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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古姿觀察

    看到這個新聞,我的感受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之所以說是意料之外,就是沒有想到“三星太子”不用坐牢,只是判了一個緩刑。我原本以為其會維持原判,好一點能少判兩三年。回頭深思一下,感覺到這個判決也在情理之中,因為這個判決很具有“南韓特色”。作為一個“司法”都能用來作為政治追殺工具的國家,為了經濟利益開脫一個人也就不奇怪了,更何況這是“三星共和國太子”。要說這件事對朴槿惠案沒有任何益處,那是不太可能,但是要說其能夠憑藉此事起死回生,那就不太現實了!原因在於李在鎔案涉及到的問題是其與朴槿惠閨蜜崔順實之間的行賄往來,其本身跟朴槿惠是間接關係。李在鎔案裡的核心案件就是其向崔順實提供433億韓元(約合2.5億元人民幣)賄賂,希望透過崔順實讓朴槿惠在三星旗下兩家公司合併事宜上提供政策便利。既然針對這件事的指控,法院不予承支援,對於崔順實而言罪責要減輕不少,而對於朴槿惠而言這也僅僅是其21項罪名當中受賄罪的其中一部分而已。這對朴槿惠的整個定罪判刑方面的影響相當有限。在南韓財閥的勢力特別大,僅僅三星一家的產值就佔道南韓GDP的五分之一,一個普通南韓人在其一生當中是不可能不與三星產生交集的,由此可見一斑。文在寅即使是總統其也不得不給予三分薄面,對於李在鎔的案子,如果說沒有這背後的運作,我是不信的。

  • 2 # 人生觸底反彈

    五項罪名被二審法院否決了四項,南韓三星集團太子李在鎔被二審法院改判緩刑,獲得釋放。這不僅是李在鎔的喜訊,對朴槿惠案也必將產生重大影響。對朴槿惠和朴槿惠的粉絲們來說,絕對是個利好訊息!朴槿惠案有可能會起死回生。

    據光明網5日最新訊息,因行賄、非法轉移資產、藏匿犯罪收入和作偽證等5項罪名被南韓法院一審判決5年徒刑的三星副會長李在鎔。在今天的二審判決中,除了提供崔順實女兒馬術訓練構成行賄罪,維持一審裁定。其它四項罪名均被二審法院否決。三星太子李在鎔被二審法院改判緩刑,獲得釋放。這無疑是個振奮人心的好訊息,必將會對朴槿惠案產生重大影響。很可能會使一度放棄的朴槿惠重燃希望。因為李在鎔案和朴槿惠案有著重大關聯,是朴槿惠系列貪腐案之一。聯想到崔順實案被法院延期到朴槿惠案之後的3月份宣判的因素。完全有理由猜測朴槿惠案將會有方向性的改變。檢方曾指控李在鎔為了三星兩個子公司的合併,承諾和實際行賄了崔順實實際控制的公司433億韓元(合人民幣2.7億)。而檢方指控說李在鎔、崔順實和朴槿惠為共謀。現在,這個罪名被二審法院否決後,很顯然,說明李在鎔行賄朴槿惠為子虛烏有。根據證據鏈原理,檢方指控的朴槿惠與李在鎔一切相關聯的罪名理應不能成立。而檢方所指控的崔順實與朴槿惠的其它罪名也很自然會被質疑。要麼本來就是子虛烏有,要麼就是朴槿惠根本就不知情,是崔順實為了減輕自己的罪責故意拉上朴槿惠的。果真如此的話,朴槿惠案很可能就會大反轉。那樣的話,即使朴槿惠有責任,也不過是對親信疏於管理的責任,不足以適應刑法。至於檢方指控的“情報院案”、“文化界黑名單案”、“網路攻擊案”等,純屬政黨競爭中手段。與朴槿惠沒有什麼直接關係,大不了負個領導責任。退一萬步說,即使“親信干政案”成立,那朴槿惠的刑期也會大大的減低。如果罪行輕,則完全有可能判緩。那樣的話,朴槿惠就能恢復自由。就可以吃到她前幾天還認為是奢望的“生魚片”了。

    從這次二審改判來分析,以前人們對南韓“政治清算”的猜測確有道理!李在鎔被檢方指控的5項罪名中,居然有4項被否定,這說明什麼?不僅如此,在去年8月一審時,檢方對李在鎔的量刑為12年,而一審法院卻判了五年,這個巨大的量刑和實判之差,本來就不正常。作為檢方不可能對刑法的理解這麼差勁。那這隻能說明要麼是檢方有意為之,要麼就說明一審法院當時就認為證據不充分或檢方的量刑太離譜。要知道,南韓大檢察長在總統任命後不需要國會批准。三星集團是南韓數一數二的大企業,在南韓的影響力絕對大於一個落魄的前總統。在此次二審判決前就公開向法院提出請求判李在鎔緩刑,果不其然,二審判決與之相吻合。起碼可以說明三星給南韓司法系統的壓力是巨大的,輿論的作用也功不可沒。這兩種壓力促使了法院不敢在證據不確鑿的情況下作出罔顧事實的判決。從某種程度上也說明南韓的司法“彈性太大”。但不管怎麼說,對朴槿惠絕對是利好的訊息。案件發生反轉不是不可能。朴槿惠也完全有“起死回生”的希望!

  • 3 # 舞動人生124

    樸瑾惠案如果論起死回生的關鍵人物是閨蜜崔順實,而非李在鎔起決定因素。李在鎔案是樸瑾惠案的冰山一角。去年2月,李在鎔因涉嫌行賄樸瑾惠及崔順實以加強對三星集團的掌控遭檢方起訴。去年8月25日,一審李在鎔獲刑5年,以行賄貪汙、向海外轉移資產、隱滿犯罪所得`、向國會作偽證,李在鎔不服判判決提起上訴。今天(2月5日)下午李在鎔二審判決獲刑2年6個月,緩刑4年,一審中非法贊助崔順實實際控制南韓冬季體育英才中心,轉移資產等指控在二審並未予以認定。樸瑾惠案其實非常複雜,前不久法院認定樸瑾惠涉嫌20項罪名,而李鎔案並非樸瑾惠案關鍵案子,只是李在鎔與崔順實有直接關聯,崔順實與樸瑾惠有關聯,檢方就把李在鎔案綁架到樸瑾惠案之中。樸瑾惠如果能起死回生,關鍵人物是崔順實,樸瑾惠案庭審上百次,她拒不認罪,於是延長羈押半年,2018年4月17日到期,離釋放期限只有2個月,檢方及法院對樸瑾惠定罪非常拼命,在人證物證都沒有的情況下,只能從崔順實身上開啟突破口,前不久曾兩次傳喚崔順實出庭作證,崔順實都拒絕出庭,檢方沒有方法,1月份凍結了樸瑾惠的房產和存款,也迫使樸瑾惠認罪,樸瑾惠腎病加重沒有出庭審。據韓媒報道,法院決定崔順實2月13日一審判決,2月20日將再次傳喚崔順實出庭作證,樸案公判預定3月初,一審3月末。第三次使喚崔順實,崔要麼拒絕出庭,要麼對之前的所有指控全部否定,前次拒絕出庭,說明崔順實沒有出賣樸瑾惠。如果樸瑾惠案拖到4月17日到期,如果沒能定罪,應該可以無罪釋放,因為國際輿論太大。

    樸瑾惠案從第二次延羈押半年,我們就知道在文在寅要樸瑾惠於死地,不然一個"三無"總統,什麼都不圖,何罪之有?要有罪也只能是“無能罪",文在寅主要顧忌的總統寶座,幕後下達命令檢方法院必須治罪樸瑾惠。文在寅是南韓最陰險的總統,近日正在修改南韓憲法,由半總統制改為總統制,總統可以連任,其目的就是想自己再連任一屆。樸瑾惠無罪釋放對他來講沒什麼好處,讓樸任總統和不任總統都是非常難以抉擇,樸案二次延長羈押就是文的幕後陰謀。如果樸能挺過兩個月時間,也許冬天已經過去。

  • 4 # 四都火雞

    朴槿惠……

    就這樣一位看似很柔弱的女子竟然自己剛強冷酷的一面,竟然主導一個國家命運的走向❕是這個世界總是世事無常,從一個偶然事件,讓她從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淪為了階下囚,這對一個女人來說,是多麼摧毀意志的事❕

    是從電視畫面看出她坦然處之,表情很平靜,見這個女人不一般,擁鋼鐵般的堅強意志❕雖然不能逃避,但是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失去自己 ❕

    捫心自問,如果確定這是不違背良知的,那時的心境,就是坦然自若的,因為暴風雨不是永遠持續的,總一天會過去的❕

    想到了這點,就以開始新的啟航,也不會覺愧對自己❕

    但是,若那時稍微控制不好心態,就容易做出錯誤的決定,造成痛苦,形成地自容的局面❕

    如果是這樣,那將是人生最大的不幸❕一生未婚的她❔❕……

    竟然把我們的英雄~~三國裡的趙雲,當成了自己的意中人❕

    見她心目也英雄情結,是個理想主義者❕

  • 5 # 英武

    1.李在鎔二審改判與朴槿惠相差太大

    作為“三星太子”李在鎔二審改判,5項罪名被否決四項,只有向崔順實行賄認定,最後無罪釋放。

    很多人說,朴槿惠看到希望了!

    看到什麼希望了?不要忘記,朴槿惠共計21項指控,先前一直否認。

    即使跟李在鎔相關聯的罪行去除,總不至於21項全部“清零”吧?

    所以,朴槿惠是否獲得“新生”,跟李在鎔案件關係不大。

    況且,二審之後如果突然有異議,還有三審等著呢!在南韓政壇,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只是,當前平昌奧運會馬上進行,估計李在鎔“穩”了,但朴槿惠還“懸在空中”!

    2.朴槿惠案最關鍵的是崔順實

    之前崔順實對於指控一概否認,崔順實預計奧運會後,3月份出結果,這個才是最關鍵的。

    李在鎔是向崔順實行賄,只是被檢方“打包”,跟朴槿惠案件放在一起。大家可以想想,李在鎔跟崔順實行賄,朴槿惠沒有得到好處,怎麼會知道?

    希望,崔順實能夠“夠閨蜜”,咬牙堅持到最後!

    畢竟,李在鎔出來了,獲得自由,起碼崔順實看到希望了。如果崔順實獲得自由,才是朴槿惠應該高興的事情。

    3.南韓政商結合是李在鎔能夠自由的體質性原因

    歷史上,自從1938年三星建立以來,從李承晚到上上任的李明博,對於三星行賄官員,基本上是睜隻眼、閉隻眼!沒辦法,南韓政府沒錢,還得三星掏腰包!這就是現實!

    三星在我們這裡是賣手機的,但其實三星財力佔南韓1/5,富可敵國。

    文在寅在厲害,總得顧及經濟吧!?尤其是當然南韓經濟處於“冰凍期”,政府需要三星,而李在鎔已是三星二把手,權力一把手了。

    4.文在寅放過李在鎔了但絕不會放過朴槿惠

    沒有軍事權更沒有外交主動權的文在寅,只能“內鬥”搞“積弊清算”,李在鎔可以出來,畢竟文在寅想要繼續當總統甚至連任,經濟問題絕對是大問題。

    這就是政商勾結的南韓政體。

    大家可以看出來,三星當時出問題,跟朴槿惠“閨蜜門”的關聯。

    朴槿惠呢?除非文在寅遇到“不可抗拒外力施壓”,否則是不會放過朴槿惠的!

    文在寅半路出家當總統,上臺後各種“積弊清算”,其實更像是“清理異己”,為自己修憲、連任作準備!

    所以,放出朴槿惠無疑於“放虎歸山”,這不是自找沒趣?

    況且,文在寅想直接把李、樸所在政黨“解散”,把自己連任最大競爭對手“幹掉”!

    所以,這個時候對於朴槿惠來說,只能乞求崔順實堅持到底!

    李在鎔案件,背後有人干涉是一定大,南韓國家需要三星!

    對於朴槿惠,不要談論案件尤其是李在鎔二審案件的“收益”,要明白——政商結合的南韓,就這樣!

    難不成,朴槿惠無罪釋放了,本來“四無”女人,出來後開始反擊文在寅?

    當然,特赦在文在寅心裡,估計都沒有!尤其是朴槿惠有案底,更不可能!!!

    只是,“嫁給國家的女人”,最終成為國家畸形政治的“陪葬品”,實在可惜。

    薩德、慰安婦、閨蜜門,三座大山壓著,即使出來了,也心灰意冷,還不如早點皈依佛門算了!

  • 6 # 餘熱30587650

    韓三星太子李在鎔的這個改判緩刑獲釋放,對朴槿惠的判刑沒有任何起死回生的作用,把李放出來,對文在寅當總統不存在威脅,若是把朴槿惠放出來,文在寅的總統寶座就不穩定了。南韓黨派爭來奪去就是圍繞誰當總統之爭!

  • 7 # XqP秋平

    李在鎔緩刑被釋放,五項罪名只有一項成立,證明南韓檢方在羅列罪名時的草率。針對朴槿惠的21項罪名,很難想像其中存在的貓膩。

    文在寅政府為了把朴槿惠辦成鐵案,不惜對南韓的三星集團等財閥收監,透過檢方的高壓獲取證據。事與願違,除了行賄崔順實這一項,另外四項罪名均是無中生非。李在鎔的釋放,很可能打破文在寅的如意算盤。

    崔順實是否提供不利於朴槿惠的證詞,這也不大可能。因為朴槿惠的下臺,崔順實的‘’干政門‘’是導火索,此時的崔順實不會再落井下石,而她又是最大受益者,在檢方認定的證據中,會大包大攬。如果把罪名推給朴槿惠,自己不能免責外,還會遭到千夫所指。

    朴槿惠案,也許是南韓司法制度的一個笑話。文在寅的政治報復昭然若竭。接下來,對朴槿惠的審判,所謂的21項罪名能落實多少?檢方可能也沒底。

    朴槿惠知道李在鎔緩刑,仍堅持拒不出庭,不會配合檢方的指控。法院建議延長刑期,只是‘’畫餅充飢‘’。

  • 8 # 世界說

    三星副會長李在鎔“干政案”減刑釋放,再引發兩極爭議

    南韓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鎔涉入“干政門”風波,一審遭中央地方法院判刑5年後,時隔半年,高等法院作出二審宣判,法官大幅縮減認定李在鎔的賄賂金額,改判2年6個月,並緩刑4年。被拘留於看守所就快滿1年,李在鎔獲得釋放。但二審的減刑判決,再度在南韓社會引發兩極爭議。

    “沒能展現好的一面給大家,我再次鄭重致上歉意。這一年來,真的是重新讓我檢視自己的珍貴時間,往後我會更細心地體察問題與努力工作。”2月5日下午,李在鎔走出被關押達353日的看守所後,公開對記者說道。接到緩刑判決後,他的臉色明顯放鬆許多,甚至還露出微笑。

    半年前的1審判決,法官認定李在鎔、崔順實和朴槿惠間,存在典型的“政商勾結”行為:李在鎔透過賄賂前總統朴槿惠,藉由支援崔順實女兒鄭佑蘿的馬術訓練,還有給崔順實操控的法人團體營運金費,讓國家元首以此為代價,協助自己順利獲得三星繼承權,更私吞公司資金,將其規避至國外,掩人耳目。

    但二審判決,在動機及賄賂金額認定上,法官給出相當不同的解釋。“我們判斷,這起事件為大韓民國最高政治權力者樸前總統,對作為國內最大企業的三星集團之經營層予以脅迫,而樸前總統的親信崔順實,又以扭曲的母愛來追求私益而發生。”

    判決前,獨立特別檢察(以下簡稱“特偵組”)認定三星集團於“干政門”事件中,共行賄298.2億韓元。

    但半年前的一審判決,法官僅認定其中的88.2億韓元構成行賄,金額分別流入崔順實幕後操控的南韓冬季體育英才中心、崔氏母女共同成立的核心體育公司(Core Sports)的德國帳戶及三星電子的德國帳戶。

    其中,流入核心體育公司與三星德國賬戶的72億韓元,被視為直接支援鄭佑蘿馬術訓練的具體金額;另外,因資金由三星從南韓轉出至國外,李在鎔被認定有規避資產的罪嫌。

    但這次二審判決,對三星提撥給南韓冬季體育英才中心金費的爭議,法官認定為無罪;流向核心體育公司與三星德國賬戶的金額,僅36億韓元被認定構成賄款,而把錢從南韓匯往德國的行為,並無充分證據顯示是要規避資產。

    法官在二審宣判時說道:“我們難以視作提交匯款的李副會長等,對(這些金額)還有再介入管理…而就算說這是在逃避法律,他也只是要隱匿賄賂事實,而無資產規避之意圖。”

    他更表示:“三星是為了與政治權力在背後交易,才做出八爪章魚式的事業擴充、鉅額非法及不當貸款,還有投入國民血汗納稅錢所組成的公共資金等行為…李副會長對於(公司內)的個別案件,並未向(朴槿惠)予以請託,只是被動響應樸前總統的要求而已。”

    亦即,兩次審判中,李在鎔的角色從“懷有其他企圖的共謀”轉變成“受人指使而不得已肇下罪行”的犧牲者。由於賄賂金額大幅削減,加上規避資產不成立,讓他獲得減刑與緩刑。

    事實上,半年前的一審宣判後,“李在鎔二審刑期將減少”的臆測,已瀰漫在南韓法界與媒體界相當長一段時間。關鍵在於,不論特偵組或是法官所認定李在鎔的行賄數字,以三星的規模與財力來說,都是極低的金額。所以對李在鎔在什麼背景和動機下給錢,要如何下解釋,就成為量刑關鍵。

    但二審判決出爐,李在鎔獲得緩刑,“沒錢有罪、有錢無罪”的批判,隨即排山倒海而來;特別是干政案爆發,迫使南韓的“燭光民心”將朴槿惠拉下臺而實現政權論替,這個逆轉讓主流民意與不少公民團體感到相當失落。

    他更表示:“實際上,李在鎔的最大課題,就是利用最少的費用,承繼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其生父);而李在鎔已經在朴槿惠政權期間,達成這目標。” 盧鍾化認為,法院在二審未充分交代不認定行賄存在繼承企圖的理由,但若這動機不存在,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合併過程的相關爭議,就難以說明。

    對此結果,特偵組也大表不滿道:“法院在二審把李副會長形容成‘不過是被害人’,這是為了要給李副會長免罪符,而意圖歪曲事件本質。”

    特偵組更批判,法院二審判決李在鎔規避資產的爭議為無罪,邏輯等同主張人喝了酒 “卻非酒駕”,表明將提出抗告,在最終的三審“決鬥”。

    儘管李在鎔獲減刑並被釋放,法院仍對朴槿惠的罪行認定,仍有明確描述:“樸前總統向李副會長索賄,崔順實收賄,兩人一同操縱與支配整個過程,動機一致。”法官並強調樸、崔兩人為“壟斷國政的主犯”,並稱“這種索求型態的賄賂事件,只會加重輿論對公務員的責難。”

    依據南韓法律規定,若收賄額達1億韓元(約57.7萬人民幣)以上,可處10年至無期徒刑;三星涉入賄賂,二審認定金額為36億韓元,若此判決被援引至朴槿惠身上,則面臨重刑已是可預期之事。但李在鎔還剩下三審關卡,而對朴槿惠的判決,目前還未起步,命運為何,結果還得耗上1到2年時間。

    楊虔豪

    發自 南韓 首爾

    責任編輯 | 張夢圓

    運營編輯 | 梅瓊予

    版面編輯 | 徐靖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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