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扎西拉姆·多多 原名:談笑靖 別名:班扎古魯白瑪的沉默 詩歌原文: 《見與不見》 見與不見你見,或者不見我, 我就在那裡,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裡, 不來不去; 你愛,或者不愛我, 愛就在那裡, 不增不減;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裡, 不捨不棄; 來我的懷裡, 或, 讓我住進你的心裡。 默然,相愛; 寂靜,歡喜。 成名原因: 馮小剛的《非誠勿擾2》捧紅一首小詩——《見與不見》。這是片中李香山(孫紅雷飾)的女兒在父親臨終前的人生告別會上送他的詩。它探討了愛與生命兩大主題,內斂而深情,不少觀眾熱淚盈眶。其作者一度被傳為17世紀著名詩人倉央嘉措。實際上作者另有其人,她是一位名叫扎西拉姆·多多的當代女詩人。 扎西拉姆·多多也確認這是自己的作品。她說:“這首詩出自我在2007年5月開始寫《疑似風月》集的中集。靈感來自蓮花生大師的一句話:‘我從未離棄信仰我的人,或甚至不信我的人,雖然他們看不見我,我的孩子們,將會永遠永遠受到我慈悲心的護衛’。我想透過這首詩表達大師對弟子不離不棄的關愛,跟愛情、風月沒什麼關係。” 傳記文學《倉央嘉措》的作者、當代著名詩人高平表示,已知的近70首倉央嘉措的情詩中沒有《見與不見》,“其詩歌有明顯的斜體特點,歌律一般為四句三頓,最長不過六八句,‘偽作’多為長句,與其特點不符。” 詩歌簡介: 此詩出自《疑似風月中集》,由扎西拉姆·多多於2007年5月15日撰寫於北京。 關於這首詩,作者曾有自述: 這一首的靈感,是來自於蓮花生大師非常著名的一句話:“我從未離棄信仰我的人,或甚至不信我的人,雖然他們看不見我,我的孩子們,將會永遠永遠受到我慈悲心的護衛。”我想要透過這首詩表達的是大師對弟子不離不棄的關愛,真的跟愛情、跟風月沒有什麼關係。 侵權事件: 《見與不見》這首詩因電影《非誠勿擾2》而紅遍大江南北,它的作者,一直被認為是17世紀著名詩人倉央嘉措。廣東肇慶女子談笑靖(筆名扎西拉姆·多多)在東城法院維權成功,法院判決珠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停止出版、發行含有《見與不見》內容的圖書《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北京市新華書店王府井書店停止銷售此書。 談笑靖起訴稱,自己於2007年5月創作了詩作《班扎古魯白瑪的沉默》又名《見與不見》,並於同年5月15日首發於自己的部落格。 2011年3月,談笑靖發現珠海出版社未經許可出版了包括該作品的圖書《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並把《見與不見》當作倉央嘉措的作品。談笑靖從王府井書店購得該圖書後,將出版社和書店起訴到法院,要求兩被告停止侵權,並要求出版社在《中國新聞出版報》上發表致歉宣告,並支付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支出5000元。 珠海出版社稱,談笑靖公證的部落格網頁中雖有《見與不見》但並未署名,而且部落格沒有明顯說明或者宣告部落格內容為原創或禁止轉載,因此不能證明談笑靖享有著作權。此外,出版社還拿出了2008年10月的《讀者》,稱雜誌上刊登過這首詩歌並署名“倉央嘉措”。 王府井書店辯稱,書店對此書有合法進貨渠道,且盡到了合理的審查義務,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指出,案件的焦點在於小詩是否為談笑靖創作。 法院首先確認了談笑靖的筆名是扎西拉姆·多多。但法院認為部落格作為電子證據具有易於修改且不留痕跡的特點,因此這一證據不足以證明作品為談笑靖創作。 由於談笑靖隨後還補充提交了她發件箱中留存的證據,證明她於2008年10月7日曾向《讀者》郵箱發過郵件,告知對方2008年第20期《見》文署名錯誤,自己才是作品作者,並提供兩個載有其作品的部落格網址連結。法院認為郵件具有不易更改的穩定性,因此採納了這一證據。 根據郵件和部落格兩個證據,法院認定兩者可以相互印證,證明作品的創作時間和內容。由於沒有證據證明部落格或者作品曾被修改,也沒有相反證據證明涉案作品是他人創作且完成時間早於談笑靖部落格上傳作品的時間,法院認定《見與不見》的作者就是談笑靖。 因此法院判決珠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停止出版、發行含有《見與不見》內容的圖書《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北京市新華書店王府井書店停止銷售此書。
作者:扎西拉姆·多多 原名:談笑靖 別名:班扎古魯白瑪的沉默 詩歌原文: 《見與不見》 見與不見你見,或者不見我, 我就在那裡,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裡, 不來不去; 你愛,或者不愛我, 愛就在那裡, 不增不減;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裡, 不捨不棄; 來我的懷裡, 或, 讓我住進你的心裡。 默然,相愛; 寂靜,歡喜。 成名原因: 馮小剛的《非誠勿擾2》捧紅一首小詩——《見與不見》。這是片中李香山(孫紅雷飾)的女兒在父親臨終前的人生告別會上送他的詩。它探討了愛與生命兩大主題,內斂而深情,不少觀眾熱淚盈眶。其作者一度被傳為17世紀著名詩人倉央嘉措。實際上作者另有其人,她是一位名叫扎西拉姆·多多的當代女詩人。 扎西拉姆·多多也確認這是自己的作品。她說:“這首詩出自我在2007年5月開始寫《疑似風月》集的中集。靈感來自蓮花生大師的一句話:‘我從未離棄信仰我的人,或甚至不信我的人,雖然他們看不見我,我的孩子們,將會永遠永遠受到我慈悲心的護衛’。我想透過這首詩表達大師對弟子不離不棄的關愛,跟愛情、風月沒什麼關係。” 傳記文學《倉央嘉措》的作者、當代著名詩人高平表示,已知的近70首倉央嘉措的情詩中沒有《見與不見》,“其詩歌有明顯的斜體特點,歌律一般為四句三頓,最長不過六八句,‘偽作’多為長句,與其特點不符。” 詩歌簡介: 此詩出自《疑似風月中集》,由扎西拉姆·多多於2007年5月15日撰寫於北京。 關於這首詩,作者曾有自述: 這一首的靈感,是來自於蓮花生大師非常著名的一句話:“我從未離棄信仰我的人,或甚至不信我的人,雖然他們看不見我,我的孩子們,將會永遠永遠受到我慈悲心的護衛。”我想要透過這首詩表達的是大師對弟子不離不棄的關愛,真的跟愛情、跟風月沒有什麼關係。 侵權事件: 《見與不見》這首詩因電影《非誠勿擾2》而紅遍大江南北,它的作者,一直被認為是17世紀著名詩人倉央嘉措。廣東肇慶女子談笑靖(筆名扎西拉姆·多多)在東城法院維權成功,法院判決珠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停止出版、發行含有《見與不見》內容的圖書《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北京市新華書店王府井書店停止銷售此書。 談笑靖起訴稱,自己於2007年5月創作了詩作《班扎古魯白瑪的沉默》又名《見與不見》,並於同年5月15日首發於自己的部落格。 2011年3月,談笑靖發現珠海出版社未經許可出版了包括該作品的圖書《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並把《見與不見》當作倉央嘉措的作品。談笑靖從王府井書店購得該圖書後,將出版社和書店起訴到法院,要求兩被告停止侵權,並要求出版社在《中國新聞出版報》上發表致歉宣告,並支付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支出5000元。 珠海出版社稱,談笑靖公證的部落格網頁中雖有《見與不見》但並未署名,而且部落格沒有明顯說明或者宣告部落格內容為原創或禁止轉載,因此不能證明談笑靖享有著作權。此外,出版社還拿出了2008年10月的《讀者》,稱雜誌上刊登過這首詩歌並署名“倉央嘉措”。 王府井書店辯稱,書店對此書有合法進貨渠道,且盡到了合理的審查義務,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指出,案件的焦點在於小詩是否為談笑靖創作。 法院首先確認了談笑靖的筆名是扎西拉姆·多多。但法院認為部落格作為電子證據具有易於修改且不留痕跡的特點,因此這一證據不足以證明作品為談笑靖創作。 由於談笑靖隨後還補充提交了她發件箱中留存的證據,證明她於2008年10月7日曾向《讀者》郵箱發過郵件,告知對方2008年第20期《見》文署名錯誤,自己才是作品作者,並提供兩個載有其作品的部落格網址連結。法院認為郵件具有不易更改的穩定性,因此採納了這一證據。 根據郵件和部落格兩個證據,法院認定兩者可以相互印證,證明作品的創作時間和內容。由於沒有證據證明部落格或者作品曾被修改,也沒有相反證據證明涉案作品是他人創作且完成時間早於談笑靖部落格上傳作品的時間,法院認定《見與不見》的作者就是談笑靖。 因此法院判決珠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停止出版、發行含有《見與不見》內容的圖書《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北京市新華書店王府井書店停止銷售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