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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渭繚子

    先說明朝:

    明前期是沒有巡撫和總督一職的。

    朱重八設定的省級權利是行政、司法、軍事三權分離。按察使職權變化不大,相當於現在省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廳長、高檢檢察長。

    布政使是行政主官,管財政和民事,相當於省長。

    巡撫是因為權利太分散,為了平亂或打仗等工作需要集權,而設立的。開始的巡撫一般是都察院的僉都御史都等三四五品官兼任,相當欽差特派員的角色,並不常設,差使完了就交差完事,可能管幾個府,也可能跨省管幾個府的事。到中後期就成了常設職務。

    總督的出現是因為後來有些事得一兩個省協調,比如胡宗憲平定倭寇,一般是二品的官兼任,已經相當於華東局書記兼大軍區司令員。再後來就有督師、經略等更牛逼的職務。但明代的督撫並不是正式的職務,是臨時差事。所以明代督撫管理範圍比較亂。

    再說清代:

    總督是地方官最高正式職務,只有六七個,也有加銜,卻是為了提升品級,相當於大軍區政委兼中央局書記。直督地位最高,是天下第一總督,最有錢的兩江總督,兩廣總督都是大牛人,管著全國主要產糧地的湖廣總督,防著西北的陝甘總督,第一大省的川督,東南的閩浙總督。相當於水利部長的河督,相當交通部長的漕督。

    巡撫巡撫是省級地方長官,總攬一省的軍事、吏治、刑獄等事。

    布政使主管一省的財賦及人事,具體職責有:承接上級指派的政務、法令宣達到各府、縣,督促其貫徹實施;管理府、縣各級官員,按期發放俸祿,考核政績;徵收全省各地賦稅,負責財政收支。統計全省各府戶籍、稅役、民數、田數等民事內容。

    按察使主管一省的刑名,是省級最高司法長官。其職責相當於現代的省級公、檢、法機關。

    品級以清代來說:總督是正二品,巡撫和布政使為從二品,按察使為正三品。

  • 2 # 一點點歷史

    由於明清兩朝,區別還是比較明顯的,所以我們還是分別說一下。

    先說明朝

    總督和巡撫

    在明朝早期是沒有總督和巡撫這兩個職位的,景泰三年中央派出兩廣總督,直到成化年間全國才普遍設定總督一職。

    巡撫設立早於總督,早在洪武二十四年朱標就奉命巡撫陝西,考慮遷都事宜。

    在明朝總督和巡撫都不是固定官職,也沒有固定的品階,他們都是中央向地方的派出機構,比如胡宗憲為兵部左侍郎和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同時也是直浙總督。比如楊一清也曾以督察員左督御史的身份擔任陝西巡撫,後來又擔任三邊總督。

    布政使,按察使則是明朝固定的地方官員。

    明朝在省級設定“三司”,分別是都指揮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分管一省得軍事,行政,司法。

    布政使司設左右布政使各一名,品級為從二品,屬於省級最高長官。

    提刑按察使,為從三品,主要負責監察以及一省的司法。

    再說清朝

    總督

    清朝時期總督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一般署理一省或者兩三省,從乾隆以後全國基本固定為八個總督,分別是直隸 、兩江、陝甘、閩浙、兩湖(即湖廣)、兩廣、四川、雲貴,光緒時期又增加了東三省總督。

    清朝總督一般為正二品,如果加尚書銜則為從一品,清朝後期許多總督的權力往往大的驚人,比如直隸總督李鴻章,同時擔任北洋大臣,相當於清朝的外交部。

    巡撫,則為清朝一省最高長官官職為從二品,加侍郎銜則為正二品,相當於省委書記。

    布政使,按察使

    清代由明代“三司”減去都指揮使司,變成“二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

    清朝康熙以後,布政使從左右二人,改為一人,官職和巡撫一樣同為從二品,主管一省的行政和財政,但卻受巡撫節制。

    按察使,依舊為正三品,主管一省的司法刑獄,同樣受巡撫節制。

  • 3 # 青言論史

    首先,這四個官職之中,總督最大,巡撫其次,布政使和按察使平級;其次,總督這一職務的制度化、常態化,是到了清朝才有的。

    明代之時,總督並不常設,除了北京保衛戰時期于謙被授予“總督京師”一職之外,其他的總督一般都是有任務時才設定,執行完就撤銷。直到弘治年間,才出現第一個常設的總督——三邊總督,而後鑑於北方戰事吃緊,又設立了宣大總督、薊遼總督,成為地方上最高的軍事長官,直到明末有了“督師”才被其超越。

    清朝將總督變為常設職務,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官階正二品,透過加兵部尚書銜和右都御史銜為從一品。清代的總督總共有直隸、兩江、陝甘、閩浙、湖廣、兩廣、四川、雲貴、河道九大總督,是文官在地方上所能擔任的最高官職。

    巡撫在明初,也只相當於特派員的位置,並不常設,直到嘉靖年間才徹底地制度化、固定化。巡撫的職能主要是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從二品,但可以加兵部侍郎銜和右副都御史銜為正二品。明代的布政司、清代的行省均設有巡撫,官階略低於總督,一定程度上要受其領導。

    布政使,起源於元朝的行中書省(即省)制度,明朝要去元朝化,所以將行省改為承宣布政使司,簡稱藩司,主官為承宣佈政使,簡稱布政使,正三品。明朝的布政使就是一省最高的行政長官,與臬司、都司合稱“三司”。清朝時加以巡撫、總督轄制,成為其屬官。

    按察使始於宋朝的提點刑獄司,著名的《大宋提刑官》宋慈就是擔任的這一職務。元朝將其改為肅政廉訪使司,明清兩朝稱其為提刑按察使司,簡稱臬司;其主官為提刑按察使,簡稱按察使,正三品。臬司掌管一個省的刑獄訴訟案件,同時對地方官有監察之責。

  • 4 # 華哥雜談

    這個問題很多人答的很到位,這裡用通俗的語言把題中各級官吏對應一下,方便讀者瞭解。

    清承明制,包括在官吏設定上與明朝有很多相似,但又有所不同。清朝的政治體制比明朝更加完備,在官制上也更清楚,本文就以清朝為例作個說明。

    一、總督

    總督是清朝地方最大的官員,統轄一省或幾省的行政、經濟及軍事職權。總督又被尊稱為“督憲”、“制臺”等。中學語文上有一篇文章《制臺見洋人》講的就是某位總督的軼事。近代知名的“中興四臣”曾國藩、李鴻章、左宗堂、張之洞都曾任過總督。總督官階為正二品,但一般都有兼領兵部尚書銜或督察院右都御史銜高配至從一品,有的甚至兼領大學士銜官至正一品。

    清朝時全國共有10大總督,分別是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雲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東三省總督和陝甘總督。此外,根據工作需要,還專門派屬了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等負責河道與漕運專項工作,但不負責地方行政事務。

    從官銜和品級來說,總督一般對應今天的副國級,很象如今的政治局委員兼省委書記或直轄市黨委書記。但從管轄範圍和職權來說,總督更象建國初期地方各局的書記,他們也是行政、軍事、經濟統管。

    二、巡撫

    巡撫在清朝時又稱撫臺,主管一省軍政、民政、司法、監察及軍事指揮大權。巡撫的標配級別是從二品,有的重要省份巡撫往往會加兵部侍郎銜,屬於正二品官員。

    巡撫的職級相當於如今的正部級,也就是如今的省長。

    三、布政使

    布政使全名為“承宣佈政使”,又稱為藩臺。該官職從明代就有了,清代開始正式確定為總督和巡撫的屬官,主要負責一省的財賦和人事工作。康熙六年起,按規定每省設布政使一名,官職均為從二品,個別重要的省份設兩名布政使。

    布政使的職級相當於如今的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只是級別更高一點,也是正部級官員。

    四、按察使

    按察使又稱為臬臺、臬司,為正三品官。按察使主管一省的司法、監察、郵驛,和布政使一樣,也是總督和巡撫的屬官。

    都察使的職級相當於如今的副省長或政法委書記,分管司法、監察和交通運輸一類的工作。

    無論是總督,還是巡撫、布政使、按察使,實際上都是地方上的文官,總督和巡撫看似有軍權,但所能指揮的軍隊不僅人數不多,而且軍隊承擔的職能較低,類似於現在的武警部隊,主要承擔日常的地方維持、抗災救災等工作。

    同時,上述的各類官員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命,對皇帝負責,也就是現在的中管幹部,屬於中央任命,對中央負責。總督雖然管著兩省,但對於巡撫只有業務指導,而沒有領導權,他們之間相互牽制。總督和巡撫都有向皇帝上密摺的權利,但雙方互掐激烈時,皇帝往往是各打五十大榜,並不偏向職權更高的總督一方。

  • 5 # 吉月文

    從歷史發展過程來看,布政使和按察使出現較早,總督和巡撫出現較晚。

    先談布政使和按察使。明初朱元璋在釐定地方官制的時候,在各省不設定主官,而分為三司管理。分別是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前兩者俗稱為布政使和按察使。布政使負責民政稅收以及頒佈政令。按察使主要負責司法工作。都指揮使司,主要負責軍事領域,和普通民眾的關係不大。清代時不再設定這一官職。布政使的地位要略高於按察使。按照清代的官場慣例,巡撫出缺的時候,由布政使署理,並且可以優先升遷。按察使一般要先升任布政使之後才能升遷成為巡撫。

    再談總督和巡撫。明代中後期,傳統的三司分管的地方官旨在應對重大變故的時候顯得效率極低,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明政府開始設定總督和巡撫職務。早期的時候,總督和巡撫都是由中央派駐到地方的欽差,專門負責某一特殊事務,事務處理完畢,就要返回京城。因此並不是地方官的組成部分。區別在於,總督同時節制多省事務,巡撫只統領一省事務。後來,隨著地方事務日益繁雜,總督和巡撫從臨時性官職轉化為常設官職,也成為了地方官的組成部分。清代的時候沿用了這種體制。

    關於品級,同類職務並不完全相同,和任職的地區,具體的任職時間以及官員本身的經歷有關。總督一般是從一品或者是正二品。巡撫有的是正二品,有的是從二品。布政使和按察使,大部分是從三品,也有正三品的。比如總督當中地位最高的直隸總督和兩江總督,品級一般要比其他的總督高一些。在某些不設總督的省份,比如山東巡撫也要比受總督節制的那些巡撫品級要高一些。清代早期的時候,直隸總督授正二品,之後才授從一品。某些官員因為有其他加銜,有時候會有更高的品級。因此這個問題很難一概而論。不過總體來說,品級之間的差異不會太大。

    最後談一下職權劃分。常設巡撫之後,布政使和按察使就成為巡撫的下屬官員,由巡撫管理。比較特殊的是四川,由於只設總督,不設巡撫,因此由總督直接管理。巡撫和總督的關係比較複雜。兩者都是統領轄地內的一切事務。總督的地位高於巡撫,但兩者並不是單純的上下級關係。嚴格來說,總督可以對巡撫進行業務指導,但不能命令巡撫做事。兩者互不隸屬。實際上有相互節制的關係。這是出於控制地方權力的目的而專門讓同級別官員互相監督。

  • 6 # 老火蜜

    題目有點大,不說明朝單講清朝,因清官制基本延續於明朝。總督是最高級別的地方官員,如今叫方面大員。但其中也有不管地方的總督諸如管黃河治理事務的河道總督,管漕運事務的漕運總督。清有十大總督:直隸、兩江、兩廣、湖廣、閩浙、四川、雲貴、陝甘及河道與漕運總督。地位最重要的是直隸總督管轄除了京城外的河北省,因清後期直隸總督兼任北洋大臣而據疆臣之首。其次是兩江總督管轄江蘇、江西兩省,為江南富庶之地又兼任南洋大臣。其餘兩廣總督管廣東、廣西兩省。閩浙總督管福建、浙江。湖廣總督管湖南、湖北也很重要,俗語道“兩湖熟天下足”,說明兩湖是國家糧倉。雲貴總督管雲南、貴州。陝甘總督管陝西、甘肅及寧夏。講到這裡,少了東北三省。因此地為大清龍興之地,清朝特設盛京將軍管理東三省,至清未才在東北設總督。盛京將軍府與京城一樣也設戶、兵、刑等六部,非常威風。那些在京城失寵的六部官員經常平調到瀋陽盛京去任職,說是平調實際降職。西藏設駐藏大臣,新疆設伊犁將軍管理,級別與總督一樣。最後四川一省與河北相同只設總督不設巡撫。全國各地只剩山東、山西沒有總督管理。因此山東、山西巡撫權力最大,上面沒有婆婆管著。總督是從一品,若像曾國藩、左宗棠、張之洞等重臣兼任大學士,那就是正一品,尊稱“中堂”。總督同時授兵部尚書和都察院右都御史,只是虛銜為了增加權力,上馬管軍下馬管民,可謂位高權重。軍政大權集一身。同理,巡撫是一省的最高行政長官,正二品,同時也兼兵部待郎及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因有兵部侍郎的職務,一省最高武將提督雖然官居從一品,比巡撫級別高,但是見了巡撫要行大禮,稱之為“堂參”,就是行屬下參拜上級的禮。布政使從二品,專管一省的民政事務。按察使正三品,管一省的司法監察。除了上述地方大員,還有一省級方面大員是“學政”,主持科舉考試及地方教育事務,權力不大,職務清高,位列布政、按察兩使之前。品級可能達不到二、三品但必須出身翰林,一般由京城翰林院侍讀、侍講學士外放,做為升官的橋樑。某年皇上派欽差大臣到某地宣旨,一眾官員按品級跪拜在地,佈政、按察兩使平時不合,此時按察使不合時宜地放了個屁,布政使為此上奏皇上稱之為“不敬”。皇上下旨,讓學政明白回奏,到底有無此事。學政怕得罪人,問計於幕僚,幕僚出計。學政於是回奏道:臣位列前側,不敬之舉實不能察。什麼意思,就是說我在他倆前面行禮,後面的夥計放屁看不到,若能看到說明學政在聽旨時回頭了,也屬“不敬”之舉。此事不了了之。

  • 7 # 山中茅店

    明清時期對於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設定各有不同,明代總督、巡撫不是常設,地方最高的官員就是布政使,而到清代總督巡撫就是常設官職。所以這個有區別,但是清承明制,大體上還有沿襲明代的制度。

    總督、巡撫

    明:由於明代總督、巡撫並不是常設官職,因此好多時候都是由其他官員兼任的,屬於臨時官員,所以並沒有品級。所以當時官員任總督或者巡撫品級還是按他之前的所任的品級來定,比如胡宗憲曾經任直浙總督,但他的品級按其他的官職兵部左侍郎和都察院左僉都御史來評。

    清:清代總督和巡撫就成了地方常設單位,總督從一品。掌釐治軍民,綜制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標下有副將、參將等官。巡撫從二品。掌宣佈德意,撫安齊民,修明政刑,興革利弊,考核群吏,會總督以詔廢置。標下有參將、遊擊等官。清代總督是地方最高的行政長官,可以是幾個省合在一起,比如浙直總督、兩廣總督,那他的權力可以管兩個省,巡撫比總督要小,屬於總督下面,比如浙江巡撫、廣東巡撫、江西巡撫等,就相當於專管一個省。

    布政使、按察使

    明代:明代地方設定三司,分別是承宣佈政使、提刑按察司、都指揮使司,分別掌管民政、刑獄、軍事。根據《明史·職官志》中記載:承宣布政使司,設左、右布政使各1人(從二品)……布政使是一省最高的行政長官,掌一省之政,朝廷有德澤、禁令、承流宣播,下達於有司。明初置提刑按察司,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於各道置按察分司。十五年(公元1382年),又在府州縣置按察分司。建文時,改為十三道肅政按察司,每司設按察使1人(正三品),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糾官邪,■奸暴,平獄訟,雪冤抑,以振揚風紀而澄清其吏治。又有都指揮使司(正二品),掌各省之軍事。與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合稱為“三司”

    清代: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省各一人。從二品。布政使掌宣化承流,帥府、州、縣官,廉其錄職能否,上下其考,報督、撫上達吏部。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省各一人。正三品。按察使掌振揚風紀,澄清吏治。所至錄囚徒,勘辭狀,大者會籓司議,以聽於部、院。清代由於常設了總督、巡撫的職位,因此布政使就不是一省最高的長官,因此清代在地方上職級設定等於說從縣--府--道--省--總督、巡撫,相對來說職級就多了。

  • 8 # 小祁說歷史

    因為清朝是少數民族建立的統一政權,因此在統一全國後,很多制度都繼承了前朝,官制自然也不例外。但是,在一些地方上還是與明朝有一定的區別。問題中最大的不同就在於總督與巡撫了。

    一、明朝時期

    (明朝官制圖)

    明初,沿用元制設行省,後於洪武九年改設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為行省。承宣布政使司設左右布政使各一人,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而一省之刑名(司法)、軍事分別由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管轄。布政使、按察使、都司合稱為“三司”,都為省級行政區最高機關,同時三司的首長同秩同階從二品!

    在一省內,三司之間互不統屬。布政使向戶部負責,按察使向都察院和刑部負責,而都指揮使則向五軍都督府和兵部負責。這種清晰的事權劃分不但沒有起到正面作用,反而造成了地方管理上的混亂,於是巡撫一職就在這樣的情況下誕生了!巡撫三司的上級,總攬一省的軍政大權。就這樣解決了地方問責的問題。

    可是後來問題又出現了,在一些重要的軍事區域,需要各省的協調調動,因此,又產生了總督一職!總督可以統轄數省,比如薊遼總督節制順天,遼東,保定三撫。

    此時的總督和巡撫本身是沒有品級的,但可以透過給總督加右都御史兼兵部尚書銜,給巡撫加右副都御史兼兵部侍郎來定品級。比如說比較有名的總督則有胡宗憲,他總督南直隸、浙江、福建和江西四省。明朝最初的總督巡撫有點類似欽差大臣,奉旨由中央到地方去處理事情,等到辦完事情後則裁撤這一職位,到了嘉靖年間,各省設立巡撫才成為定製而總督在明朝始終未成定製。(胡宗憲劇照)

    二、清朝時期

    (清朝官制圖)

    到了清朝,在地方上設立總督和巡撫成為了定製。即總督、巡撫成為了掌握行政、軍事、監察的封疆大吏,而布政使和按察使則成為了總督或巡撫的屬官。

    總督正常為正二品,通常又會授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因此就會高配到從一品!總督轄區少則一首,如四川總督,多則三省,如兩江總督。清朝中葉以後,共有八位總督,即直隸、兩江、湖廣、閩浙、陝甘、四川、兩廣、雲貴,另有專督河道與漕運的河道總督與漕運總督。

    巡撫正常為從二品,通常又會授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因此就會高配到正二品!巡撫是一省的最高行政長官,也監管軍民要務。另外,山東巡撫是特例,正常情況下就是正二品!

    需要注意的是,總督和巡撫之間是沒有隸屬關係的!二者皆為封疆大吏,都是直接向上聽命於皇帝!

    按清朝官制,布政使為從二品,按察使為正三品,職能則與明朝時期一樣。

    想必大家在看古裝電視劇的時候,都會聽到“制臺”,“撫臺”,“藩臺”,“臬臺”,當時可能就是一臉懵,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這些。

    “制臺”是對總督的尊稱。但是如果總督加銜到從一品,就要尊稱為“部堂”。如果總督再加太子少保銜,則要被尊稱為“宮保”。

    “撫臺”則是對巡撫的尊稱。如果巡撫加銜到正二品,則可以尊稱為“中丞”。

    “藩臺”則是對布政使的尊稱。

    “臬臺”則是對按察使的尊稱。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求“宛郢”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