥善遮掩,防止水淋在電機及開關上。
(5)在將鑽機擺放平穩,打牢壓柱(絲槓)後,為了防止在鑽孔施工過程中發生機械傷人事故,施工鑽孔前必須,吊掛好水管及電纜。
C、開鑽前準備工作:
(1)鑽機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且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上崗時穿戴整齊,衣袖、衣襟、褲腳捆綁紮緊,嚴禁在施工現場嬉戲打鬧。
(2)必須熟練掌握鑽機的操作要領、維護保養和排除故障等知識;鑽機工應掌握瓦斯抽放、防突等相關知識。
(3)為防止在鑽孔施工過程中發生瓦斯超限事故,鑽孔施工作業場所必須要有良好的通風,要求機長必須攜帶行動式瓦檢儀,並懸掛於孔口下風向1.5m範圍內;若出現瓦斯噴孔現象,必須採取邊打邊抽措施。
(4)開鑽前要打好袋子牆,挖好排水渠,做好排水、煤巖粉清理工作。
(5)開鑽前若區域性通風機風筒影響施工,必須在經過相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把風筒移到合理位置,保證風筒無破壞,並對施工現場足夠熟悉,保證工作場所通道暢通,以便出現突發事故時人員能及時撤退。
4.鑽孔施工過程中安全技術措施:
(1)鑽機啟動時,注意力要集中,身體與操作檯必須保持一定距離,要求手不離操縱把柄,眼不離鑽機,動作要準確、及時、迅速;鑽機啟動後,必須先將鑽機空運轉3~5分鐘左右,待油溫達到40℃左右,各運轉部位有無異常,同時並檢查出水情況是否正常,確定無異常後方可正式開鑽。
(2)開鑽孔時必須嚴格按照放線人員標定的孔位及施工設計中規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進行施工,開孔角度必須使用專用量具量取,不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改動。
(3)安裝鑽桿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a)嚴禁用手直接拆卸水便和鑽桿,防止鑽機旋轉夾傷及扭傷施工人員;鑽機停止運轉後方可安裝鑽桿,接鑽桿人員不得戴手套(或戴橡膠手套);
(b)先檢查鑽桿,所用鑽桿應保證不堵塞、不彎曲、絲口未磨損等,禁止使用不合格鑽桿;另外鑽桿擺放要整齊牢靠,以防止滑落、碰倒砸傷人員;
(c)連線鑽桿時應對準絲口,雙手把鑽桿端平,避免歪斜、絲口磨損和漏水等現象;
(d)裝卸鑽頭時,應嚴防管鉗夾傷硬質合金片,夾扁鑽頭和巖芯管;
(e)安裝鑽桿時必須一根一根接,嚴禁兩根及以上數目的鑽桿同時安裝,鑽桿安裝完好後,鑽進過程中,其他人員要撤離至安全地帶;嚴禁任何人員觸碰正在鑽進鑽桿,以防止傷人事故的發生;
(f)在接鑽桿時,必須注意巷道皮帶運轉情況,以防止大塊煤或矸石撞壞水接頭、撞彎鑽桿或撞翻鑽機,傷及工作人員。
(g)在鑽孔仰角大的情況下,拆卸或連線鑽桿時,人員必須站在鑽機的右後方或左後方,防止加持器開啟後鑽桿下滑傷人;
(4)鑽頭送入孔內開始鑽進時,壓力不易過大,要輕壓慢鑽,以免崩刃或打壞變速齒輪;待鑽頭下到孔底,工作平穩後,壓力再逐漸增大;在打鑽過程中動力頭嚴禁反轉,以防止鑽桿脫落。
(5)鑽進時供水要保證有足夠的流量,不準鑽幹孔;孔內煤(巖)粉較多時,應加大水量,延長衝孔時間,切實衝好孔後方可停鑽。
(6)鑽進過程中,鑽機工要認真觀察鑽機運轉情況,即觀察供水量、鑽孔內的給排水、震動聲等情況,若有異常應及時停鑽,通知負責人員;同時觀察鑽機在給進過程中的運轉狀況,若發現有異常聲響、動力頭震動聲大、機架有擺動、立柱框架有晃動,應停機檢查,並及時處理。
(7)鑽進過程中必須給油箱安裝冷卻水,注意各運動部件的溫升情況,軸承、油泵、電機等處的溫度不得超過60℃,油溫不得超過50℃,否則停機檢查,並進行有效處理。
(8)鑽進過程中,每班每臺鑽機必須統計好鑽進鑽桿數目,以便準確測算鑽孔位置、深度等。
(9)鑽進過程中應注意:
(a)若發現煤巖鬆動、片幫、來壓或孔內水量、水壓突然加大或減小及頂鑽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桿,並監視水情,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
(b)鑽進過程中,若出現響煤炮劇烈、噴孔嚴重時,必須停止鑽進,並保持鑽機空運轉,同時加大水量及時排出煤岩屑;
(c)鑽進過程中,要時時監測鑽場迎頭20m範圍內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超過1.0%時,必須立即停鑽進,經過處理;若瓦斯濃度超過1.5%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後,待瓦斯濃度降到1%以下時,方可正常工作;
(d)在鑽機運轉的過程中禁止用手、腳或其他物件直接制動鑽機運轉部件,禁止將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正在運轉的鑽機上;
(10)更換鑽頭時,孔徑和鑽頭直徑必須匹配,以防卡死鑽頭、鑽桿。
(11)鑽進過程中所有人員禁止穿過或跨越鑽桿及鑽機旋轉部位,如有人員需穿過過鑽機時,必須停止鑽機工作後,方可透過。
(12)鑽機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必須臨時停鑽,把開關手把打到零位,且要保證將鑽頭退離孔底一段距離,防止煤巖粉卡住鑽桿;停鑽8h以上時,應將鑽孔沖洗乾淨,鑽桿全部退出來。
(13)通風部監測組每7天對鑽場迴風區域20m範圍內的瓦斯探頭進行調校、試斷電,確保監控裝置動作準確可靠。
(15)打鑽進尺應以進入鑽孔內的鑽桿為依據,不得謊報、瞞報,每次終孔時(或發現鑽孔深度達不到要求時)必須及時向區隊、通風排程彙報。
5.起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起鑽前必須用清水徹底把鑽孔沖洗乾淨,並及時通知專門驗孔人員到場,以打鑽過程中所做的鑽桿記錄為依據和起出的鑽桿數目進行對照。
(2)拆卸水扁時必須先使用管鉗鬆動後再用雙手拆卸,嚴禁直接用手拆卸。
(3) 孔口處拆卸鑽桿時必須使用銅錘,嚴禁使用鋼或鐵器敲砸,以防產生火花;同時不準用管鉗敲砸鑽桿、鑽具,以防砸壞管鉗或鑽桿,並防止產生火花。
(4)退出的鑽桿必須擺放整齊,擺放位置不得影響下一個鑽孔施工,並詳細記錄所退出鑽桿數量。
(5)鑽機及配套鑽具需撤出時,必須放到鑽場等安全地點,不得妨礙其他施工隊運送材料或車輛行駛,各配套鑽具必須碼放整齊。
6.封連孔注意事項:
(1)封孔前必須準備好封孔所需材料、工具(如封孔管、封孔膠、封孔用編織袋、接手、鐵絲、手鉗等)。
(3)連線方式為:採用Ф110PVC管封孔,Ф127埋線管分別與預抽孔及集流器連線;集流器透過龍門與Ф315PE管抽放管路硬連線,龍門距頂板高度及集流器放水閥門離地高度不得大於0.2m。
(4)連線方法為:在Ф110PVC管前端0.5m處用鋸條鋸一細槽,編織袋打上3層,用細鐵絲捆綁結實;再將Ф110PVC管尾端插入Ф127埋線管中(插入長度約0.3m),在Ф127埋線管與Ф110PVC管對接處捆綁上編織袋(同上);同時在Ф110PVC管的中間對接部分捆綁編織袋(方法同上)。
(5)前、中、後三處的編織袋捆綁好後,注入適量瑪麗散封孔膠(分甲乙兩種封孔膠各一半),並迅速將Ф110PVC管插入鑽孔中(深度不小於10米),避免膠體發生反應溢位。
(6)封孔工藝完畢後,要觀察5分鐘左右,確保封孔良好後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若出現漏氣等不符合封孔質量要求現象時,必須立即進行處理。
(7)連孔時,必須使Ф127埋線管繃直連線到抽放管路上,保證孔口高度高於集流器高度,嚴禁出現埋線管過長、有死彎、有交叉等現象。
(8)若需在連線埋線管上安裝孔板流量計,有區隊技術負責人員提前通知封孔工做好準備工作,並按相關要求正確安裝。
(9)確認封孔完好後,必須立即開啟抽放管路閥門,升井後必須到區隊值班室填寫記錄。
7.其他注意事項:
(1)各鑽機周圍10m或規定範圍內的文明生產及質量標準化必須達標,符合礦業公司質量標準化:
(a)鑽機衛生,油管、水管吊掛整齊,鑽桿上架並碼放整齊,電纜吊掛平直,開關上架,鑽機機身及所打壓柱(絲桿)等必須平牢固可靠,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要求,確保施工範圍內的文明衛生;
(b)巷道內必須設定專門排水坑,並利用水泵水管排到返水管中,保證施工範圍內無淤泥、無積水。
(2)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作業規程,並在該作業規程學習登記表內親筆簽名,並按照制度要求到達作業地點,熟悉作業現場的避災路線,否則不準入井。
(3)打鑽人員必須進行現場交接班;交接班時必須交接本班情況(孔內情況、方位角及開孔角度等),交接檢查安全情況。
(4)必須建立施工記錄臺帳制度,詳細記錄施工進度和有關情況,要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開鑽前必須作好放孔工作,鑽孔施工完畢後應嚴格驗收工作及掛牌管理工作。
(5)其它未詳部分按大佛寺礦區《“一通三防”管理辦法》、《瓦斯抽放規定》及《鑽孔施工與驗孔規定》執行。
(6)所有參加施工作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安全技術措施,並在該措施學習登記表內親筆簽名,否則不準入井。
40108回順掘前預抽鑽孔引數詳見下表:
每個鑽場佈置前後2組瓦斯抽放鑽孔,每組施工3個鑽孔,孔徑:Ф113mm,孔深:200m。
(1)左幫(前進方向)鑽場鑽孔引數
序號 方位角(°) 仰角(°) 孔徑mm 孔深m
1 88—90 0—1+巷道坡度 113 200
2 88—90 1—3+巷道坡度 113 200
3 88—90 0—2+巷道坡度 113 200
(2)左幫(後退方向)鑽場鑽孔引數
1 270—272 巷道坡度-0—1 113 200
2 270—272 巷道坡度-1—3 113 200
3 270—272 巷道坡度-0—2 113 200
(3)右幫(前進方向)鑽場鑽孔引數
1 90—92 0—1+巷道坡度 113 200
2 90—92 1—3+巷道坡度 113 200
3 90—92 0—2+巷道坡度 113 200
(4)右幫(後退方向)鑽場鑽孔引數
1 268—270 巷道坡度-0—1 113 200
2 268—270 巷道坡度-1—3 113 200
3 268—270 巷道坡度-0—2 113 200
40108回順掘前預抽鑽孔施工
安全技術措施
一、概況
根據礦區生產工作計劃,由我隊在40108回順施工掘前預抽鑽孔(採用ZDY—1900S型鑽機進行施工),為保證施工安全,特別制定本措施,望所有參與施工作業人員認真學習本措施,並嚴格執行。
二、施工方案及技術要求
1.鑽孔引數、佈置方案示意圖見附表:
2.電源:9#聯巷採區變,從40108運順聯絡巷口饋電接線;
3.技術要求:
A、鑽孔施工要求:
(1)鑽孔施工時要嚴格按照上級部門標定的孔位及施工設計中規定的開孔高度、方位、角度、孔深等引數進行施工,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擅改鑽孔引數;
(2)每施工完一個鑽孔,必須及時進行封孔、連孔、掛牌編號管理,封孔深度不小於10m,並確保封連孔密實、不漏氣、預抽管吊掛平直;
(3)每個鑽孔的開孔、起鑽,必須及時向區隊及通風排程彙報鑽孔進尺、引數等,並要求專門驗收人員驗孔;
B、機電裝置使用與維護技術要求:
(1)機電檢修及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煤礦安全規程》中第九章:第一節、第二節、第四節、第七節;
(2)開機前必須檢查鑽機易鬆動、易損壞零部件是否完好齊全,油質是否符合要求,開關、水泵等各種電氣裝置是否存在失爆及其他安全隱患;試運轉期間油管是否漏油;鑽頭、鑽桿、接手有無磨損等影響施工現象;
三、安全技術措施
1.鑽機及配套裝置進入鑽場注意事項:
(1)鑽機準備進入施工鑽場前至少提前一個班,由區隊檢修工負責完成鑽機的檢查、安裝、除錯執行等工作;
(2)檢查、安裝、除錯執行良好後,由檢修工按鑽機拆裝運輸要求對鑽機進行拆卸分解,機架降落到最低位置,對於易損、易壞零部件要進行專門包裝、專人搬運、專人維護保管;
(3)每臺鑽機及其配件,由檢修除錯人員負責到區隊值班室填寫裝置入井記錄臺帳;
2.班前準備:
(1)下井前必須保證充足的睡眠和良好的精神狀態,否則、禁止參加施工作業;
(2)按時參加班前會,認真學習班前會講到的安全注意事項,瞭解井下鑽孔作業現場相關情況,明確本班任務;
(4)入井前根據工作安排準備、檢查好本班所帶的工具、材料、記錄本等;
(5)入井穿戴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規定;
3.移鑽、穩鑽安全技術措施及開鑽前準備工作:
A、移鑽安全技術措施:
(1)移鑽前必須事先做好排除鑽機周圍的安全隱患工作,移鑽過程中必須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參加人數不得少於6人;
(2)移鑽時嚴禁鑽機傾倒或受到猛烈碰擊、拉傷電纜或損壞其它裝置,應防止油箱內油位過高而導致移動油箱時漏油;
(3)鑽機在巷道中移動時,可採用鋼釺、撬槓撬動鑽機底座,使其向前移動,撬動時人員必須在同一側同時撬動,動作要協調一致,用力均勻,切不可用力過猛;在鑽機出現傾斜、偏離方向或歪倒等不能正常移動時,施工人員必須在調整好鑽機機身後方可重新施工,在移動過程中嚴禁站在鑽機移動的正前方,以防止鑽機翻倒傷人;
(4)長距離移動,把鑽機機身落到最低位置,在沒有軌道的情況下,可在鑽機的移動方向鋪上鑽桿,採用棕繩拉(其中棕繩的長度必須超過以鑽機為半徑的危險範圍之外,棕繩必須打結以防止拉鑽過程中脫手滑到),人推的辦法移動,在移鑽時由專人統一指揮,以確保安全;人工抬運鑽機零部件離地高度不大於0.3m;
(5)若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倒鏈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a、所選擇吊掛點必須進行預拉,並保證牢固可靠;
b、倒鏈各機件必須完好無損,傳動部分及起重鏈條潤滑良好,空運轉正常,制動可靠,方可起吊;
c、懸掛倒鏈的支承點必須牢固、穩定;
d、吊掛、捆綁用鋼絲繩和鏈條的安全係數應不小於6;
e、嚴禁將下吊鉤回扣到起重鏈條上起吊重物;
f、不允許拋擲手拉葫蘆;
g、不允許用吊鉤鉤尖鉤掛重物;
h、起重鏈條不得扭轉和打結,雙行鏈手拉葫蘆的下吊鉤元件不得翻轉;
i、吊鉤應在重物重心的鉛垂線上,嚴防重物傾斜、翻轉;
j、嚴禁一人單獨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作業時操作者不得站在重物上面操作,也不得將重物吊起後停留在空中而離開現場;
k、起吊過程中,嚴禁任何人在重物下行走或停;
l、不得使用非手動驅動方式起吊重物,發現拉不動時,不得增加拉力,要立即停止使用,檢查重物是否與其他物件牽連,重物重量是否超過了額定起重量,倒鏈機件有無損壞等;
m、上升或下降重物的距離不得超過規定的起升高度,以防損壞機件;
n、嚴禁用2臺及2臺以上手拉葫蘆同時起吊重物;
(6)若現場出現特殊情況、需向主管部門彙報,共同制訂方案,編寫針對性措施後方可進行施工。
(7)若鑽機需要穿越皮帶,必須提前與掘進施工單位進行協商,在達成統一後,皮帶停止工作,並下降到最低位置後,方可進行移鑽工作;人員穿越皮帶必須有過橋。
B、穩鑽安全技術措施:
(1)穩鑽前由機長確認鑽機周圍無片幫、活體活矸、空頂等安全隱患情況時方可進行工作。
(2)穩鑽時必須先清理鑽場處的浮煤,使鑽機處於硬底上,方可穩固鑽機。
(3)鑽機四角必須打上壓柱(絲槓),並確保壓柱(絲槓)打牢、壓緊;壓柱(絲槓)打實、壓緊後用不小於8#的鐵絲將壓柱頂部固定在錨杆或錨網上,避免鑽機經長時間顫動後,導致壓柱鬆動掉落傷人。
(4)裝置各運轉部位要有防護罩或設定禁止人員靠近區域;淋水的地點要對開關和電機部分妥善遮掩,防止水淋在電機及開關上。
(5)在將鑽機擺放平穩,打牢壓柱(絲槓)後,為了防止在鑽孔施工過程中發生機械傷人事故,施工鑽孔前必須,吊掛好水管及電纜。
C、開鑽前準備工作:
(1)鑽機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且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上崗時穿戴整齊,衣袖、衣襟、褲腳捆綁紮緊,嚴禁在施工現場嬉戲打鬧。
(2)必須熟練掌握鑽機的操作要領、維護保養和排除故障等知識;鑽機工應掌握瓦斯抽放、防突等相關知識。
(3)為防止在鑽孔施工過程中發生瓦斯超限事故,鑽孔施工作業場所必須要有良好的通風,要求機長必須攜帶行動式瓦檢儀,並懸掛於孔口下風向1.5m範圍內;若出現瓦斯噴孔現象,必須採取邊打邊抽措施。
(4)開鑽前要打好袋子牆,挖好排水渠,做好排水、煤巖粉清理工作。
(5)開鑽前若區域性通風機風筒影響施工,必須在經過相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把風筒移到合理位置,保證風筒無破壞,並對施工現場足夠熟悉,保證工作場所通道暢通,以便出現突發事故時人員能及時撤退。
4.鑽孔施工過程中安全技術措施:
(1)鑽機啟動時,注意力要集中,身體與操作檯必須保持一定距離,要求手不離操縱把柄,眼不離鑽機,動作要準確、及時、迅速;鑽機啟動後,必須先將鑽機空運轉3~5分鐘左右,待油溫達到40℃左右,各運轉部位有無異常,同時並檢查出水情況是否正常,確定無異常後方可正式開鑽。
(2)開鑽孔時必須嚴格按照放線人員標定的孔位及施工設計中規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進行施工,開孔角度必須使用專用量具量取,不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改動。
(3)安裝鑽桿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a)嚴禁用手直接拆卸水便和鑽桿,防止鑽機旋轉夾傷及扭傷施工人員;鑽機停止運轉後方可安裝鑽桿,接鑽桿人員不得戴手套(或戴橡膠手套);
(b)先檢查鑽桿,所用鑽桿應保證不堵塞、不彎曲、絲口未磨損等,禁止使用不合格鑽桿;另外鑽桿擺放要整齊牢靠,以防止滑落、碰倒砸傷人員;
(c)連線鑽桿時應對準絲口,雙手把鑽桿端平,避免歪斜、絲口磨損和漏水等現象;
(d)裝卸鑽頭時,應嚴防管鉗夾傷硬質合金片,夾扁鑽頭和巖芯管;
(e)安裝鑽桿時必須一根一根接,嚴禁兩根及以上數目的鑽桿同時安裝,鑽桿安裝完好後,鑽進過程中,其他人員要撤離至安全地帶;嚴禁任何人員觸碰正在鑽進鑽桿,以防止傷人事故的發生;
(f)在接鑽桿時,必須注意巷道皮帶運轉情況,以防止大塊煤或矸石撞壞水接頭、撞彎鑽桿或撞翻鑽機,傷及工作人員。
(g)在鑽孔仰角大的情況下,拆卸或連線鑽桿時,人員必須站在鑽機的右後方或左後方,防止加持器開啟後鑽桿下滑傷人;
(4)鑽頭送入孔內開始鑽進時,壓力不易過大,要輕壓慢鑽,以免崩刃或打壞變速齒輪;待鑽頭下到孔底,工作平穩後,壓力再逐漸增大;在打鑽過程中動力頭嚴禁反轉,以防止鑽桿脫落。
(5)鑽進時供水要保證有足夠的流量,不準鑽幹孔;孔內煤(巖)粉較多時,應加大水量,延長衝孔時間,切實衝好孔後方可停鑽。
(6)鑽進過程中,鑽機工要認真觀察鑽機運轉情況,即觀察供水量、鑽孔內的給排水、震動聲等情況,若有異常應及時停鑽,通知負責人員;同時觀察鑽機在給進過程中的運轉狀況,若發現有異常聲響、動力頭震動聲大、機架有擺動、立柱框架有晃動,應停機檢查,並及時處理。
(7)鑽進過程中必須給油箱安裝冷卻水,注意各運動部件的溫升情況,軸承、油泵、電機等處的溫度不得超過60℃,油溫不得超過50℃,否則停機檢查,並進行有效處理。
(8)鑽進過程中,每班每臺鑽機必須統計好鑽進鑽桿數目,以便準確測算鑽孔位置、深度等。
(9)鑽進過程中應注意:
(a)若發現煤巖鬆動、片幫、來壓或孔內水量、水壓突然加大或減小及頂鑽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桿,並監視水情,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
(b)鑽進過程中,若出現響煤炮劇烈、噴孔嚴重時,必須停止鑽進,並保持鑽機空運轉,同時加大水量及時排出煤岩屑;
(c)鑽進過程中,要時時監測鑽場迎頭20m範圍內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超過1.0%時,必須立即停鑽進,經過處理;若瓦斯濃度超過1.5%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後,待瓦斯濃度降到1%以下時,方可正常工作;
(d)在鑽機運轉的過程中禁止用手、腳或其他物件直接制動鑽機運轉部件,禁止將工具或其他物品放在正在運轉的鑽機上;
(10)更換鑽頭時,孔徑和鑽頭直徑必須匹配,以防卡死鑽頭、鑽桿。
(11)鑽進過程中所有人員禁止穿過或跨越鑽桿及鑽機旋轉部位,如有人員需穿過過鑽機時,必須停止鑽機工作後,方可透過。
(12)鑽機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必須臨時停鑽,把開關手把打到零位,且要保證將鑽頭退離孔底一段距離,防止煤巖粉卡住鑽桿;停鑽8h以上時,應將鑽孔沖洗乾淨,鑽桿全部退出來。
(13)通風部監測組每7天對鑽場迴風區域20m範圍內的瓦斯探頭進行調校、試斷電,確保監控裝置動作準確可靠。
(15)打鑽進尺應以進入鑽孔內的鑽桿為依據,不得謊報、瞞報,每次終孔時(或發現鑽孔深度達不到要求時)必須及時向區隊、通風排程彙報。
5.起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起鑽前必須用清水徹底把鑽孔沖洗乾淨,並及時通知專門驗孔人員到場,以打鑽過程中所做的鑽桿記錄為依據和起出的鑽桿數目進行對照。
(2)拆卸水扁時必須先使用管鉗鬆動後再用雙手拆卸,嚴禁直接用手拆卸。
(3) 孔口處拆卸鑽桿時必須使用銅錘,嚴禁使用鋼或鐵器敲砸,以防產生火花;同時不準用管鉗敲砸鑽桿、鑽具,以防砸壞管鉗或鑽桿,並防止產生火花。
(4)退出的鑽桿必須擺放整齊,擺放位置不得影響下一個鑽孔施工,並詳細記錄所退出鑽桿數量。
(5)鑽機及配套鑽具需撤出時,必須放到鑽場等安全地點,不得妨礙其他施工隊運送材料或車輛行駛,各配套鑽具必須碼放整齊。
6.封連孔注意事項:
(1)封孔前必須準備好封孔所需材料、工具(如封孔管、封孔膠、封孔用編織袋、接手、鐵絲、手鉗等)。
(3)連線方式為:採用Ф110PVC管封孔,Ф127埋線管分別與預抽孔及集流器連線;集流器透過龍門與Ф315PE管抽放管路硬連線,龍門距頂板高度及集流器放水閥門離地高度不得大於0.2m。
(4)連線方法為:在Ф110PVC管前端0.5m處用鋸條鋸一細槽,編織袋打上3層,用細鐵絲捆綁結實;再將Ф110PVC管尾端插入Ф127埋線管中(插入長度約0.3m),在Ф127埋線管與Ф110PVC管對接處捆綁上編織袋(同上);同時在Ф110PVC管的中間對接部分捆綁編織袋(方法同上)。
(5)前、中、後三處的編織袋捆綁好後,注入適量瑪麗散封孔膠(分甲乙兩種封孔膠各一半),並迅速將Ф110PVC管插入鑽孔中(深度不小於10米),避免膠體發生反應溢位。
(6)封孔工藝完畢後,要觀察5分鐘左右,確保封孔良好後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若出現漏氣等不符合封孔質量要求現象時,必須立即進行處理。
(7)連孔時,必須使Ф127埋線管繃直連線到抽放管路上,保證孔口高度高於集流器高度,嚴禁出現埋線管過長、有死彎、有交叉等現象。
(8)若需在連線埋線管上安裝孔板流量計,有區隊技術負責人員提前通知封孔工做好準備工作,並按相關要求正確安裝。
(9)確認封孔完好後,必須立即開啟抽放管路閥門,升井後必須到區隊值班室填寫記錄。
7.其他注意事項:
(1)各鑽機周圍10m或規定範圍內的文明生產及質量標準化必須達標,符合礦業公司質量標準化:
(a)鑽機衛生,油管、水管吊掛整齊,鑽桿上架並碼放整齊,電纜吊掛平直,開關上架,鑽機機身及所打壓柱(絲桿)等必須平牢固可靠,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要求,確保施工範圍內的文明衛生;
(b)巷道內必須設定專門排水坑,並利用水泵水管排到返水管中,保證施工範圍內無淤泥、無積水。
(2)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作業規程,並在該作業規程學習登記表內親筆簽名,並按照制度要求到達作業地點,熟悉作業現場的避災路線,否則不準入井。
(3)打鑽人員必須進行現場交接班;交接班時必須交接本班情況(孔內情況、方位角及開孔角度等),交接檢查安全情況。
(4)必須建立施工記錄臺帳制度,詳細記錄施工進度和有關情況,要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開鑽前必須作好放孔工作,鑽孔施工完畢後應嚴格驗收工作及掛牌管理工作。
(5)其它未詳部分按大佛寺礦區《“一通三防”管理辦法》、《瓦斯抽放規定》及《鑽孔施工與驗孔規定》執行。
(6)所有參加施工作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本安全技術措施,並在該措施學習登記表內親筆簽名,否則不準入井。
40108回順掘前預抽鑽孔引數詳見下表:
每個鑽場佈置前後2組瓦斯抽放鑽孔,每組施工3個鑽孔,孔徑:Ф113mm,孔深:200m。
(1)左幫(前進方向)鑽場鑽孔引數
序號 方位角(°) 仰角(°) 孔徑mm 孔深m
1 88—90 0—1+巷道坡度 113 200
2 88—90 1—3+巷道坡度 113 200
3 88—90 0—2+巷道坡度 113 200
(2)左幫(後退方向)鑽場鑽孔引數
序號 方位角(°) 仰角(°) 孔徑mm 孔深m
1 270—272 巷道坡度-0—1 113 200
2 270—272 巷道坡度-1—3 113 200
3 270—272 巷道坡度-0—2 113 200
(3)右幫(前進方向)鑽場鑽孔引數
序號 方位角(°) 仰角(°) 孔徑mm 孔深m
1 90—92 0—1+巷道坡度 113 200
2 90—92 1—3+巷道坡度 113 200
3 90—92 0—2+巷道坡度 113 200
(4)右幫(後退方向)鑽場鑽孔引數
序號 方位角(°) 仰角(°) 孔徑mm 孔深m
1 268—270 巷道坡度-0—1 113 200
2 268—270 巷道坡度-1—3 113 200
3 268—270 巷道坡度-0—2 113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