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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愚蠢的畢言言

    殺王倫是不是背叛

    王倫的悲劇就在於,當時代已經變革,而他卻絲毫沒有察覺,依然以老舊的方略來執掌梁山。林沖的落草是一個時代開啟的標誌。當這種級別的公務員,這種本事的武官都開始落草的時候,恰如一葉知秋,本應當作為一個時代變化的標誌。而王倫的做法是對此視而不見,當青面獸楊志出現的時候,無疑又給了王倫一次提醒,但王倫依然沒有警覺。他不曾想過,為何一時之間那麼多江湖上響噹噹的人物都走投無路了呢?這個問題他沒有去思考,依然徒勞地試圖維護梁山與官府的微妙平衡。

    以革命的時期來看,這是XX合作時期,而領袖的政治方略則是軟弱的,綏靖的,並且對自身力量不信任的。毫無疑問,這樣的領導人在時代變化來臨時是不稱職的,因而他被取代則只是時間問題。接下來的問題就是他究竟要如何被取代。

    當然,歷史上有一種偉大的領導人能夠適時地調整自己,擁抱新的時代。但王倫顯然不是這種大才,他以一己之力拒絕著時代的變革,最終不可避免地被時代碾碎。林沖就算不火併了王倫,或者王倫就算成功地把林沖趕走,是不是他就真的可以高枕無憂了呢?不是!到時候晁蓋等人照樣會把王倫給幹掉,他們既有這個能力,又有這個膽量,還有這個智謀。可以這麼說,當王倫打算繼續維持官匪平衡的時候,他就已經是死路一條了。所不同者只不過是死在誰的手上。

    至於仁義。都已經落草了還談什麼仁義呢?按照孔夫子和孟子的說法,捨生取義,殺身成仁。梁山泊的這一眾人等有哪一個做到了?按照三綱五常的這一套規則,林沖早就該乖乖自裁,哪裡還有命上梁山呢?如果按照綠林的“仁義”,幹掉王倫這麼個不長眼睛的挫鳥算個什麼?魯智深打死的鎮關西也是罪不當死,但是大和尚哪次說起“灑家正是那三拳打死鎮關西的魯提轄”不是得意洋洋?武松跟張青描述他把張家滅門,男女老幼無辜人等統統殺絕,留下“殺人者武松是也”的時候,張青的反應是啥?“兄弟真乃神人也!”

    所以林沖火併王倫這事情,放在綠林裡,江湖上根本就不是什麼“不仁不義”的醜事,相反這是英雄豪傑的光輝事蹟,隨時都可以拿來吹吹牛的。因為在江湖上混,大家都是刀頭舔血,保不準誰就要落難,誰就要用到誰,你武功稀鬆,待人不真誠,對上門來的同道不盡力相助,這就是江湖上最大的大奸大惡,也就是跟整個江湖為敵。這種人除掉他,自然是大快人心。若無王倫拒絕晁蓋等人上梁山,林沖造次可謂是“不仁不義”但王倫壞了江湖義氣在先,林沖火併王倫在後,等於說是王倫作惡多端在前而林沖懲兇除惡在後,這哪裡算“不仁不義”了。

    《水滸》這本書是一部以暴制暴的教科書。太平盛世自然用不到,但天下大亂,規則崩壞之時,卻是寶典。其中,何謂綠林當中的“仁義”是這本書裡最有價值的東西。也即是,就算禮樂崩壞,總還是有規則的,這也算是黑暗中的熒光。

  • 2 # 純鈞LHGR

    林沖是被逼無奈嘛,不殺王倫,他就會死。

    林沖這個人物的特點,就是靈魂跪了一輩子,不到威脅自己性命的時候就一直窩窩囊囊。

    王倫並非嫉賢妒能,而是擔心收留重大案犯會招惹得官兵討伐,所以他一開始不願收留林沖,之後又不願收留晁蓋、吳用等人。王倫懦弱、自私、胸無大志,只想安安穩穩混日子。

    可是,如果這次被王倫把晁蓋等人趕跑了,下一次趕走的就會是林沖。

    林沖深知自己離不開梁山,離山必死。林沖的懦弱甚至比王倫更深刻,已經刻在他的骨頭上了。

    為此,林沖才要殺王倫,只為有個存身之地,苟全性命。

    林沖這個窩囊廢,僅僅是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才火併掉了王倫。所以從本質上看,這與背叛扯不上關係,若說背叛,也是王倫背叛了江湖道義,威脅到了其他人能否繼續生存下去。

    林沖為了自己生存而殺掉王倫,被逼無奈才殺了王倫,憑什麼捱罵?更何況王倫那個傢伙也實在不怎麼樣,殺了也就殺了。

    悠悠之口也是講理的,哪像現在的噴子完全不講道理。

  • 3 # 紅9九

    只有林沖殺王倫才明正言順,晁蓋一行去投梁山,王倫廟小容不下大佛,好言相送。林沖這時已早二寨主,不殺王倫留不下晁蓋等人,吳用又擊起林沖氣頭火(當時入夥是也是沒去處,才求王倫這種無本事的人,其實是一次受侮辱的底三下四的過程)吳用讓這一過程在林沖面前重現,林沖一時興起火併王倫。大寨主和二寨主之間的事用火併更好。

    林沖是小說裡第一個逼上梁山的人,也是整部書的引線,在殺王倫到留晁蓋這一過程中以梁山主人身份出現,安排晁蓋入主樑山,自己並不當寨主。

    晁蓋中箭,林沖將其搶回,晁蓋遺言誰殺史文恭為己報仇,誰做梁山主人。

    盧俊義殺史文恭,回梁山後不敢與宋江爭雄做寨主,林沖在場,但沒見其出來說什麼,但做為寨主見證人,肯定會有自己的看法和以後的作為,只是水滸70回後版本太多,有的沒按這個脈絡走,林沖是高俅的仇人,要殺高俅。而宋江要放高俅,林沖處境很尷尬,沒有《蕩寇志》林沖殺了高衙內痛快,解氣。

    本人以為林沖應是在宋江放走高俅後,林沖生氣,身體不好而留守梁山,沒和宋江一行征討方臘。宋江徵方臘勝利後,在見徽宗皇帝封官後被高俅(水滸第一齣場人物)所害,盧俊義護送回梁山,林沖在梁山接宋江一行,宋江死,梁山還是歸了盧俊義,林沖還是見證人。林沖穿針引線任務完成,盧俊義安排梁山英雄的後事……這個脈絡才是一個有始有終,環環相扣的體系,這個體系的牽線人應是林沖,小說不是講替天行道,也不是說招安報國,是講人的命運,英雄的故事,英雄的出路(逼上梁山),而逼上梁山的第一人引出了所有逼上梁山的人的故事。

  • 4 # 墨魚軒書畫

    林沖背叛王倫並殺了他的行為,雖然有違“忠”的原則,但卻符合“大義”的標準,我認為這才是林沖逃過世人悠悠之口的原因。

    首先,林沖殺王倫有違“忠”的原則。

    王倫雖然不是什麼好人,但也沒有做什麼特別的壞事,他就是一個普通的強盜頭子。他收留了走投無路的林沖,要求林沖獻上投名狀,這些都是符合江湖規矩的,沒有毛病。

    且看林沖殺他的理由:“這梁山泊便是你的?你這嫉賢妒能的賊!不殺了要你何用?你也無大量大才,也做不得山寨之主!”

    林沖殺人的理由是王倫妒能且無才。其實林沖不知道的是:王倫妒忌你是因為怕你,怕你早晚一天鳩佔鵲巢。要不然為何竭力拉攏青面獸楊志,還不是想借楊志來對抗你。

    再說人家有才無才跟你有關係嗎?背叛殺人還要找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仔細分析,林沖殺人的藉口是多麼蒼白無力。

    因此,不管是不是中了吳用的“激將法”,林沖不顧走投無路時的收留之恩,悍然殺死王倫,這是赤裸裸的背叛行為,違背了“忠”的原則。

    其次,林沖殺王倫又符合“義”的標準。

    晁蓋七人劫生辰綱,殺官兵,得罪了蔡京,犯下大案前來投靠梁山。王倫心裡很清楚,收留晁蓋,官府必定派兵來剿,此時的梁山並不具備對抗官府的實力,梁山危矣。為了梁山安危考慮,熱情接待的同時,王倫硬著頭皮婉拒了晁蓋等人入夥的要求。

    令人驚訝的是,被拒絕入夥,晁蓋等人還沒說什麼,反而是梁山坐第四把交椅的林沖生氣了。

    那麼,王倫不留晁蓋等人,林沖為何火大呢?我認為相似的經歷和相同的命運讓林沖對晁蓋等人惺惺相惜,恨不得馬上留下他們共幹一番大事業。

    相比晁蓋等人劫生辰綱,林沖犯的事更大,他殺死陸謙三人,火燒大軍草料場,涉及到軍用物資可是不可赦免的死罪。

    林沖明白,自己一個人無力對抗官府,現在來了一夥膽識和能力遠超王倫,又都和自己一樣走投無路的人。對於林沖來說,只有殺了王倫,聯合晁蓋七人,這樣才能和抵擋朝廷的追殺。

    當然,殺王倫還有一個更要的原因,那就是:今後是繼續做普通強盜,還是做“反賊”。這是關乎眼光和思想境界的問題,王倫目光短淺,只想苟且偷安做一個逍遙的山大王。而林沖的出身讓他比王倫看得遠,想得深,如果自己不想做一個遲早被官府或其他山頭消滅的沒有未來的強盜,手刃王倫是他必然的選擇,這個選擇,雖然有違“忠”的原則,但卻符合“義”的標準,林沖責無旁貸。

    “林沖火併真高誼,凜凜清風不可攀。”這是作者對林沖殺王倫的讚歎,可見施耐庵也是贊成林沖這種行為的。

    綜上所述,林沖殺王倫涉及忘恩保命,是其不忠;但從反抗的徹底性和梁山的未來去考慮,殺王倫是大義所為,也正是此原因堵住了世人的悠悠之口!

  • 5 # 喬鞅人物誌

    必須指出,題主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殺王倫就是火併而不是背叛!更不存在什麼需要“逃過悠悠之口”!王倫一個落第秀才時來運轉當了梁山之主,他領導下的梁山打家劫舍,劫掠了多少人的財物?戕害了多少無辜行人的性命?王倫不過也就是個十惡不赦的土匪頭子而已!

    王倫沒有自知之明,註定了王倫必死。

    王倫能夠當上梁山之主,只不過是因為杜遷、宋萬、朱貴太過普通,略有點武藝,胸無點墨,王倫雖沒有武藝,但畢竟是秀才出身,粗通文墨,顯得水平和見識比他們仨高明一些,再加上柴進這個金主的贊助,就扶持王倫做了梁山之主。王倫領導下的梁山定位就是個規模較大的土匪窩,頭領雖然只有四人,但手下嘍囉卻有七八百人,王倫只叫他們下山劫掠過往行人和客商,要養著這七八百人,可想而知山下多少行人和客商遭了秧,不只是財務被劫走,往往連性命也會丟了。可見王倫只是個做土匪的材料,沒有多少才幹、見識和眼光。林沖得到柴進推薦上了梁山,王倫卻害怕實力遠勝於他的林沖會奪了他的位置,連柴進的恩情都不顧,只想一股腦兒把林沖轟下山去。暴露出王倫只是個無德無才無器量的小人,沒有一點自知之明,偏偏貪戀權位,註定了王倫早晚必須死。

    王倫刻意打壓林沖,被林沖殺死實屬咎由自取,不存在林沖被判王倫之說。

    王倫在眾人紛紛求情之下,只得答應林沖可以在梁山落草。卻要林沖下山劫殺一個人,以作為入夥的投名狀。王倫此舉實在下作,林沖說得明白,他已經是身犯死罪之人,來梁山投靠,絕無二心,更無野心要搶了山寨之主的位子。後來遇上楊志,沒能取得投名狀,王倫也只得不了了之。但心中始終對林沖保持高壓打擊態勢。王倫對林沖的這種態度,後來連石碣村的阮氏三兄弟都心知肚明,可想而知,王倫在內心從來就沒有真正接受過林沖,平日裡王倫對林沖做得有多過分!要知道,林沖已經不是昔日的林沖,飽受打壓之下,早晚有一日要爆發出來。愚蠢的王倫對此毫不知情,還很得意,以為林沖被他壓得死死的,不料晁蓋的到來,讓林沖看到了希望,晁蓋正是最合適的梁山之主,林沖殺死王倫,實在是王倫咎由自取,根本不存在所謂的背叛之說。

    林沖殺死王倫既為自己洩憤,更為梁山剷除障礙,這是符合梁山發展形勢的正確之舉。

    林沖此前已經飽受了高俅的打壓和陷害,一步一步,林沖只是退讓、容忍,因為他一直心存幻想,總以為忍一忍,好好接受改造,還能回到東京,繼續過他想要的生活。直到他親耳聽到了陸謙等人一番話之後,才徹底滅絕了幻想,出手殺死陸謙等人,心甘情願犯下死罪,上了梁山落草。想不到上了梁山還要受王倫這個無德無才小人的打壓,林沖的暫且忍耐只是在等待合適的出手機會。等到晁蓋一行上了梁山,王倫再次故伎重演,終於徹底激怒了林沖,他知道,出手的時機成熟了,眼前的晁蓋就是最合適的梁山之主。於是林沖徹底爆發了,一番痛罵之後,手起刀落,火併了王倫。他自上梁山以來一直受到王倫打壓,這既是他為自己發洩心中的憤怒,更是為梁山剷除發展的障礙,王倫這樣無才無德的小人配不上做梁山之主,只有晁蓋適合!毫無疑問,這是完全符合梁山發展形勢的正確之舉。

  • 6 # 綠野萍蹤01

    火併,就是內部殘殺、吞併。林沖殺王倫符合“內部殘殺”,但絕不是內部吞併,內部殘殺的結果是讓外人吞併。晁蓋等人當時還沒有入夥,本部就不是內部吞併而是一場謀殺。因而,林沖殺王倫就是出賣、就是背叛。

    王倫憑什麼必須接納江湖好漢?

    林沖上山,王倫不肯收留,且為難他。晁蓋上山,王倫同樣要打發他另投他處。這有錯嗎?江湖上有那條規定,佔山為王者必須接納四方來客,是個人來投都必須收留?

    當老闆的,接不接納別人,自有自己的章法,憑什麼林沖來了就一定得留下了?晁蓋來了,也必須樂呵呵的把他們留在山寨?

    好比王倫開了家酒店,招不招夥計,王倫說了算。總不能誰去打工,王倫都得收留吧。王倫不收留晁蓋,林沖便要殺他,而且,必須得到喝彩。那好,現在的創業者可得小心點了。有人要來當掌櫃的,你必須得收留,否則,就是心胸狹窄、就是嫉賢妒能。鬧不好,你原來的手下聯合外人,把你連你的酒店一鍋端了。

    這樣的“火併”,你幹嗎?能為之喝彩叫好嗎?

    王倫不想做大梁山,更不想招惹官府

    《水滸傳》中,王倫雖然佔山為王,有好幾百人。但是,他從來就不敢與官府對抗,也不敢到處招事。林沖入夥之後,便幹起了“打家劫舍,搶擄來往客人。”的毛賊勾當。

    阮氏三兄弟對吳用說:“我們有一年多不去那裡打魚,如今泊子裡把住了,絕了我們的衣飯,因此一言難盡”,這也只是漁霸的行徑,跟現在的黑社會有一拼,根本談不上造反,只是禍害一方罷了。所以,吳用後來對晁蓋說:“如今山寨裡好生興旺,官軍捕盜,不敢正眼兒看他。”原來,官軍只把王倫他們當做盜賊刑事案件,並無大隊人馬來清剿。

    說王倫胸無大志,一點都沒錯,但說他心胸狹窄就有點過份了。王倫原本就是個不第的秀才,受了鳥氣才上的梁山。此人武不能上馬廝殺,簡直是任人宰割的手無縛雞之力之輩。文不能賦詩填詞,連個功名都考不起,要求他象宋江那樣做大梁山,是不靠譜的一廂情願。

    所以,林沖、晁蓋來的時候,王倫很是客氣,一點都沒有拒絕的意思。但是,聽到林沖、晁蓋這些人殺了官府中人,王倫嚇呆了。一則,留這夥人在山上,必定要引來大隊官軍,梁山就危險了。二者,這夥人個個身懷本事,又殺人不眨眼,留在山上,不僅自己的寨主之位難保,恐怕項上人頭也呆不住了。

    這是一個巨大的思想轉變,好比老闆招人,面試的時候瞭解到應聘者有如此不良的記錄,然後將他拒之門外。這樣做,有錯嗎?

    王倫是弱者,比林沖還弱,林沖殺他完全是一場謀殺

    上文講到,王倫不過是個不第的秀才。不僅是“不第”,而且是“白衣秀士”,這說明王倫很落魄。正因為落魄,所以,不得已到柴進莊上投奔,得了些資助。梁山之上,也是謹小慎微,不敢做大事,只在梁山附近小打小鬧。

    王倫不僅本事很低,情商還有問題。不留林沖,完全可以把幾個頭領召集起來,揹著林沖商量個一致性的意見。王倫根本就沒這個心計,竟然當著林沖的面,在聚義廳上爭論了起來。晁蓋來投,也沒有戒備,為林沖暗中投靠提供了極大的方便。這樣的一個弱小,林沖完全可以用另外的方式處理。

    但是,吳用必定要王倫死,這樣,晁蓋才能當寨主。所以,吳用挑逗林沖。林沖果然按照吳用的意思,殺了王倫。這豈不是一場結聯外人的一場謀殺?

    林沖好歹還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一身本事,到哪裡混不到飯吃?高俅不敢惹,走投無路便來投奔梁山,王倫憑什麼就要收留於他?

    斷金亭上,“林沖把桌子只一腳,踢在一邊;搶起身來,衣襟底下掣出一把明晃晃刀來,搦的火雜雜。”見此兇狀,王倫竟然一毫抵抗的本事都沒有,口裡叫道:“我的心腹都在那裡?”即便王倫有心腹,能幹得過林沖嗎?

    強弱對比如此分明,林沖有必要殺他嗎?這個時候,林沖倒顯出能了,一刀就把王倫幹掉了。

    請注意了,若是哪位老闆見到林沖這類人,請儘早將他開除!

    同情林沖,是因為他受了高俅的欺負。這樣的事情確實沒辦法明著跟高俅幹,魯智深也不敢,雖然在董超薛霸面前揚言,要高俅吃三百禪杖。但是,高俅前來捉人時,魯智深也只有逃跑的份。

    同情林沖沒錯,但誰又同情弱者王倫呢?這是非常典型的雙重標準。現在,職場之中,象王倫這樣的小老闆,或者小經理不在少數,他們在打拼自己的事業時,也有很強的自我保護意識。若是鼓勵林沖這樣的員工,那就太糟糕了。

    王倫心胸並不狹窄,反倒很有些風度

    林沖來投,王倫開始很客氣,很講禮。先是在聚義廳上接待了林沖,講些江湖的事情,問候柴大官人情況,還安排了宴席為林沖接風洗塵。酒席之上,聽得林沖犯下如此大罪,有這般本事,心中便犯嘀咕了。

    出於自保,王倫要打發林沖走人。面試不過關,林沖不符合王倫的用人條件,不錄用很正常。但是,王倫並不是很粗暴的要趕林沖走,而是“叫小嘍羅把一個盤子,托出五十兩白銀,兩匹紵絲來。”

    五十兩白銀不算多,跟一千貫買把刀相比,確實不入林沖之眼。但是,山寨也並不富裕,只靠打劫過往客商,還有柴進資助討生活,五十兩銀子,兩匹紵絲也不少了。

    聽說晁蓋等人要來投奔,王倫敲鑼打鼓,派出船隻到朱貴酒店迎接。船到金沙灘上岸,“王倫領著一班頭領,出關迎接。”這是要拒絕晁蓋嗎?請晁蓋他們走人時,“只見一人捧個大盤子,裡放著五錠大銀。”這便是二百五十兩銀子。

    試問,哪位應聘者在面試被刷掉後,招人單位給你補貼的?

    《水滸傳》中,還有一個不接納好漢入夥的寨主,就是二龍山的鄧龍。

    “花和尚單打二龍山,青面獸雙奪寶珠寺”中,魯智深這樣告訴楊志投奔二龍山時的情況:

    這裡二龍山寶珠寺可以安身,灑家特地來奔那鄧龍入夥,叵耐那廝不肯安著灑家在這山上。和俺廝並,又敵灑家不過,只把這山下三座關,牢牢地拴住。又沒別路上去,那撮鳥由你叫罵,只是不下來廝殺,氣得灑家正苦在這裡沒個委結。

    跟鄧龍比,王倫的心胸便不算狹窄,還是能夠容天下好漢的。只是王倫不想做大梁山,不願意招惹官府。偏安於梁山,不過是為了一口鳥氣。

    林沖是絕對的小人,抱了大腿,殺了老闆

    林沖殺王倫,簡直是小人透頂的出賣與背叛。如果你恨王倫處處為難你,幹嘛不學魯智深一刀殺了他?有人說,林沖隱忍,那晁蓋來了就不隱忍了嗎?

    如果林沖當時就殺了王倫,杜遷、宋萬、朱貴,再加上十個這樣的人都奈何不了林沖。但是,王倫教林沖殺人納投名狀,林沖二話沒說,提刀就幹。林沖隱忍嗎?

    林沖取投名狀時三番兩次的出言相傷,林沖不是悶悶不樂,就是討些飯吃睡了,第三日便要準備投奔他處。能不能借魯智深半個膽子,跟王倫硬一回啊!

    林沖這種隱忍,正說明他心底裡的偏私狹隘。此人非常慫,不敢當老闆,不敢直接面對官府,不敢跟朝廷叫板。整天跟著王倫,在水泊梁山欺負過往客商,欺負石碣村的漁民。但是,王倫做不了大事,梁山實力得不到壯大,萬一官軍大隊前來緝捕,林沖豈不是要跟著倒黴?

    晁蓋一來,好傢伙,找到頂缸傻大個了。此時,掣出刀來殺老闆,幫助外人吞併了梁山。

    後來,林沖又做了一次相同的事情,非常積極的幫助宋江當了寨主。讀者若有興趣,可以看看原著的“芒碭山公孫勝降魔,曾頭市晁天王中箭”這一回。晁蓋死後,林沖一如殺王倫力推晁蓋時那樣,也是連夜跑到吳用那裡串聯。第二天一大早,就帶頭領著吳用等人,勸宋江當寨主。

    施耐庵如此強烈的對寫,無非是又在揭發林沖抱上了更粗的大腿。林沖為什麼要這麼幹?因為,他要緊跟宋江招安。原著中寫得清清楚楚,林沖是非常積極贊同招安的。“吳用使時遷偷甲,湯隆賺徐寧上山”這回書,就講了林沖支援宋江招安的事情。因篇幅所限,在此不贅述。

    退一萬步講,林沖不該殺王倫,以武力威脅同樣 可以達到留下晁蓋等人的目的。但是,他要在新老闆面前積極表現,於是,便對一個弱者、自己的老闆痛下殺手,非常主動的弄到了一個“投名狀”:老闆王倫和整個梁山!

    遺憾的是,這樣的行為卻被電視劇、戲劇美化,林沖不但沒有到譴責,反倒贏得了喝彩,輕而易舉的逃脫了悠悠之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一而戰二而衰三而竭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