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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優質分享者

    買房對於大部分的人來說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特別是面對現在房價這麼高的時候,一定要合理的安排好手上的資金。因為需要繳納多項費用,而房屋維修基金就是其中一項。那麼,房子維修基金交給誰呢?房屋維修基金要怎麼用呢?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了解吧。

    房子維修基金交給誰

    房子維修基金都是給房產局的,但現在很多都是由房產開發商或是物業管理公司來代收此費用。所以,在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後,為了確保這筆費用開發商或是物業管理公司有上繳,最好是到當地房管局查詢一下你的公共維修基金是否已經繳納。另外,在向開發商繳納這筆費用時,一定要與其索要一張繳款的正式發票。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用

    1、寫申請

    使用維修基金首先要寫一份費用申請報告,報告中要寫明購房時間,對應的門牌號碼,還有房屋的損壞程度等等。費用申請報告寫好以後,在遞交於小區物業管理處。

    交申請

    向小區物業辦公室遞交啟用房屋維修基金的申請,小區物業收到你的申請後會先預審,併到你的房屋實地檢視,是否和申請上寫的是一樣的,預審後會給你一張簽名表格。

    2、填寫表格

    待物業管理處實地勘查後,會給申請者一張表格,然後把所住的單元有哪些戶,業主是誰一一寫明,並讓各戶主簽字同意。

    3、業主委員會

    帶表格簽署完畢以後,在將表格交由業主委員會,同意後業主委員會則會在上面簽字同意並加蓋印章。

    4、相關管理部門

    表格簽字蓋章後,在把它交到物業辦公室,物業工作人員會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同意後維修基金批下就下來了。

  • 2 # 12翅膀21

    房屋維修基金是由業主繳納的,以維修基金的利息用於所購房產未來維修使用,管理機構為房產管理中心。維修基金每個地區和每個地區的不同時期的要求也不相同,有強制性繳納的也有自願繳納的。對於維修基金利息的使用,雖然有制度規定,但很多時候被物業公司以各種藉口支出使用,雖然說有業主委員會的環節,但大部分業主委員會的作用非常不明顯,而且業主委員會成員也不懂工程和造價,難以起到監督作用。凡事都有兩面性,維修基金存與廢都有其理由,估計各自都能夠寫一篇論文佐證,但總得有個個人觀點,我認為廢比較合理,當房屋真正需要維修的時候,施工內容和招標價格再由涉及的業主協商,但有些內容需要房產管理部門以管理辦法的形式出臺,類如對於同一棟樓宇,如果出現頂層,外牆等維修,不管是頂層戶,邊戶還是中間戶都一體承擔等等。

  • 3 # 中山房產探索者威少

    房屋維修基金是啥?有何用處?交了房屋維修基金又由誰來管理呢?這是大多數業主的疑問。今天就為大家解答疑問,來聊一聊有關房屋維修基金。

    1.什麼是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基金。單位售賣公房的房屋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職工共同籌集,所有權歸購房人,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

    按照法規規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維修基金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當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餘維修基金不予退還,將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商品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在購房時交納,比例為購房款的2%。

    2.房屋維修基金由誰管理?

    按照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房屋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監督設立,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和使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業主委員會應至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設立本物業維修基金專用帳戶,並將賬戶情況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該帳戶是該物業範圍內業主繳納的全部維修基金的情況。該帳戶只能用於維修基金的儲存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銀行同時為每位業主設立分戶帳戶,用來顯示該業主所有維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況。維修基金的使用及補充需經業主大會作出決議。

    房屋維修金其實就是來修房子公共部分的,所有業主都要繳納,屬所有業主共同所有。這筆基金一般由業主委員會來管理。

  • 4 # LaoHuang188

    建議:老舊小區危房維修問題亟待關注

    近期,街道轄區範圍內出現多起因老樓房樓頂漏水修繕,引發頂層住戶與樓下住戶出現矛盾糾紛的問題,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的不穩定因素,如何切實解決老舊小區的房屋修繕問題,急需引起關注。

    據調查,2000年之前修建的樓房,均未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且大部分樓房也沒有納入物業管理範圍,致使出現樓頂漏水、公用設施破損等情況時,因為維修費用分攤不均的問題,住戶們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維修資金遲遲不能到位,維修時間一拖再拖,進而造成鄰里關係緊張,容易誘發上訪問題。更有甚者,一些年久失修的樓房牆皮脫落、出現裂縫,成為危房,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由於此類老舊小區住戶以租住戶及年老體弱者居多,弱勢群體比重較大,大部分不情願或者沒有足夠的能力進行危房鑑定和房屋維修,寄希望政府來解決,然而,對於此類問題上級又沒有相關政策和資金扶持,街道和社群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為此,提出如下幾條建議:

    一是由房管、住建等部門牽頭,研究出臺科學合理的老舊小區樓房房屋維修基金繳納和使用辦法,為無物管老舊小區房屋維修提供強有力政策支援,在條件成熟情況下,適時引入物管會,使小區管理步入正常軌道。

    二是透過報刊、網路等媒體,加大對房屋維修基金繳納及使用情況的正面宣傳報道,營造濃厚輿論氛圍,教育引導群眾轉變舊有觀念,使群眾明白繳納房屋維修基金是自己應盡的義務,夯實群眾基礎;同時,堅持Sunny下運作,在新聞媒體對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報道,確保基金使用全過程公開透明,並簡化使用程式,切實保障居民群眾的知情權與使用權。

    三是本著“以人為本、處事公平”的原則,根據老舊小區居民的年齡、就業狀況及受教育程度等情況,出臺更有針對性的政策,根據實際情況對其繳納房屋維修基金數額適當進行減免。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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