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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蒼白騎士129744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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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7981957549
我認為心理出軌不能叫出軌。身體出軌既必是既成事實才叫出軌。平常說理想與現實是兩回事,想得再多未努力實現則是空想。比如窮人想當富翁,不努力還是窮人,不是說想當富翁就是富翁。男想美女女想帥哥很想有一夜情,哪怕想到茶飯不思也沒有實現曾經擁有,怎能叫精神出軌。最多最單相思或叫胡思亂想。所以用精神出軌我認為不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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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俊玥爸爸的日常
心理上的出軌到底算不算出軌呢?
當下社會,出軌之事比比皆是,前後張丹峰、許志安,後有劉強東再次被起訴,依然是因為與其他女子不清不楚,實質性出軌。
那麼肉體出軌算出軌,精神出軌,算不算出軌呢?
有多少人午夜夢迴,因為寂寞無聊,透過下載各種社交軟體,躲著與螢幕另一面的那個人聊些曖昧的話語,尋求些許的刺激和快感。
久而久之甚至還有了對對方的期待和掛念,使得那個他佔據了心裡的部分位置。
這算不算出軌?
有的家庭,夫妻之間有些矛盾,沒有想辦法解決,一言不合就摔門而去,或者彼此冷暴力,誰也不和誰說話,彼此之間睡在一起,卻又是典型的同床異夢。
各自都有所謂的知己,平時對知己甜言蜜語,噓寒問暖,卻對枕邊人橫眉冷對。
這算不算出軌?
看到這些,是不是對社會極度失望,很多小姑娘小男生都不想結婚,覺得結婚也無望。
出軌的代價,似乎並不是很高。
你看看人家張丹峰,經紀人根本就是公司老闆,他和洪欣二人擺明了是給經紀人打工,如此名目仗膽,究竟是為了什麼。
沒有抓姦在床,就不是出軌,這可能是所有精神出軌的人,心裡的僥倖吧。
只是真的僥倖,就對的起自己了嗎?
天道輪迴,屢試不爽,淫人妻女者,妻女被人淫,這是古訓。
古代發生的事情,放在現代,未必不會發生。
發乎情,止乎禮,精神上對一個人欣賞,沒有什麼,但是請記住自己的身份,明白自己應該做什麼,就不會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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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貽生
心理出軌就足已說明你有它想,心理純潔行為不會出軌,人的心理所想出軌,但行為只要不要實施你就不算出軌,我說清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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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92舒暢
——精神出軌算不算出軌?這可是一個內涵神馳去往的“出軌行為”!只是有一種莫名其妙的的感覺存在,那就是身在“曹營心在漢”呀!還暫時夠不上行動、肉體等出軌,只不過算是隱藏中那醜惡的“靈魂”出軌而已!
在異性相吸的階段裡,有一種極其吸引(性激素)衝體的冒事兒的衝動,可是並非思緒心跡等意識匯合而主動出擊,往往越過家庭底線,而且是用“神交”方式嘗試自己的慾望的實現!
其實,現在的社會經濟思想佔據著主導,而人的思想境界又是越過精神限度,達到自己的思想目的。偶爾出賣一下靈活是現今不足為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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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端木婉清
我想說精神出軌和身體出軌都是背叛一個人,一段感情,一份關係,本質上都是傷害,所以當然是出軌!
而且精神出軌比身體出軌更令人可怕。對愛情婚姻傷害指數更高,更難以修復傷害,修復關係。
所以不要帶著僥倖心理覺得,“我”只是精神上喜歡一個人啊,只是聊聊天又沒有做什麼,只是說一下喜歡你愛你又沒做,而不覺得是背叛。那你就大錯特錯了!
所有的行動付出,都基於思維方式的支配。你有想法,就會思考行為,即使你今天沒有付諸行動,不代表你日後不會,且往往是精神出軌越久,身體背叛的浪潮更洶湧!
這個世界上,我們每一會遇見很多人,但不是很多人最後都和你有了關係,關於喜歡和愛上的人,更是微乎其微。緣分是很奇妙的東西,兩個人在一起,相愛是難得的,但更難得的是相處。還是一句話,如果愛,請深愛,如果不愛,請坦白!切不可踩著愛的梯子踩踏下曾經愛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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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窪學者
在如何定義出軌這方面不是專業人士,大概的意思就是除了法定配偶之外,你與他人形成了某種形式的男女關係,可以是停留於精神層面的交流,也可以是發生肉體關係。
精神出軌肯定也是出軌。首先他/她對配偶之外的人產生了濃厚的超出正常關係的興趣,且對方也有所呼應,如果嚴格一些,單相思也算。其次,存在一定非肉體接觸的行為,比如聊天,這個過程會帶來戀愛般的感覺,彼此希望結合並長久維持這種關係,語言上會有類似“老公”“老婆”的叫法,並會探討有關男女關係的話題,並幻想或嘗試發生性關係。
如果仔細觀察,會出現比如特別在意對方接觸自己的手機,容易發生爭吵,以及開始比較在意自己的打扮,同時伴有一些新想法、新舉動,新興趣等,都可能與精神出軌有關。
一般而言,長期處於分居狀態,或者夫妻感情基礎差,平時交流比較少的情況容易誘發精神出軌,加之當下網路的發達,人們的觀念較為開放,以及離婚的社會壓力較小等因素也一定程度上推動了這種情況的發生。
不管是何種形式的出軌,對於家庭的傷害都是很大的,尤其是有孩子的家庭。如果出現類似情況應該及時終止,重新迴歸正常生活;如果無法繼續原來的婚姻生活也應及時與對方交流,協商解決,不可長期保持這種狀態,貽害自身,也貽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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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山人述情
精神岀軌,其實也是岀軌了,不然怎麼說是精神岀軌了呢?!
但精神岀軌與實際的性行為岀軌,有著不同的概念。
性行為岀軌,是指婚姻配偶之外,與異性的親密、肉體上的結合。
而精神岀軌,是指除戀人、配偶之外的第三方的界入,語言、聊天等行為,超岀一般普通朋友的交流,而產生思想、或語言上的親密交流,而進一步在思想深處有所依賴性,這是精神岀軌。
當然,精神岀軌,也就是實際肉體上岀軌的前奏,只是個時間與機會的問題,一旦時機成熟,兩個精神上相互依託的人,就會如開閘的水流狂洩...
所以說,精神岀軌也是非常可怕的。不要說,我沒有和那個異性接觸,只是在思想上相互交流、依賴,並沒有付諸行動。
打住吧!!
那都是借囗,只是沒有給你們機會,而那個機會,也只是個時間的問題。
有了思想精神上的出軌,你們就會攪盡腦汁的去創造見面,進一步的步入實際的身體融合,非常危險!!
為了本來婚姻、家庭的和諧,還是和自己的配偶,去多交流,多體驗,把該做的義務活做好,做舒服,才是正道!!
做好了自己的活,思想也痛快、身體也更舒服,行為也不違規更不犯法,何樂而不為呢?!
惦記著其他,就會冷落了面前,既不道德,還遭人吐罵,弄不好就身敗名裂,何苦呢?!
題主啊,良言逆耳,利於行,人的思想你不說誰也不知,做個美夢,無所謂之,哈哈一笑,就當一樂,別去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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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閒言碎語不逾矩
多年前有一條“娛樂新聞”,說的是香港電影界大名鼎鼎的某老男人,趁集體活動狂歡時,當著眾人的面緊緊握住吳祖賢的手(他是吳的前輩,吳也不敢不巴結著握他的手),一本正經地對她說:“你還不知道吧?你一直是我的性幻想物件!我與別人做愛,常常幻想的是正與你做愛呢!”吳祖賢當眾尷尬、乖巧地笑笑。這位某名老男人可能就是你所謂的典型的“精神出軌”者。
如果“精神出軌”沒有滑向肉體性交的泥淖,還處於“發乎情,止乎禮”的“境界”,彼此始終未同衾共枕顛鸞倒鳳,大可以視其為“不思肉慾”的“柏拉圖式精神戀愛”吧。但有人說柏拉圖有強烈的同性戀傾向,所以才“追求心靈溝通”,厭惡肉慾。此處不深究它了。
“精神出軌”沒有直接的“後果”,彷彿沉侵在“黃粱美夢”裡,說其“罪過”沒有罪證,說其“犯錯”沒有錯證。沉迷者“自得其樂”,對夫妻感情、家庭生活表面沒有顛覆、破壞,始終是“暗流湧動”隱形無蹤。
“出軌”你想怎麼“定義”呢?火車“出軌”就是翻車大事故,會造成人身和財產巨大損失。男、女“出軌”,就是逾越法律規定的特定性交物件的佔便宜式額外“性交”而已。他們彼此心甘情願,你即使“金剛怒目”,視若仇讎,可能仍無權干涉“懲處”,只能徒嘆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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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美膚食暢
不算的。為什麼這樣說。因為講句大白話 你一生滿足一個人嗎?情感上你會喜歡上只有一個人嗎 不會的。從對異性有感覺到成熟的愛。小時候都有喜歡的人 更何況長大。現代婚姻裡面他能做到對你身體不出軌。你應該給予他精神放飛的自由 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滿足什麼都不想。當你不爽的時候。你問問自己 有沒有過這樣的想法 換位思考 你就會豁然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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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出軌其實危害遠大於肉體出軌。對愛你的人打擊遠遠大於肉體,因為犯了感情中的一條信任,對方對你信任變成了你傷害對方的武器。這是心理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