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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iao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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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7624494294香瓜
紛紛揚揚常某打老師抄作半年了,帽子鋪天蓋地,理由是欺上反亂,欺師滅祖,挑釁教育群體,侮辱報復,尋恤滋事向教師宣戰無限上綱上線,利用教育這個耀眼的光環,狠不得馬上把常某這個大逆不道學生推出午門外斬首。常某有錯但不是罪,常某被老師當年暴打從教室前滾到教室後,暴打從教室後又滾到教室前,然後背後插上掍子,教書育人的三尺講臺是這樣教導學生嗎?三尺講臺是老師教書育人的搖籃,可變成了老師專政的場所,常能接受嗎?當年張老師年青氣盛,不懂住尊自愛,釀成惡果是…。常某捐款壹萬元給喬老師治病,學校該不會忘記吧!如果重判是荒唐的,法律失去公平公正。現在社會認為醫院最黑病人成了醫院唐僧,教育最黑學生成了教師搖錢樹,作為教師要珍惜珍愛自已的職業。她的榮譽待於比公務員要高。校園是老師學生共創共建的淨土,動用法律懲罰學生兩邊都無贏家,醜化了學生,也醜化了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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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宗明217
入刑已是定數,三年以下徒刑,重判輕判,視常堯認罪悔罪態度,張老師原諒可以減輕處罰,實刑緩刑關鍵在於常堯,其次才是老師。家人鄉黨都為瞎忙。法律是無情的,法律也是有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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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六道
法庭將擇日宣判!如果猜測一下結果,最有可能的是入刑2到3年,這種結局符合大眾民意,更是依法治國法治精神的體現。當然,挺常人士(常家人、部分親朋狗友、常某類人格者、有熊孩子的熊爸熊媽熊爺熊奶們丶法盲中的戰鬥機、腦子異於常人者)看到這種結局肯定很失望,且會一如既往地再次噴"常某有錯無罪""判常某有罪也要判張老師的罪"之類"無厘頭"話語,這從一方面會更加印證,有的道德底線絕對不可觸碰,法律絕不容許無視及踐踏,對常某的判決是公道正義的,給真正有志於教育事業、願意管教學生的老師們吃了一劑定心丸,給熊家長們以警醒,從長期看對中國的教育事業乃至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有百利而無一害!同時,對於挺常人士,提幾點建議,那就是要理智、要學法、要有正確的事非觀,最重要的是多學習提升下智力或者說分析判斷辨別認知事物的能力。最後,希望挺常人士能想明白,常某的結果除了咎由自取(自已挖坑往裡跳)外,離不開你們網上各種推波助瀾(你們往坑裡填土),如果實在想不明白,就去問給常某打官司名利雙收的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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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蔣67115544
判刑是要判刑,怎麼判?判多了認為不夠成輕傷,只是尋釁滋事,判少了認為公開打老師,發視屏侮辱老師,這是個媒體綁架人心,輿論左右民情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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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自然174126128
判與不判都不重要了,當廳釋放與本人己無關係,社會的影響,社會的效果,從教人員的心態,民眾的想法,不是靠法廳:法律來左右的,不是讓常某坐牢多少時間能解決的,後果需要時間淡化,但對個別人是永遠的,常某的後代預後也是不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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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毓靈840
為何說常某在投案自首的路上被拘捕呢?荒唐之極!
發影片那麼久了,才去投案自首啊?這個首先發布者看來吃了人家的賄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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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9486137975585
常某判刑後必須反訴當年暴打他的″張老師”!
難道當年"張老師"暴打少年學生沒錯沒罪?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社會有點正義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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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碧海藍天225588
應該把老師的身份拋開外,就是倆人多年以前有過恩怨,今天發生了衝突,透過法律公開公平公正去解決這件事情,沒啥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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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93913735185
聽說過嗎?小時候爸媽長輩們就說過,好好讀書,不然的話老師會打板咯,男服先生女服家曉得嗎?小時候教你好,長大成才,你倒好長大打老師,你爸媽小時候也管教過你,你怎不打你爸媽呢?
回覆列表
一、老師毒打學生將其打死,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刑法另有規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
的規定處罰。
二、老師打學生,學生意外死亡
此時學生的死亡屬於意外事件,一般情況下老師並不構成犯罪,但要受到行政方面的處罰。但如果老師本身打學生的行為已經造成學生輕傷以上傷害程度的,則構成故意傷害罪。
根據《刑法》規定,犯故意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老師存在殺人故意,而將學生打死的,構成故意殺人罪
刑法修正案九對故意殺人罪的量刑標準作出了修改,第二百三十一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