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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愚蠢的畢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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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囧拌鮮
對於愛,我願無限等待!這是我閱讀完《霍亂時期的愛情》這部不朽小說的由衷感嘆。《霍亂時期的愛情》簡言之來說是一個人的愛情等待史。男主用自己的大半生做到了:伏願長生天地久,此世只待有緣人。
本以為這是本愛情小說,理所應當應該講的是男女主之間的愛情故事,但這本書卻講了許多人的愛情故事,表達的似乎也不僅僅是“愛情”那麼簡單,這與我之前所看小說有所不同。但好在,這本小說主要呈現了兩段愛情故事,即女主與烏爾比諾醫生的婚姻故事和女主與弗洛倫蒂諾·阿里薩跨越半世紀的戀愛故事,就是這兩段女主的愛情故事讓我無法辨認出誰是真正的男主,抑或是兩人皆是男主。
在我看來,這兩段愛情故事傳達了女主的兩種生活狀態,“與烏爾比諾醫生的婚姻”和“與弗洛倫蒂諾·阿里薩的戀愛”,這也代表了大部分人一生中必須經歷的兩種人生狀態。但對於這兩種愛情狀態,作者似乎並沒有在文中明確地表示哪一種更好,更值得讚揚,因此造成了“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的這種局面。也許你認為女主與烏爾比諾醫生的婚姻是我們大多數人的選擇與常態;也許你更加讚賞和偏愛女主與弗洛倫蒂諾·阿里薩的如靈魂伴侶般的戀愛;也許你認為烏爾比諾醫生的出軌無法饒恕;也許你認為弗洛倫蒂諾·阿里薩只是打著愛情的幌子來滿足自己的私慾……或許,這本小說傳達的根本不是所謂的愛情!
談起費爾明娜與烏爾比諾醫生的那段婚姻生活,那確實是常態。有生活裡的柴米油鹽,有婆媳關係問題,有妻子的猜疑,有丈夫的出軌等等。讓我感觸比較深的是烏爾比諾醫生出軌林奇小姐的那一段,費爾明娜處理丈夫出軌問題的方式其實值得思考,烏爾比諾醫生為何會出軌也使得深思。在我看來,費爾明娜的三言兩語點透丈夫出軌之事而沒有選擇大吵大鬧乃明智之舉,其實有些類似於馬伊琍的“且行且珍惜”,至於這個出軌之事解決之後的婚姻狀態就不做太多考慮了。至於烏爾比諾醫生為何會出軌,可能是因為烏爾比諾醫生和費爾明娜結婚的初衷並不是愛情,而遇到林奇小姐這樣的理想型春心萌動,但最後因為責任迴歸家庭。
說到費爾明娜與弗洛倫蒂諾·阿里薩那跨越半世紀的愛戀,我覺得太過傳奇,不太現實。另外,弗洛倫蒂諾·阿里薩對費爾明娜所謂的愛情與守候,我持懷疑態度,一邊流連於各種女色當中,一邊又說費爾明娜是心中的白月光,我有些不能理解。但前期寫詩給費爾明娜,對費爾明娜魂牽夢縈般的愛戀,後期寫信與費爾明娜進行靈魂伴侶般的交談,我是相信的。一個人等了另外一個人一生,說起來是浪漫的,卻又有些不可思議,想想能有多少這樣的案例,也許金嶽霖於林徽因算一個,但不知是否為真。
小說中還呈現了一個我們生活中會遇到的一種情況,即另一半逝世後是否再娶或再嫁的問題。費爾明娜和弗洛倫蒂諾·阿里薩為了逃避外界的指指點點選擇以霍亂的名義來維護這段不再分離的愛情。在現實生活當中,有許多再娶再嫁的案例,但站在已逝人的角度去想,這是否是對已逝人的不忠誠,比如梁思成不顧子女強烈反對續絃林洙。在這本小說當中,其實費爾明娜的子女似乎也有些反對母親與弗洛倫蒂諾·阿里薩在一起,但站在費爾明娜的角度去想,守護自己的愛情似乎理所當然。
談到讓人羨慕的愛情和婚姻,當屬楊絳先生和錢鍾書的愛情和婚姻。他們一起成長,相互守候,彼此包容,甘願付出。這是最好的愛情,也是最好的婚姻,因此有了“我見到她之前,從未想到要結婚;我娶了她幾十年,從未後悔娶她,也從未想過要娶別的女人。”這樣的佳句。
回覆列表
要寫《霍亂時期的愛情》,對我來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感受太多太複雜,一言難盡,儘管沉澱一天,還是千頭萬緒難理清。
因為文化差異和風土人情,我對西方文學名著向來抱著一種恐懼+敬仰+深愛的心理,所以必得要挑特別空閒的時候一口氣讀完一本書才行。《霍亂時期的愛情》其實去年12月就買了,掐指一算,我居然放了7個月才看。
得承認我看第一章是強忍著違和感,用耐心閱讀的,等到烏爾比諾醫生死了,第二章裡男主角佛洛倫蒂諾和女主角費爾明娜相愛,才終於讓我胃口大開
然後每一章都更加抓人心肝,不知不覺我就讀到凌晨四點,直到眼睛痛得受不了才睡覺,第二天看完長吁了一口氣:佛洛倫蒂諾和費爾明娜終於在一起了,儘管那時他們已經七十多歲,儘管這份圓滿,遲到了五十三年七個月零十一天。
看完書之後又看了電影,這裡用電影畫面來插敘,後文會對比書和電影的差別。
如果讓我用言情小說的套路來敘述這個故事,其實是這樣的:富家女費爾明娜明豔傾城,窮小子佛洛倫蒂諾只是個送快遞的,某一天他送EMS給費爾明娜的父親,對費爾明娜一見鍾情,費爾明娜顯然也被少年的眼神打動了:那是一種特殊的純淨,熱烈,凝視,卻又並不無禮。
佛洛倫蒂諾當晚就忍不住給費爾明娜寫情書,他聰慧的母親告訴兒子,你得先搞定女主角的姨媽(因為女主角費爾明娜的親孃已死,她和姨媽情同母女。)
(母親錯了,這愛而不得的痛苦和思念,糾纏了佛羅倫蒂諾一輩子)
沒錯,費爾明娜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高冷女神。然而那個時代的高冷不同於今時今日,她是發自內心的矜持和少女的高傲,那是18世紀少女獨有的情思。
眼看著一對年輕人即將花好月圓,可是天底下哪來那麼多的好事:女主角因為早戀要被學校開除了,父親知道女兒竟然被一個窮小子追求,怒不可遏,自從妻子去世,他不惜做違法生意,賺得盆滿缽滿都是為了掌上明珠,搬到這個陌生城市,也是為了讓女兒順利嫁入貴族,成為一名貴婦人,而不是窮小子的媳婦。
父親蠻橫的要挾女兒,女主角當然沒那麼輕易臣服,她以一把刀頂著自己脖子逼迫父親放棄勸說她的念頭。
然而父親也不甘就此作罷,轉頭去找窮小子,先是動之以理曉之以情,哪知道窮小子死倔,竟然說這必須要尊重你女兒的看法,沒有她同意,我不會和她結束的,父親於是掏出一把槍威脅窮小子。
這樣一對倔強的年輕人,打敗了頑固的父親嗎?
並不,老於世故的成年人都知道,時間和空間,能夠抹殺一切愛情。
於是父親首先把姨媽趕走了,再帶著女兒去了很遠很遠的城市,投奔女主角的舅舅。
在舅舅家,女主角費爾明娜驚喜地收到了一大疊佛洛倫蒂諾寫給她的信,她開心極了。
她堅信,佛羅倫蒂諾會等著自己,別說是一兩年,就算一輩子,她也對他們的愛情有信心。
表姐告訴她,其實,沒有愛情也可以快樂。
是的,沒錯,我認為這是馬爾克斯寫霍亂這本書的“魂”,表姐的論調,讓費爾明娜吃了一驚,少女竟無言以對。
長達一年的分離,高冷少女逐漸變得成熟,優雅。
而窮小子也矢志不渝,他以為,少女既然答應了自己的求婚,那麼遲早是自己的人。
一年後,少女歸來了,父親以為她早已和少年斷了聯絡斷了感情,將管家的鑰匙交給她,承諾給她自由,費爾明娜明白:自己爭取每多一分自由,都是為了獲得愛情。
在集市上,少女帶著傭人去採購,身後忽然傳來一把聲音,那個朝思暮想的少年喊她,我的花冠女神。
明豔動人的少女回過頭。
然而,眼前這個因為太過緊張而面色蒼白,渾身發抖,瘦弱的,可憐的少年,這個少年!
他竟然就是自己愛了一年多的愛人嗎?
在長達一年多的書信來往裡,女主角早已用女人的幻想無數次美化了未婚夫,他高大,偉岸,光明,英俊,令無數少女瘋狂的貴族紳士在她眼裡都不屑一顧,因為她心裡只有他。
可是蒼天啊,看看眼前的這個少年,原來那一切都只是自己的幻想,所謂愛情,不過是自己對自己撒的彌天大謊。
於是,美好聖潔的愛情“見光死”了。
絕望之下的男主角瘋狂的寫了許多信,但女主角全都拒之不理。
女主角生了一場病,書裡的解釋是,父親懷疑她是霍亂,我個人則認為,是心中長久的愛戀之火忽然熄滅,這也算得上另一種失戀了,傷心之後傷身,女主角病倒了。
正是這次生病,讓女主角後來的丈夫,小鎮上最有名氣最受人敬仰而且很有錢的醫生烏爾比諾,得以闖進女主角的世界,從此霸佔了她五十三年。
烏爾比諾醫生在給女主角看病時,同樣被女主角傾城容顏戳中了心窩,簡直是一見鍾情。
女主角的父親想要的,可不就是這樣一個金龜婿,於是立即創造機會想方設法要讓他娶自己的女兒。
這兩人一拍即合,而女主角在對男主角失望之後遇到風度翩翩的醫生,他才是自己心目中理想丈夫的範本嘛。
然後,不費什麼周折的,他們結婚了。
結婚之後的世俗生活當然不值一提,可是,正是這些瑣碎而綿長的婚姻生活,讓費爾明娜和烏爾比諾醫生逐漸衍生出愛情,然後又在愛情裡互相傷害,彼此仇恨了一輩子。
佛羅倫蒂諾從此“彷彿”退出了女主角的世界,而她,卻一直留在弗洛倫蒂諾心上,一秒鐘也沒淡化過。
如果不是後來補看了電影,我恐怕還是抱著偏見認為馬爾克斯實在太囉嗦了:在書的開頭,他把一個無關緊要的配角的死亡寫了大半章,差點讓我棄文(放在今天的網文世界裡就是傳說中的“慢熱”),後來寫烏爾比諾為了抓住鸚鵡而死亡,描寫鸚鵡的來龍去脈也耗費了10頁之多!
然而看完全書,就會覺得馬爾克斯正是用這種不急不緩的節奏+漫不經心的敘事方式,從容淡定的講述了一個跨世紀的愛情故事。
是佛羅倫蒂諾因為得不到女主角,五十三年默默注視,在黑夜裡長久的隱忍默唸和等待,才在結局時,在烏爾比諾死亡之後,在葬禮上,充滿勇氣的求婚,如此驚世駭俗,卻竟然一點也不意外,不突兀,甚至還十分溫情。
是費爾明娜和烏爾比諾漫長的婚姻裡,因為她父親的醜事被公諸於世遭到婆婆嫌棄,因為婆婆嫌棄而丈夫只會和稀泥從不幫助她說半句好話,是生活裡的磕磕碰碰,讓費爾明娜和丈夫之間的溫情越來越少,甚至在丈夫出軌之後,他們對彼此只剩下怨恨和折磨。
馬爾克斯把婚姻裡所有齷齪的細節,都在一本書裡呈現了。如果有人說,他要和心愛的女神結婚,勸他看看這本書,或者他會相信,將來的某一天,自己也可能和烏爾比諾一樣出軌。
因為人生太漫長,愛情,愛情又是我們最無法琢磨漂移不定的,婚姻並不是存放愛情的唯一堡壘。
佛羅倫蒂諾在女神結婚之後,一蹶不振,但看見女神和烏爾比諾在一起並肩齊驅,男人骨子裡的尊嚴驅使他下了一個決心:他要成為有頭有臉的大人物,只為了將來的某一天,在烏爾比諾死後,能夠重新站在女神身邊,成為配得上她的男人。
佛羅倫蒂諾,這個船王的私生子,平生第一次去求自己的舅舅,順利謀得一份工作,最開始的工作是寫公文,但他只會寫情書。
舅舅對他說,如果學不會寫公文,你就去掃大街。
佛羅倫蒂諾說,可是我只會寫愛情,我需要愛情。
“如果你不會寫公文,那就沒有事業,沒有事業就沒有愛情”舅舅的這個邏輯,最終讓佛羅倫蒂諾折服。
我不知道現實中,有多少男人因為被女神拋棄,發奮圖強屌絲逆襲成為高富帥,反正在馬爾克斯的筆下,佛羅倫蒂諾這個私生子,透過自己(其實是默默愛著他的女秘書)幫助,終於成為了公司的董事長,富甲天下。
從那時起,一直到五十三年之後向費爾明娜求婚,這五十三年裡,佛羅倫蒂諾始終愛著費爾明娜,一刻不敢或忘,歲月沉澱了他對她的感情,在無人看見的角落默默凝視她,陪伴她,祝福她,無論她幸福時,還是失意,他對她的愛,有增無減。
但這,並不妨礙遺傳了父親花花公子個性的佛羅倫蒂諾到處獵豔。
最初是在船上,被一個他至死也不知道是誰的女人強姦破了童身。
然後是一個失去丈夫的寡婦,他用身體安慰她的痛苦,到後來,佛羅倫蒂諾很清楚,自己身上這種“渴望愛”的氣質,以及絕對不會傷害任何女人的氣質,讓所有的寡婦都對他繳械投降。
書裡描寫過幾段佛羅倫蒂諾的愛情,有長久的也有短暫的,然而就跟Quattroporte小說裡的霸道Quattroporte一樣,他把心留給了費爾明娜,而把身體給了其他女人,似乎那些女人,或者那些短暫的愛情,只不過是他漫長又孤獨的等待歲月裡的“止痛劑”,她們能讓他暫時的忘記費爾明娜,不那麼痛苦。
然而,也僅僅是不那麼痛苦,而已。
他學會了尋歡作樂,另覓新歡,卻始終沒學會,忘記費爾明娜,重新愛上別人。
電影裡給出了資料,最後一個女孩,也就是佛羅倫蒂諾親戚的女兒交給他託管卻被他“愛上”,是第622個。
書裡最後一部分,女孩死了。沒有明說女孩是不是因為他才死,但我們都確信與他有關。在這一部分以及書裡其他幾處,馬爾克斯都將死亡淡化,將痛苦一筆帶過,即便是幸福,在他筆下也是鏡花水月,浮雲掠影,這也是這個故事氣韻綿長的組成部分。
當烏爾比諾醫生出軌之後,費爾明娜曾一度離家出走,直到一年?or兩年後,烏爾比諾親自接費爾明娜回家,之後的二十多年裡,他們似乎只有無謂的爭吵,費爾明娜說,(婚姻裡,)艱難多過快樂。
(呃,果然是“用一輩子做彼此最好的差評師”的前輩表率)
於是我忍不住要去想,假如當初佛羅倫蒂諾娶了費爾明娜,大概最後費爾明娜也會生出這樣的感慨吧,畢竟,烏爾比諾愛費爾明娜,並不比佛羅倫蒂諾少一分一毫。
費爾明娜漸漸老了,佛羅倫蒂諾也老了,但他始終不服輸,堅持不改樓梯,他害怕承認自己老了,害怕那樣就沒資格站在費爾明娜身邊。
然後,烏爾比諾死了,為了抓鸚鵡爬上梯子摔下來死了。
如佛羅倫蒂諾所期待的那樣,他先死。(所以,戰勝情敵的唯一方式,就是活得比他更久。)
我們的男主人公佛羅倫蒂諾,終於等到這一天,他從小情人的床上爬起來穿上衣服趕去葬禮,然後求婚了。
費爾明娜怒不可遏,她感受到自己的尊嚴被挑釁,怒斥男主人公,讓他滾出去。
經過了半個世紀的人生風雨,生活賜予了男主人公無盡智慧,他知道,她發怒正是她在乎的潛在說明。
他像18歲初遇她那樣,從公司搬回印表機,寫了一封又一封的信然後重寫,最後,以他這輩子寫得最像公文信的方式,給她寄出去了一封印表機列印的信(那個時候列印的信代表新潮,而不是像今天這樣為了節約時間,遠比手寫書信更有誠意,別忘了,他為了寫這封信特意在七十多歲高齡學會了打字。)
那些信,在最艱難的時候幫助了費爾明娜重獲勇氣面對人生,讓她平靜。
而且費爾明娜居然發現丈夫死後,雖然很痛苦,可是再也不用忍受每天早上被吵醒,可以自己獨佔大床,可以“做自己”。
她燒掉了丈夫的一切物品,哪怕是價值連城的古董,她痛恨死去丈夫的一切,當然,也懷念丈夫的一切,哪怕是他睡覺時的打鼾。
一個老年女人對愛情、對婚姻、對生活的點滴思考,都在費爾明娜這裡重現。
他沒有嫉妒她對亡夫的思念,以一個垂暮老人的睿智和智慧幫助她,陪伴她。
最後,他拿出自己收藏了五十多年的照片,那是她年輕時拍的一張照片,他將她細心收藏,溫柔打理。
費爾明娜並不知道這到底是不是愛,但是她喜歡有他的陪伴,喜歡和他聊天,但對過去年輕時的那些記憶,她始終認為是幻想。
可是女兒反對她和佛羅倫蒂諾的交往,她的理由是:
愛情在中年女人身上發生已經很難堪了,到了老年則令人噁心。
這激發了費爾明娜個性裡的倔強和叛逆精神,彷彿在丈夫死後,在姨媽被父親趕走之後,藏在她體內那個天真又勇敢的姑娘活過來了。
對於女兒的提議,她只有一個意見:滾出這個家,永遠別再讓我看到你。
書裡的原文是(50年前,因為我們都太年輕,人們反對我們在一起;50年後你們依然反對,因為他太老了。)
讓年齡都見鬼去吧!
這一刻,費爾明娜的靈魂終於重獲新生,當她答應佛羅倫蒂諾的請求,一起坐船離開這裡,不斷的走下去,去遠方時,
我想,那大概是姑娘這輩子最有勇氣也最閃光最迷人的時刻:她總算敢正視自己內心的聲音,跟隨自己的腳步做決定。
然後,在船上,一切該發生的都發生了,順其自然,有趣的是,兩個老人的愛情,是互相幫忙灌腸,洗假牙,觸控彼此的雞皮鶴髮。
並非年輕時所憧憬的浪漫,卻又那麼浪漫。
這段跨世紀的戀愛故事終於走到了尾聲,書裡的最後,男女主人公讓船長掛上了霍亂的旗幟,他們決定不再回家,就在海上流浪,有彼此在身邊,就是天堂。
這個故事在書的最後被女主人公費爾明娜看到,她為此悲傷不已。
偉大的巧合,看起來不設技巧,但技巧渾然天成。
對於故事的拿捏,對於敘事時間的前後錯亂,以及故事悲傷部分的悲而不傷,馬爾克斯筆下那種情懷,讓他下筆如流水,靜靜流淌,他有一種君臨天下的氣度,見過了世間一切事。
所以這個故事裡,沒有令人肝腸寸斷的失戀,沒有激動人心的婚禮,沒有大悲大喜也沒有大開大合,但縱觀全書裡,不管是女主人公和兩個男主人公的一生,還是各種配角豐富的感情,以及故事背景,細細想來都回味悠長。
就像是男主人公對女主人公的愛,熱烈,綿長,雋永,歷經歲月沉澱越發豐盈,如一條河流,因為比愛還要愛,所以比一生一世還要長久,所以,不需要驚心動魄,只要這一生這一世。
也所以,書和電影兩相比較之後,會發現書裡那些瑣碎的敘事,大段落的心理描寫,以及18世紀西方社會的描述,都是有必要的,就像是食物裡的食鹽和水分,調和了味道,若只顧著追求快節奏,像閱讀網文那樣要求爽感,只想要跌宕起伏的劇情,那麼電影其實算是做到了。
電影忠於原著,情節裡的大起大伏,故事走向以及人物對話都相差無幾,可是,缺少書裡那些瑣碎的生活細節,整個漫長的愛情故事顯得空洞而沒有血肉。
如果有耐心,最好還是看書,閱讀才是最盛大的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