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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若一剪輯

    快閃族(Flash mob)是一群互不相識的人,透過因特網相約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集合,然後一起做出一些無意義的動作,例如拍手掌、叫口號等。

    出現過程

    快閃族是於2003年最先在紐約出現,後來擴充套件至歐洲、亞洲等。

    快閃族最早起源於2003年5月美國紐約的曼哈頓。當時一個名叫比爾的組織者召集了500餘人,在紐約時代廣場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條機械恐龍,5分鐘後眾人突然迅速離去,快閃族因此而聞名。

    快閃族是都市時尚文化中的一種,是現代人在忙碌之餘和世界開的一個善意的玩笑。他們當中的多數人表示,如果活動設計合理,自己將會主動參加。當然,也有些人因為擔心造成誤會,而採取保守的態度。

    如今,快閃活動已風靡全球,羅馬、東京、香港、臺灣等地,都可以見到快閃族的身影,以及他們類似於行為藝術的表演或娛樂。而成都、杭州等地都有人玩過。

    快閃律例

    1.所有快閃言行,必須遵守當地法規和注意安全;

    2.快閃指令,必須“時間、地點、言行”三明確;

    3.快閃內容,要簡單易記、任何人士均可實施;

    4.快閃的標準時間,要約定先進入某一網站或打電話到“117”報時臺核准時間,做到分秒不差。

    “FlashMob快閃族”,他們一般擁有高學歷和有固定職業,只是平常接觸電腦的機會多,並願意去嘗試一些新的行為,當然前提是不準損害社會和危及安全的言行。

    快閃,Flash,做完了即閃,從網路的虛擬世界走入了現實社會後,就要快些閃回到虛擬世界去,絕不相認。如果你問其他快閃友:“我們一起去泡吧……好嗎?”那可是違反了快閃族的“天條”了。

    舉例

    2003年8月,有人發起全港首個快閃行動,在指定日期時間到旺角一間電氣店問店員有沒有遊戲機售賣(該店不賣遊戲機),然後集體拍手叫好後各自離開。但到了行動當天,玩快閃的人只有發起者,一名十來歲的小孩而已。

    2003年8月22日,一群外籍人士突然在銅鑼灣時代廣場的麥當勞,集體舉起紙巾並跳芭蕾舞,行動持續了一分鐘,之後四散離開。該行動被稱為全港首個成功的快閃行動。

    義大利:假裝買書:羅馬是歐洲首個出現快閃族的地方。今年7月24日,300人在10分鐘內蜂擁至一家圖書館,向館員查詢一些根本不存在的書,時間一到,他們一同拍手15秒後迅速散去。

    加拿大:扮青蛙跳:8月初多倫多首度出現“快閃族”活動。當晚6時半,數十名本地快閃族在央街與道交界處一商場外聚集,聽取道首領現場指示後,數十人便一起步入商場內的TOYSRUS玩具店,扮青蛙在店內跳來跳去。

    德國:張傘跳高:柏林的快閃族則於今年7月30日首現,策劃的男子在街頭拿彩色雨傘,號令在場75人隨意跳高、鼓掌或伸展雙臂、轉圈。8月1日傍晚6時過1分,德國柏林鬧市區街頭突然有40多個人一起使出手機,大喊“是啊是啊”,然後開始鼓掌。

    英國:傢俱店聚會:8月7日晚,由一名40歲的倫敦人號召的英國“快閃族”在倫敦購物區出現,約200人首先按所屬星座分類,到不同酒吧聚集,細閱叮囑他們“別讓旁人看到”的指示:“你要在18:30到達”13分鐘後,快閃族到一間傢俱店,依批示用手機致電朋友和稱讚店內傢俱。正當該店經理心頭大喜時,群眾迅速在他面前散去。

    在日本曾有閃客約定穿上黑色西裝或套裝,白襯衣,打黑色領帶,戴黑色墨鏡,在同一時刻出現在某廣場上,然後一起拿起手機邊走動邊做打電話狀。當上百號人按約定出現時,周圍的人們都驚呆了:彷彿突然進入了“”一樣。正當人們還在愕然時,突然哨子一響,“駭客”們迅速從四面八方撤離現場,10來秒鐘的工夫就無影無蹤了。

    蘇城街頭首現快閃族

    某天觀前街玄妙觀廣場上突然聚集了百餘名身穿橙色上衣,頭戴火焰型面具的年輕人,他們在廣場上逗留了一會後相互擊掌,然後迅速向四面散開,整個過程不超過10分鐘。這是首次出現在蘇州街頭的“”。

    在觀前街出現的“閃客”,主要為追逐時尚、尋求新奇的年輕人,他們透過簡訊聯絡,在的支援下進行了此次“快閃”活動。他們將自己分為文化、體育、遊戲、影音、創業、旅遊6個“部落”,在各自“部落首領”的帶領下列隊、擊掌、散開。教育學院的一年級女生辰辰是其中一員,她說,“這是表達青春激情的一種方式,很好玩”。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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