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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鬥天鬥地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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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虹攝庫爾斯克
多用途戰鬥機和戰鬥轟炸機不是一個概念!
多用途戰鬥機是在戰鬥機基礎上發展,或者是從設計一開始就能夠執行空戰以及空戰以外的轟炸、對地攻擊甚至偵察任務。
多用途戰鬥機的原則是保持原有戰鬥機應有的空中作戰能力,同時透過加掛對地攻擊彈藥、升級下視下射能力雷達火控系統等,使得戰機能夠執行轟炸,甚至是發射巡航導彈打擊縱深目標的能力。
比如F-15在發展之初是純粹空戰的空優戰鬥機,但隨著發展到F-15E,就出現了“炸彈卡車”化發展趨勢,這個就是多用途戰鬥機了,也就是說F-15E掛上對地攻擊彈藥就能夠打擊地面目標,掛上空空導彈就能夠進行制空作戰。
這種類似的機型還包括蘇-30MK、殲-16、F-16C/D後期型、F/A-18E/F等。而新研製的一些第四代戰鬥機,比如陣風、颱風、鷹獅、蘇-35以及第五代的隱身戰鬥機等基本上都是多用途戰鬥機。
戰鬥轟炸機的概念來自於二戰,即主要進行對地攻擊作戰,具有一定的空戰自衛能力,比較著名的是英國的蚊式戰鬥機、颱風戰鬥機等,都是主要應用到對地攻擊或者偵察的戰鬥機。
隨著戰後輕型轟炸機這個機種逐漸淘汰,戰鬥轟炸機開始異軍突起。比如著名的美國F-111、蘇聯蘇-24、中國殲轟-7等都是有名的戰鬥轟炸機。其共性特點是採用雙座佈局,載彈量巨大,有水平轟炸指示儀,具有傳統轟炸機特點。雖然這些戰鬥轟炸機具有一定的空戰能力,但與多用途戰鬥機全面的空戰能力不同,這些戰鬥轟炸機只具有基本的自衛能力,並不能直接參與空戰。
除了這些大型的戰鬥轟炸機外,蘇聯還有米格-27、蘇-22等也可以作為輕型戰鬥轟炸機的一類。冷戰後仍然在繼續發展戰鬥轟炸機的只有俄羅斯,著名的蘇-34就是一種傳統意義上的典型戰鬥轟炸機。雖然蘇-34來自於蘇-27,但是機體進行了擴大,機頭完全重新設計,載彈量和航程大大提升。
中國在改進殲轟-7為殲轟-7A後,就基本上停止了戰鬥轟炸機的研製,轉而研製殲-16這樣的多用途戰鬥機。
所以,未來戰鬥轟炸機將逐漸被多用途戰鬥機取代,成為一種歷史上的機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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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涯咫尺1986
其實這很正常,所謂的多用途就是主要可執行空戰、對地/對海攻擊。目前的主流戰鬥機其實都可以被稱為“多用途戰鬥機”,因為其除了空戰以外都有一定的對地/對海攻擊能力。所以從這個概念上來說,多用途戰鬥機被稱為戰鬥轟炸機和戰鬥攻擊機都算正確。
如果細分的話,多用途戰鬥機往往以空戰為主,其他各項為輔;但傳統的戰鬥轟炸機或殲轟機,主要突出對地對海攻擊能力,空戰能力往往僅限於用紅外導彈進行自衛,執行空中攔截能力卻十分有限。像F111、蘇24、狂風等對地對海攻擊能力都很強,但面對敵方戰鬥機攔截時卻很難像純戰鬥機那樣進行格鬥並獲勝。在這方面比較另類的是F18系列,雖然大黃蜂式“戰鬥攻擊機”的稱謂早已名響全球,但大黃蜂的空戰能力卻非常強悍;而狂風防空型也具備不錯的空戰實力;另外,中國的殲轟7雖然空戰能力一直被軍迷們詬病,但其實在戰鬥轟炸機中,飛豹的空戰能力還是很不錯的,憑藉中低空機動效能在東海上空壓倒日本海自的RF4偵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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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風起雲飛揚51798741
多用途戰鬥機主要任務就是執行對敵方境內地面或海面的目標進行攻擊的,在遇到危險的情況下可以拋掉對地攻擊彈藥進行自衛空戰。因為多用途戰機造價昂貴,如果用它做護航機或截擊機,費效比就不合算了,所以多用途戰鬥機實際上大部分功能是執行轟炸任務的,叫轟炸機也算名副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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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者其實還是有區別的。(特別是三代機,不是三代半機)
多用途戰鬥機:主要改進雷達,使之具備下視功能。加大機翼強度,可以掛載更重的武器。有一定的對地對海攻擊能力。但其機動性減少微小,甚至沒有減少。拋棄對地武器立刻可以空戰。如著名的蘇30和F15cd型號。感覺叫戰鬥攻擊機更好。
戰鬥轟炸機:不僅具有以上改進,而且還改進機身,發動機。為了加大載彈量,甚至改進機體結構。其空戰效能直線下降。面對戰鬥機拋棄對地武器後,能跑的一定跑。跑不掉,勉強打也行。
著名的有殲轟7.蘇24.34。F15EF系列。
三代半戰機和四代機(蘇五代機)由於技術發展,雷達,電子裝置幾何倍數縮小,所以這二者區別已經變得非常小。但為了準確還是叫多用途戰機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