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主調音樂與復調音樂,這是作曲法上的名稱,與普通所理解的“單音”、“複音”意義全然不同,是說樂曲中同時進行的主要旋律的多寡。 例如基督彌撒儀式上都有唱詩班分為三部或四部進行合唱,這時候各部所唱的各是一個主要旋律,即各能獨立為一歌,不過各歌有相互的關係,可以同時齊唱而得複雜諧調的結果.這叫做復調音樂。 又如現在的彈鋼琴,雙手在鍵盤上,同時並按出多個音,使發出複雜而又諧和的和聲,然而其作用與唱詩班合唱不同,各指所按的不是對等的主要旋律。其中只有一旋律為主體,大多是右手彈奏的高音部,其他的音都是這主體的陪襯,沒有獨立的能力,是配在主體上的“和聲”。又如今日的一般合唱的二部合唱、三部合唱、四部合唱等,也是令各唱一旋律,互相作成複雜的諧調。但這不是對等的主要旋律。其中只有一個旋律為主體,可以獨立,其他的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都是這主體的陪襯,大都沒有獨立的能力。這等都叫做主調音樂。表面上雖然分為數部,但實際上只有一個主體,“主調”音樂的意義即在於此。 十七世紀以前,音樂家都用復調音樂的方法作曲,其方法即所謂“對位法”,或稱“對聲法”,即音符與音符相對。故十七世紀以前,在音樂的性質上稱為宗教音樂時代,在作曲上又可稱為“復調音樂時代”。十七世紀以後,到了海頓的時代,改用主調音樂的方法作曲,其作曲法即所謂“和聲法”,就是在一主要旋律上配和聲的方法。故自十七世紀以後,在音樂的性質上稱為純音樂時代在音樂的表演上稱為器樂時代,在作曲上又可稱為“主調音樂時代”。 復調音樂是適於聲樂合唱的作曲法。因復調音樂的作曲法,是以“模仿”為基礎的。復調音樂的第二旋律,每每模仿第一旋律而與之同時進行。在主調音樂,旋律的進行用“對比”、“變奏”、“展現”等手法。在管絃樂的大麴中,常用這作曲法。故復調音樂主屬於聲樂,主調音樂主屬於器樂。 你的問題總結如下: 復調音樂:用對位法立體的形式以模仿為基礎主用於聲樂 主調音樂:用和聲法平面的形式以對比,變奏、展開為基礎主用於器樂
何謂主調音樂與復調音樂,這是作曲法上的名稱,與普通所理解的“單音”、“複音”意義全然不同,是說樂曲中同時進行的主要旋律的多寡。 例如基督彌撒儀式上都有唱詩班分為三部或四部進行合唱,這時候各部所唱的各是一個主要旋律,即各能獨立為一歌,不過各歌有相互的關係,可以同時齊唱而得複雜諧調的結果.這叫做復調音樂。 又如現在的彈鋼琴,雙手在鍵盤上,同時並按出多個音,使發出複雜而又諧和的和聲,然而其作用與唱詩班合唱不同,各指所按的不是對等的主要旋律。其中只有一旋律為主體,大多是右手彈奏的高音部,其他的音都是這主體的陪襯,沒有獨立的能力,是配在主體上的“和聲”。又如今日的一般合唱的二部合唱、三部合唱、四部合唱等,也是令各唱一旋律,互相作成複雜的諧調。但這不是對等的主要旋律。其中只有一個旋律為主體,可以獨立,其他的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都是這主體的陪襯,大都沒有獨立的能力。這等都叫做主調音樂。表面上雖然分為數部,但實際上只有一個主體,“主調”音樂的意義即在於此。 十七世紀以前,音樂家都用復調音樂的方法作曲,其方法即所謂“對位法”,或稱“對聲法”,即音符與音符相對。故十七世紀以前,在音樂的性質上稱為宗教音樂時代,在作曲上又可稱為“復調音樂時代”。十七世紀以後,到了海頓的時代,改用主調音樂的方法作曲,其作曲法即所謂“和聲法”,就是在一主要旋律上配和聲的方法。故自十七世紀以後,在音樂的性質上稱為純音樂時代在音樂的表演上稱為器樂時代,在作曲上又可稱為“主調音樂時代”。 復調音樂是適於聲樂合唱的作曲法。因復調音樂的作曲法,是以“模仿”為基礎的。復調音樂的第二旋律,每每模仿第一旋律而與之同時進行。在主調音樂,旋律的進行用“對比”、“變奏”、“展現”等手法。在管絃樂的大麴中,常用這作曲法。故復調音樂主屬於聲樂,主調音樂主屬於器樂。 你的問題總結如下: 復調音樂:用對位法立體的形式以模仿為基礎主用於聲樂 主調音樂:用和聲法平面的形式以對比,變奏、展開為基礎主用於器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