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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個狼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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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思靜5627
為啥要定二萬呢,依據是什麼?你認為你能拿起二萬嗎,我要是能拿起二十萬呢?我看只要有索要彩禮者都視為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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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192099298
什麼問題都可以提,虧你想得出。要多彩禮固然不好,但都是你們自己協商的問題,不願意出可以不娶啊。有實力出點錢不應該嗎?沒實力感情好說多點好話又有何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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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3800010573325木
這都是那根那。正天胡咧咧,什麼道德綁架呀。全是瞎逼逼。說道德綁架的人就沒有道德,因為每個人都生活在人群裡。有人群的地方就要規鏡就有法律和政策。說道德綁架的,你沒孩子嗎?你放任自由嗎?不教育孩子向好的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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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FRAPPE
作為男生多數贊成,作為女生多數否定,這個世上有很多事情難以去界定或者立一個相對標準的東西來滿足所有人。多一點祝福吧,還是希望“房住不炒”“戀愛自由”,少一點66萬漏油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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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9531136885687
關鍵要立法!入刑,嚴懲!因婚返貧,造成人間悲劇比比皆是!也違國家大政方針!應象打罪除惡一樣嚴懲嚴打!另外以前收了彩禮的婚姻,原則一律不得離婚!如離彩禮翻四倍退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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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光掠影
不贊成,而且法律也不可能對此行為做出如此規定。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佔用被害人公私財物的行為。從定義可以看出,索要彩禮,根本不符合敲詐勒索罪的犯罪構成。
結婚彩禮,本是兩個家庭結合,你情我願的事情,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觀念的變化以及諸多負面行文的影響,人們對彩禮這個事的看法漸漸變得不理性。
不可否認,生活中“天價彩禮”的事情比比皆是,盲目索取高額彩禮無疑是一件很不合理的事情,它會使得原本很美好的事情變質變味。
但從法理角度而言,將其規定為刑事犯罪是由肯定是不對的,如果非得做出法律規定,最多也只能規定在民法中。
我認為,隨著社會發展,結婚糾紛的增多,有必要對“天價彩禮”做出相應的民事規定。一是因為,索要“天價彩禮”違反民法“公序良俗”和資源,平等等基本原則;
二是因為,這類現象層出不窮,嚴重影響整個社會的精神風貌,會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
第三點,是最現實的一點,限制彩禮金額也是解決廣大單身男士婚姻大事的必要手段,是解決中國日益嚴峻的光棍問題的必然要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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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zjp75250402
禮尚往來!來而不往非禮也!不管多少彩禮,嫁妝配置得上麼?如果只要彩禮,不給嫁妝,就是賣女!女孩也別傻的太利害!如果彩禮要到對方承擔不起,又還無嫁妝,你不是被賣了是什麼?到男方家是找罪受!是把你的幸福窩拆了!你可以要求男孩有錢,可不能當彩禮要走!你一但結婚,你的家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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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格格奶奶34
法律是底線,道德有良規。彩禮既然有價有碼就是交易,是交易就要有規則,依據當下的物價指數和人均收入,設定上下限度;做買賣的價碼高低還有物價局管著,做人的買賣更要有法律法規來監管,不然社會不安定,民俗良序沒保證,人間有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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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231910179
世界上需要的是腦子!企圖建立人間天堂必然帶來地獄!!如果這麼規定,糧食高於一毛錢一斤,就是投機倒把!你說會讓大家吃的更好還是都餓死?免費的東西會短缺的!你這麼高尚,多生幾個女兒送給別人當老婆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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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秋色正傑
不用法律,你不結婚,錢都是自己花。你去外國的紅燈區,儘管說是普世,但牽涉到女人普世就作廢,也得花幾個錢,時間還限制。我這麼想,假如你是億萬富翁,一般女方是一分錢也不要的,只你贈予的就夠她花幾輩子了,她玩什麼彩禮。發奮吧,夥計!別苦苦等待法律對彩禮的限制了。你手裡有那麼多,指頭縫裡漏的,也遠遠多於兩萬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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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三和830
彩禮又不是孃家父母拿的,都是給女方帶過去的,這是對女方的保障,一個結了婚的女人被一腳踢開一無所有的時候你可曾想過?恐怕到時候光棍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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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67225883996
哎呀,換個名堂就合法啦。比如什麼出門費,一生一世保證金,早生貴子好意金,兒女儲備金等等,總之聰明的華人肯定會想出智慧的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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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醜得想著整容6688
不贊成,如果你也有女兒,出嫁,你自己就懂了。沒錢不是藉口,怪自己不努力。女孩子也是論家庭情況而定。我們這場28起步,對於現在的還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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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花建忠589
彩禮都少不是問題,國家要管理的話,應該是,彩禮超過2萬的,不得離婚或出軌,否則坐牢,按彩禮都少,決定年數,當然,不做牢也可以,那就得成倍賠償,另加青春損失費,這樣處理,估計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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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後談條件,估計就是男友a男友b男友c一起來了,丈母孃全程不說話,看著三個人競價,都是你們自願出的。完了全程錄音錄影,以備警察上門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