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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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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口咖啡
從7歲開始讀學前班到現在當了四年的老師,讀書的時間佔據了人生的一大塊時間,但也就是最近十年才慢慢讀自己喜歡的書。小學和中學有很多學業壓力,再加上並不是特別好的家庭條件,能夠讀到的書還是很少的。雖然有各種條件的限制,在二十幾年裡,自認為還是讀過不少好書的。其中還有幾本是我讀過一遍以上的,甚至讀了三遍以上。我以前寫過一篇文章,講述有那麼幾部電影是我每年必定會刷一遍的。讀書未必如此頻繁,但還是有那麼幾本書,讓我找機會就會重讀。讓我看了三遍,甚至我還想再讀三遍。姑且分享出來,交流討論。
一、《基督山伯爵》
第一個就列出這本書來,似乎不太恰當。但這確實是影響深遠的一本書。我一直津津樂道的就是當年英語考試時,別人都在複習,而我津津有味地閱讀這本書而罔顧其他,那次的分數只有67分,班上大部分人都在80甚至90分以上,你就知道當時我考得多糟多麼不應該了。但我從來沒有後悔過,相反,每次提到這件事我都覺得這很長臉,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德性,我也是夠了。
《基督山伯爵》是個完美的復仇故事,愛德蒙·唐泰司被無故蒙冤入獄,父親孤獨死去,女友嫁做他人婦,而他在監獄裡一呆就是十幾年,幸虧他與一位神父不期而遇。在法里亞神父的指導下,他學會了很多知識,甚至還意外得到了一筆財富,這筆財富足夠支援他將來出去復仇。在一次成功的越獄之後,他轉身一變,成了所謂的“基督山伯爵”,基督山伯爵曾經跟友人說,如果上帝不能賞善罰惡的話,那就讓我來吧。於是他走上了一條復仇之路,有冤報冤,有仇報仇,有恩報恩。
他得到了所有滿意的結果,但唯有一件事是他沒有想到的,就是報仇快感消失之後的更加絕望的空虛。他就像是電影《賓虛》裡Judah窮盡所有力氣去報仇,卻怎麼也得不到真正的平安和喜樂。故事的最後,愛情救了他,他的養女仰慕他,他們在一起了。我覺得這是作者大仲馬的一廂情願,甚至說他說出了真相,將痛苦毫不留情地展現了出來,但卻沒有任何能力去解決。他只是希望愛情能夠彌補所有的傷痛,包括快意恩仇過後的空洞與虛無。法國國寶級演員德帕迪約曾經拍出了最忠實於原著的四集短劇,但最後導演卻讓基督山伯爵和自己年輕時的戀人重修於好,這絕對是一大敗筆。
圖片發自簡書App
《基督山伯爵》影響了之後幾乎所有的越獄片和復仇片。最典型的就是《肖申克的救贖》,這部作品就是典型的基督山伯爵式的越獄片,“逃離,財富,復仇”,絕對是基督山伯爵的現代版。《基督山伯爵》的結尾相當出名:“人類所有的智慧,都包含在這兩個詞裡了:希望和等待。”《肖申克的救贖》主題就是“希望”,甚至安迪申請到了圖書之後,還調侃說《基督山伯爵》是一部關於越獄的小說。另一部電影《V字仇殺隊》一看就知道是向《基督山伯爵》致敬的電影,V一再地給女主人公播放《基督山伯爵》電影的經典片段,足夠說明問題了。
二、《巴黎聖母院》
第一次看《巴黎聖母院》是在高三的時候,那是我同學借來的,她知道我想讀,就拿給我。但因為要儘快還給別人,所以留給我閱讀的時間也不多。我記得那是一個雨天,大家都要去吃晚飯了,我為了能夠儘快看完,晚飯也顧不得吃了。就那麼囫圇吞棗地看完了一遍,故事的梗概老師講過了,我做的就是稍微豐富了一下我已經知道的簡略的情節。
直到上了大學,我才認真地讀完了第二遍。那真的是一種非常愉快的享受,或者說是一次極為酣暢的靈魂之旅。我的整個人都隨著雨果的描述跌宕起伏著,尤其是讀到埃斯梅拉達的母親即麻袋女時,簡直就要哭出來了。那是一個母親對自己女兒的深深愧疚,也是一個女人對自己一生罪惡的徹底懺悔。
大三上外國文學課時,老師要求我們寫一篇5000字的文學評論,可以是看過的任何一本外國文學名著。我看著同學在電腦上搜了一些論文,然後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整理,5000字的作業就完成了。我寫別的東西也是這樣,但對文學,我卻是認真了。我突然想寫《巴黎聖母院》,這是我大學時代最吸引我的書。當我懷著一顆交作業的心看第三遍時,我還是被麻袋女深深觸動了。於是,我決定以她為主題。誰知,全天下的讀書人都把目光聚焦於加西魔多和埃斯梅拉達,對於這個所謂的麻袋女都是一筆帶過,甚至有些人提都不會提。這5000字的書評,讓我怎麼寫?
那真是一種煎熬,除了小說本身,我幾乎沒有任何資料可以利用。我記得寫這篇書評時,我幾乎就是寫幾行字,看一下字數統計,直到我確定已經有5000字了,我毫不猶豫地結了尾。我總覺得寫得很不好,但也沒辦法,誰讓我選了這麼個題目呢。結果,那次書評我的成績是A。大部分人都是抄來的,我這篇一看就是自己寫的,估計老師看在原創的份兒上,也會多給我點安慰分的。不過,現在我自己再看那篇文章,連自己都驚訝於當時的眼光。明顯感到自己退步了,那種對一本書裡精彩的小人物的捕捉能力,現在幾乎找不到了。
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
第一次知道這本書,是來自語文老師的推薦。說推薦其實有點牽強,只是提到而已。高三上語文課,提到了關於輕鬆未必是好事時,她突然提到了有一本書就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就那麼一句話,我就記住了。沒幾天,我在上廁所時,看到一位同學抱著一本書在看,就是這本書。高中畢業後,我還在一個小書攤上買到一本盜版書,但沒看幾頁就放棄了,翻譯質量太差,不忍卒讀。
大二的時候正式讀到這本書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是我開始網購以來,最先買的基本書之一。開頭便是關於尼采的輪迴學說,接著講了托馬斯和特蕾莎的荒謬而糾結的愛情故事。托馬斯深愛著特蕾莎,但他就是管不住自己,總是在尋花問柳。他的理由很簡單,每個女人都有異於其他女人的百萬分之一之處,他就是想體驗到這一丁點的不同。特蕾莎受不了,只能不斷地逃跑,托馬斯沒辦法只能一次次地把她找回來。後來,托馬斯和特蕾莎決定去到鄉下生活,在一次車禍事故中喪生。
這本小說的時候,我正在瞭解哲學,尤其是笛卡爾的身心二元論。從某種角度說,這個時候接觸笛卡爾,或者這個時候接觸《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簡直恰到好處。可以更好地去理解笛卡爾,又可以更好地去理解這本書,相得益彰。這本書本身就是哲理性很強的作品,裡面有豐富的哲學式的思索和探究,無論是故事本身還是哲理探究,都是非常深刻的。
大二的時候,我擁有了人生當中第一部彩屏手機,所謂彩屏手機,就是那種能上手機網路的手機。但那部手機真的慢得要死,想翻翻QQ空間都很費勁。我就是在那部手機上重讀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想重讀,是因為我們系主任在批判《布拉格之戀》,挺好的一部小說,被拍成了一部愛情電影。我還記得有一部分是在河北老家讀的,剩下一部分到了杭州才繼續讀,有一幕就是我坐在公交車上,費勁地翻著每頁只有100字左右的螢幕。但就是每頁只有100字,竟然讓我把這本書看完了。第二第三遍之後,就開始對此書的歷史背景產生了興趣,稍微瞭解了一些“布拉格之春”,甚至還一度充滿了對布拉格這座城市的嚮往。
四、《百年孤獨》
這本書我應該看了不止三遍了。2014年馬爾克斯去世時,我才知道之前看過的版本基本上都是盜版的。據說馬爾克斯的盜版啟發了中國很多的作家,至少我在餘華的《在細雨中呼喊》裡面確實多多少少可以看得見馬爾克斯的影響。
《百年孤獨》最吸引我的地方可能就是書名了。“孤獨”這個詞從我14歲左右開始,就成了我人格的代名詞了。當我看到這本書時,我就很想了解一下這所謂的“百年孤獨”究竟為何。那還是在高中的時候,學校圖書館的圖書借閱就只有幾個小時的時間,我看了個開頭就沒機會看下去了,只記得一個人帶領大家重新開疆拓土,建立了一座屬於自己的城市。整本書讀完已經是2007年了,那年五一我們放了十天假,我就是利用那幾天的假期,讀完了這本書。讀到最後一部分時,已經是凌晨三點了。那可能是我人生第一次因為一本書而熬夜,但肯定不會是最後一次。比如說最近,我總是在熬夜讀書,總覺得時間不夠用。
前兩天一個朋友問到了《百年孤獨》,她想聽聽我對這本書的理解。這本書的大意應該是被說濫了,反映了拉美人民一百年的歷史。我也想從這個角度說的,但實際上我說不出來。因為我好像不是那麼看的。一本書出版之後,被很多人讀,它的含義就已經不是作者能夠掌控的了。拉美人民的歷史沒辦法跟我產生共鳴,但這本書裡描述的故事卻極其吸引人,讓我讀了差不多有五遍了。
其中給我的最大觸動,就是作者對孤獨的理解。我也深深地被書中的孤獨氛圍所吸引。人們因為孤獨可以做出很多的事情來,孤獨本身並非等於意志消沉。我相信孤獨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豐富一個人的靈魂核心,讓他能夠在深層次上與自己對話,甚至說,只有在孤獨時,一個人才能用最自然的方式來面對上帝。
前面說過我在手機上讀完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其實重讀《百年孤獨》好幾次,其中就有一次在手機上讀的,在坐公交車時,拿出手機來,一點一點地讀完。其實有很多書都是這樣讀完的,2010年有三個月的時間我在一家教育機構上課,差不多一百天的時間裡,我基本上沒有任何休息,每天都要去上班。就是在公交車上,我用手機讀完了《平凡的世界》《白鹿原》還有《全球通史》。
五、《羅密歐與朱利葉》
莎士比亞的悲劇,我是認認真真地看過幾遍的,甚至有段時間我還把英文原版找出來,一句一句地比對過。其中最喜歡的肯定是《羅密歐與朱麗葉》,這部戲劇是我進入大學之後,最先閱讀的幾本書之一。朱生豪的翻譯版我看了好幾遍,英文也對照著讀了,甚至還把能找得到的所有的同名電影拿過來,一一觀看。《泰坦尼克號》是我看過遍數最多的一部電影,《羅密歐與朱麗葉》是我看過的改編版本最多的電影。當然,我最喜歡的版本是奧莉維亞主演的,奧莉維亞還在1971年的《拿撒勒人耶穌》裡飾演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我敢說,這是我看過的最美的馬利亞。
他們剛認識就私定終身,第二天就結婚了,當天下午回來的時候羅密歐殺死了朱麗葉的哥哥,不得不被流放。當天晚上一夜春宵,羅密歐就不得不離開維羅納。離開之後不久,朱麗葉就因不想被迫嫁給他人而服毒,接著羅密歐趕回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服毒自盡。整個故事如果仔細推算,估計也就是從星期一到星期五幾天的時間而已,竟然能讓兩個人雙雙殉情。我在想,倘若他們都沒死,以後的生活會不會真的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呢?倒也未必。我突然就明白了,為什麼《羅密歐與朱麗葉》這麼被大家歡迎,但它就是比不上四大悲劇來得更有價值。
書是讀不完的,好書也值得重讀。以上幾本書其實只是重讀次數比較多的幾本而已,還有很多書讀過至少兩遍的。經典就是這樣,離開學校之後,你不是要去讀它,而是要去重讀它。在做學生的時候讀經典是為了啟蒙,等到離開學校進入社會,重讀經典是為了更好地理解人,理解自己,理解身處的這個世界。
新的一年還會有更多的書值得去讀,那就繼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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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春南南
一本書讀上三遍,起碼可以說這是一本非常精彩迷人的書,現今社會,各種書籍層出不窮,能在眾多書中挑選出合乎自己胃口的書籍很不易,能讀上三遍真的是非常艱難,當然這其實也是一種享受過程,三遍的書籍,會給我們不一樣的感受,每一遍都能讀出新意,都能品出曾未有過的味道。筆者認為遇到一本好看的書籍很有必要讀三遍甚至很多,好的東西總能給人超乎尋常的心理感受,能邂逅這樣的書籍,也是一種緣分,希望我們珍惜這種讀書的機會,多讀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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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壹佰多斤
到目前為止,能讓我讀三遍以上的書,只有《二號首長》和《侯衛東官場筆記》
這兩本書貫穿了我從讀書一直到初期工作。說實話,剛開始只是為了消磨時光,也確實被裡面的情節所吸引。工作之後,由於環境因素,發現部分內容及場景,跟書中的描述存在雷同。突然發現,這書能給我提供處理問題的參考。
書讀百遍其義自見這句話,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但真正感受其含義的不多。我認為書讀到一定程度,是能讓人學以致用,特別是工作之後,讀書,真的能給你對問題的思考提供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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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Fandy
每個人都有喜新厭舊的習慣。再新鮮的東西,嘗過三遍也就乏味了。讀書看電影尤其如此。
不管多麼精彩的電影,如果你事先在網上看了槍版,再想看第二遍的衝動,至少減了一半。
小說同樣如此。讀第一遍已經知道了情節,第二遍還能讀下去,那說明故事懸疑性很強,需要反覆玩味。如果還能讀到第三遍,只能說這是部奇書了。
但專業書籍,有時候讀三遍都還不夠。比如說《數理統計》這本書,我就認真看過,不下五遍。但仍然是學了就忘,忘了還學,學了再忘。
由此可見,能讓你讀三遍的文學書籍,那一定是驚世名篇。舉個例子來說,比如道德經,壇經,詩經等等。還有很多史書,比如資治通鑑。也值得反覆玩味,三遍都嫌少啊。
而近代大多數的書,別說讀三遍,讀一遍都很難。難的不是好看,而是不經典。
總結一句話:如果一本書讀了三遍還想再讀,那其中的感悟,只有讀者自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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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最有趣的書
“書讀百遍,其義自見”,很多時候,把一本書讀上三遍之後,我們就能夠更深刻理解這本的思想,更細緻的吸收這本書的內容。
我分別以小說(《紅樓夢》)、散文(《歲朝清供》)、實用類書籍(《重來》)為例,來說一下對不同的書籍型別,讀三遍以後的感受。
首先說小說,小說在第一遍開始讀的時候,人們往往會“陷”到書中,去跟隨著主人公的種種境遇而開心、而難過、而興奮、而失落,其實這也正是讀小說的魅力所在。
當把小說讀三遍以後,人們就更容易從書中“拔”出來,宛若上帝視角,看著作者筆下人物的命運是怎樣跌宕起伏,很多時候,我們會發現,原來結局其實在書的前半部分就已經寫好了。就像《紅樓夢》裡的林黛玉和賈寶玉,他倆最後的命運看起來突兀,其實回過頭來看的時候,你會發現,那是理所應當的事情。
然後再說散文,好的散文總是會吸引人們一讀再讀的,同一本散文多讀幾遍以後,你能夠慢慢發現這篇散文到底好在哪裡,有點是好在情感真摯,有的是好在遣詞造句,有的是兩者兼而有之。好的散文就像名山大川,看一遍有一遍的新意,韻味濃郁,回味無窮。
最後說一下實用類書籍,在之前的一個回答中我提到過,實用類書籍,尤其是那種特別厚重的,內容豐富的實用類書籍,一定要讀第二遍,我自己一般是讀五遍。這種書籍有一個很大的共性,就是你知道這本書很有價值,大家都說好,但你讀完之後感覺腦子裡一團亂麻,覺得沒有什麼收穫,這個時候,倘若你多讀幾遍,你就能感受到這種書的真正魅力所在。
這種書之所以厚重,之所以被人們稱讚,是因為它裡面的內容豐富,思想深邃,所以一定要多讀幾遍,在多次閱讀的過程中,你會慢慢的發現作者真正想表達的是什麼意思,當你真正明白了作者的意思之後,你在生活中會不由自主的去應用的。
這裡算是給能看到這裡的讀者一個小彩蛋:當你拿到一本很有價值的書,想把書中的內容用到生活中的話,多看幾遍,具體的次數沒有要求,只要你還沒有熟練的書中的內容用到生活中,那就繼續看,這是最簡單,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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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每天讀宋詞
那首先得看是什麼書咯?
不是所有的書都值得看三遍,有些書,掃一眼,你就知道,快餐,只為博君一笑,權當消遣,看完就扔。由此,簡單界定下,題主問這個問題,是想說,好的書,至少是優秀作品,讀三遍是什麼感覺。
個人覺得每一次都會有不同體會。
第一次,圖新鮮勁,注重情節的趣味,行文的流暢,以前大腦的想象畫面,特別想在短時間讀完,以掌握基本內容,或知道小說的故事結尾,或宣告世界,我讀完了一本書。
第二遍,當你再拿起來讀的時候,你已經確定這本書是有價值的,是你讚賞、喜歡的,或者你覺得有用的,能幫助你找到想要的答案。所以我粗略認為,第二遍是找答案的過程,在於解惑,這時候,你會關注到全書的細節問題,好比《紅樓夢》裡的吃螃蟹章節,第一遍,覺得吃螃蟹過癮,第二遍,發現吃螃蟹好有講究,有意思有趣,並且你會反覆閱讀這個過程,甚至會記下來,這是我的習慣。
第三遍,回味。你開始覺得讀這本書,是一種享受,是與作者交流的過程,是置身於書中觀察人物動向的參與者,只是你不會打擾他們的軌跡。這時候,會透過多次閱讀,上升到一些思想層次的問題,以及對現實的思考。但這裡的意思並不是說,前面幾次你不會思考,這是帶有沉澱後的回味,是一個交流的過程。
所以好的書,值得讀三遍。
事實上,很多人讀經典的書籍不止三遍,比如蔣勳讀紅樓,幾十遍。反反覆覆,每次感悟不同,他甚至覺得讀紅樓就是在修行。他把紅樓用美學去解讀,去描繪自己心中的青春王國,是他童年、青年、中年、老年一次次閱讀的體悟。
所以有時候,書不在讀多,在於精。
回覆列表
一本好書,書讀百遍其義自見,每次讀都要不一樣的感覺。
在一個人的不同年齡階段,通常會讀出不一樣的含義,都會有不同的人生思考。
現在網路小說非常流行,但這些應該算不上真正有意義的文學作品。因為首先,我們不喜歡買實體書,其次,讀了一遍之後就明白了常有的套路,也就失去了興趣。
真正的好書,常讀常新,當然,這一方面是基於書的層面。對於人,如果想要真正消化一本書,而不是單單為了打發時間,那麼一本書起碼讀上兩三遍,甚至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