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很多問答說:“如果當初的雷霆三少沒有分開,雷霆會達到什麼樣的高度”,我不想回到這樣的問題,因為在我眼裡,雷霆三少一定會分開,大家知道為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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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動與靜體育
當初雷霆三少是多少球隊羨慕的組合,三個年紀輕輕的球員憑藉自己的天賦把球隊帶到了總決賽,很多人認為以後這三個人在一起,雷霆肯定未來肯定會成為聯盟統治級的球隊。
然而事與願違,雷霆三少分開,雷霆王朝始終沒有到來,雷霆三少分開的原因主要有:
雷霆管理層的錯誤決定2012年三少從總決賽鎩羽而歸的時候,這個夏天,雷霆管理層做出了一個讓所有人都不解的事情,他們為了剩下幾百萬而交易走哈登,這個決定也徹底讓三少分開了,這也間接的讓杜蘭特在雷霆無法拿到總冠軍而離開雷霆去往勇士。
聯盟工資帽的限制即使當時哈登願意降薪留在雷霆,但是隨著三少能力不斷的增強,他們三人之後的合同肯定也會是頂薪的,一直球隊如果給三人頂薪,那麼這支球隊肯定沒有足夠的薪資空間去簽約其他角色球員。所以最終三人也會分道揚鑣。
有能力,一定要單幹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每個人都應該有雄心壯志,去追求自我價值,這才是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想想曾經的娛樂圈組合“F4”“零點樂隊”“鮑家街43號樂隊”,我曾經還因為他們的解散而傷心,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我知道他們的選擇是對的。因只有你單飛,你的個人價值才會得到最大化的彰顯。從常規賽MVP上看,不就是最好的證明嗎?哈登已經連續9次霸佔MVP榜第一名。
球隊薪金空間不足哈登是在當年的賽季開始前不足一週,被雷霆隊交易到火箭的。那正是雷霆三少唯一一次進入總決賽之後,雷霆總經理就認定他們不可能留下哈登。
他們已經給了杜蘭特、威斯布魯克以及伊巴卡三份大合同,雷霆隊已經沒有辦法再給哈登一份頂新合同續約。這就是正常的人性追求,當你的能力達到一定的級別,你一定會想得到更多的關注、更頂尖的位置和頂級的薪金。
生活中不就是這樣嗎?當你任勞任怨、不分黑白的去拼命工作的時候,你發現不如你的人,都比你掙得多,而你又得不到任何晉升機會的時候,你首先考慮的是不是跳槽?
哈登能力已經到了一定的高度杜蘭特擁有極度的長臂、身高的身體天賦,威少擁有驚人的彈跳、爆發力全都肉眼可見。而哈登在鋒線上既沒有絕對高度,也沒有絕對的速度。但是當你仔細觀察雷霆當年的比賽的時候,你會發現,哈登的運球能力和場上的大局觀能力是三個人裡面最強的,哈登是技術和意識最好的那個。火箭6年的時候,哈登積累了足夠的經歷和信心,帶領火箭隊在本賽季一飛沖天。
這就是我認為“雷霆三少”為什麼一定會分開的理由,大家覺得說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