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姜運倉
-
2 # 四川達州人
因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規定,1968年7月1日前的現有核武器擁有國不得支援非核武器國家發展核武器,出售核武器。無核國家不得製造與發展核武器等。
那麼,在1968年7月1日之前的核武器擁有國只有五大國,因此,理論上任何非五大國發展與擁有核武器都是非法的。
-
3 # 熱血灑南疆
核武器可以“毀天滅地”,威力實在是太大!因此不管哪個國家一旦具備了核武器就具有了在國際舞臺上“叫板的實力”,作為世界霸主的美國絕對不會允許其他國家有“還手之力”而威脅到自己的生存。同時一旦具有了核武器那麼世界秩序會被動搖,這是聯合國五個常任理事國不願意看到的情況,因此聯合國才會“立法”嚴禁其他國家擁有核武器。
當然對待那些已經發展了核武器美國態度也是迥然的,總體來說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
4 # 吾評武願
其實這個世界也沒有那麼複雜,大家都知道核武器的威力,要是全世界都有核武器那豈不是地球要毀滅的節奏,所以說現在全世界都是限核的。為什麼五常可以擁有呢,因為他們是大哥,他們擁有核武器的時機早,在簽訂《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前他們都已經擁有核武器了,雖然擁有但是不得支援非核國家研製,而針對其他五合國家是禁止發展和研製的。
其實這個原理就跟大人和小孩子的性質是一樣的,大人就是有核的五常任理事國,而小孩子就是其他的無核國家,大人們制定規定不許小孩子玩核,玩核就打你,那麼小孩子肯定是不敢玩的,因為你也打不過他,只能不玩或者偷偷的玩,別讓大人給發現的。或者還有這麼一種情況,就是個別小孩子跟個別大人搞好關係,關係好了以後大人們對你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現在就是這個世界就是處於這種情況。
雖然說五常任理事國是合法擁有核武器的,那麼其他國家就沒有核武器了,這個問題是否定的,像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這些小孩跟各位老大都關係不錯,而且做事也比較靠譜,所以老大們私下裡也默認了。而北韓和伊朗就不一樣了,這些小孩跟老大關係都不好,動不動就要做一些出格的事情,讓老大們非常不爽,所以對於他們老大們也是嚴格管教,不承認他們的合法化。畢竟核武器太危險,爆一個對人類就是壞滅性的打擊,萬一一不小心砸到了俄羅斯,那豈不是地球都沒了,所以這些老大們心裡都清楚。
總結以上,世界的和平還要依靠中美俄這群大佬們去協調,畢竟這幾個國家還是比較理智的,至少不會利用核武器亂來,有這個能力去管控核武器,但是其他的博弈就跟這沒關係了。
-
5 # 光明路
也不是隻有五常擁核就合法啦。
是歷史的時間原因,五常紛紛研製出了核武器。當然美國最早,45年就研製出來了。不到二十年間,五常全搞出了核武器。
美蘇早就擔心核武擴大問題,看見法中研製後(分別60年64年),更加擔憂。於68年擬出核不擴散條約,美俄英簽署,共有59國簽訂。法中未籤(直到92年才籤)。截止2003年,共有187個國家簽訂。
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北韓至今未籤。若是他們簽了,也就是合法擁有國。之所以不籤,也許是不想受制約,覺得自己的核武還要發展,到一定程度後再籤吧。反正五常也有擁核卻沒簽的先例。
日本簽了,就意味著不能研製。但萬一哪天想研製時,它可能像北韓一樣,簽了又宣佈退出。退出就不受約束了。
所以,現在五常擁核都簽了,是合法的。不是說只有五常才是合法的。那些擁核國一旦簽了,也就是合法的。
該條約大家看見了,因為缺少強制性,五常後又有國家發展了核武,故不能制止核不擴散的。
-
6 # 我是一隻來自南方的羊
任何存在即合理!
五國雖霸道,
但也是浸透了人民的血淚,
才有的今天。
其實擁核的國家不少了!
美國第一個
現俄羅斯,
原蘇聯跟上的。
怎麼能少了中國?
其它的,
我中國愛理不理——
做好自己最緊要!!!
-
7 # 抨擊你的心靈
首先五常怎麼來的是二戰後,好像勝利國美國拉了我們勝利國中國,英國拉了法,還有勝利國蘇(俄)組成了聯合國中絕對一票否決權的超然地位。核武器搞成的又早,我搞成了當然就不希望別人有的心理,拳頭大就是道理!在加上核武既危險又難毀確實對地球上所有生靈危險,多一國擁有就自然多一份危險了。就制定了條約了!
-
8 # 一二二十五六七八十二
核武器是二戰開始研製,德日也研製可美國先研製成功,也是美國在二戰結束前把原子彈用在了瘋狂的法西斯日一本頭上,助二戰結束。人們領體了它的威力。核武器的研製是要人財物,所以美蘇英法中先後二十幾年都成功地擁有了核武器。抗美援朝時,美國也威脅要用核武,可被毛澤東的偉大給嚇了回去。五常都擁有了核武,就制定了核不擴散條約,內容為五常擁有別國再研製就非法。以色列搞了,印巴也研製成功,中東小國也要研製沒有成功,可是北韓氫彈研製成功,這回美國徹底老實了,小國有了核武器就可以同大國玩命,這種自殺式玩命美國玩不起!因此小國雖然不合法那又能怎樣?成了小國的護身符。至於五常之間合法擁有,但是沒有合法使用權,這就是中國的不首先使用核武器。說明我有,但我守法。那個敢於犯法,我必合法於以摧毀性反擊。小則毀掉半個世界,大則全-球毀滅。戰爭是要征服別人自己取利,你都不存在了,還有利嗎?因此當今五常之間無直接戰爭,因為一但大戰開打很難控制局面。有可以靠近用核,這是人類發展至今不是瘋子,誰也不想看到。可是世界政治統治者中,也可能出現戰爭瘋子,這才是要嚴防的。我們還是牢記五常合法擁有,但是誰先使用誰先亡,因為他們也沒有合法使用權!
-
9 # 木春山談天下
核武器這個東西,並不是前世界每個國家有才安全。很多小國有,比大國有更危險。
所以就這個問題木叔說兩個方面吧!
第一,五常擁有核武器,是歷史形成的,或者說是在全球還沒有形成共識之前擁有的。而不是天然合法的。比如美國,二戰結束前就擁有核武器了,蘇聯在二戰結束後3年多也擁有核武器了。此時還是20世紀40年代。他們兩個對核武器的研究,肯定不受任何人的限制,以及任何條約的限制。
此後的20多年裡,中英法逐漸都有了自己的核力量。當時雖然美蘇想限制其他國家對核武器的追求,但中英法突破了這個限制,最終實現了五常都擁有核武器的局面。
此後大家才覺得不能這麼隨便發展,否則會對全球帶來極大危害,特別是美蘇核對峙的風險越來越大。於是國際社會就通過了一個禁止核武器條約。
但很多想發展核武器的國家是不簽署的,意味著他們不受約束,還要自己發展。另外大國簽署的時間也不同,這是與他們進行核試驗的需求一致的。有的國家直到蘇聯快解體後才簽署。
第二,核不擴散條約體系在某種程度上主要約束的新興核國家,五常更多起到了監督作用。目前不只是五常有核武器,印度和巴基斯坦被認為是核國家。此外以色列也被認為如此,只是以色列不承認罷了。
此外,全球再要發展核武器的國家要麼被要求棄核,要麼就遭到制裁甚至打擊。
如今,全球當然對核武器形成了一個共識,那就是不允許任何國家新研製核武器。而且有極為強硬的制裁手段。
比如美國對伊朗的制裁是各種制裁都有的超強制裁,伊朗作為石油大國都難以招架,要是其他小國恐怕國內經濟更加嚴峻,甚至政權崩潰。
所以,目前的局勢基本上是聯合國監督各國,而聯合國的監督其實就是美國和其他大國的監督。
你如何看待這個話題?
-
10 # 威吶解析
核武器合不合法也是人為確定的,誰先定了規則,誰就掌握了主動權,“五常”是最先掌握核武器的國家,也是核武庫最龐大、綜合國力最強的五個國家,自然也就掌握了制定規則的“特權”。2018年1月統計的全球核武器數量及分佈核武庫的地位也是“五常”地位的重要指標!
核武器是目前人類掌握的殺傷力最大的武器,有或沒有對本國的戰略安全和周邊國家、世界大國的戰略政策都會有明顯的影響!而作為最先掌握核武器的“五常”,自然不希望其他國家也擁有核武器,如果大部分國家都擁有核武器,“五常”也就無法在國際事務中發揮主導作用了。
此外,具有大規模殺傷能力的核武器(也包括生物、化學武器等)如果發生技術擴散,一旦落入恐怖分子、極端組織手中,很有可能會在其他國家造成大規模的恐怖襲擊事件(也包括“五常”),這是任何一個國家都不願意承受、也是無法承受的事件。因此,在“五常”的主導下,國際社會透過協商制定相應的“規則”限制核武器技術的隨意發展,對維持全球安全穩定也是必要的!前蘇聯投放的綽號“大伊萬”核彈威力約為5000萬噸TNT當量,破壞力達到了“令人髮指”的程度!
核武器的戰略地位毋庸置疑,因此,也是很多希望謀求更高國際地位或者更多利益的國家期望能夠擁有的技術!雖然《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在1968年就已簽訂(美、蘇主導),但是有很多國家並沒有加入該公約,除“五常”之外,印度、巴基斯坦、北韓、以色列(從未承認)四國也是擁有核武器的國家,而伊朗也一直在為核武器努力,而“五常”因為伊朗核問題也是爭執的不可開交!由此也可以看出,只要涉及核問題,那必定是一個國際熱點問題,“五常”在相關問題上擁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這就是核武器的“超級加成”作用!美、蘇代表簽訂《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感謝我們老一代的國防科技先驅,在極其艱苦的條件下、克服難以想象的困難使中國在最關鍵的時期內掌握了核武器!有了核武器的保障才鞏固了中國的國際地位,才有了相對穩定的外部環境、才有了目前蓬勃發展的局面!和平發展是全球各國公認的目標,防止核武器擴散也是絕大多數國家的要求,因此,從根本上來說限制核武器研發符合全世界的利益!中國分別於1964年和1967年掌握原子彈、氫彈技術,挺直了腰桿子!
-
11 # lilili12121202
這個說法不正確。並不是說聯合國理事國才能合法擁有核武器。事實上,是這五個國家擁有核武器,它們才有資格成為常任理事國。
回覆列表
實際上是否能夠合法擁有武器與是否是聯合國常任理事國沒有任何關係,五個常任理事國能合法擁有核武器只是一種巧合而已。
所謂的合法,這個“法”指的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該法於1968年7月1日簽訂,1970年3月正式生效。該條約的主要內容有:有核國家不得向無核國家轉讓核武器,不得幫助無核國家制造核武器;無核國家不得研製、接受核武器;停止核競賽,推動核裁軍;把和平核設施置於國際原子能機構的保障之下等。
至該條約生效時,世界上恰好有美蘇中英法五國擁有了核武器,是“合法”的,它們只要遵守不擴散核武,不幫助他國發展核武的義務就可以了。而世界上的其他國家在當時都屬於無核國家,根據該條約,它們就不能再研製、接受核武器。後來,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等國要麼沒有簽署該條約,要麼退出了該條約,強行擁有了核武器。當然也因為“非法”而受到了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