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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寧移白首之心64946

    你好,是《妖眼看西遊·鯤背浮雪》第三、四回:龍王真是被唐太宗害死的? 這段。具體內容是:話說那涇河龍王趕往長安皇宮,化作了“西遊夢中人”,直接進入了唐太宗的睡夢之中: 唐王正夢出宮門之外,步月花陰,忽然龍王變作人相,上前跪拜。口叫“陛下,救我!救我!”太宗雲:“你是何人?朕當救你。”龍王雲:“陛下是真龍,臣是業龍。臣因犯了天條,該陛下賢臣人曹官魏徵處斬,故來拜求,望陛下救我一救!”太宗曰:“既是魏徵處斬,朕可以救你。你放心前去。”龍王歡喜,叩謝而去。 涇河龍王的求情工作竟做的異常順利,這個倒是它沒料到的。於是第二天唐太宗為了遵守諾言,立刻召魏徵入朝,希望靠拖延魏徵的時間而達到阻止他斬殺涇河龍王的目的。而魏徵凌晨時分就已經接到了天上發來的電報,要他午時三刻夢斬龍王——在要老龍的命這件事情上,天庭的辦事效率實在是太高了,近乎爭分奪秒。所以魏徵一直在家裡運元神,試慧劍,等著斬龍頭了,這個時候,有人來下聖旨召他入朝,魏徵一看,兩頭都是聖旨,一個玉帝的,一個皇帝的,兩頭都惹不起,所以只好上朝去了。 唐太宗想出的拖延時間的辦法是下棋,可這並沒有阻止得了魏徵斬殺龍王的腳步: 君臣兩個對弈此棋,正下到午時三刻,一盤殘局未終,魏徵忽然踏伏在案邊,鼾鼾盹睡……不多時,魏徵醒來,俯伏在地道:“臣該萬死!臣該萬死!卻才暈困,不知所為,望陛下赦臣慢君之罪……臣的身在君前,夢離陛下。身在君前對殘局,閤眼朦朧;夢離陛下乘瑞雲,出神抖搜。那條龍,在剮龍臺上,被天兵將綁縛其中。是臣道:‘你犯天條,合當死罪。我奉天命,斬汝殘生。’龍聞哀苦,臣抖精神。龍聞哀苦,伏爪收鱗甘受死;臣抖精神,撩衣進步舉霜鋒。扢扠一聲刀過處,龍頭因此落虛空。”太宗聞言,心中悲喜不一。喜者誇獎魏徵好臣,朝中有此豪傑,愁甚江山不穩?悲者謂夢中曾許救龍,不期竟致遭誅。 魏徵玩了一個“離魂記”,給涇河龍王來了個“一刀完”!如此一來,唐太宗之前的承諾何在?這涇河龍王的魂魄安能善罷甘休!於是夜入唐太宗的夢中,手提著一顆血淋淋的首級,高叫:“唐太宗!還我命來!還我命來!你昨夜滿口許諾救我,怎麼天明時反宣人曹官來斬我?你出來,你出來!我與你到閻君處折辨折辨!”可以想象,一隻無頭的龍提著自己的腦袋……如此恐怖的景象,不比“午夜兇靈”好多少,直把太宗皇帝嚇了個手足冰冷四肢無力心驚肉跳不已。 於是“涇河龍案”催生出了一個極具商業價值的東西——門神。為了驅趕噩夢的侵襲,敬德和秦叔寶在門上一站就是上千年,不過光是驅邪並沒有什麼用處,唐太宗依舊染病,行將彌留,於是魏徵上前,想了一個託陰司人情(或是鬼情)的辦法: 魏徵手扯龍衣,奏道:“陛下寬心,臣有一事,管保陛下長生。”太宗道:“病勢已入膏肓,命將危矣,如何保得?”徵雲:“臣有書一封,進與陛下,捎去到冥司,付酆都判官崔珪。”太宗道:“崔珪是誰?”徵雲:“崔珪乃是太上先皇帝駕前之臣,先受茲州令,後升禮部侍郎。在日與臣八拜為交,相知甚厚。他如今已死,現在陰司做掌生死文簿的酆都判官,夢中常與臣相會。此去若將此書付與他,他念微臣薄分,必然放陛下回來,管教魂魄還陽世,定取龍顏轉帝都。”太宗聞言,接在手中,籠入袖裡,遂瞑目而亡。 唐太宗一閉眼,就來到了陰司地獄,果然見到了判官崔珪,於是趕緊遞上了魏徵的“人情信”,這個信上寫的分明: “辱愛弟魏徵,頓首書拜大都案契兄崔老先生臺下:憶昔交遊,音容如在。倏爾數載,不聞清教。常只是遇節令設蔬品奉祭,未卜享否?又承不棄,夢中臨示,始知我兄長大人高遷。奈何陰陽兩隔,天各一方,不能面覿。今因我太宗文皇帝倏然而故,料是對案三曹,必然得與兄長相會。萬祈俯念生日交情,方便一二,放我陛下回陽,殊為愛也。容再修謝。不盡。” 這個崔判官,活著的時候曾在大唐當過教育部的副部長,到了陰司亦從事筆頭工作,做了閻羅王的高階書記員,加之又與魏徵交好,而後代子孫亦得了不少好處,所謂“人情天大,天大人情”,有了魏徵這樣一封人情厚厚的書信,太宗皇帝算是走運了。於是兩人攜手走進了“幽冥地府鬼門關”,見到了十殿閻羅王——畢竟是皇帝到來,平時兇惡的閻王這次殷勤的有令人受不了,大家談論了龍王之死的道理,又查看了太宗皇帝的壽數,正好給崔判官了一個機會,於是迅速塗改,這一段甚為精彩: 十王出在森羅寶殿,控背躬身迎迓太宗……分賓主坐定。約有片時,秦廣王拱手而進言曰:“涇河鬼龍告陛下許救而反殺之,何也?”太宗道:“朕曾夜夢老龍求救,實是允他無事,不期他犯罪當刑,該我那人曹官魏徵處斬。朕宣魏徵在殿著棋,不知他一夢而斬。這是那人曹官出沒神機,又是那龍王犯罪當死,豈是朕之過也?”十王聞言,伏禮道:“自那龍未生之前,南鬥星死簿上已註定該遭殺於人曹之手,我等早已知之。但只是他在此折辯,定要陛下來此三曹對案,是我等將他送入輪藏,轉生去了。今又有勞陛下降臨,望乞恕我催促之罪。”言畢,命掌生死簿判官:“急取簿子來,看陛下陽壽天祿該有幾何?”崔判官急轉司房,將天下萬國國王天祿總簿,先逐一檢閱,只見南贍部洲大唐太宗皇帝註定貞觀一十三年。崔判官吃了一驚,急取濃墨大筆,將“一”字上添了兩畫,卻將簿子呈上。十王從頭看時,見太宗名下注定三十三年,閻王驚問:“陛下登基多少年了?”太宗道:“朕即位,今一十三年了。”閻王道:“陛下寬心勿慮,還有二十年陽壽。此一來已是對案明白,請返本還陽。” 如此彬彬有禮恭恭敬敬的閻王老子,實在是少見——當然,按照《西遊記》的人事內幕來看,這倒也不算奇怪,翻開一本密密麻麻的“南天門神仙轉世出入記錄”,但凡能夠託生於王將相之家的,幾乎都是有“大腰”撐著的關係戶,比如百花羞公主是披香殿侍香的玉女,天竺國公主是素娥……能做到唐太宗這樣尊貴的凡人,估計前世也是天上的貴族,這樣的人物,別說閻王了,就是滿天的神仙也要對他們客客氣氣的,君不見那烏雞國的國王就是死了,屍體也有井龍王保著?君不見那朱紫國王的老婆金聖宮娘娘,竟有紫陽真人獻上舊棕衣,以保護她不被妖怪玷汙?所以閻王們對太宗皇帝極盡恭敬也不足為奇。 閻王們向唐太宗彙報了涇河龍王最後的下落——送入輪藏,轉生去了。更重要的是,我們可以藉此瞭解到《生死簿》的一點細節,它竟是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的小寫數字寫成的……這叫我平生第一次感覺到推廣“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這幾個大寫數字的重要性,看來不光是銀行要用大寫,就是陰司也要吸取經驗趕緊推廣啊!這一番交談之後,閻王們發現太宗皇帝既沒有犯事,又還有壽數,於是就恭敬地請他老人間還陽了,無奈正應了那句“閻王好見小鬼難纏”,太宗皇帝被那些枉死的冤魂給纏住了: 前又到枉死城,只聽哄哄人嚷,分明說“李世民來了!李世民來了!”太宗聽叫,心驚膽戰。見一夥拖腰折臂、有足無頭的鬼魅,上前攔住,都叫道:還我命來!還我命來!”慌得那太宗藏藏躲躲,只叫“崔先生救我!崔先生救我!”判官道:陛下,那些人都是那六十四處煙塵,七十二處草寇,眾王子、眾頭目的鬼魂;盡是枉 死的冤業,無收無管,不得超生,又無錢鈔盤纏,都是孤寒餓鬼。陛下得些錢鈔與他,我才救得哩。”太宗道:“寡人空身到此,卻那裡得有錢鈔?”判官道:“陛下,陽間有一人,金銀若干,在我這陰司裡寄放。陛下可出名立一約,小判可作保,且借他一庫,給散這些餓鬼,方得過去。”太宗問曰:“此人是誰?”判官道:“他是河南開封府人氏,姓相名良,他有十三庫金銀在此。陛下若借用過他的,到陽間還他便了。”太宗甚喜,情願出名借用。遂立了文書與判官,借他金銀一庫,著太尉盡行給散。判官復吩咐道:“這些金銀,汝等可均分用度,放你大唐爺爺過去,他的陽壽還早哩。我領了十王鈞語,送他還魂,教他到陽間做一個水陸大會,度汝等超生,再休生事。”眾鬼聞言,得了金銀,俱唯唯而退。判官令太尉搖動引魂幡,領太宗出離了枉死城中,奔上平陽大路,飄飄蕩蕩而去。 由於及時使出了漫天撒錢的“金遁術”,太宗皇帝終於成功地擺脫了死鬼的糾纏,還陽成功。還陽後的太宗皇帝連忙籌備“水陸大會”來超度那些怨魂們,一時間忙碌不堪,暫且不提。 第四回 《借頭一用》 作者:穆鴻逸 一出“涇河龍案”雖然疑點重重,但在明眼人看來,處處都是破綻: 表面上涇河龍王的死是因他私改了下雨的時間和雨點數。但是根據閻王的說法:在那龍未生之時,南鬥生死簿上已註定改遭殺於人曹之手。這一句“南鬥星死簿上已註定該遭殺於人曹之手”實在是有問題的很!其他人的《生死簿》沒看過,但猴子的大家都看過,上面寫著“該壽三百四十二歲,善終”——按照標準的格式,《生死簿》應該是隻寫出生年月以及死亡年月才對,最多再加一個定性的結論,如“善終”或是“暴斃”之類,而不應該寫上太過具體的死因以及誰下的手啊!比如,涇河龍王就是不更改降雨的時辰和點數,難道也能按照生死簿上寫的那一天,被魏徵給喀嚓一刀殺了不成?而到了龍王要死的那一天,它自己先服毒自盡,難道這也關魏徵的事情麼?顯然是不合理的。而且,按照這個邏輯,那麼有關唐太宗的《生死簿》上就應該寫明“貞觀十三年,為惡龍冤魂嚇病,卒於宮內”才對,可在第十回原文中是怎麼寫的呢: 崔判官急轉司房,將天下萬國國王天祿總簿,先逐一檢閱,只見南贍部洲大唐太宗皇帝註定貞觀一十三年。崔判官吃了一驚,急取濃墨大筆,將“一”字上添了兩畫,卻將簿子呈上。十王從頭看時,見太宗名下注定三十三年,閻王驚問:“陛下登基多少年了?”太宗道:“朕即位,今一十三年了。”閻王道:“陛下寬心勿慮,還有二十年陽壽。此一來已是對案明白,請返本還陽。” 很明顯,唐太宗在《生死簿》上,也只有生卒年月而已,並沒有寫上什麼具體的死因以及詳細的報告。我們很有理由相信,涇河龍王在《生死簿》上的有關記錄是被動過手腳的。 再者,根據《西遊記》的說法,陰司是可以進行金錢交易的地方,若是此龍出生的時候,《生死簿》中就寫上了死於魏徵之手的記錄,那麼,如果陰司有熟人的話,這個資訊應該早早地透露到本主耳朵裡,難道是涇河龍王的社會關係特別寡淡麼?似乎也不是這樣,在第四十三回中寫的明白,他可是西海龍王的妹夫,九個兒子個個都是基層領導幹部,分散在天庭和西天和人間各個重要的地段,社會關係實在算不上不簡單: 第一個小黃龍,見居淮瀆;第二個小驪龍,見住濟瀆;第三個青背龍,佔了江瀆;第四個赤髯龍,鎮守河瀆;第五個徒勞龍,與佛祖司鍾;第六個穩獸龍,與神官鎮脊;第七個敬仲龍,與玉帝守擎天華表;第八個蜃龍,在大家兄處砥據太嶽。此乃第九個鼉龍,因年幼無甚執事,自舊年才著他 居黑水河養性,待成名,別遷呼叫。 九個兒子其中五個是水利系統中的工程師,三個是天庭公務員,一個是西天公務員,依照他的家庭關係網而論,這樣性命攸關的事情,應該早早地就知道了,縱然是早先不知道,那麼死到臨頭這一家子準備禮物,找找判官買通上下的事情還是要做的呀!偏偏這一家子統統按兵不動,徹底一個“等死策略”,死的這樣窩囊又是何苦呢?這是“一家無能”還是“天意難改”? 對於“涇河龍案”的眾多議論之中,惟《後西遊記》中的小行者對的一句“北斗何心,獨驅老龍於死地”說的爽快之極,又可浮一大白:孫小聖道:“我聞善惡皆因心造,這龍王未生時,善惡尚未見端,為什麼北斗星君先注其合死人曹官之手?既先註定了,則老龍擅改天時克減雨數這段惡業,皆北斗星君制定,他不得不犯了!上帝好生,北斗何心,獨驅老龍於死地?吾所不服。”十王皆茫然半晌道:“或者老龍前世有冤孽,故北斗星君報於今世。”孫小聖道:“若說今世無罪遭刑,足以報前世之冤孽,則善惡之理何以能明?若今世仍使其犯罪致戮,以彰善惡之不爽,則前世之冤愆終消不盡。況前世又有前世,後世又有後世,似這等前後牽連,致使賢子孫終身受惡祖父之遺殃,惡子孫舉世享賢祖父之福庇,則是在上之善惡昭然不爽,在下之善惡有屈無伸矣!恐是是非非如此遊移不定,不只足開舞文玩法之端乎?”十王齊拱手稱揚道:“上仙金玉之論,幾令我輩擱 筆不敢判斷矣!”孫小聖笑道:“這總是混沌留餘,實非列位賢王之罪。” “北斗何心,獨驅老龍於死地”?很明顯,涇河龍王的《生死簿》極有可能已經給做了手腳,對於一個這樣的傢伙,若是沒有上頭的暗示,誰能做手腳,又有誰敢做手腳?這明顯是天庭的一個陰謀,一場透過法律途徑進行的謀殺——這涇河龍王的確也是倒黴到家了,它的死已經提前寫進了“天庭內參”這樣一本報告裡,這已是無可更改的事實了,所以它必須死了。 可我們還是有疑問——任何一個案件,都是要有充分的動機,天下沒有無動機的案件,更加沒有無動機的冤假錯案,如果說“涇河龍案”是天庭處心積慮策劃的一個冤案的話,那麼他們的動機在哪裡呢?表面上看,涇河龍王被殺之後,只是找了唐太宗的麻煩,導致他來了一趟“地獄旅行”,回來之後開了一場水陸大會,造成的直接後果就是招來了觀音菩薩,引出了三藏法師的取經之路。一路上看來,好像天庭並沒有得到什麼好處,而且其他人也沒有在“涇河龍案”中獲得什麼利益——實際上是不是這樣呢?關鍵線索還是出在涇河龍王身上。 涇河龍王出事後,袁守誠告訴它的方法並不是叫涇河龍王去陰司送禮,或者向上天伸冤,或者是乾脆別引頸待戮,直接逃跑,而是向魏徵的上司唐太宗求情——這個方法略有點說不通:魏徵只是個鄶子手,就算皇上能給龍王講情,難道魏徵就能這樣放過它不行?難道這天上的鄶子手也和民間的鄶子手一樣也學會了徇私舞弊?要知道,不管怎麼樣,皇帝的聖旨還是幹不過玉帝的金旨啊!可偏偏我們的倒黴的涇河龍王居然也相信這話,而且執行的很到位,儘管唐太宗答應幫助,但最終還是沒有保住涇河龍王的老命——袁守誠的方法徹底宣告失敗! 而且按照規定,這涇河龍王本來應該斬首示眾的,而現在首是斬了,卻沒有拿來示眾——天庭上有人把龍頭從天上扔了下來,而且還不偏不依地落在了長安城裡,被人撿去送給唐太宗,這個異常的現象也是值得懷疑的。 還有一個細節引起了我的注意,那就是涇河龍王為什麼要跑去找唐太宗算帳?唐太宗的確是答應給涇河龍王求情,但求情也不能明說,除了留魏徵下棋,貌似也的確沒有其他的辦法不讓魏徵自由行動了。所謂辦事求人,盡人事而聽天命也,誰也不敢打那個保票,太宗皇帝保得住它的命是人情,保不住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畢竟也只是個人情,盡力就好。作為一個曾經的管理者,涇河龍王不會不明白這一點點的人事。而涇河龍王來找唐太宗算賬的時候,所說的話卻是大有問題: “唐太宗!還我命來!還我命來!你昨夜滿口許諾救我,怎麼天明時反宣人曹官來斬我?你出來,你出來!我與你到閻君處折辨折辨!” 看這一段話,很多人很容易一掃而過——這不就是個埋怨麼?可大家只要仔細看,就會發現其中的問題所在:龍王並不是說“你明明說要救我,為什麼不救我”,而說的是“你明明答應要救我,為什麼今天反宣魏徵來殺我”,這一個“宣”字大大的重要,簡直是道破了天機:如果不是“宣”字,而是個“放”字,我們還能夠理解,那是老龍王責怪唐太宗沒看住魏徵,放他出來殺了自己。但它用的是“宣”字,那意思就是控訴唐太宗不守信義,當面答應背後戳刀子,命令魏徵來殺自己。 若真是如此,我們完全可以理解涇河龍王的那種怨恨了——可它為什麼會這樣認為呢?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有人在涇河龍王臨死前告訴他,魏徵是唐太宗派來殺你的!你要找他報仇就去吧!這分明是給唐太宗背上了一口莫名其妙的黑鍋!而且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式走,涇河龍王死後,靈魂就應該被黑白二位勾魂使者用“無常牌”大鐵鏈鎖上押走,連猴子要死的那次也不例外,而到了涇河龍王這,不但靈魂沒有被押走,而且還可以自由自在的隨意走動,還可以夢中顯靈來找唐太宗的麻煩——這肯定是有預謀地把他放出來的啊!更何況涇河龍王折騰唐太宗的時候,是觀音菩薩解的圍,她老人家輕輕地把涇河龍王趕跑了。按理說,涇河龍王好歹也是個老資歷的公務員,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這位皇帝竟然有觀音菩薩出面護著,應該不敢再來恐嚇才對。可是第二天,這位提著自己的頭的涇河龍王又來了……這就沒道理了,猴子夠兇狠了吧!打死生物無數,從來不怕冤魂來找麻煩,在第五十六回中,他打死人後叫囂著: 遭瘟的強盜,你聽著!我被你前七八棍,後七八棍,打得我不疼不癢的,觸惱了性子,一差二誤,將你打死了,盡你到那裡去告,我老孫實是不怕:玉帝認得我,天王隨得我;二十八宿懼我,九曜星官怕我;府縣城隍跪我,東嶽天齊怖我;十代閻君曾與我為僕從,五路猖神曾與我當後生;不論三界五司,十方諸宰,都與我情深面熟,隨你那裡去告! 這猴子的棍下之鬼何止成千萬,從來沒有見哪個不怕死的鬼再來找猴子的麻煩,現在涇河龍王遇見的可是比猴子厲害無數倍的的觀音菩薩出面維護的人間皇帝,它竟然還敢再叫板,你說要是沒有大人物在背後主使誰信啊! 還有,按照閻王的邏輯,“陛下是陽間人王,我等是陰間鬼王”,十個閻王對唐太宗始終保持著一種異常地恭敬,而涇河龍王身死之後不識好歹,竟去陰司遞狀子,狀告太宗皇帝——倒黴的公務員要狀告人間的帝王,閻王對此竟然批准了,這本就是不可思異的事情。更何況觀音菩薩都出面驅趕涇河龍王,陰司還敢受理此案件,簡直“公正無私”的過分了。 就算陰司偶有公正之舉,還真把太宗皇帝“拿”到陰司衙門,那麼按照審判流程,該原告被告對簿公堂吧!可很神奇的是,唐太宗一到地府,涇河龍王就不見了蹤跡,到哪裡去了呢?閻王說的一段話簡直不可理喻: 十王聞言,伏禮道:“自那龍未生之前,南鬥星死簿上已註定該遭殺於人曹之手,我等早已知之。但只是他在此折辯,定要陛下來此三曹對案,是我等將他送入輪藏,轉生去了。今又有勞陛下降臨,望乞恕我催促之罪。” 話說到這個份上簡直是混帳之極!被告剛一拿到地府,這幾個閻王就把原告給送入“輪迴隧道”了,這是徹頭徹尾地陰謀啊!這個場面赫然使我想起了《聊齋志異》中的席方平被陰司衙門推入輪迴隧道中的可怕故事,想來那涇河龍王也是受了閻王的騙,就這樣被“送入輪藏,轉生去了”,真是恐怖之極…… 穆批:偶爾地府的冤假錯案,也會立時得到平反,當然,這樣的事情相當稀罕。據宋人洪邁《夷堅志》中“劉小五郎”一文所載——漢州德陽(今屬四川)有個叫劉小五郎的人,夢見自己被鬼卒押到了陰司德陽辦事處,只見兩個管事的幹部搬出了一面大鏡子(疑似投影儀),裡面映射出了一幕恐怖的殺人慘劇,看得劉小五郎一身汗毛直豎。更可怕的是,鏡子裡被殺害的女子,就站在旁邊,滿眼仇恨地盯著他。過了一會,只聽兩個幹部說道:“不好意思,錯了錯了,這女子是被南劍州的劉五郎所殺害的,而你是漢州的劉小五郎,完全是個誤會。這女子早上就來告狀了,要勾你魂抵命,現在事情已經查清楚了,你可以回家去了,不要害怕。”於是劉小五郎被無罪釋放,女子泫然泣下,嘆道:“茫茫尋不得,漠漠歸長夜。”隨即就不見了,劉小五郎這才甦醒過來。(《夷堅丙志》卷二)這段記載雖然簡單,倒也五臟俱全,從“緝拿嫌犯”到“原告和被告”,從“開庭會審”到“案情重現”再到“無罪釋放”,我們可以明顯感覺到,地府的司法公正,地方基層的確要比權利最中央的森羅寶殿透明許多。 讓我們整理一下紛亂的思緒——天庭要龍王死,天庭派魏徵執行,天庭派袁守誠對龍王說找唐太宗……我突然有點恐怖:作為天庭專員的袁守誠,為什麼要龍王去求唐太宗?只因為唐太宗是魏徵的頂頭上司,那麼天庭為什麼要選擇魏徵作為鄶子手呢?為什麼殺龍的時候要嫁禍給太宗皇帝?為什麼殺完龍之後要把龍頭扔到長安?為什麼要把龍的冤魂放出來送進太宗皇帝的夢中? 原因只能有一個,那就是天庭要把涇河龍王與唐太宗扯上聯絡,換句話說,天庭要拿涇河龍王的龍頭去恐嚇唐太宗——這樣一切都順理成章了…… 原來天庭給涇河龍王玩的把戲,竟然是“借頭一用”,其目的只是把唐太宗送進地府。至於這個人間的皇帝到了地府會有怎樣的好處,則是揭秘“涇河龍案”的重大關鍵,也就是那埋在水面以下的八分之七的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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