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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層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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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知足常樂145515040
你好風兒悠悠:我們是甘肅武威的,我們這兒2002年退耕還林,是生態林,全部起耕,每畝地補償二十元,每畝地補償小麥二百斤,這是當是退耕還林的時候給的,後來由於物價上漲,大約給了三四年,就定成小麥二百斤按七毛錢核算,每畝地補償140元十補帖20元,每畝地補償160元。前八年160元,後八年減半。2017年後八年結束,不知18年開始對這些人如何安排,這些人如何生存,國家有安排嗎?再就是你說的生態林補償跟我們實際情況有誤差,不知咋回事。求答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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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萬戶聯盟
標準不一,且基本不落實,被一些有關係的人把計劃拿走了,繪個圖,有沒有樹無所謂,把苗栽在刺草叢裡就完事錢到不了老百姓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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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務林人
退耕還林相關政策解讀
一、簡介
退耕還林是從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出發,將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計劃,有步驟地停止耕種,按照適地適樹的原則,因地制宜的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國家實行退耕還林資金和糧食補貼制度,國家按照核定的退耕地還林面積,在一定期限內無償向退耕還林者提供適當的補助糧食(或折現金)、種苗造林費和現金(生活費)補助。
二、實施背景及政策依據
實施退耕還林是在1998年大洪災後,黨中央、國務院為改善生態環境做出的重大決策,國務院先後出臺了《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退耕還林還草試點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00]24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完善退耕還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見》(國發[2002]10號)、《國務院關於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25號)檔案。2002年12月14日國務院以367號令釋出了《退耕還林條例》,從2003年1月20日施行。政策核心是“退耕還林、封山綠化、以糧代賑、個體承包”。我市竹溪縣2000年開始退耕還林工程試點,2001年全市開始實施退耕還林工程建設。
2014年,我市開始繼續實施新一輪退耕還林工程,主要政策依據是:《國家發改委 財政部 林業局 農業部 國土部關於印發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總體方案的通知》(發改西部[2014]1772號)、《湖北省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管理辦法》(鄂發改規[2015]1號)等。
三、退耕還林的範圍及原則
第一輪退耕還林地的物件和範圍是指水土流失嚴重和產量低而不穩、農民已經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尚未承包到戶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不納入退耕還林的範圍,可作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第一輪退耕還林要求把生態目標放在首位,堅持生態優先的原則,以營造生態林為主,營造的經濟林所佔比例一律不能超過20%;在退耕地的坡度要求上,山區縣市的退耕地坡度必須是25度以上。
2014年國家啟動新一輪退耕還林工程,新一輪退耕還林物件和範圍是指納入國家規劃的25度以上非基本農田坡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農田坡耕地;新一輪退耕還林採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式實施,即在農民自願申報退耕還林任務基礎上,從上到下下達計劃,在經國土部門認定或調整為非基本農田後實施造林,新一輪退耕還林不再限定生態林與經濟林的比例,在林種選擇上充分尊重農民意願。
四、補助標準
(一)、第一輪退耕還林補助標準。
種苗補助費一次性每畝50元(或提供質量合格的種苗),糧食補助長江流域每畝150公斤(摺合現金210元),生活補助每畝20元,種生態林補助8年,種經濟林補助5年;補助期滿後,根據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25號)檔案,國家繼續對長江流域退耕地每年每畝補助105元,生活補助每畝20元,直接補助給退耕農戶,生態林繼續補助8年,經濟林繼續補助5年;
(二)、新一輪退耕還林補助標準。
每畝均補助1500元,資金分三次到位,每畝第一年補助800元(其中,種苗造林費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2017年新一輪退耕還林補助標準增加了100元種苗補助費,總補助為1600元。
五、退耕還林程式
國家退耕還林計劃下達到縣市後,以縣級檔案將計劃分解到鄉鎮,鄉鎮再分解到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提出申請,由鎮政府、經管站、林業站和村幹部到現場規劃,確定地點和麵積(新一輪退耕還林實施地塊需經國土部門認定或已調整為非基本農田)。對退耕地塊涉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由鎮政府和其簽訂退耕還林合同(合同內容包括:退耕還林範圍、面積;按作業設計確定的退耕還林方式;造林成活率和儲存率要求;管護責任;資金補助的兌現方式;技術服務等)後實施。
六、政策兌現
林業部門負責對已實施退耕還林地進行質量檢查驗收,將驗收合格人員名單等資訊提供給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在退耕還林補助資金髮放前,以村組為單位,將各退耕農戶的計劃面積、退耕面積、驗收合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等情況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由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打入退耕者的“一卡通”賬戶。
回覆列表
您所問及的退耕還林應該是首輪退耕還林。
首輪退耕還林自1999年試點,2002年在全國24個省市自治區1580個縣範圍內全面展開,專案總投資超過1000個億。
首輪退耕還林的補助標準如下:
種苗費每畝補助50元。
管護費每畝每年20元。其中經濟林補助5年延期5年,共補助10年;生態林補助8年延期8年,共補助16年。
糧食補貼2002年按每畝補助原糧300斤(西北地區200斤),2003年以後將糧食折價補助,每畝210元。其中經濟林補助5年,延期5年的糧食補助減半,即每畝105元;生態林補助8年,延期8年的糧食補助減半,即每畝105元。
綜上,首輪退耕還林經濟林每畝種苗費50元;前5年每畝230元;後5年每畝125元。生態林每畝種苗費50元;前8年每畝230元;後8年每畝125元。
目前實施的屬於新一輪退耕還林,其補助有所調整,總補助金額每畝1600元(含2017年始提高100元),其中種苗費400元(含2017年增加100元),第一年補助500元,第三年補助300元,第五年補助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