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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8035215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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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力資源專家楊少俠
出納的基本職責是:
1、按規定每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根據記賬憑證報銷內容收付現金。
3、每日負責盤清庫存現金,核對現金日記賬,按規定程式保管現金,保證庫存現金及有價證券安全。
4、保管好各種空白支票、票據、印鑑。
5、負責接收各項銀行到款進賬憑證,並傳遞到有關的制單人員。
6、負責代理記賬單位出納工作
7、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出納具體的工作內容:(1)貨幣資金核算。①辦理現金收付,嚴格按規定收付款項。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稽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於重大的開支專案,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或單位領導稽核簽章,方可辦理。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籤章,並加蓋“收訖”、“付訖”戳記。②辦理銀行結算,規範使用支票,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籤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應交給簽發人。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儲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③登記日記賬,保證日清月結。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餘額。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賬面餘額與對賬單上的餘額調節後相符。對於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④保管庫存現金,保管有價證券。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充抵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如果發現庫存現金有短缺或盈餘,應查明原因,根據情況分別處理,不得私自取走或補足。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保險櫃密碼要保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⑤保管有關印章,登記登出支票。出納必須妥善保管所管的印章,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對於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登出手續。⑥複核收入憑證,辦理銷售結算。認真審查銷售業務的有關憑證,嚴格按照銷售合同和銀行結算制度辦理銷售款項結算,催收銷售貨款。發生銷售糾紛、貨款被拒付時,要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2)往來結算。①辦理往來結算,建立清算制度。現金結算業務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與內部核算單位和職工之間的款項結算;企業與外部不能辦理轉賬手續的單位和個人之間的款項結算;低於結算起點的小額款項結算;根據規定可以用於其他方面的結算。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要及時催收結算;應付、暫收款項,要抓緊清償。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和無法償還的應付賬款,應查明原因,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處理。實行備用金制度的企業,要核定備用金定額,及時辦理領用和報銷手續,加強管理。對預借的差旅費,要督促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收回餘額,不得拖欠,不準挪用。建立其他往來款項清算手續制度。對購銷業務以外的暫收、暫付、應收、應付、備用金等債權債務及往來款項,要建立清算手續制度,加強管理,及時清算。②核算其他往來款項,防止壞賬損失。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項往來款項,要按照單位和個人分戶設定明細賬,根據稽核後的記賬憑證逐筆登記,並經常核對餘額。年終要抄列清單,並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3)工資結算。①執行工資計劃,監督工資使用。根據批准的工資計劃,會同勞動人事部門,嚴格按照規定掌握工資和獎金的支付,分析工資計劃的執行情況。對於違反工資政策、濫發津貼獎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②稽核工資單據,發放工資獎金。根據實有職工人數、工資等級和工資標準,稽核工資獎金計算表,辦理代扣款項(包括計算個人所得稅、住房基金、勞保基金、失業保險金等),計算實發工資。按照車間和部門歸類,編制工資、獎金彙總表,填制記賬憑證,經稽核後,會同有關人員提取現金,組織發放。發放的工資和獎金,必須由領款人簽名或蓋章。發放完畢後,要及時將工資和獎金計算表附在記賬憑證後或單獨裝訂成冊,並註明記賬憑證編號,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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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夢夢月神
出納的工作流程如下: 一、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領取。 二、負責支票、匯票、發票、收據管理。 三、做銀行帳和現金帳,並負責保管財務章。 四、負責報銷差旅費的工作。 1、員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須填寫借支單,然後交總經理審批簽名,交由財務稽核,確認無誤後,由出納發款。
2、員工出差回來後,據實填寫支付證明單,並在單後面貼上收據或發票,先交由證明人簽名,然後給總經理簽名,進行實報實銷,再經會計稽核後,由出納給予報銷。 五、員工工資的發放。 出納工作細則: 工作事項及審驗等程式 失誤防範及糾正程式 現金收付 1、現金收付的,要當面點清金額,並注意票面的真偽。
若收到假幣予以沒收,由責任人負責。 2、現金一經付清,應在原單據上加蓋“現金付訖章”。 多付或少付金額,由責任人負責。 3、把每日收到的現金送到銀行。不得“坐支”。 4、每日做好日常的現金盤存工作,做到賬實相符 做好現金結報單,防止現金盈虧。
下班後現金與等價物交還總經理處。 5、一般不辦理大面額現金的支付業務,支付用轉賬或匯兌手續。 特殊情況需審批。 6、員工外出借款無論金額多少,都須總經理簽字,批准並用借支單借款。 若無批准借款,引起糾紛,由責任人自負。 銀行賬處理 1、登記銀行日記賬時先分清賬戶,避免張冠李戴。
開匯兌手續。 2、每日結出各賬戶存款餘額,以便總經理及財務會計瞭解公司資金運作情況,以排程資金。 每日下班之前填制結報單。 3、保管好各種空白支票,不得隨意亂放。 4、公司賬務章平時由出納保管。 每日下班後賬務章交總經理處。 報銷稽核 1、在支付證明單上經辦人是否簽字,證明人是否簽字。
若無,應補。 2、附在支付證明單後的原始票據是否有塗改。若有,問明原因或不予報銷。 3、正規發票是否與收據混貼。 若有,應分開貼。 4、支付證明單上填寫的專案是否超過3項。 若超過,應重填。 5、大、小金額是否相符。若不相符,應更正重填。
6、報銷內容是否屬合理的報銷。若不屬,應拒絕報銷,有特殊原因,應經審批。 7、支付證明單上是否有總經理簽字。若無,不予報銷。 出納工作歸集起來有三個特徵:一、出納是現金、票據收付的關口;二、出納是第一手會計資訊的收集者;三、出納是外界觀察企業會計管理水平和財務水平的視窗,會計是以貨幣計量的價值尺度,出納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充當著現金、票據交換的使者。
做好出納工作對整頓會計工作秩序,規範會計基礎工作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出納在會計迴圈中的地位和作用 會計迴圈是資金運動的鏈條和紐帶,建立高效良好的會計迴圈機制是資本營運的客觀要求。出納在會計迴圈中的地位和作用,反映在收支憑據真實,傳遞循序漸進,貨幣計量準確,資訊反饋及時等方面。
1、地位。出納是會計迴圈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任何單位和經濟組織中,出納必須是一個獨立的崗位,領導不得兼任,會計不得替代。《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對出納崗位、職責也有限制性規定,如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內部牽制制度也規定了機構分離,職務分離,錢賬分離,賬物分離的原則。因此在會計機構中分設出納崗位具有制度上的合法性,工作上的適應性,行為上的規範性,管理上的科學性等特點。所以出納在會計工作中和會計迴圈中的地位是特殊的,不可缺少的。 2、作用。出納是會計工作的一部分,也就是說出納崗位可以按管理要求設定,出納工作則必須完全置於會計迴圈中。
出納人員在管好貨幣資金的同時,還應當發揮幾個方面的作用。一是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經政策和財經方針,認真稽核每一張單據,處理每一筆經濟業務。二是及時反饋經濟資訊,按照《會計法》的要求及時向領導和會計主管人員報告工作。三是反腐倡廉,對支出性質進行審查,對違反開支規定的支出拒絕付款。
四是保衛資金安全,保護國家資財安全,在現金流量大,假幣多,卡式管理不規範的情況下,防止詐騙,減少損失和失誤顯得極為重要。 出納在會計迴圈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兩個方面的,一方面領導和會計主管人員要注意樹立和培養,運用法律法規建立出納人員的工作條件和約束機制。
另一方面,出納人員要加強學習,提高技能,注意職業道德修養,自覺維護尊嚴,二者之間要互為條件,達到做好會計工作和經濟管理工作的共同目的。 出納是會計工作紀律的執行者 財務大檢查,物價、稅收大檢查,是查果詢因。其實因果關係是很明確的。收款、付款是出納的基本職能,出納工作的一舉一動都在執行著財務紀律和會計紀律。
在國家的會計法制、財務政策滌入人心的今天,出納人員必然會碰到違心地執行收支的情況,為此,應當把自覺執行會計紀律當作出納人員的首責。執行財經紀律是經濟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準則、維護和執行財經紀律則是經濟工作微觀要求的基礎。出納人員在執行公務的過程中,也有自己的準則,無論是傳遞、迴圈還是流水作業,資金的進入和退出,出納工作都是源頭。
出納工作貫穿會計工作的起始和終結,我們把出納稱為財會工作紀律的執行者。事實也證明,一個強有力的出納人員,必定會為本單位的財會工作帶來生機與活力,尤其是在企業債務重組的情況下。出納是會計工作規範的實施者出納人員擔負著資金收付,票據管理,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登記等工作。
會計工作規範化的要求是,健全內部各項會計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會計工作秩序,使記賬、算賬、報賬工作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逐步實現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不斷提高會計工作水平,進一步發揮會計在經濟管理中的作用。記賬憑證分為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其中外來原始憑證幾乎全部都是通過出納操作來完成的。
每一張發票,每一個數據,每一項內容,出納人員都必須熟知,即使會計稽核過的憑證,出納人員也要複核,然後實施收付,程式才算結束。由此可見,實施會計工作規範化,出納人員擔負著極其重要的責任。首先,規範應當從原始憑證做起,發票是否合法,發票的出具人是否發票的合法使用者,有無轉借,變造,塗改等,持票人是否與業務內容有關。
二是票據的整理,出納人員應當本著負責的態度,認真整理每一張單據,三是日清月結登記賬簿。管好現金和票據。實施會計工作規範化,出納人員應當從本職工作做起,把規範會計基礎工作作為自己工作的全部內容,對內在質量上把好政策,法規、紀律關,對外在質量上把好書寫、規格,整潔規範關。
為全面實現會計工作規範化而努力。 做好出納工作,整頓會計工作秩序 會計工作是經濟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整頓會計工作秩序、嚴格會計核算,強化會計監督,對於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創造良好的經濟環境和經濟秩序是十分重要的。按照國務院的指示,整頓會計工作秩序應當重點整頓賬目混亂,會計資訊失真,亂攤成本,小金庫等問題,其中賬目混亂,資訊失真,小金庫等問題都與出納工作相關,出納人員被動地接受錯誤指令,就會使問題出現。
因此,整頓會計工作秩序,必須從做好出納工作開始。 1、出納人員應當與全體財會人員一道,模範地執行《會計法》。應當熟悉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會計法律,法規和現行的財經紀律,制度,政策。凡違反規定的開支有權拒絕受理,如果明知單位領導、會計主管人員的簽證不合法、不真實還執行的,應當負連帶責任。
2、出納人員應當對出納工作熱心,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公正無私,依法辦事。 3、規範出納工作,要求出納人員,財務人員同時也要自覺做到(1)工作程式化,即每筆經濟業務都要經過驗收,制單、複核,審批,才能據實開票或點鈔;(2)堅持原則,當收即收,當付即付;(3)熟練細緻,提高效率,杜絕差錯;(4)建立備忘錄,對收付款物件的特徵,經濟業務內容,金額至少有一個短期記憶;(5)保持心態平衡。
堅持這些要求,就能保證出納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有利於整頓會計工作秩序,規範會計基礎工作。 《規範》第13條規定“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應當有計劃地進行輪換”。這項規定對於全面提高會計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是有積極意義的。在實際工作中,人們通常把出納工作看成是一項簡單的收付活動。
其實這是一個誤解,一是對出納工作認識不足,把出納工作簡單化,絕對化。二是對出納人員不負責,沒有深厚的會計工作經驗和技術功底,往往會在工作過程中出差錯,既害國家,又害個人。因此對從事出納工作的會計人員應當有一個學歷上、工作年限上和體質上的限制性規定。
不宜把會計上崗的第一天從出納工作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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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出納業務處理程式抄錄給你,請參考:
□ 收款程式
出納部門收入現金,須憑現金收入傳票(包括視同現金收入傳票的各項憑證)收款,其程式為:
1.應根據現金收入傳票點收現款,鑑定現鈔的真偽無誤後,即在現金收入傳票加蓋"收款日戳"及"分號"(收入傳票之分號每日自第一號依序編列)並蓋私章。
2.如需簽發或發還信託單或各種憑證時,應於傳票下端制票員編號處登記"號碼牌"號數(號碼牌應與傳票加蓋騎縫私章)後,將"號碼牌"(簽發信託單時以收入傳票第二聯代替號碼牌)交給顧客憑向原經辦部門領取所需憑證。
3.將收款後的傳票依序登記於:
(1)現金收入帳。
(2)現金收入日記帳後,傳票及附件遞交有關部門辦理。各有關部門辦妥手續後,按傳票所記號碼呼號收回"號碼牌"(應注意有無塗改),憑此交付信託單或憑證等。
□ 付款程式
出納部門付出現金,須憑現金支出傳票(包括視同現金支票傳票的各項付款憑證)辦理。
1.凡付款傳票,均須依照程式先由經辦員、會計人員及各級主管人員核章後始得付款。
2.出納員支付款項時,須先查明傳票的核章具備後在傳票編列"分號"(每日自第一號依序編列)依序登記於:
(1)現金支出帳。
(2)現金支出日記帳。
3.在傳票及附件的憑證上加蓋"付款日戳"及私章後,點檢款項,按傳票左端所記號碼呼號,向客戶收回"號碼牌"(應注意號碼有無塗改)並詢明金額無誤後,即照付現款(包括支票)。
4.凡本公司簽發的支票應以記名式為原則,支票經主管籤蓋印鑑後,均應經會計及出納員副署。
□ 出納事務
(一)券幣的整理:
1.收入各項券幣的整理均應湊成整數後封扎,其方法如下:
(1)各種面額的券幣均應分別整理,同一面額每100張為1扎,每10扎為1捆。
(2)每扎應用紙籤條封,每捆應加貼封,註明年月日。
(3)同一面額未滿100張的鈔券,得以50張折摺封扎。
(4)各扎各捆經收人員應加蓋私章。
(5)各種硬幣,同一面額每50枚為1卷,每1000枚為1袋,各卷名袋須如蓋經收人員私章。
2.經手點鈔人員對其所籤封的券幣負責。顧客以當面點清為限,鈔票一經離櫃,所有封籤即屬無效。
(二)其他事項:
1.現金的提存:
(1)往來行庫的票據及現金提送,應派適當人員充任,金額較巨或認為必要時應加派人員辦理。
(2)每日營業終了時,除酌留一部分充為次日營業開時必要的支付資金外,所有款項應儘量送存行庫。
2.庫存:
(1)現金庫存除現款外,其他一切票據、借據或取款憑條均不能抵充。營業終了結帳後,如有經收(付)的款項應辦妥次日收(付)款手續,經各級主管人員核章後連同傳票一併保管。
(2)每日庫存現金,須與"現金庫存表"所載金額相符,如有不符時應立即報告主管,並應於當日查明不符緣由,如確屬無法當日查明時,應以暫收款或暫付款科目整理,俟次日再繼續調查。
3.金庫:
(1)金庫內外門應備正副鑰匙各一副,內門正鑰匙由出納員負責管理使用,外門正鑰匙由經理或指定副經理掌管,非兩者不得啟閉金庫,內外門副鑰匙由經理會同會計科長及主辦出納員密封緘口蓋騎縫章後,交由經理另行保管。
(2)因故不能使用正鑰匙需使用副鑰匙時,經理須會同會計科長及主辦出納員啟封,用後重行封存。
4.貴重物品的保管:
凡與業務有關的有價證券等貴重物品,需寄存出納專用的金庫時,應由經辦人員成扎或整箱密封,並由主管人員簽章後,連同保管條(寫明交存的件數)交出納員,出納員點收後給保管條簽章交經辦員收執,發還保管物時,收回保管條登出後裝訂保管備查。
5.銀行存款支票簿的使用:
(1)領用支票簿時,須由主管指派的經管員編列號碼登記在"空白單據登記簿"發交經辦人員簽章使用。
(2)作廢的支票,須蓋"作廢"戳記,貼上於該同一號碼的存根上,以示慎重。
(3)每日營業終了時,經辦員應即查對當日簽發的支票存根,結計金額在存根最後一張背面,與銀行存款科目簽發總數是否相符,同時查點尚未使用的空白張數是否相符。
(4)用訖的支票簿(存根),須交還經管員查核使用張數及作廢張數是否相符,並在"空白單據登記簿"備註欄註明後,妥為儲存(訂為15年)。
6.銀行存款的印鑑:
銀行存款的印鑑為有權簽章人員印鑑(簽章、職章、私章)及副署人員印鑑(會計科長、信託科長、出納員的印章)。
7.號碼牌的使用:
(1)"號碼牌"本身並非付款憑證,僅為經辦員方便認識交付客戶的標記,主管應指派經管員負責分發、收回及查對。
(2)經管員發給號碼牌時,應編列號碼登記在"空白單據登記簿",由經辦員簽章領用,營業終了後,各經辦員應將當日使用後收回部分及未使用部分分別整理後,交還經管員集中保管,使用後收回部分保管一個月後燒燬。
(3)經辦員簽發"號碼牌"予顧客時,應在其正面與收入或支出傳票加蓋騎縫私章並蓋日期戳記,收回"號碼牌"時,應對騎縫圖章詳加核對以防仿造假冒,收回後並應即予以登出。
(4)"號碼簿"隔日無效,當日營業終了後,如客戶未取款項時,經辦員應向主辦科長報告並填制(貨)暫收款項傳票入帳,日後客戶持單前來取款明須查明緣由報告主管認可後,填制(借)暫收款項傳票辦理付款。"號碼牌"經管員應將其號碼登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