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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知天地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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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pades13
(一)各級施工管理單位的幹部和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掌握和認真執行《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的各項規定;各工種的工人,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凡是不瞭解建築安全規程的技術人員和未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的工人、民工,都不能參加施工。(二)為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必須在施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做好施工平面佈置。一切附屬設施的搭設、機械安裝、運輸道路、上下水道、電力網、蒸汽管道和其它臨時工程的位置,都需在施工組織設計場區規劃中仔細合理安排,做到即安全文明,又合理使用平面和空間。(三)施工現場周圍應設柵欄,有懸崖、陡坡等危險的地區設柵欄和警戒標誌,夜間要設紅燈示警。施工現場地面應平整,溝、坑應填平或設定蓋板。(四)按規定使用安全“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任何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五)施工現場的一切機械、電氣裝置、安全防護裝置要齊全可靠。(六)塔吊等起重裝置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七)施工現場內一般不準架設高壓線路。如必須架設時,應與建築物、工作地點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工地內架設電氣線路,必須符合有關規定。電氣裝置必須全部接零、接地。(八)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電鑽、電刨等),要安裝漏電保護裝置。(九)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十)各種纜風繩及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必須有防護措施。(十一)嚴禁赤腳、穿高跟鞋或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鞋與帶釘易滑的鞋靴。(十二)施工中必備的炸藥、雷管、油漆、氧氣等危險品,應按國家規定妥善保管。(十三)自然光線不足的工作地點或夜間施工,應設定足夠的照明裝置;在坑井、隧道和沉箱中施工,除應有常用電燈,還要備有獨立電源的照明燈。(十四)寒冷地區冬季施工,應在施工地區附近設定有取暖裝置休息室。施工現場和職工休息處的一切取暖、保暖措施,都應符合防火和安全衛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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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質[2009]87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254號文《建設工程高大模板支撐系統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導則》《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 80-9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12)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術規程JGJ/T10-2011《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11)《建築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範》(JGJ162-2008)《××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實施手冊 》《高層民用建築防火規範》(GB50045-2005)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範》(GB5072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