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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250111624888

    這是不算犯規的,只要沒有碰到對方; 以下是一些犯規說明: 第38條 運球規則 一、當已獲得控制球的隊員將球擲、拍或滾在地面上,並在球觸及另一隊員之前再接觸球為運球開始。 二、隊員用雙手同時觸球,或使球在一手或兩手中停留的瞬間運球即完畢。 三、隊員的手不和球接觸時,運球隊員的步數不受限制。 四、下列情況不是運球: 1、連續投籃; 2、在運球開始或結束時,隊員偶然地失掉球,然後恢復控制球(漏接); 3、與附近的其他隊員搶球中用挑拍以圖控制球; 4、拍擊另一隊員控制的球; 5、攔截傳球並獲得該球; 6、只要不出現帶球走違例,球在觸及地面前在手中拋接和停留(見第三十九條)。 五、隊員第一次運球結束後不得再次運球,除非因為下列情況,他失去了對球的控制以後: 1、投籃; 2、球被對方隊員拍擊;或 3、傳球或漏接,然後球觸及了另一隊員或被另一隊員接觸。 六、隊員不得擲球打籃板,並在球觸及另一隊員之前去觸及球,除非裁判員認為是投籃則除外。 違反本條規則是違例。 註解 隊員沒有控制活球就沒有這條規則的違例。 第39條 帶球走規則 一、定義 1、當持活球的隊員用同一腳向任何方向踏出一次或數次,另一腳(稱為中樞腳)不離開與地面的接觸點時出現了旋轉。 2、帶球走或持球行進(在場地內)是持球隊員一腳或雙腳 向任何一方向移動超出了本條規則所述的限制。 二、確定中樞腳 1、隊員雙腳著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一腳作中樞腳。一腳抬起的一剎那,另一腳就成為中樞腳。 2、隊員在移動或運球中接到球,他可以按下列情況停步並確定中樞腳: (1)如果一腳正接觸地面: a、雙腳同時著地,則任一腳都可以是中樞腳。一腳抬起的一剎那,另一腳就成為中樞腳。 b、兩腳分先後著地,則先觸地的腳是中樞腳。 c、一腳著地,隊員可以跳起那隻腳並雙腳同時著地,則哪隻腳都不是中樞腳。 三、持球移動 1、確定了中樞腳後: (1)在傳球或投籃中,中樞腳可以抬起,但在球離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運球開始時,在球離手前中樞腳不可以抬起。 2、停步後,當哪隻腳都不是中樞腳時 (1)在傳球或投籃中,一腳或雙腳都可以抬起,但在球離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運球開始時,在球離手前哪隻腳都不可以抬起。 違反本條規則是違例。 註解 隊員沒有控制活球就沒有這條規則的違例。 第40條 “3秒鐘”規則 一、某隊控制球時,該隊隊員在對方的限制區內停留不得超過持續的3秒鐘。 二、限制區的各線都屬於限制區的一部分,隊員觸及任何一線都算位於限制區內。 三、3秒鐘的限制在所有擲界外球情況下均有效。它的計算要從擲界外球隊員在界外可處理球(球進入比賽狀態)的一剎那開始。 四、3秒鐘的限制不適用於: 1、當投籃的球正在空中。 2、搶籃板球時。 3、死球進。 五、隊員在限制區內停留接近3秒鐘時,可默許他運球投籃。 違反本條規則是違例。 註解 球隊沒有控制球就沒有這條規則的違例。 第41條 被嚴密防守的隊員 被嚴密防守(在正常的一步之內)的持球隊員要在5秒鐘內傳、投、滾或運球。 違反本條規則是違例。 第42條 10秒鐘規則 邊緣圍成的場區構成了某隊的前場。 球場的另一部分,包括中線和本方球籃,包括籃板的界內部分是該隊的後場。 二、當一名隊員在後場控制活球時,該隊必須在10秒鐘內使球進入前場。 三、當球觸及前場或觸及有部分身體接觸前場的隊員時,球即進入前場。 違反本條規則是違例。 第43條 球回後場 一、位於前場的控制球隊的隊員不得使球回後場。 二、當控制球隊的隊員出現了下列情況,就認為球已進入後場: 1、在球進入後場前最後觸球;並 2、在下列情況後,他的同隊隊員首先觸及球; (1)球已觸及後場;或 (2)如果該隊員觸及後場。 三、該限制適用於在某隊前場的所有情況,包括擲界外球。 四、該限制不適用於依照規則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或第五十三條中的罰則:執行在邊線中點處擲界外球的情況。 違反本條規則是違例。 註解 被防守隊員斷回後場的球可以被雙方任一球隊重新獲得。 第44條 攻、防中的干擾球 在比賽時間內: 一、在投籃的時候,當球在飛行中下落,並完全在籃圈水平面之上時,進攻或防守隊員不可以觸及球。 此限制僅適用到出現下列情況為止: 1、球觸及籃圈; 2、球明顯不會觸及籃圈。 二、當球在球籃中時,防守隊員不得觸及球或球籃。 三、當投籃的球接觸籃圈時,進攻或防守隊員都不得觸及球籃或籃板。 罰則 一、當裁判員宣判違例時球成死球。 1、如是攻方違例: 不得分,並將球判給對方隊員在罰球線的延長部分擲界外球。 2、如是守方違例: 判給投籃隊員得2分,如在3分投籃區投籃則判得3分。 如同投籃成功一樣,在端線後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 3、對於在罰球時出現攻、防中的干擾球情況,見第六十條。 二、當投籃出現在比賽時間(一節或半時)臨近結束時,在時間終了前球已離開了投籃隊員的手並在空中: 1、如果球直接進入球籃,要計得分。 2、如果球碰籃圈彈起,然後進入球籃,要計得分。 3、如果球觸及籃圈後,任一隊的隊員觸及球、球籃或籃板是違例。 (1)如果防守隊員構成違例,算中籃得分,要判給2分或3分。 (2)如果進攻隊員構成違例,則球成死球;如果球進籃不判得分。 4、這些規定適用於投籃明顯不會成功之前。 第45條 犯規 一、犯規是違反規則的行為,含有與對方隊員的身體接觸或違反體育道德的舉止。 二、對犯規隊員要進行登記,隨後按規則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 第46條 接觸 一、從理認上講,籃球運動是一項“沒有接觸”的競賽活動。然而10名隊員在有限的場地上高速度地移動,顯然不可能完全避免身體接觸。 二、如果確實為了去搶球(正常的籃球動作)而發生身體接觸,而此接觸沒有把被接觸的對方置於不利,這樣的接觸則可當作意外情況不必給予處罰。 三、從背後發生接觸是不政黨的籃球動作。通常後面的隊員對此接觸負責任,因為就他與球和對方隊員來說是處於不利的位置。 註解 在身體接觸的問題上作出決斷時必須遵照下列基本原則: 一、用任何可能的方法去避免接觸是每一個隊員的責任。 二、任何隊員在佔位時只要不發生身體接觸,都有權在規則的限定範圍內到達沒有被對方隊員佔據的正常地面位置。 三、如果發生了接觸犯規,則由造成接觸的隊員負責。 第47條 侵入犯規 一、侵入犯規則是在活球、球進入比賽狀態或死球時涉及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 二、隊員不準透過伸展臂、肩、髖、膝、腳或彎曲身體成不正常姿勢以阻擋、拉、推、撞、絆等動作來阻礙對方行進;也不準使用任何粗野動作。 定義 1、陰擋:是陰止對方隊員行進的身體接觸。 2、撞入:是持球或不持球的隊員推動或移動到對方隊員軀幹上的身體接觸。 3、從背後防守:是防守隊員從對方隊員的背後與其發生的身體接觸。即使防守隊員正在試圖去搶球,與對方隊員發生身體接觸也是不正當的。 4、用手攔陰:是防守隊員在防守狀態中用手接觸對方隊員,或是陰礙其行動或是幫助防守隊員來防守對手的動作。 5、接人:是干擾對方隊員移動自由而發生的身體接觸。能用身體的任何部位來造成這個(拉人)接觸。 6、非法用手:發生在隊員試圖用手搶球接觸了對方隊員時,如果僅僅接觸了對方隊員持球的手,則被認為是附帶的接觸。 7、推人:是用身體的任何部位強行移動或試圖移動已經或沒有控制球的對方隊員時發生的身體接觸。 8、非法掩護:是試圖非法拖延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對手到達希望到達的場上位置。 罰則 在所有情況下都要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入犯規。此外: 一、如果對沒有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 1、由非犯規隊在距發生犯規地點最近的界外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 2、如果處以犯規隊罰則,則規則第五十八條將生效。 二、如果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 1、如果投中籃,要計得分並判給一次罰球。 2、如果2分投籃沒有成功,則判給兩次罰球。 3、如果3分投籃沒有成功,則判給3次罰球。 三、如果控制球隊的隊員發生犯規: 1、由非犯規隊在距發生犯規地點最近的界外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 2、例外:見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 註解 一、垂直原則 1、在籃球場上,每一位隊員都有權擁有他所在的地面位置以及在他上面的空間(圓柱體)。 2、這個原則保護隊員所佔據的地面位置和他上面的空間。 3、一旦隊員離開了他的垂直位置(圓柱體)並與已經確立了垂直位置(圓柱體)的對方隊員發生身體接觸,則離開了垂直位置(圓柱體)的隊員要對此接觸負責。 (1)對於防守隊員垂直地離開地面(不超出他的圓柱體)或在圓柱體內全面伸展他的雙手和雙臂,則不必判罰。 (2)進攻隊員無論是在地面還是騰起在空中,都不得與防守隊員發生接觸,或用他的手臂來擴充套件他自己的額外空間 (清除)。 二、合法防守位置 1、當達到下述狀態時,防守隊員就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 (1)他正面對對手,並且 (2)雙腳以正常的跨立姿勢著地。兩腳之間的距離一般與其身高成正比。 2、合法防守位置垂直伸展到他的上空9圓柱體0。他可以將雙臂舉過頭,但雙臂必須是在這假想的圓柱體內並保持垂直姿勢。 三、防守控制的球隊員 1、在防守控制球的隊員(他正持球或運球)時,時間和距離的因素不適用。 2、每當對手在持球隊員前面佔據了(甚至是在一瞬間佔據了)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隊員都必須預料到對方的防守,並必須準備停步或改變方向。 3、防守隊員在佔據他的位置之前,必須不造成身體接觸來建立合法防守位置。 4、一旦防守隊員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須保持這個姿勢(見下述第5項),即不得伸展他的臂、肩、臀或腿去阻止從他身邊透過的運球隊員。 5、當裁判員對“阻擋或持球隊員撞入”的情況作出裁決時他要運用下列原則: (1)防守隊員必須以面對持球隊員並且雙腳著地來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隊員為了保持這個防守位置,他可以保持靜止或側移或後撤。 只要該側移或後撤被認為是正常的防守移動,在保持這個防守位置的移動中,一腳或雙腳可以在瞬間離開地面。 (2)防守隊員必須是先到位,並且接觸必須發生在軀幹部位。 如果接觸發生在軀幹部位,則應該認為防守隊員已經先到位。 如果答上述三條,則是持球隊員造成犯規。 四、騰空的隊員 3、如果隊員已跳起並落地,可是其動量使他碰撞在他落地附近已佔據合法防守位置的對方隊員,則該跳起隊員對接觸負責。 4、當對方隊員已跳起在空中後,隊員不得移至該跳起隊員的路徑上。 五、防守不控制球的隊員 1、不控制球的隊員有權在場上自由移動並佔據任何未被另外隊員已佔據的位置。 2、時間和距離的因素要適用。這意味著防守隊員不能佔據一個如下這樣的位置: (1)如此靠近正在移動中的對方隊員,使該對手沒有足夠的距離停步或改變他的方向。 (2)如此快地插入正在移動的對方隊員的路徑,使該對手沒有足夠的時間或距離停步或改變他的方向。 此距離與對方隊員的速度直接成比例,不得小於1步,不得多於2步。 如果隊員在佔位時不顧時間和距離的因素並與對方隊員發生身體接觸,他對接觸負有責任。 3、一旦防守隊員已佔據合法防守位置,他不得伸展臂、肩臀或腿來阻止從他身旁路徑透過的對手前進。然而他可轉身或將手臂置於身前和貼近身體以避免受傷。 4、一旦防守隊員已佔據合法防守位置: (1)他可以轉移或側移或後撤,以使自己保持在對手的路徑上。 (2)他可以迎著對手前移,然而如果發生身體接觸,他對此負責。 (3)他必須注意空間的因素,也就是按上述第2項(2)所示,他和對手間的距離。 六、掩護----合法的和非法的 1、掩護髮生在隊員試圖延誤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對手到達希望到達的場上位置時。 2、正在掩護對手的隊員處於下列情況時是合法掩護: (1)當發生接觸時靜立不動(靜立在他的圓柱體內)。 (2)發生接觸時已經兩腳著地。 3、正在掩護對手的隊員處於下列情況時是非法掩護: (1)發生了接觸時正在移動。 (2)發生了接觸時是在靜立對手的視野之外建立掩護,沒有給出適當的距離。 (3)發生了接觸時對移動中的對方隊員沒有考慮時間和距離的因素。 4、如果掩護建立在靜立對手的視野之內(前面或側面),則該隊員可以按自己的願望,只要在不發生接觸的情況下儘量靠近對手。 5、如果掩護建立在靜立對手的視野之外,掩護隊員必須允許對手向他邁出正常的一步而不發生接觸。 6、如果對方隊員在移動,時間和距離的因素就要適用,掩護隊員必須留出足夠的空間,以便被掩護者能停步或改變方向來避開掩護。 要求的距離不得小於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過2步。 7、對與已建立了合法掩護的隊員發生任何的接觸,由被掩護的隊員負責。 七、阻擋 1、如果試圖去做掩護的隊員在移動中與靜立的或後退的對方隊員發生接觸,則構成了阻擋犯規。 2、如果隊員不顧球,面對著對方隊員並隨著對方隊員的移動而移動,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該隊員應對隨後發生的任何接觸負主要責任。 所謂“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是指被掩護的隊員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3、隊員在場上佔據位置時伸展臂或肘是合法的,但是當對方隊員試圖從他身邊透過時,它們必須放下(在圓柱體內 )。如果隊員不能將臂或肘放下,發生接觸就是阻擋或拉人。 八、用手觸及對方隊員 1、用單手或雙手觸及對方隊員本身未必是犯規。然而,當對手位於某隊員的視野之內就沒有理由用手去辨別,並且這種動作可被視為非法的身體接觸。不管是否獲得利益,裁判員必須宣判。 2、如果任何一種方式的接觸限制了對方隊員活動的自由,這樣的接觸是犯規。 3、運球隊員不可使用前臂或手來阻止對方隊員獲得球。此類舉動能獲得規則未提及的利益和導致雙方隊員增加身體接觸。 九、居中策應 1、策應隊員不得用肩或臀將對方隊員擠出他所佔的位置,也不得用伸展肘或臂來干擾對方隊員活動的自由。 2、防守隊員不得非法地使用臂、膝或身體的其它部位干擾策應隊員活動的自由。 第52條 隊員的技術犯規 隊員不得漠視裁判員的勸告或運用不正當的行為,如: 1、同裁判員、到場的技術代表、記錄員、助理記錄員、計時員,30秒鐘計時員或對方隊員講話或接觸沒有禮貌; 2、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動觀眾的言語或舉動; 3、戲弄對方或在對方眼睛附近搖手妨礙他的視覺; 4、妨礙迅速地擲界外球以延誤比賽; 5、被判犯規後,在裁判員要求舉手時不正正當當地舉手; 6、沒有報告記錄員以及沒有得到裁判員招呼的替補隊員進入場地; 7、違反第六十條第四款,出現罰則第三款2(注):“干擾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的情況; 10、隊員抓住籃圈並把整個身體的重量懸掛在籃圈上。 根據裁判員的判斷,如果某隊員正試圖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隊員受傷而抓住籃圈是可以的。

  • 2 # lanfengz3

      卡位就是在進攻或防守時利用身體卡住對手的身體,從而為單打,掩護和籃板做好準備。籃板時:當防守方在籃下阻擋進攻方搶籃板球時的動作雙臂張開,腿半蹲,沉腰,全力將進攻方擋在自己背後。使進攻方在搶籃板時起跳困難,且容易造成進攻籃板犯規。低位進攻時:同搶板時動作要領相同,目的都是將對方卡在自己身後。但進攻時所卡位的方向與搶籃板時完全相反,背對籃筐。適合運用卡位的位置在漆線區周圍。一般都是中鋒或者大前鋒所掌握的技術。在一個擁有強力內線時會經常用到的技術。配合戰術是其他隊員將防守方拉到遠處,防止盜球。

      中鋒卡位要球具體有四點:

      一點是要清楚的知道防你的隊員是在哪個位置,一般中鋒卡位要球都是把對手抵到身後去的,但如果經驗不足的中鋒都會把對手抵在身後後就不知道對手是在身後的左邊還是在右邊了。對手會判斷你接球的位置,靠左還是靠右,然後向那個方位移動一點。在你接球的瞬間在你的身側用手把球拍掉,速度快一點的人則是會小退一步讓你感覺不到甚至可以說迷失他所在方向的位置,然後他會在你要球的瞬間繞過你把球搶斷,有時候你根本無法反應過來球就已經被奪去了。要防範這兩種搶斷你就要做到要清楚的瞭解到對手是在你身後的哪個方位,有個方法,用背靠住對方的身體,然後用手摸著對方身體的任何一個部位,動作不要太大,輕輕的只要知道對方的方位就行了,然後等球來時對手進行搶斷你就能夠清楚的知道對手是從哪個方向移動,搶先一步移動,擋住對手的移動路程。然後手臂伸直,最後接球。

      第二點是如果是有經驗的對手知道你的辦法後他會一直向後退,讓你摸不到他,靠著他的你就會跟著他一直退,你就會失去接球的時間。這個時候你不要跟著他一直退,以他為中心側著身體,以扎馬步的姿勢站位,兩手180度伸開,一手去試探性的摸他,一手去注意接球。如果對手退到你那支手摸不到他的時候那就別管了,因為他已經退到了離你有威脅的範圍了,我相信他速度再快也不能夠跑過來奪你的球了吧。

      第三點就是如果你是靠著對手站位要球的話,除了要做到第一點外,球飛來的時候你要向前小跳一步去接球,不遠,就30公分左右,不要小看這30公分,它絕對能讓那些手很長的對手拍不到你的球。因為能夠打亂對手想繞過你身體搶球的節奏,再說你是伸直手的,再加上你跳出去的30公分,對手想從你側身拍掉球的話,他的手總不能比你的手再加上的30公分還長吧。

      第四點,也是最基本的一點,中鋒卡位要球時千萬不能彎著腰站位,因為你彎著的話,對手就會用身體壓著你。你的行動將不再輕鬆,正確的站位姿勢應該靠著對手時重心在腳上,然後仰著身體靠著對手,這樣對手即使想拍你的球,他的手也頂多只能打到你肘的部位。強調:重心是在腳上,如果你把重心放在靠著對手的背上的話,對手一退讓你就會因為重心不穩而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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