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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叫“老賴”。“老賴這個詞是民間的俗稱, 官方的叫法是失信被執行人。 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如果是一個思維正常,講誠信、遵守商業規則的人,首先他不會欠款,即使有欠款,他也會尋找各種辦法彌補欠款,把漏洞補上,自覺自願還清所欠的款項。不至於把事情鬧到國家法庭上,還被法律文書判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如果一個人在想當老賴的那一刻起,他已經想好了,面對既得利益,什麼面子、親情、友情根本就不算什麼,有以下幾方面表現:
a、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可以什麼都可以不顧,這就是人性的惡,不僅貪婪,並且貪婪無度,索求無邊;
b、這個人在決定當老賴的那一刻起,就已經決定放棄很多東西,不講誠信、不要面子、可以拋棄老婆孩子、可以斷絕一切聯絡方式,可以得罪商業圈子裡面任何人,這些全都不在乎;
c、這個人當老賴後,精神情緒也發生變化,煩躁癲狂、狡詐多變、做事無序、敏感多疑、裝瘋賣傻,故弄玄虛。
對待“老賴” 如何更有效討回欠款呢?
一、在民事訴訟法律條款上,對於老賴的法律約束還需進一步明細,要把漏洞補上。
二 、執行法官在執行時候經常出現執行難,在執行管理辦法上還存在一些短板,要把短板補上。
三、對於老賴人群的管理上應有獨立的政策與辦法,
第一方面,在思想上讓老賴這些人明白,耍賴是要付出代價的,有時候付出的代價會高於他的耍賴成本;
第二方面,要把老賴這些人在行為上管理起來,既然被認定是老賴,就不會是自由人身份或者普通的居民來對待,要有管理措施與辦法管控這些人,讓他們明白當老賴生活、學習處處受到管制。
第三方面,申請人的意願肯定是讓這些老賴還錢,才能免除這些人當老賴困境。就要讓老賴主動做出還款計劃和還款步驟,並有還款行動,積極行動,分期還款謀求申請人的諒解,才能有重回自由人身份的可能與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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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賴
(老賴)一詞,不是負債者的代名詞,如:老張、老李、老陳等等,自古以來就是姓氏文化稱謂。
賴,在中國最早的字典——東漢時期許慎編的《說文解字》裡,關於“賴”的解釋為:“贏也”、“恃也”、“利也”。這是古代漢語對賴字解釋最經典的三個義項。“贏”是經商賺了錢,和利的意思相同,“賴”就是“利”,這在古漢語使中是沒有疑義的。賦予的全是正能量的義釋。
2017年兩會期間,最高法已明確使用“失信被執行人”,請尊重最高法的決定。 沿用“老賴”代指欠債人,涉嫌侵犯《民法典》第四篇人格權。濫用詞語這是對社會風氣的一種戕害,更是對未成年人的一種誤導。
為了賴姓人不承受莫須有的傷害,請棄用(老賴)代指失信人。對社會法治普法,應正確宣導,嚴謹規範用詞表述。我們同為華夏兒女,敬請互相尊重。
回覆列表
對“老賴”最好辦法就是拯救他,給他重生機會,不是圍追堵截咄咄逼人,更不是窮追猛打落井下石。我有一戰友借給他同學十萬創業。沒想創業失敗,他同學車、房全部抵押,還欠債一百三十多萬。臨近過年,我戰友到他同學家看看,沒想到家坐六個要帳的,家中連過年的食品都沒有,看到倆個孩子恐懼的眼神。我戰友心裡也很難過。後經我戰友與要帳者溝通,大家都也都回去了。我戰友又與他同學溝通說,你一家到我家過年,孩子們今天就去,你等過年那天才去,現在你就家等著債權人,對所有債權人,絕對不能躲避不見,要和他多溝通。我戰友不僅給孩子們買了新衣服過年,還給了孩子們壓歲錢。過年後,他同學要到外地發展,我戰友又借二萬錢給他同學,同時和他同學說,任何時候都不能換聯絡方式,更不能不接聽債權人電話。孩子們上學有什麼困難有我。他同學在外給企業跑銷售,到年底,各種提成、獎金、工資、補助等收入共八十多萬。過年回來還我戰友錢,我戰友說,我的不急,你還是把債權人都找來,告訴他們你就這些錢,按比例及債權人家庭情況還。剩餘部分再慢慢還。又用不到一年時間,除出外出發展時我戰友又借給他的二萬元外,(他說他準備再次創業,這二萬算我戰友入股)把所有債務還清。五年後又擁有自己的企業,且資產上千萬。他常和合作夥伴及生意同行說,沒有我戰友的大度及幫助就沒有他的今天。去年我戰友兒結婚,他直接送套房子,說是當年入股分紅。其實大家都明白是感恩。事實證明化解債務的辦法不只窮追猛打,圍追堵截。只有拯救“老賴”,給他“重生”機會才是最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