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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核桃的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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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六月情75606811
12天太少。以大欺小算什麼東西,本身孩子們在踢球,你騎電動車帶媳婦,突然出現,是你騎車不慎造成的媳婦胳膊撞上了足球,過去就算完事了。要是找事也可以找孩子家長商量商量,飛踹孩子算什麼本事,要是方便站在你面前,你敢踹嗎?保護少年兒童來說,你這種行為應判一年以上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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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緣不必要相識
你成年人飛腳一踢是多大的力量自己不知道嗎,如果把孩子踢傷了,殘了,後果就大了,你還是個醫生,為什麼不給自己治一下心理和腦子呢,你可以找孩子家人勾通一下,也可以教育孩子,如果是你的孩子這樣,你會飛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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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事情近期發生在江蘇淮安,男子騎電動車前行,因為男孩踢足球的時候,足球擊中坐在電動車後面的女子的胳膊上,女子下車,蹲在地上,激怒了男人,下車就對男孩踢了一腳,把男孩踢飛了,我想說,這個男人真的有非常嚴重的暴力傾向,不要說男孩是不小心的,足球就把女子胳膊撞了一下,至於下車把男孩踢飛嗎?
看看影片,男的下車踢男孩的力度有多大,飛踹,下腳太狠,所以,派出所拘留沒有毛病,對於這種暴力男人,就要給他一點教訓,這個女人也有點誇張了,男孩的力氣有多大?撞到你的胳膊,你蹲在地上(下圖),感覺就是胳膊斷了一樣,好吧,你這一蹲下,把你的男人蹲到看看守所裡去了。
男子還說,下一次見到男孩,繼續打,當場把男孩嚇哭,可見這個男人的暴力氣息非常嚴重,這樣的男人,女人跟他在一塊,也需要勇氣,說不定哪一天,也會踢你,所以,女人啊,對於這種充滿了暴力氣息的男人,偏執型的男人,你還是小心一點,不要哪一天後悔了。
另外要說,小區裡,最好還是不要踢足球,不管有沒有踢中別人,畢竟小區是遊玩休閒的地方,不是體育鍛煉場所,不管是物業,還是家長,都要進行制止和監管,你是踢中大人還好一點,要是把孕婦,或者是踢到老人孩子的或者他們的腦袋上,極有可能出現受傷的情況,如此,那就是大事了。
所以,大人們,也要管好自己的孩子,物業也要承擔起監管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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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地之中915
孩子在公眾場合踢球沒注意他人安全是有一定責任 家長也有責任 但這不能作為一個成年人蓄意傷害以及恐嚇未成年人的理由。一個醫生如果是這種脾氣以及為人品德在面對患者時你又怎會有好的醫德。被球體蹭到的女士在受到驚嚇後沒有及時制止友人對未成年人的施暴我理解但事後沒有及時制止友人恐嚇孩子並安慰受傷害的未成年人,我看你也不配當教師這個職業因為你的師徳也不會好到哪裡去。醫生.教師這兩種職業需要有良好的品德和對職業的熱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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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色彩美食君
凡事有因有果,熊孩子看到有車來故意開大腳牛逼哄哄導致被踢,要是遇到一個更暴力的人怎麼辦,對方是刑拘了,但換來的結果就是你重傷或者死亡影響一輩子。誰划算?男的一時氣不過導致被行拘,也是因果。所以無論大人還是小孩,誰對誰錯,都要為自己所作所為承受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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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穆說語文
老穆有話說
“黃河落天走東海,萬里寫入胸懷間。”男子漢,就應該心胸開闊,豪放灑脫,萬不可小肚雞腸,否則,必然會出事!
穿黃色T恤的男孩一腳開球,球恰好擊中了打這路過的電瓶車後座上女子的胳膊。
說句實話,小孩子也是無心之過,作為成年人,你跟他講道理就可以了。
誰知這位電瓶車男主人,立馬停車。
見女子捂著胳膊蹲下坐在地上後,更是“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將車停好後,直接衝向踢球的男孩,上去就是一腳!
小男孩哪能經得起這般力道,但見男孩瞬間被踢飛出去……
小夥子轉身離開,扶起女子後,騎上電動車就離開了。
被踢小男孩被嚇懵了,大哭不止。
據小男孩說,那名男子還恐嚇他:下次見到你一次,就打一次!
或許是迫於壓力,小夥子主動到派出所自首了。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在微博釋出情況通報稱:
坐電動車的女子經檢查無損傷,踢球的11歲男孩王某經醫院檢查也無損傷。2日晚,踢人的23歲男子倪某吉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向男孩及其家長表示歉意。經公安機關調查,依法對倪某吉予以行政拘留12日的處罰。(一)作為一名男子漢,處理事情要客觀冷靜,萬不可衝動,衝動是魔鬼!同行女伴被球砸痛了,你憤怒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一定要注重方式方法,暴力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只會徒增新的問題。
更何況,你面對的,只是個孩子!
(二)作為孩子,踢球時也要注意觀察周邊環境,不可在人多的地方踢球,以免傷到他人。(三)作為家長,要監管好自家孩子,讓孩子在玩耍時,既要注意自身安全,也不要給他人的安全帶來影響。(四)人與人之間,不妨多一點包容,少一份爭執,倘若人人能做到的話,社會不就和諧了嗎?【結束語】“吃一塹,長一智。”希望該男子能記住這次教訓,下次遇事一定要冷靜處理;
作為孩子,也要牢記這次教訓,避免這樣的事情再度發生。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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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搖擺華爾茲
活脫脫一個二貨,小區裡面,怎麼說也算是鄰居,小孩子也不可能是故意的,下車二話不說就是一腳,活該被監禁,我說應該按照未成年保護法,判個一年半載讓他永遠長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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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湖漢山
影片看過了,感覺拘留12天太輕了。那個男孩踢球,砸到人,事本不大,說實話,砸的那一下,其實不重,重的是突然嚇那一下下有點懵。但反應有點過激了,男人保護家人沒錯,罵幾句也還可以接受,但盛怒之下,以成年人的足力飛踹孩子,任誰也不能接受。估計當事人過後也會後悔的吧,這個不存在素質的問題。這個當事人據說還是公務員角色,這下拘留,可以很好的反省反省了。
其實,社會上這類激憤的事情也蠻多的,我也遇到過,上週,我開車禮讓行人,後車使勁按喇叭,這還不算,他還越過雙黃線超我,在我前面來了個急停。當時我就火了,主車道停車開門找他理論,他估計也自知理虧,看我下車就跑了。要不跑,理論能當飯吃嗎?
我也有點後悔,你說人讓夠咬一口,你打他一頓,但你不能回咬一口吧。
所以,遇事冷靜,還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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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斷劍66336482
"對孩子進行這樣報復,太過分了。即使對方是成人,這一腳,也肯定不算正當防衛。"這是咱在看到新聞後當時發的評論。也是對不少人"受到侵害,必須加倍報復"心理的回覆。對各種報復行為,法律都有明確的懲處規定。使用暴力手段傷害他人身體的,構成治安案件的,行政拘留,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這個跺孩子的人,真說不上有什麼看法。他自己,一定自以為做的夠男人的。一定也有人認為熊孩子太調皮了,該受教訓。但咱以為,不管什麼情況,都不能對孩子實施這種暴力手段。對人家的孩子,嚇一下,就行了。如果當時有護崽的不講理的家長在場,咱一定還會上前賠理道歉。為什麼?認真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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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4320754103964
不光光是男的不對.女的也不是省油燈.看看她的動作.這男的早晚要悔在這女的手裡.一點不壓事.感謝這男的不知道救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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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處罰肯定沒有任何問題。
首先,就算是兩個成年人動手鬥毆了都會涉及追究違法責任,何況此案中,物件是一個小朋友,不管是治安處罰條例還是未成年保護法都夠他喝一壺,後面也許還會涉及民事賠償。
其次,如果真是成年人,也許他只會上前理論,最後對方態度不錯,真誠道歉就算了,絕不會上去就動手(事實上我們看到那小孩沒有逃避,有走上去道歉的意思),所以多少有點恃強凌弱的心理,這是社會道德不允許的。
最後再說兩點,第一,不該譴責女孩,任何人在遭受突然襲擊,不知道什麼東西砸了自己,再加上肯定有疼痛感,第一反應也是捂著痛處蹲下來。這本來就是一種自我保護意識。第二,不該譴責小男孩,因為小區沒有禁止踢球啊,有什麼問題他的監護人要承擔責任的,何況說就算躲迷藏也有可能撞到人啊!你要求一個小孩不能跑不能跳是否太過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