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規則: 1.比賽在長約45米、寬約28米的場地上(即萍中新籃球場)進行。 兩端的防守區長度為11米,中場區長度為23米,場地中央設一開球點,球門寬3米,高2米,比賽使用4號球; 2.比賽雙方各出場5名球員,設守門員,每隊每場替補隊員人數和人次不限,可輪換休息;全場比賽時間為50分鐘,上、下半場各25分鐘,中間休息10分鐘; 3.比賽無越位限制,角球和任意球可直接射門得分,隊員被紅牌罰下,5分鐘後可繼續參加比賽。其他規則與大場足球相同。 其他相關: 比賽時間 比賽時間分為兩個20分鐘相等的半場。在每半場比賽因各種原因損失的所有時間應被扣除。在每半場比賽結束時,如因執行罰點球,應允許延長時間執行罰完點球為止。 (一)上下半場之間的休息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二)每場比賽時間和休息時間按可根據主辦比賽機構規程定。 (三)扣除損失時間補足比賽時間由裁判員根據場上出現的情況定。 計勝方法 (一)凡符合《競賽規則》將球的整體進入對方橫樑下兩門柱之間的球門線內,即為進球得分。 (二)兩隊比賽,誰進球多誰為勝隊,如果雙方不進球即為“平局”。 犯規與不正當行為 (一)沒有越位犯規。 (二)界定犯規的方法與11人制比賽相同。 (三)五人制比賽有累計犯規,累計犯規是指可被判為直接任意球或球點球的犯規。一隊半場比賽中累計到第六次犯規時若應被判為直接任意球,對方在第二罰球點罰直接任意球,守方不得排人牆防守,攻方必須直接射門。若犯規地點在第二罰球點假想平行線與球門線之間,攻方可選擇在犯規地點或第二罰球點發出。 (四)同一場比賽同一隊員被出示兩張黃牌應同時出示紅牌罰該隊員出場。被紅牌罰出場的隊員不能坐在替補席上。同時不能重新進場比賽,並停止下一場比賽,他所屬的球隊應在隊員被罰出場2分鐘後再重新補充隊員上場(上場隊員站到替換區由助理裁判示意或記錄員允許方可進場)。
比賽規則: 1.比賽在長約45米、寬約28米的場地上(即萍中新籃球場)進行。 兩端的防守區長度為11米,中場區長度為23米,場地中央設一開球點,球門寬3米,高2米,比賽使用4號球; 2.比賽雙方各出場5名球員,設守門員,每隊每場替補隊員人數和人次不限,可輪換休息;全場比賽時間為50分鐘,上、下半場各25分鐘,中間休息10分鐘; 3.比賽無越位限制,角球和任意球可直接射門得分,隊員被紅牌罰下,5分鐘後可繼續參加比賽。其他規則與大場足球相同。 其他相關: 比賽時間 比賽時間分為兩個20分鐘相等的半場。在每半場比賽因各種原因損失的所有時間應被扣除。在每半場比賽結束時,如因執行罰點球,應允許延長時間執行罰完點球為止。 (一)上下半場之間的休息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二)每場比賽時間和休息時間按可根據主辦比賽機構規程定。 (三)扣除損失時間補足比賽時間由裁判員根據場上出現的情況定。 計勝方法 (一)凡符合《競賽規則》將球的整體進入對方橫樑下兩門柱之間的球門線內,即為進球得分。 (二)兩隊比賽,誰進球多誰為勝隊,如果雙方不進球即為“平局”。 犯規與不正當行為 (一)沒有越位犯規。 (二)界定犯規的方法與11人制比賽相同。 (三)五人制比賽有累計犯規,累計犯規是指可被判為直接任意球或球點球的犯規。一隊半場比賽中累計到第六次犯規時若應被判為直接任意球,對方在第二罰球點罰直接任意球,守方不得排人牆防守,攻方必須直接射門。若犯規地點在第二罰球點假想平行線與球門線之間,攻方可選擇在犯規地點或第二罰球點發出。 (四)同一場比賽同一隊員被出示兩張黃牌應同時出示紅牌罰該隊員出場。被紅牌罰出場的隊員不能坐在替補席上。同時不能重新進場比賽,並停止下一場比賽,他所屬的球隊應在隊員被罰出場2分鐘後再重新補充隊員上場(上場隊員站到替換區由助理裁判示意或記錄員允許方可進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