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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隔夜說動漫

    日前,囿於素有著“漫威之父”之稱的斯坦李的逝世,全世界的主流媒體和各個社交平臺都不約而同的開啟了對老爺子的哀悼。

    星爵,貝爾,施瓦辛格等等知名影星都曬出了昔日和老爺子的合影,並配以上了感恩和懷緬的話語。

    也有不少的鬼才網友藉由漫威英雄的人設為斯坦李創作了一幕又一幕感人肺腑的同人創作。

    不過,真正打動隔夜君的還得屬在過去半個多世紀以來的競爭對手DC所釋出的悼念詞:“mourns the loss of our treasured friend and comicbook visionary”。

    畢竟存有過數十年的相愛相殺歷程,那麼悼文字裡行間所滲漏出來的就不僅僅會是敬重,還有那一份刀光劍影,酣暢淋漓的激戰突然掐然而止的寂靜和孤獨,實在讓人感慨於心中呢。

    好了,對於斯坦李老爺子敬重和悼念的話語,隔夜君就止步於此吧。在下面的內容裡,隔夜君將會和大夥好好的探討一下,由上述事件所延伸出來的一個嚴肅問題---

    我們有資格或者應該去悼念亡故的大神嗎?

    有點兒網路經驗的朋友應當都知道“雲+名詞”所構建而成的新名詞的吐槽含義---都在裝逼,關於***的事情你們又瞭解多少呢?平時也沒見你們聊過他們,現在出事了就一窩蜂的湧上去,能夠別那麼齷齪好不好?

    其中最具代表的當屬“雲玩家”這個詞彙了,便是網友們拼湊出來的對於未有玩過遊戲,但卻又對遊戲大放厥詞指指點點的那些網友。

    “所以你是在寫文章消費他?”

    確實,在這個世界上存在著許許多多令人不齒的營銷炒作和裝逼突破天際的行為,比方說前段時間王寶強在和馬蓉鬧離婚之後,後者就曾多次不要臉的再借這一事情來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也比方說上一年年中因為《中國有嘻哈》而爆火的PGONE,後期也因為diss已故歌手的行為被網友們集體謾罵和鄙視。

    所以也就難怪他們會每每適逢上網友釋出相關的悼文就惱怒不止,義憤填膺咯。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事情與事情之間真的可以一概而論嗎?

    首先隔夜君需要去普及一樣知識---在人類社會活動的底層邏輯裡是核心存在著“逐利”二字的(追求利潤最大化,也同時追求損失最小化)。

    有些朋友或許或疑問,建立在這樣“唯利是圖”的底層邏輯之上的人類社會,真的能夠穩固,以及取得時下如此之高的文明成就嗎?

    其實對於這件事情的擔憂,早在200+年前現代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的著作《國富論》當中就用系統簡煉的文字給出過解答了:

    “每一個人都儘管放開手去追逐自己想要的東西吧,這個社會是存在著一隻無形的手用以將這種唯利是圖的追逐,轉化成推動社會整體發展的動力”

    一樣事情如果能夠成為人類活動的底層邏輯,那麼這樣事情就具備著普適性,而具備著普適性的事情就不應該僅僅帶有著“歧視”的審美偏好去看待,要懂得攜帶上“無可厚非”的觀念去評判。

    前者所帶來的價值觀就只會是“一棒子打死”的粗暴野蠻,而後者所營造出來的就會是另一番光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難道這也能算是裝逼或消費死者的熱度嗎?還是說這都是社會生活裡頭無可厚非的一部分呢?

    熱心網友製作的,斯坦李老爺子曾經客串過的影視作品...

    如果堅持認為是前者的話,那煩請不要忘了你所在評論的“訓斥教育”的邏輯基調哦。抱有這種否定基調的朋友,潛藏在字裡行間的那一句話不就是“你就是弱智,來讓大神教教你怎樣做人吧”

    這是什麼?不才是最為赤裸裸的炫耀曬富嗎?

    帶著鄙夷“炫耀裝逼”的情緒發出的謾罵,卻到頭來給己身套上了更為沉重的“炫耀裝逼”枷鎖,你們這是在做慈善公益嗎?但拜託,連己身都未能夠以身試法的律正品性,你又憑何去踏出拯救的那一步呢?就不怕會將他人帶入歧途了?

    《犬舍》漫畫裡的鍵盤俠,最終被主角用超能力透過螢幕直接擊殺了...

    所以,隔夜君更青睞於“無可厚非”這一價值觀體系,這起碼能夠讓我即便在開罵他人的同時也能夠為自己“好為人師”的裝逼行徑帶來邏輯一致性的詮釋嘛。

    不過一旦你拾拿起了這種價值觀你就不再會為絕大多數的網友們對於老爺子的悼念而遷怒,畢竟人家也就是點點蠟燭以及抒情抒情一下自己對於老爺子的感激罷了。

    好了,那麼是否是說“剔除了對於逐利的歧視”,我們就無從去譴責他人的行為表現,只能夠安然的佛系以待呢?

    當然不是,比如這篇文章的說教不就是一種非佛系的對鍵盤俠的譴責嗎?我們雖然不能夠站在“逐利”的維度去譴責他人,但我們還是能夠從“是否依據事實”“是否符合集體行為表現”這兩個維度去對一樣行為進行評判的。

    “是否依據事實”:比方說某某B健品商家為了獲得高額的營收從而投放了虛假療效廣告,也比如說在斯坦李老爺子逝世的時候為了彰顯自身曾和漫威的羈絆從而疏忽將蝙蝠俠和超人都加入到復仇者聯盟裡去了(彰顯本身是沒問題的,但後者顯然就是裝逼失敗的典型案例了)。

    “是否符合集體行為表現”:則可以拿上述提及到的馬蓉和PGONE來作為例證吧,前者所置身的位置早已被烙印上了biao子之名,而如今卻反反覆覆的視若己為受害者,不斷的對前夫予以怒懟。後者則踐踏了思想共識裡頭對於“死者”的敬重。

    對了,千萬別把“特立獨行”,“開拓創新”的優良冒險者品性與這樣一位嘻哈歌手踐踏道德禮俗的行為畫上等號了---

    前者之所以能被嘉詡上“人性光輝”這四個大字,原因就在於人們的思潮內裡是一直都對此有所牽盼,有所向往的,所以它就能夠在千萬年的自然選擇歲月當中以“主導思潮”的方式保留下來,併成為推動人類文明發展的最為重要的核心所在。

    但對於“DISS已故歌手”這樣的踐踏道德禮俗的行為來說,請問除了體驗一番口舌之快並讓他人萌生不滿和憎恨情緒之外,還能夠達到什麼優良的效用?

    在隔夜君看來,這樣的卑劣性狀頂多也就視作為伴生於特立獨行性狀的“負產品”罷了。

    可以想見,鍵盤俠顯然就沒有依據人類行為的底層邏輯這一事實,而他們的拮抗也顯然就是妄自尊大的,並未與這個社會大家庭能夠互相融洽的。

    所以,對於亡故大神們的悼念,我們可以心安理得的進行,也勿須擁有著裝逼炫耀的負罪感。不過前提一定要記住,所發表的言論一定要是基於客觀事實,千萬不要妄自揣度,生安白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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