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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沃滋基碩德LA

    都按規矩來, 會有戰爭嗎?當真正戰爭來臨,是沒有任何規矩可言。戰爭是殘酷的,殘酷的超乎我們的想象。不要跟戰爭定什麼規則,也別奢望戰爭會給你留什麼希望。

  • 2 # 第一軍情

    我們都知道,海戰可要比陸戰慘烈的多,一旦戰艦被擊沉的話,很多士兵來不及逃走都會落入海中,如果得不到幫助,大部分人會葬身海底,此時作為戰勝的一方,是不是應該將他們救起來呢?

    實際上,在二戰期間,國際公約上也有這樣的規定,對於海上遇難人員,就算是敵人也要將他們救起來,這是出於人道主義援助,跟戰爭無關。但很多人對此很不理解,己方費盡心思就是要將敵人消滅,看到他們落水,高興還不來及,拯救敵人這種事情門都沒有。

    有的國家確實會遵守這樣的規矩,但有的國家就按照自己的脾氣來了。比如在二戰中美國航母打沉了一艘日軍軍艦,當時很多日軍都在水面上掙扎,美軍非但不解救,反而對他們進行掃射,這就是美華人的道理,要知道當年日軍俘虜了數十萬手無寸鐵的南京軍民後,不但沒有給與優待,反而喪心病狂的進行了掃射。所以說當年的美國佬做的是對的。

  • 3 # 自由飛翔221712167

    人道主義是指對交出武器的俘虜:他雙手舉著武器游過來,我們可以先把武器送倉庫再回來救他。如果他們開著軍艦過來投降,我們也保證不讓他們餓著凍著!

  • 4 # 太陽125933863

    以前德軍救過,還給他們一些水和食物,並告知方位和最近陸地距離,但德軍遇到搭救盟軍落水人員時,受到來自盟國空軍的打擊,掛了綠十字旗也沒有用,反而連累自己,甚至自己潛艇被擊沉,所以之後不再管他們,任其自生自滅。

  • 5 # 身影閃過看穿本質

    軍艦本身是沒錯的!罪魁禍首是操控軍艦的人。上一秒對方還想給你擊沉至你於死地,下一秒你給他打沉了還得救上面的人?假道義的黑色幽默。

  • 6 # 狩獵者X

    按照日內瓦公約在締約國之間或是締約國與非締約國之間,發生戰海上戰爭時勝利的一方有救援被其擊沉的敵艦人員的義務。但是公約歸公約戰爭歸戰爭,在實戰中倘若被救的敵國海軍在被救後發生暴動怎麼處理?所以實戰中很少有救援被擊沉軍艦上水兵的事。

  • 7 # 海上清風8070

    太平洋戰爭中,發生了這樣一件有趣的事: 美軍的一艘潛艇伏擊並擊沉了一艘日本運輸艦。潛艇上浮準備營救在救生艇上和落水的日軍,結果遭到殘存日軍輕武器的射擊。艇長勃然大怒,下令用潛艇上的機炮將殘存的日寇全部擊斃,一個不留。一時間,整個海面成了一個屠場,大片海水被鮮血染紅了,上百名日軍無一倖存。副艇長認為這樣做太殘忍,太不人道,大聲表示抗議,並表示將報告上級。潛艇返航後,太平洋艦隊司令尼米茲上將收到了副艇長的報告。他的幕僚們也是意見不統一,但是許多人都主張應當給這個艇長一個相應警告性的處分。而尼米茲在報告上批示這樣一段話: "如果我們的艦長們都像他一樣勇敢,戰爭很快就要結束了"。

  • 8 # hyh139

    海戰中將敵艦擊沉後,勝利的一方是否應該救落水的敵人!

    還不錯!你還知道即使是將敵艦擊沉,落水的仍然是敵人,並沒有因為敵艦被擊沉,而敵艦上的敵軍就會變成友軍或朋友!所以既然是敵人,就應該堅決徹底的將其消滅,完全沒有必要再去搭救他們!否則就成了東郭先生了!什麼日內瓦公約?在抗戰期間,日本遵守了嗎?美國遵守了嗎?只要是沒有繳槍投降的,一律格殺勿論!

  • 9 # 成都地產逍遙君

    這是一個需要分情況區別看待的問題,因為即便同樣是戰爭的雙方可能在道義上也有不同的體現。本身戰爭就是矛盾的最高體現,所以一旦真的爆發起來很多所謂國際公約也就拋之腦後了。

    就像我們看待二戰時兇殘的日寇,蘇聯看待德國法西斯一樣,指望“禮貌紳士”地打一場是不可能的了。

    而即便是殘忍的日軍,也是有相對人道的存在的。比如二戰時擔任海軍雷驅逐艦艦長的工藤俊作,在1942年的蘇臘巴亞海海戰上救起了落水的442名英國海軍官兵,之後將這些俘虜送到了附近的荷蘭醫療船上。像工藤俊作這樣的佛係指揮官可以說是很少見了,因此也受到了那些被救官兵的感恩和尊敬。

    而對於二戰德國海軍來說,主力是潛艇,大部分情況就是冷眼看著被擊中的商船沉沒,況且他們也沒有足夠的空間去救人。

    只能說在真實戰爭中,被擊沉就做好殉國的準備,指望敵人施以仁慈是不太現實的。

  • 10 # 雲中史記

    如果救上來的是日本人,那沒說的,再扔下去就對了。

    關於這種情況,最有發言權的就是美軍士兵了,畢竟近現代以來最大規模的海上戰爭,就是美國

    和日本之間近四年的太平洋戰爭。

    在這場曠日持久的海上戰爭中,日本陣亡114萬,美軍陣亡約12萬,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航母

    對決也發生於太平洋戰爭期間。

    戰爭中,美華人和日本人也結下了血海深仇,這種仇恨主要是戰爭中前期造成的,日本人的卑鄙

    無恥和血腥殘暴讓美華人充分見識了這個所謂“脫亞入歐的文明國家”的真面目。

    1941年12月7日,日本對美國不宣而戰,除了空襲珍珠港,日本人同時還襲擊了新加坡、越南、

    菲律賓、關島等地,一時間,大半個東南亞、整個西太平洋,成了日本人的天下。

    除了這種“不宣而戰”的行為被羅斯福罵為“無恥”,日本人對待戰俘的行為也讓歐美人“驚呆

    了”……

    日本士兵缺乏對生命的尊重,他們把自己的命不當命,也不把別人的命當命,對於戰俘,他們更

    以子彈和刺刀進行驅趕和虐殺,8萬多放下武器的美菲聯軍戰俘,僅僅走了100多公里的“巴丹死亡行軍”,就有2萬多人死在沿途,他們幾乎都死於日軍的槍殺、虐殺,或者死於飢餓和脫水。

    當然,這些噩夢對於這些戰俘來說只是開始,在接下來的3年多時間裡,他們中又有3萬多人死於各種虐待和疾病、營養不良,最後能活下來的只有3萬左右。

    而在廣大的太平洋戰場上,日本人對於被俘的英美士兵,除了虐待之外,動輒就要對美軍實施斬首、槍決、吊死,在潰退前還大規模地處決戰俘。

    這些都給太平洋戰場上的美軍留下深刻的印象,美軍一般稱呼日本兵“japs”日本鬼子,在行動上往往也很難做到手下留情。

    老話說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日本人做的孽,遲早會去承擔相應的代價。

    1944年5月,美國海軍刺魚號潛艇在南太平洋地區遊弋時,突然發現了一艘落單的日本驅逐艦。面對這送上門來的戰利品,潛艇艇長理查德·莫爾頓少校大喜過望,立刻下令攻擊,於是,2枚魚雷輕鬆送日本軍艦上了路。

    日本驅逐艦沉沒後,除了當場身亡的,海面上還留著30多名日本海軍士兵在水裡掙扎。

    海軍嘛,畢竟百年海軍,海軍的打造是極其昂貴和費時費力的,且對於海軍人員的素質要求也極高,所以,一般各國的海軍都稱得上是國家的精英。

    既然是精英麼,在戰場上還是稍顯理性和涵養的,從近代西方國家的海上爭霸,到一戰二戰時期的海軍對決,一般一方擊沉了對方的軍艦,在可以的條件下,會考慮將對方落水的水兵救起。

    做得好一點的話,還會善待這些俘虜,並在航行到合適的地方後施放。

    少校就讓人把這些日本兵救了上來。

    日本士兵們紛紛表示,願意投降,希望得到戰俘待遇。

    少校沒說可以,也沒說不可以,只是讓士兵們先把這些日本兵挨個訊問一下,看看有沒有什麼值錢的情報。

    不過美軍忙活了小半天,從這些日本水兵嘴裡也沒問出什麼有價值的情報。

    少校頓時煩了,這些日本人也沒什麼用啊,他大手一揮,下令士兵們把這些日本兵又扔回了海里。

    確實,和這些日本兵實際不用講什麼戰爭規模,需要的話,殺就行了。

    日本海軍在戰爭期間,不僅肆意襲擊英美的運輸船,還經常偷襲,對於落水的美軍士兵不但不救援,反而採取俯衝掃射和轟炸等方式,對於落水的美軍士兵進行屠殺。

    莫爾頓少校還是很人性化,沒有當場殺死這些日本兵,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當然了,莫爾頓少校指揮的畢竟是一艘小小的潛艇,空間本來就很小,物資也很有限,哪有多餘的地方給日本戰俘待著,這會是極大的安全隱患。

    沒說的,扔下海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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