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監督檢查有以下內容:
(1)被檢查單位的建築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是否依法辦理了有關稽核、驗收或者檢查手續。
(2)已經透過消防設計稽核和消防驗收合格的下列專案使用、改變情況:
(A)總平面佈局和平面佈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等;
(B)建築物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和耐火等級;
(c)建築防火防煙分割槽和建築構造;
(D)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E)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
(F)防煙、排煙設施和通風、空調系統的防火裝置;
(G)建築內部裝修防火材料;
(H)其他經消防設計稽核、驗收的內容。
(3)消防安全管理的下列內容:
(A)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B)防火安全責任制及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落實情況;
(C)職工及重點工種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
(D)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
(E)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崗情況和裝置執行記錄情況;
(F)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情況;
(G)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H)防火檔案的建立健全情況;
(I)每日防火巡查的實施情況和巡查記錄情況;
(J)消防設施定期檢查測試維修保養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消防器材配置及有效使用情況;
(K)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滅火預案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定期組織演練情況。
消防監督檢查有以下內容:
(1)被檢查單位的建築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是否依法辦理了有關稽核、驗收或者檢查手續。
(2)已經透過消防設計稽核和消防驗收合格的下列專案使用、改變情況:
(A)總平面佈局和平面佈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等;
(B)建築物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和耐火等級;
(c)建築防火防煙分割槽和建築構造;
(D)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E)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
(F)防煙、排煙設施和通風、空調系統的防火裝置;
(G)建築內部裝修防火材料;
(H)其他經消防設計稽核、驗收的內容。
(3)消防安全管理的下列內容:
(A)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B)防火安全責任制及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落實情況;
(C)職工及重點工種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
(D)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
(E)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崗情況和裝置執行記錄情況;
(F)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情況;
(G)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H)防火檔案的建立健全情況;
(I)每日防火巡查的實施情況和巡查記錄情況;
(J)消防設施定期檢查測試維修保養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消防器材配置及有效使用情況;
(K)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滅火預案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定期組織演練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