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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斷劍66336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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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開啟車窗看景色
像這種路面維修的情況,交管、路政都有責任改變路口的通行秩序,以保證正常車輛通行。
做為工程施工方,應當在直行路口處設立臨時隔離板或其它隔離方式,中間位置放置“禁止通行繞行”的醒目標誌,使對面方向駛來的車在進入路口前就能發現前面正在施工,以便在路口處及早調整改變行車路線,這是施工方的責任。
做為交管部門,因為繁忙的十字路口,對面直行道因施工己經不能通行,實際上這個路口就變成了丁字路口(T),此時,仍然是原來的通行指示燈照舊不變,仍有直行綠燈在閃爍,容易誤導過往車輛通行。一貫的做法是應暫時關閉此路口的指示燈訊號,使其不在工作,如果是非常亂的路口應有路面交警指揮通行。這是交管部門的責任。
我認為,既然兩個部門的警示告知義務都沒有做到,就不涉及到違章過路口,機動車無責任。像題主這種情況不屬於違章,左拐、右拐都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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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指南針164
這種事發生在各個地方,施工方路管方從來不考慮周全,不提前設定警示牌,說到底就是不作為,沒把“以人為本”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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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夢景仙
之前的規定是紅綠燈正常的按燈執行。燈損壞的可減速觀察後自己決定,視為無燈路口,但增強了注意避讓義務。有交通警的,不管燈的好壞與顏色,都按交警指示為準。
修建道路的以路牌,交警為準。紅綠燈無效,具體的以路口封閉情況為準。
不管什麼路口,什麼燈,以交警指揮為準。
現在新規不確定。正常修建道路是無管狀態,因為道路未交付,沒有路權。事故後果自負,以賠為主。
通常較大的在建道路不會有交警,紅綠燈也可能會停用。這是因為道路施工期間不歸交警管,真看見交警了應該也是處理事故了。原則是,有交警看指揮,沒交警看紅綠燈與引導牌,沒紅綠燈看路況,另設臨時通道的仍看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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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友誼萬歲103704036
不算!施工單位要佔用馬路或封路前必須到城市規劃局和交警大隊備案,取得佔用道路施工許可證才能施工,但必須按規定立標誌牌或路障箭頭繞道行駛。車輛臨時在此處調頭不算違章,因為此處巳有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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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正式施工需禁止通行,應報道路交通管理部門和城管批准、備案。交通標誌會臨時調整。沒做調整和設定禁止警示標誌的,屬違章。直行路禁行後,應視為直行沒有訊號標誌。有分道箭頭訊號,必須按箭頭訊號行駛。因不知情況導致的一般違法行為,不處罰。有事故,需承擔事故中的違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