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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磊神聊股

    關於虐童事件一直都在不斷的發生,這種事情始終都不能杜絕,很難想象這些父母們是怎麼對自己的親生骨肉下的去手的,這樣的人就應該一輩子單身,不應該有孩子,有了孩子受罪的不是他們,他們倒是不心疼,然而卻讓孩子們遭受非人一般的對待。

    前幾天一則虐童的新聞引起了網友們的眾怒,這件事發生在黑龍江,年僅四歲的女孩遭到了生父和養母殘忍的對待,孩子被送到醫院的時候,身上全都是傷疤,上嘴唇被剪掉,臉上各種疤痕,還有被煙疤燙傷留下來的痕跡,到了醫院後孩子餓到吃衛生紙。

    原本多麼可愛的一個孩子,現在被折磨的不成人樣,如今孩子仍然在重症監護室裡救治,還沒有渡過危險期,事情發生之後醫院一方報了警,警方開始立案調查。警方將孩子的生父於某和繼母曲某相繼抓獲,兩人均對孩子實施了虐待。

    據當地人爆料,於某對曲某唯命是從,一切都聽她的,曲某有點小錢,平時就喜歡出國旅遊,穿著各種名牌服飾,就算是虐待孩子被於某看見,於某也不說什麼,甚至是加入其中。現在我們想要看到的是法律如何對這兩個禽獸進行處罰,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來了。

    曲某剛被抓進去不久,她的家人就告知警方曲某患有精神病,當初因為母親去世,導致曲某的精神受到了刺激,導致精神受到了刺激。在這麼一個階段突然傳出精神病的說法,背後的原因相信大家也都知道,患有精神病的人在觸犯法律的時候不用擔負責任,難道說曲某就要這麼被放過了嗎?對此,大家是怎麼看的呢?

  • 2 # 葛老師教育新智匯

    虐待弱小兒童者,雖瘋必究,何況假瘋!針對這一事件,我們不妨靜待法律的最終判決,對於繼母曲某某來說,必將受到應有的懲罰,所謂的患有精神病一說,根本子虛烏有,為什麼這麼講呢?

    其姐夫懷疑其精神受過刺激,不等於她有精神病,完全兩碼事!

    我們看一下曲某某姐夫的原話:她虐不虐待我們都不知道,我們的反應就懷疑她精神有毛病,我瞭解的她的為人挺好的,她朋友也不少,她媽媽去世了,我懷疑她媽媽死了之後她多少受了點刺激!

    不妨摘出其中幾個關鍵詞:懷疑、我懷疑、多少、受了點!關鍵在於僅僅是他姐夫的懷疑有任何的價值嗎?難道說隨便出來個人懷疑一下,就可以確定她有精神病?豈不是荒唐可笑!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個時候你隨便去採訪曲某某的任何一個親戚,我敢說十有八九上來就會說她有多好多好,絕不會說她有什麼不好,這是人之常情,換做是誰,不看僧面看佛面,這一點基本八九不離十!

    而且,即使因為父母的離世受到刺激,那也更應該念及母親對自己的好,既然這麼的思念母親的好,同為媽媽的自己為什麼不能轉而對孩子好一點呢?

    還有一點,如果說她精神上受了刺激,不要忘了她還有個兒子,為什麼天天虐待的是繼女而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呢?這樣的選擇性虐待難道也是跟精神病有關?這種選擇傾向的精神病也太可笑了吧?

    所以說,根據現有的證據基本可以斷定,曲某某根本就沒有什麼精神病,特別的健康,所謂的精神病一說,只不過是其親屬站在親情的角度,進行的一種猜測,或者說是一種試圖減輕其罪責的一種徒勞的嘗試,到底其有沒有精神病,誰說了都不算,最終還要看司法鑑定為準!

  • 3 # 詫寂說史

    最近網上流傳的一則訊息讓人氣憤,黑龍江佳木斯建三江創業農場一名4歲女童茜茜疑被親生父親和繼母虐待,身上多處疑被菸頭燙傷,臉上和嘴唇內側也有多處傷口。據隔壁的鄰居反映,這對父母曾經在冬天的時候,將孩子關在陽臺上,孩子當時只穿著棉睡衣。

    直到4月28日,茜茜被打成顱內出血送進建三江人民醫院搶救,醫院方面向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分局110報警,這件事情才被曝光。

    本來等待這對生父繼母的應當是法律的嚴懲,但是在此期間突然爆出繼母患有精神病,讓此案撲朔迷離。

    據知情人透露,繼母曲某畢業於四川阿壩師範學院,前後有過3任丈夫。曲某早年做生意賺了很多錢,在當地還有170畝農場承包給別人,就連茜茜生父開的武館和住的房子都是她出的錢,所以於某對她言聽計從,即便看到曲某虐待茜茜也不會制止。

    都說離異最受傷害的就是孩子,此刻的茜茜還在醫院ICU病房接受治療,很可能就不會再醒過來了。希望法律對行兇者進行相關懲治,揚社會風氣,給孩子一個交待。

  • 4 # 悅爾思之

    精神病——真是惡人用於開罪的好藉口!一犯罪,就有病!裝風賣傻來開罪!

    為人父母后,最見不得孩子受苦。自爆出黑龍江女孩 被繼母虐待:鼻樑骨折、嘴唇鉸爛、菸頭燙傷、開水燙傷、顱內出血進入ICU!殘忍至極、禽獸不如的繼母和他的父親,希望法律嚴懲!

    女童的母親曲某被警方抓獲歸案後供認:經常用開水燙,抓頭髮往牆上撞,用資料線抽打或用掃帚毆打女童!

    這些已經不是一般虐待,而是屬於犯罪行為!我們期待法律嚴懲罪犯~!

    我們心疼孩子,一直關注孩子什麼時候可以甦醒,什麼時候可以健康出院!

    MD,我們還沒等到孩子甦醒的訊息,等來的卻是讓人無法現實的——曲某剛被抓進去不久,4月30日嫌疑人曲某某大姐夫的爆料稱對曲某某虐打女童的事感到意外,“一直覺得她為人挺好”。曲某某姐夫懷疑曲某某因三年前母親突然離世受了刺激,導致精神失常。

    這簡直是扯慌瞎編!不可原諒!

    如果精神失常,為什麼不打自己不打老公?

    如果精神失常,不打自己生的11歲兒子呢?為什麼偏偏要打繼女?

    分明想拿 “精神病”來當免死金牌。

    曲某附近十餘名居民,提起這個繼母曲某某,都表示對她印象很不好。在他們的口中,曲某某人品很差,因為有點錢,所以愛顯擺,很傲氣。她自己有一輛奧迪A6,在這個十八線小城裡,這樣的經濟條件就算很不錯了。

    女孩父親的跆拳道館都是她贊助的,所以該男子對曲婷婷唯命是從。

    原本網友們關心的是孩子的康復,繼母的判刑!

    ,對於這一點法律界說法不一,有業內人士表示如果孩子最終恢復良好,那麼這個繼母頂多就是個虐待罪和故意傷害罪,判個幾年就出來了。

    不過國內著名反家暴專家李瑩認為,由於嫌疑人施暴手段過於殘忍,社會影響極大,恐涉故意殺人罪。這樣是這樣,量刑就會非常的重了。

    而今 ,妖魔想借“精神病”來開罪,這分明清醒無比呀!

    即使精神病,社會影響這麼大,手段這麼殘忍,必須強制關進精神病院!

    Sunny之下,希望法律嚴懲惡魔,不可給其可乘之機~

  • 5 # 鍋子哥掃芒

    鍋子哥觀點:“精神病”或者“抑鬱症”已經成為部分違法犯罪人員的“保護傘”。但我認為,無論曲某某是否是精神病患者,即便法律有所依據,我都建議法律將她繩之以法,予以嚴懲!

    因為她的“行為”太過分了,“施暴物件”太特殊了。

    第一,曲某某的行為令人髮指。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曲某某半年來經常對4歲女童凡凡進行虐待。最過分的一次是在4月23日,凡凡將大便拉在隨身穿的紙尿褲裡,引起曲某某強烈不滿,她右手拽著凡凡的衣領,將凡凡的頭使勁往衛生間的門框及門板上撞擊,致使凡凡渾身發抖、翻白眼,顱內出血。

    目前,女童仍然在哈爾濱兒童醫院ICU接受治療,處於昏迷狀態,孩子未來的恢復情況仍是個未知數。換一個角度來看,凡凡受傷太嚴重並做了開顱手術,即便是康復,也會給她未來的生活造成一定影響:在形象上由於臉部多處受傷,一定會影響孩子的自信心和正常人際交往;由於幼小的心靈蒙上了陰影,長大後是否心理能否健康也不得而知。

    所以,凡凡能否健康成長,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今後家庭和社會的引導:如果方向良好,興許幼小的凡凡還能走上正途,如果方向偏激,那麼後果將不堪設想。曲某某的行為,已經嚴重的損害了一個人的一生。

    第二,對曲某某的評價,不能聽信一面之詞。4月30日,曲某某的姐夫解釋說,他對曲某某虐打女童的事感到意外,“一直覺得她為人挺好”。曲某某姐夫懷疑曲某某因三年前母親突然離世受了刺激,導致精神失常。

    這個觀點可以說非常可笑:如果曲某某精神失常,為什麼不打自己?不打老公?不打自己親生兒子呢?為什麼偏偏打凡凡?所以,她的親屬想透過“精神病”為她開脫,我相信不僅是我,廣大網民也不會答應。

    當然,也有鄰居表達了對曲某某的看法:經濟條件很好,但人品很差,愛顯擺,很傲氣。

    有一位居民爆料稱,幾年前曲某某的兒子和同學發生了矛盾,“她當場發飆,罵了對方家長,還踹了對方一腳”,隨後,曲某某躺倒在地,說自己受傷了。

    所以,“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對一個人的評價好壞都不能成為對她的量刑依據,主觀的評價對她是否觸犯法律“毫無用處”!

    第三,對曲某某的量刑一定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式,做好鑑定,防止“以權謀私”!

    現在,“精神病”、“抑鬱症”顯然已經成為了社會的“特權病”,所以像曲某某這樣一位所謂“有錢有勢”的女人,一定要謹防她採用“手段”減輕法律對她的“制裁”。

    所以,公安機關、司法部門一定要嚴格履行程式,公正執法司法,防止“以權謀私”,引起更大的社會矛盾。

    寫在結尾。

    至於曲某某到底能得到何種結果,到底是“虐待罪”、“故意傷害罪”,還是涉嫌“故意殺人”,還需要我們司法部門的審判,但我認為這麼殘暴的行為,一定能給社會一個滿意的答覆,給凡凡一個“交代”!

  • 6 # 董永根

    筆者認為,繼母在逃避法律的追究責任,子虛烏有的說出自己患有精神病。我想法律是公平、公正、公開的。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走一個壞人。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至於繼母虐待四歲小女孩,是否患有精神病?只有讓我們的法醫進行公開證實吧!公道自在人心,任何狡辯的嫌疑人最終繩之以法。

  • 7 # 淺蘭疏

    曲某的姐夫還懷疑她可能是因為因三年前母親突然離世受了刺激,導致精神失常。曲某大姐夫說的這一切可信嗎?來看看曲某是個什麼樣的人。

    曲某今年30歲,畢業於四川阿壩師範學院,她經濟條件比較好,擁有一輛奧迪A6,鄰居稱她平時很闊氣,愛顯擺,但是她平時人品很差,鄰居對他的評價不好。

    曲某結過兩次婚,女童的父親是第三任,據說二人還沒有領證,她有一個親生兒子,年齡比女童大。

    還有居民爆料稱,曲某的兒子曾經和同學發生矛盾,她當場發飆罵對方家長,還踹了對方一腳,隨後卻自己躺倒在地,稱自己受傷了。可見,她說謊成性。

    她平時喜歡發抖音,炫耀自己的財富和權勢,影片中的她精神正常,看起來沒有問題。而且她還喜歡去旅遊,時常曬旅遊照。

    而且之前的新聞中,曲某朋友還說她曾經帶女童去美容院做護理。

    如此說來,一個日常生活精緻,母親死後經常出國旅遊玩樂的人,會有精神病嗎?

    如果她有精神病,為什麼不打女童親爸?不打自己親生兒子?為什麼偏偏要對男友前妻的4歲繼女下那樣的毒手?

    所以怎麼看,曲某都不像有精神病的。這些可能都是他們想逃脫罪行懲罰的藉口。事發之後,孩子的父親和繼母就說孩子有自虐傾向,身上的傷都是自己打的。

    後來看瞞不住了,女童生父就把鍋全都甩給了繼母曲某,稱自己不知情,沒動過手。

    後經警方調查,女童生父曾用手、資料線、笤帚等毆打女童。

    曲某和女童生父一開始就百般抵賴,謊話連篇,不能輕易相信。這兩個人犯下這樣的過錯,應該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

  • 8 # jason媽咪有辦法

    精神病?還真是個很好的說辭呀。

    能說這個字嗎?呸!

    精神病似乎成了很多犯罪者試圖逃脫罪責的手段。

    為人挺好的,是對你!你是個大人,而且是她姐夫,她敢對你怎麼樣嗎?

    如果她真是精神病,應該不分是誰,連你也打。

    其次,我們來看看鄰居的評價。

    鄰居說她名下有一個奧迪,人品很差。

    還提到有一次她兒子和別的小孩打架,她和對方父母彪罵,踢了對方几腳,然後自己躺在地上裝病,從她打孩子的那種惡毒程度上來看,這種碰瓷無賴行為也是能夠做出來的。

    最後:孩子身上的傷是偽裝不了的。

    不管是不是她辯稱自己是精神病,孩子身上的傷是一寸一寸都真實存在的。這些是最有力的證據,

    她可以偽裝精神病,但孩子身上的傷是偽裝不了的。她必須得到嚴懲,才能大快人心。

    壞人必須得到嚴懲,好人才能心安!

  • 9 # 確定性老張

    人性使然。

    虐待前妻的孩子本就是人性使然,出事後趨利避害也是人性使然。

    當然社會為了維護自己的穩定,可以從道德上譴責,法律上嚴懲,如此而已。

    要杜絕這種事情的發生是不可能的,最多是做好防範,完善監督機制,及時發現和制止這類事情,使更多的孩子受到最小的傷害,使更少的孩子經受這樣的傷害。

  • 10 # 棟果媽育兒

    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被虐四歲女童還在搶救,繼母便被爆出存在精神問題,這種推脫責任的說法,能站住腳跟嗎?

    一,女童現狀不容樂觀

    被虐待女童顱內出血,身體多部位損傷。更讓人可氣的是,女童嘴唇被繼母用剪刀割破,臉頰也少了一塊肉,身上更是傷痕累累。

    曾有鄰居反映,經常會聽到孩子被虐待四五個小時的聲音,而其父親卻解釋說,正在管教不用擔心。 出事之後孩子至今昏迷未醒,醫生說情況並不樂觀。

    但事實卻是,他和曲某一起參與了虐待自己孩子的整個過程。

    女孩生父餘某,身高超1米8,在當地開了一家武術學校,誰又能想到就是這樣一個斯文敗類,卻傷害自己的親生女兒。

    現在施暴兩人都已經被警方抓捕,進行刑事拘留,等待他們的是法律的制裁。

    三,繼母被曝可能患有精神病

    近日,嫌疑人曲某的姐夫爆料:對曲某虐待兒童的事情感到很意外,說她平時為人很好,並且是說懷疑曲某因三年前母親離世受到刺激,導致精神失常。

    到底是精神失常,還是心理扭曲? 精神失常為什麼不虐待自己的親生兒子?卻對一個年僅4歲女童下如此狠手。

    如果想用精神失常,來推卸法律責任,那你就大錯特錯了。大眾的眼光是雪亮的,法律的準繩是不容挑釁和質疑的,既然你視一個4歲的生命如草芥,那麼你就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其實,根本不像曲某姐夫所言,她的為人很好。鄰居多次爆料:曲某人品極差,平時開奧迪,囂張跋扈。

    而且,曲某已經是經歷過兩段失敗的感情,這次的女童父親是其第三任名不副實的丈夫,因為曲某和被虐女童父親餘某並未結婚,所以根本談不上繼母。

    對於如此心狠手辣,喪心病狂的人,希望法律能夠給予嚴厲的制裁,也希望4歲女童能早日醒來,享受屬於自己這個年齡應該享受到的關愛和快樂。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信用卡辦好之後 一直不用 可以嗎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