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門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塔式、門式起重機應遵守《起重機安全操作一般規定》。
二、塔式、門式起重機軌道路基必須經過平整壓實,基礎經處理後,土壤的承載能力要達到8~10噸/m2。對妨礙起重機工作的障礙物,如高壓線,照明線等應拆移。
三、鋼軌中心距允許偏差不得超過±3毫米;縱橫向的水平度,不得超過1/1000;鋼軌接頭間隙4~6毫米。
四、司機在進入操作室前,應將夾軌鉗提起,用扦銷固定,清除軌道上障礙物。
五、檢查電源電壓,不得超過或低於額定電壓的5%。
六、作業前空車運轉並做以下檢查:
1、各控制器的轉動裝置是否正常;
2、制動器閘瓦松緊程度,制動是否正常;
3、傳動部分潤滑油量是否充足,聲音是否正常;
4、走行部分及塔身各主要聯結部位是否牢靠;
5、負荷限制器的額定最大起重量的位置是否變動;
6、鋼絲繩的磨損情況。
七、塔式、門式起重機每班作業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和監護人員工作中應集中精力,不得做與工作無關(閒談、打電話等)的事情。
八、多機作業,應注意保持各機操作距離。各起重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於3米。
九、起吊作業時,控制器嚴禁越檔操縱。不論哪一部分傳動裝置在運動中變換方向時,必須將控制器扳回零位,待轉動停止後開始逆向運轉。絕對禁止直接變換運轉方向。
十、起重、旋轉和行走,可以同時操縱兩種動作,不得三種動作同時進行。
十一、當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停車。軌道兩端四米處設定檔車裝置,以防止起重機出軌。
十二、吊起的重物嚴禁自由落下。落下重物時應用斷續制動,使重物緩慢下降,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十三、冬季作業時,需將駕駛室窗子開啟,注意指揮訊號。駕駛室內取暖,應有防火、防觸電措施。
十五、作業完畢後,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部,吊鉤上升到距起重臂頭部2~3米處,起重臂應轉至順風方向,卡緊軌鉗,各控制器轉至零位,切斷電源。
十六、工地應隨時注意天氣變化和風力預報,制訂防風應急預案,當收到10級以上大風報警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放下並夾緊夾軌鉗、將起重臂轉至順風方向、必要時放下起重臂、拉好避風纜繩。
十七、自升式塔式起重機應遵守下列規定:
1、附著式或固定式塔式起重機基礎及其附著的建築物抗拉的混凝土強度和配筋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2、專用電梯禁止超員乘人,當臂杆迴轉或起重作業時嚴禁升動電梯,電梯用完後必須降到地面最近位置,不準長時間停在空中。
3、頂升前必須放鬆電纜其長度略大於總的頂升高度,並做好電纜捲筒的緊固工作。
4、在頂升過程中,必須有專人指揮,看管電源、操縱液壓系統和緊固螺栓,非工作人員禁止登上頂升架平臺,更不準擅自按動開關或其它電器裝置,禁止在夜間進行頂升工作。四級風以上的不準進行頂升工作。
5、頂升過程中,應把迴轉部分剎住,嚴禁迴轉塔帽,頂升時,發現故障,必須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頂升。
6、頂升後必須檢查各連線螺栓,是否已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是否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是否回到中間位置,液壓頂升機構電源是否切斷。
塔式、門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塔式、門式起重機應遵守《起重機安全操作一般規定》。
二、塔式、門式起重機軌道路基必須經過平整壓實,基礎經處理後,土壤的承載能力要達到8~10噸/m2。對妨礙起重機工作的障礙物,如高壓線,照明線等應拆移。
三、鋼軌中心距允許偏差不得超過±3毫米;縱橫向的水平度,不得超過1/1000;鋼軌接頭間隙4~6毫米。
四、司機在進入操作室前,應將夾軌鉗提起,用扦銷固定,清除軌道上障礙物。
五、檢查電源電壓,不得超過或低於額定電壓的5%。
六、作業前空車運轉並做以下檢查:
1、各控制器的轉動裝置是否正常;
2、制動器閘瓦松緊程度,制動是否正常;
3、傳動部分潤滑油量是否充足,聲音是否正常;
4、走行部分及塔身各主要聯結部位是否牢靠;
5、負荷限制器的額定最大起重量的位置是否變動;
6、鋼絲繩的磨損情況。
七、塔式、門式起重機每班作業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和監護人員工作中應集中精力,不得做與工作無關(閒談、打電話等)的事情。
八、多機作業,應注意保持各機操作距離。各起重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於3米。
九、起吊作業時,控制器嚴禁越檔操縱。不論哪一部分傳動裝置在運動中變換方向時,必須將控制器扳回零位,待轉動停止後開始逆向運轉。絕對禁止直接變換運轉方向。
十、起重、旋轉和行走,可以同時操縱兩種動作,不得三種動作同時進行。
十一、當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停車。軌道兩端四米處設定檔車裝置,以防止起重機出軌。
十二、吊起的重物嚴禁自由落下。落下重物時應用斷續制動,使重物緩慢下降,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十三、冬季作業時,需將駕駛室窗子開啟,注意指揮訊號。駕駛室內取暖,應有防火、防觸電措施。
十五、作業完畢後,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部,吊鉤上升到距起重臂頭部2~3米處,起重臂應轉至順風方向,卡緊軌鉗,各控制器轉至零位,切斷電源。
十六、工地應隨時注意天氣變化和風力預報,制訂防風應急預案,當收到10級以上大風報警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放下並夾緊夾軌鉗、將起重臂轉至順風方向、必要時放下起重臂、拉好避風纜繩。
十七、自升式塔式起重機應遵守下列規定:
1、附著式或固定式塔式起重機基礎及其附著的建築物抗拉的混凝土強度和配筋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2、專用電梯禁止超員乘人,當臂杆迴轉或起重作業時嚴禁升動電梯,電梯用完後必須降到地面最近位置,不準長時間停在空中。
3、頂升前必須放鬆電纜其長度略大於總的頂升高度,並做好電纜捲筒的緊固工作。
4、在頂升過程中,必須有專人指揮,看管電源、操縱液壓系統和緊固螺栓,非工作人員禁止登上頂升架平臺,更不準擅自按動開關或其它電器裝置,禁止在夜間進行頂升工作。四級風以上的不準進行頂升工作。
5、頂升過程中,應把迴轉部分剎住,嚴禁迴轉塔帽,頂升時,發現故障,必須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頂升。
6、頂升後必須檢查各連線螺栓,是否已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是否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是否回到中間位置,液壓頂升機構電源是否切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