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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馳張有道

    自從這次風波出來後,正反兩方辯論激烈。挺朱方極力宣揚朱大衣的農民身份,忠厚老實,遭人嫉妒,受了冤枉。張曉磊人品很差,是小人,陷害朱大衣。

    平心而論,張曉磊確實可能在激憤之下出於偏執心理做出這等事,但朱大衣真的就是一個老實忠厚之人嗎?

    縱觀朱大衣這幾年,有一個特點:哪一方面有利,就往哪一方面靠。需要加流量謀好處時,就祭出歌唱家、書法家、社會知名人士的旗號;需要承擔知名人士的社會責任時,又把農民、忠厚、老實、初小文化、遭人嫉妒頂到頭上。有好處就上,有責任就跑。當然,疫情期間的關鍵時刻捐了數目不低的款項,這一點為他加分不少,值得肯定,但這些事情絲毫不能抵消他的行為帶來的社會負面影響。

    作為一個流量巨大的著名人士,一言一行都在眾目睽睽之下,他的言行不僅可以為圍繞他轉的各類人群帶來利益,還有社會宣教作用。但是,他為這個社會帶來了什麼?相信許多網友一目瞭然。

    建議朱大衣學學王二妮。如果論基礎,後者遠遠比不上前者。朱在《星光大道》總決賽名列前茅,而王連周賽都沒有能過關,靠月賽、年度決賽、總決賽擔任陪賽選手被眾多觀眾記住而出道。但王二妮這些年一直在弘揚正能量,靠自己行動取得了大眾的信任,一步步走上了人生巔峰。而朱大衣這些年都做了什麼?流量、直播、不勞而獲、以醜為美,甚至眾目睽睽下面對大片手機裝殘疾人走路(網上影片為證)!這已經不是好笑,而是缺德到家了!

    無論張曉磊的人品如何,目的動機如何,這次在一定程度上揭開了朱大衣的另一層面目。當然,拿大衣嫂二婚說事不地道,讓人瞧不起。除了最後一條偷漏稅的問題外,其它都是道德層面的事情。

    許多朱粉不以為然,認為道德問題不值得一談。不要忘了,前幾天剛剛出臺了限制“劣跡藝人”的管理辦法。這個“劣跡”基本都是指道德層面問題。試問:朱大衣如果真如張曉磊所說,這樣道德缺失的“社會知名人士”會給社會大眾帶來什麼樣的負面影響?

    朱大衣應該知道張曉磊的爆料會有什麼後果。但他一直都是含含糊糊地否認,到現在一直沒有正面迴應。不敢?不願?心虛?恐怕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地方稅務出面為他迴應了稅務問題,但在書面材料沒有公示前,這份迴應不一定能平復大眾質疑。

    在此過程中,還出了個“洋節感恩”的昏招。一個成天捧著老人機、連健康碼都不知道的人,竟然知道感恩洋節?說出來你信嗎?看來,炒作團的人並不是個個聰明絕頂,還是有豬隊友。

  • 2 # 文忻雕龍

    肯定的說不會坐牢!

    偷睡,也就是題主說的睡粉絲的事。假如粉絲不吭聲,也就是老百姓說的:民不告官不究。假如是真的事,也就停留在道德層面來講;假如沒有這事,那麼張曉磊就是誣告。誰坐牢還說不準!

    偷稅,也就是題主說的沒有正常合理繳納稅費的問題。張曉磊太本事了,能記起很多年前大衣哥沒納稅的事,估計大衣哥都記不起來。這都不是事,當地稅務機關能記起就行。客觀來說,大衣哥百分之百的納稅不可能,漏繳稅的事也可能會有。即使偷稅漏稅存在,不管金額有多少,只要被有關部門查實,補繳就完事了。大衣哥即使有偷稅漏稅的事,再大也大不過范冰冰的事情。這個事情也不會坐牢。

    回頭說說張曉磊這個人,假如他真能拿出證據搞臭大衣哥,最終也就是大衣哥再沒有唱歌的市場了,也就是被封殺了!拿不出證據憑空捏造事實的話,他會承擔一切後果!今天他能收拾大衣哥,明天保不準能揭發那個妹,凡是與他有過交道的人都會遠離他~災星、禍根!人品不好,難以深交。

    草根成功不易,看著眼紅難受!大衣哥又紅了一次,觀眾噴張曉磊一生!

  • 3 # 遠木三二三

    我們雖然不清楚真實情況,但直覺上感到是誹謗誣陷的成分居多。朱如果真的沒這些汙點,就應該勇敢地去起訴告他!以證清白!絕不不應手軟,否則後患無窮!!

  • 4 # 龍叔亂寫江湖

    草粉,只是道德問題,不會影響演藝事業,但是偷稅屬於違法問題,和范冰冰一樣,目前國家的法律是,第一次偷稅,只要補繳,加三倍罰款就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會被列為汙點藝人被全平臺封殺。所以如果屬實,大衣哥需要補繳的一倍的稅,再加三倍的罰款。如果交不上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和劉曉慶當初一樣被判刑。

    但是當地稅務局官方已經宣告大衣哥沒偷稅,所以這事不需要你操心了。

  • 5 # 忍讓恭謙

    呵呵,坐牢的機率幾乎為零,因為所謂的“六宗罪”其中有五種即使是事實,也只是作風問題,治罪坐牢的可能性為零,最嚴重的可能治罪的是所謂的“偷稅漏稅”?但因偷稅漏稅而坐牢要看涉及數額多少?就算稅務部門不用查,完全相信張曉磊提供的數額論處?就是一億多收入的應交個人所得稅,其數額遠遠低於范冰冰的應交稅數額,而范冰冰最後是補交而不是坐牢。所以,就算讓張曉磊自己當法官,也不可能把朱之文治罪至坐牢。除非張曉磊以法官職位濫用職權,先把朱之文送進監獄,然後他犯濫用職權罪把自己送進監獄為代價。然而朱之文被其他法官宣佈無罪釋放。

  • 6 # 南樓聽雨生

    假若朱之文睡粉絲和偷稅之事被坐實,僅憑這兩點是不會有牢獄之災的。

    首先要說的是,發跡後的朱之文是被誤樂圈的聲色犬馬所教壞的。社會世道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想當初,他只怕有這個“賊心”也沒有這個責膽。

    其次,偷稅補交稅款認罰就可了亊。共和國不是沒有這個先例!

    至於說睡粉絲座牢,那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如果這個粉絲(無論男女)未成年,或是有精神類的疾病,再或是朱之文用強,來了個霸王開硬弓,那就不談了。那樣的話朱之文就必須坐牢!

    說穿了,朱之文尋常人一個,沒有多少學問,曾經是農把式,為了唱歌丶練歌誤了不少農活,當年在別人眼裡是不誤正業的懶漢。現在別人成功了,人類一種最要不得的心理便開始在網上展現無遺。

    我不是幫朱之文解脫什麼,曾經的窮人富了,他是會“得瑟”一點的!何況當今此時朱之文家鄉的商業模式加於了他的頭上,他也是有瀟灑走一回的資本了。

    但是我們不能給人家羅織罪名!

    你認為有罪就有罪了?

    太天真荒唐了吧?!

    你以為你是誰?你有什麼資格判定?

    當你真是理性的認知,有法理正據作支撐你也只能給司法機關提供線索去予以求證!在網上憑你一已之見而任性地宣講胡來,本身就是一種違法!

    ———扯遠了。

    朱之文不是神,老實說,他的歌喉比所謂的吊專家好,這是我欣賞的。其它則呵呵……

    都散了吧,他若犯罪自還有相關機構收拾他,作為公民你也有權檢舉他。

    但是,人還是要本份,不要在網上胡作非為!

    炒?炒!

    炒你奶奶個熊!就不能讓朱之文自生自滅?

    你們能不能在網上談點正事?

  • 7 # 古都之旅

    如果屬實的話,單就偷稅一項,足可以讓他去住進大牢的。要知道現在的法律跟某女星那個時候不一樣了,更嚴厲了。

    但是,如果是造謠中傷的話,那哥們兒也夠喝一壺的!

  • 8 # 哆來咪發索索

    什麼是罪?有證據鏈支撐的違法行為方為罪。那張曉磊為他的六項指控提供證據鏈了嗎?到目前為止,還沒看到。沒有證據支撐的指控,就是信口開河,無可信度。同時張曉磊若有證據可以向有關部門舉證舉報,而不是拿到網路上攻擊,網路是沒有權利對他人定罪的。所以張曉磊的爆料之用心之可信度是缺少根基的。

  • 9 # 意境146497156

    這點事不至於坐牢,真欠稅補交不就完了,不屬於詐騙。真睡粉絲這麼長時間不告就是自願,不屬於強姦。只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如果不是事實“搬運工”可就完了,誹謗,誣陷,再加上道德上譴責 ,撈不到好處就揭人短,以後沒人給他玩,成為眾人恥之之人!

  • 10 # 神鵰槍花

    就朱之文這二件事情如果屬實,是不會坐牢的,偷稅與<睡>都能擺平的事無須坐牢,睡粉絲朱之文給了粉絲5萬元,這個偷睡算是解決了,偷稅只要按照稅務部門的撲交和罰款都能完成,哪麼這件事也就擺平了,畢竟朱之文身價千億的財產,對這點小事情還是有能力解決的。

  • 11 # 感悟人生815153

    如果張曉磊汙衊陷害朱之文六宗罪,他朱之文心中沒有鬼的話,他老早就起訴張曉磊了,他為什麼不起訴呢?的確心中有鬼,怕事情鬧大了下不了臺。

  • 12 # 水到曲程1

    新鮮感一過,最終歸於平靜,就如宴席:吃多了山珍海味,上來一盤鄉土冷盤,倍感新鮮,天天吃也膩了,所以要炒,天天炒作,不炒早就不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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