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小二黑黑色的黑
-
2 # 櫻桃80後
從大方向來看,市場經濟下,這只是換了一種計價考核方式。房子沒變,至於建築面積是100平,還是套內面積75平,都是一個東西,當然價格也不會變。假設價格大變,那麼不是買方不同意,就是賣方不同意。所以總體來說房屋總價不會因為這個事情變化太大。
但細節上的各種可能就多了,公攤掏錢,套內面積大家不知道,一戶差一兩平米,感覺不明顯,但合起來對公用設施影響就大了。一,公佈了套內面積,建築面積指標肯定還保留。這個時候公攤不算錢了,套內面積一樣的情況下,大家肯定要公攤面積大的。二、公攤不算錢了,不是核心指標,就有作假的,標註公攤25平,實際電梯口能擠死人。三、建築面積與套內面積指標計算方式不一樣,建築面積陽臺算一半面積,改成套內這塊又是一堆文章可做。四、消防樓梯、消防電梯、地下室、裝置平臺、裝置層等,如果細想,就目前開發商的德性,這些不常用的東西能讓你在火災或者地震的時候發揮作用?
-
3 # 山高人為峰47016
買家永遠沒有賣家精,至少取消公攤面積,是政府積極行為,從成本上可以控制,不是過去,都知道公攤有貓膩,但你又無可奈何,想量也量不上。
-
4 # 半島優品
公攤面積取消,房價就不是這樣了,誰都不會做虧本生意,以前一萬一平方,公攤百分之三十,那按實際面積算,只能賣一萬三一平方,公用部分會縮水,能省就省,物業費也跟著上漲,唯一好處就是明碼標價,大家心裡感覺舒服罷了
-
5 # 司法一棵松
首先,必須認定,住建部關於取消長期以來以建築面積作為核算房地產相關業務的標準面積的作法是中國法治的進步!從某種角度來說,也是中國拋開所謂“精英”階層之外的底層社會所取得的勝利!
以下詳述:
公攤面積,是建築面積去除套內使用面積的部分,最早實行於香港。中國自改革開放之初房地產市場成形之際便啟用了以建築面積為標準的計算方法,無論是購買時的應稅、計價還是購買後的物業服務、取暖均以此為標準,而事實上,建築面積中的公攤面積既不是業主實際擁有使用的獨立物權也不是物業、供熱企業實際服務的用益物權,這麼多年以來,為廣大人民群眾所垢病久矣!而始作甬者香港,因應世界經濟大潮的衝擊則早已放棄!儘管是遲來的愛,但此次住建部應時應勢應民所呼而放棄建築面積的痼疾,仍是中國法治程序的偉大進步!
關於住建部為何在這一時間公佈此項牽涉各方特別是房地產行業有巨大幹系的標準變革,竊以為,有以下三層涵義:
一、告訴房地產行業,你們注意自己的定位,都老實點!長期以來,中國經濟的構成特別是內需被房地產行業所繫結,很多業內人士大聲疾呼,海宇內外,沒有把鋼筋水泥房地產作為支柱產業的。不能否認,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對以前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以及地方政府職能轉型過程中的財力支撐提供了卓越貢獻,但仍舊不能忽視房地產的畸形膨脹已經對中國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構成巨大威脅,一方面,房屋價值居高不下,鎖住了市場很大部分的流動性,另一方面,房價高企,使得大部分中低收入者望樓興嘆,欲取一存身之地而不可得,房地產行業還謂之為“剛需”!事實上,中央高層已經屢次放風,說“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但是房產巨賈利慾薰心,絲毫不為所動。此次以建築面積標準祭旗,可以視為一種警告。
二、告訴炒房者,你們注意吧,房產稅來了。如果說房地產企業是大惡,那麼炒房利益團就是幫兇!他們所到之處,房價扶搖直上;他們看到的利益,掃樓以小區計;他們視房價為兒戲,貪濫無度;他們以掌控的大量資金有計劃的拔高特殊城市的房價,給中央調控制造障礙,使數次中央調控越調越空、越調越高。據網路訊息,在炒房團背後,除了國內著名的溫州團隊以外,還隱隱約約有國外資金大鱷的影子!從這個角度來說,掐住(不是遏制)炒房勢力的囂張氣焰,強制國外勢力清場出局是保護國家政權特別是經濟安全的必然要求。之所以放棄以建築面積計價而代之以套內使用面積,這裡面未必沒有摸清底數下大刀子的想法,且觀後效。
三、告訴民眾,你們的利益政府記著呢。這一點最為淺顯,長期以來關於物業費、取暖費以建築面積計價的辦法實在是太不科學也太說不過去了。此次調整,實是順民意得民心之舉。
那麼,我們需要做些什麼呢:
-
6 # 此恨綿綿無絕期6058
中國自古都有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取消公攤和不取消公攤是國家說了算,但是取消公攤房屋的總價開發商一定不會讓其大變的。
-
7 # 俊凡2006
我覺得已經買了房子的業主,想要開發商退公攤面積的錢是不可能的。像我們在廣州遠郊的房子2014年買時8500一方,建築面積93,使用面積才75。如果按買入價給我們退錢也要退15萬多了,不過也只能想想而矣。我現在最想的就是收物管費時能按使用面積收。還有我們小區的游泳池及電梯廣告收入還包括地下車庫的收入應該要公示一下,畢竟那些都屬於我們公攤的面積。
如果以後二手房也按使用面積賣,那房子的單價應該還會漲吧!雖然總價也能會跌一點點。比如我們現在的房子中介掛牌2萬一方。那如果按使用面積賣最少也要掛2萬4一方吧。
-
8 # 人生如夢親情無價
公攤面積本來就不該收!為什麼要這樣說呢!首先是拆農民的房子!院子不給算房簷不給農民算!可是為什麼賣房子為什麼要收公攤面積呢!比如說拆農民房子是100平米!而賣給農民的100平米要包括公攤算下來也就是說實際賣給農民的房子只有八九十平米!
-
9 # LaserShang
交易中有沒有公攤面積是個偽命題。公共區域面積肯定且必須計入房價之中,按套內面積交易則是把公攤面積隱含在套內面積之中而已,購房者還少了公共區域的知情權。應該把公共區域面積的分攤原則,分攤標準,分攤方法,分攤率,分攤折扣,分攤數量,分攤價格等全部公開透明且制定相應的規範才是正解。
當隱去公共區域面積後,對公共區域的管理就會出現盲點,業主也許會認為公共區域是“飛地”,從而放棄了自己對公共區域的權利和責任。(比如,公共道路邊和電梯裡的廣告收入,公共道路所出租的停車位收入等)同時以面積為計算單位的公共服務和市場服務費用也可能要另行制定價格了。
-
10 # 三木木影視
首先,必須認定,住建部關於取消長期以來以建築面積作為核算房地產相關業務的標準面積的作法是中國法治的進步!從某種角度來說,也是中國拋開所謂“精英”階層之外的底層社會所取得的勝利!
以下詳述:
公攤面積,是建築面積去除套內使用面積的部分,最早實行於香港。中國自改革開放之初房地產市場成形之際便啟用了以建築面積為標準的計算方法,無論是購買時的應稅、計價還是購買後的物業服務、取暖均以此為標準,而事實上,建築面積中的公攤面積既不是業主實際擁有使用的獨立物權也不是物業、供熱企業實際服務的用益物權,這麼多年以來,為廣大人民群眾所垢病久矣!而始作甬者香港,因應世界經濟大潮的衝擊則早已放棄!儘管是遲來的愛,但此次住建部應時應勢應民所呼而放棄建築面積的痼疾,仍是中國法治程序的偉大進步!
關於住建部為何在這一時間公佈此項牽涉各方特別是房地產行業有巨大幹系的標準變革,竊以為,有以下三層涵義:
一、告訴房地產行業,你們注意自己的定位,都老實點!長期以來,中國經濟的構成特別是內需被房地產行業所繫結,很多業內人士大聲疾呼,海宇內外,沒有把鋼筋水泥房地產作為支柱產業的。不能否認,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對以前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以及地方政府職能轉型過程中的財力支撐提供了卓越貢獻,但仍舊不能忽視房地產的畸形膨脹已經對中國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構成巨大威脅,一方面,房屋價值居高不下,鎖住了市場很大部分的流動性,另一方面,房價高企,使得大部分中低收入者望樓興嘆,欲取一存身之地而不可得,房地產行業還謂之為“剛需”!事實上,中央高層已經屢次放風,說“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但是房產巨賈利慾薰心,絲毫不為所動。此次以建築面積標準祭旗,可以視為一種警告。
二、告訴炒房者,你們注意吧,房產稅來了。如果說房地產企業是大惡,那麼炒房利益團就是幫兇!他們所到之處,房價扶搖直上;他們看到的利益,掃樓以小區計;他們視房價為兒戲,貪濫無度;他們以掌控的大量資金有計劃的拔高特殊城市的房價,給中央調控制造障礙,使數次中央調控越調越空、越調越高。據網路訊息,在炒房團背後,除了國內著名的溫州團隊以外,還隱隱約約有國外資金大鱷的影子!從這個角度來說,掐住(不是遏制)炒房勢力的囂張氣焰,強制國外勢力清場出局是保護國家政權特別是經濟安全的必然要求。之所以放棄以建築面積計價而代之以套內使用面積,這裡面未必沒有摸清底數下大刀子的想法,且觀後效。
三、告訴民眾,你們的利益政府記著呢。這一點最為淺顯,長期以來關於物業費、取暖費以建築面積計價的辦法實在是太不科學也太說不過去了。此次調整,實是順民意得民心之舉。
那麼,我們需要做些什麼呢:
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釋出《關於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在這38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中,有一份全文3.1萬字的《住宅專案規範(徵求意見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條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回覆列表
我覺得取消公攤面積並不會給我們帶來太多的利益,只是能讓我們正視我們的真正房價而已。比如之前我們都說我們的房價是8000,但是其實在繳稅的時候,我們單上顯示的其實是1萬多(是按照套內算的)。取消公攤面積,開發商肯定不願意吃虧,那就只能在單價上做手腳了,有人可能說房價現在都有限價啊。這個其實大家都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限毛坯價,那就賣精裝房,一平精裝能賣到好幾千,最終還是那個價格。除非每個地方都能像北京那樣真正的限價限售,不然一套房子該多少錢,開發商還是會賣多少錢,並不會因為計算面積的減少而減少。但是在物業方面確實可以減少計算面積,如果物業費單價不變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