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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尊嚴地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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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懷疑探索者
辦法很簡單,並不複雜,就是加強打擊腐敗。如果將反腐工作落實到位,就能從根源上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很多人說,要“殺一儆百”。我認為,殺一儆百未必真的有效。只有環境乾淨了,才是真的有效。想要環境好,就得按照上面來。
此外,還應該修改法律,提高刑罰的上限。以前,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的罪,最多判15年,現在應該提升這種懲罰的力度,不能讓罪大惡極的人有僥倖的心理。用嚴刑峻法,讓他們不敢做壞事,讓他們知道,如果幹這種事情,就有很大的可能性會丟失掉最寶貴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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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笑春風
1.減少藥品從生產到使用的中間環節,藥品生產-省市醫藥公司-醫院/藥店。砍掉惡意推銷和藥品販子,一旦發現問題,可立即追溯責任。
2.加大監控力度,藥監部門從生產廠家這源頭進行專員或駐廠監控,對醫藥公司定期進行分批次抽查備份,使用單位只能從醫藥公司採購,這一方面杜絕貪腐,一方面也能清晰掌控藥品使用流程。
3.一種新藥的研發,特別是重大病症類藥品的研發,耗資大、耗時長、科技含量高,這不是一般藥品生產廠家能完成的,因此當一種新藥進入臨床時,藥監部門責任重大,應牽頭組織研發機構、藥廠、臨床醫院進行論證,全程監控。
4.藥品從研發到生產、出廠使用必須是終身責任制。並加大對造假等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5.提高藥品從研發到使用全流程中相關從業人員的收入,並對灰色收入加大加重懲罰。一方面讓良心從業者安心投入工作,一方面讓無良之輩難以立足。
6.減少從醫行業的無關行政人員,行政人員不能在專業角度對從醫部門和人員進行管理和干涉,還醫藥醫學界一片清純。
7.加大華人對疾病的認知,讓華人對一些小病知道如何預防,儘量減少藥物使用。
是藥三分毒。古訓此言雖過偏激,也不是沒有道理。
預防是關鍵,萬一生病,能吃藥就不打針,能打針就不輸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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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浩墨香教育
食品藥品關乎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關乎社會穩定的大局,是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所在,因此,任何時候都不能忽視和放鬆。
對於如何監管好食品藥品,我覺得應該這樣,一是實行省市等地方政府“一把手”負責制。由地方政府一把手負責,全權負責,統籌管理,就像河長制一樣,如果出現社會影響嚴重的食藥問題,要追究一把手責任。
二是加強生產企業的監管。對生產企業要定期檢查,抓好食品藥品的源頭監管。
三加大食藥監管力度。食藥監管局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結合。
四是加大處罰力度。對於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企業公司等,一經發現,除沒收全部收入外,還要十幾甚至會幾十倍的罰款,甚至納入失信黑名單進行處罰。
五是重獎舉報單位或個人,形成重獎舉報機制。
六是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發揮大眾傳媒的監督作用,形成對假冒偽劣產品零“容忍”。
以上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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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家有小子初成長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
不管是三鹿奶粉還是今天的長春長生疫苗事件都觸碰了人們的底線。
其實,疫苗出廠這塊,有著自己的一套程式。中國疫苗從出廠到接種到人們身上,必須擁有上市許可、批簽發等。上市後還會進行接種後不良反應監測、實驗室管理、生產銷售日常監管以及臨床試驗監管等多個環節構成。這幾個環節貫穿疫苗研發、生產、流通、接種全過程。
其中一個流程出現問題,都會導致疫苗出現問題。比如16年的山東疫苗事件,違反了疫苗流通管理條例裡面的疫苗必須2-8℃儲存,導致疫苗失效。
再就是今天的長春長生疫苗事件,為了利益最大化,昧著良心在生產環節上造假
所以歸根結底,都是利益在作怪。食品與藥品上市安全,我覺得還是得從腐敗方面入手。沒有腐敗,沒有利益關係,相信我們的安全疫苗還是能贏得我們群眾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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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哪是剎車
建議不多;
就一條:極大地加大處罰力度。
長生案罰了區區300多萬,簡直就是在搞笑,一個稍富裕點的個人都負擔得起,對一個壟斷企業來說根本連9牛一毛都算不上。甚至也只能抵上企業裡一兩個高管一年的薪水! 這罰得有意義嗎?
應該沒收所有違法行為參與者的違法所得,再勒令企業支付若干倍於違法期間總流水的賠償金! 如果企業支付不完,同時讓參與違法行為的當事人承擔一部分賠償金。違法的企業企業法人、監管部分的負責人加倍。
這樣才能讓這某些蠢蠢欲動的利益燻心者得到足夠的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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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時事的感悟
食品藥品安全是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政府藥監部門要加大整制力度,地方政府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藥監部門要下沉到製藥廠經常性的巡查,堅決杜絕製藥廠代表行賄的現象,一有發現要嚴查到底,讓人民群眾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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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虎哥F
把國計民生交給市場,資本市場就是狼,就是狐狸,今時今日,無良的資本家無處不在,到處都是坑,到處都是騙局,國家應該從整國計民生的制度,廢除一切壟斷行業,嚴懲一切無良奸商對於一切危害人民的食品箹品,製毒販毒的犯罪份子嚴懲不貸從嚴懲處,罰款罰到傾家蕩產,不剎此風,民無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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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如煙51699635
監管有待改善,但主要是犯罪成本與獲利相比微不足道。食品藥品比販毒更可怕,因為毒品我們可以遠離,而食品藥品防不勝防。要說建議,我認為,一旦查實食品藥品造假,當事人(包括法人)要按投毒與謀殺論罪,一定要與販毒與製假區別開,只能更重不能就輕。而且一旦定罪,不準減刑與緩刑。要讓人人都打心底就不敢觸碰這根紅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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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求圖55
你家有兩個二哈,你讓一個二哈監督另一個二哈不拆家,你想會靠譜嗎?
結果是你有多少家也不夠它們拆的,最可能的是兩個二哈一起拆。背不住他們還會經常一起研究、交流怎麼拆的更快、更爽、更有高度和更有成就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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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虎84492087
聽過一個說法 美國軍方要求降落傘百分之百能開啟 廠家說合格率不行 軍方就要求廠家自己先使用一次 這個思路擴充套件一下 不合格的都給他們自己使用應該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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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閒人有話
從源頭自上而下的監管,才是行之有效的,順著產品的生產供應鏈逐次檢測和監管才可杜絕此類造假事件的再次發生。
以此次長生疫苗造假來看,對於廠家生產端就沒有把控住,以至於流經供應渠道之後,影響到的面積和範圍就太廣了、太深了。在此過程中,經銷環節也都沒有對這些疫苗有過任何的質疑,出於對廠家和國家制度、政策的信任。長久地安然無恙,在高額利潤的驅使下,長生公司在製假販假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如果在生產和銷售的任何一個環節上,只要引爆了一個點,整個鏈條都會被斷掉,製假的後續影響力也不會這麼深遠。
當然,源頭中的源頭是,長生生物的疫苗生產許可證是從何而來。從報道所知,長生生物在這短短的十幾年中崛起,其研發能力很有限,並不能獨自研發疫苗,其如何能獲得數種疫苗的生產許可?又如何能將銷售渠道拓展的這麼寬?這其中涉及到的應該不僅僅是企業資質問題,還包括瀆職、腐敗等問題。因為很難讓人相信這麼一大批假冒偽劣的疫苗在這麼長時間的供應中,從來就沒有人發現過質疑過。
所以,對於食品和藥品的監督不僅僅是要從源頭堵住,層層把控,還要透明公正。甚或說,第三方監控是需要的,否則一個保護傘和腐敗的問題就可以讓所有人的努力化為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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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艾昌王
這次疫苗造假案件之所以能曝光,其實最重要的就是內部舉報。所以說我認為監管要調動群眾,因為只有群眾才會瞭解內部的真實情況。怎樣才能調動群眾的監管積極性呢?那就是有獎舉報,同時對舉報者的真實身份保密!而且我認為這種獎利應該由政府主導,比如成立一個獎利基金,保證獎金能夠有效地發放到舉報者的手中,當然這一切都要建立在真實的基礎之上!說到底還是要發動群眾,他們最接近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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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小小不才
老百姓能有什麼想法,有想法又能怎麼樣,直接立法,發現馬上槍斃,決不留一個活口,你看會不會立上少一半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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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劉保俊4
必須出一批最嚴法律法規,讓他們犯不起,才能扼制住,重典刑法才能治亂,他,們禍害的中華民族的未來,你都做斷子絕孫的事了,我們還和他們客氣什麼。
回覆列表
1.對食品藥品臨床試驗要求嚴格,特別是產量比較大的企業,檢測資料必須不限於規定的幾個指標,而是做全方位的檢測,含感染物、化學物等,留樣和基礎資料引數作為基礎參照,後期批次取樣、飛行檢測、市場抽查都和基礎臨床資料比對,現在資料造假升級:一是食藥監督局規定的幾個指標肯定不會讓你查出問題,企業會新增其他有害物質,這就是要全面檢測檢驗的原因,缺點是加大政府抽檢成本。
2.單獨立法,對於直接涉案人員終身禁業禁止,引入天量鉅額罰款,如按照當年銷售同類產品的總銷售額的1000倍罰款,啟動檢察院公訴提出鉅額天量罰款(如消費者對強生爽身粉提出的鉅額賠償),對於國計民生的食藥監局審批和稽查人員終身追責和派駐人員長期監督。
3.建立全國統一的食品藥品(包裝品)安全信用資料庫,便於公眾查詢。
4.打擊假冒偽劣和違反智慧財產權行為,發現一起事件就納入鉅額罰款、吊銷執照、刑罰追責、終身禁業。尤其對淘寶、拼多多之類售假太多平臺,政府必須強制要求平臺商戶有註冊公司、正常納稅,不得為個人自然人,平臺某類發現一定數量假冒偽劣事件(如發現10起),就吊銷這類別的產品經營資質,如奶粉,發現拼多多有10個商家造假,則禁止平臺經營奶粉,如果不能嚴格管理,最終受害的老百姓。
5.培植誠信和道德規則,在法人和關鍵人行為,納入長期盡調名單,不限於所經營的行業。對關鍵經營人員引入會計財務類似准入制度,出現問題即刻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