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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陌上花開且緩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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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靠山4
夫妻感情破裂分居兩年,就可以離婚嗎?
根據我對門鄰居的離婚經歷,確實因夫妻感情破裂分居兩年,女方向法院提起離婚申訴,因為她持有原家庭鑰匙,中途回過原家取過衣服,被離男方正好在家,經男方陳過經過,女方敗訴。從而再次從頭開始,直到第二個兩年分居,(前後花了四年時間),再次訴訟才好不容易離婚了。總之一句話,在分居兩年期間,雙方不得發生任何往來。
如果夫妻雙方覺得兩人感情確已破裂,而且毫無挽回的必要,那兩人說好了就可以離婚,並不是非得分居兩年後才能離婚。
按中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離婚,也即解除婚姻關係的途徑有兩種:
1、只要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且已經共同商議好離婚後有關於財產的分割,以及子女的撫養等問題,就可以雙方一起到婚姻登記處協議離婚。 這是最快捷的離婚方法。
2、但如果夫妻雙方中有一方不願意離婚,或者雙方就離婚後財產及子女問題等無法達成共識的,就得提請法院判決離婚,經由法院判決或調解解除。
如果夫妻感情破裂並且已分居滿2年,如果因為種種原因無法協議離婚的,則可以提請法院判決離婚。在法院的調解中,會將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作為是否解除婚姻的一個參照。如果證實夫妻雙方確因感情不和已經分居滿二年,則構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離婚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准予離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適用該項規定。
但,即使,夫妻雙方確已分居兩年,且感情確已破裂,無法挽回,也不是立刻就能判決准予離婚的。雙方還需就離婚後,關於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養問題達成協議才行。對於感情已經破裂的婚姻,如果可以好說好散那就最好。如果非要鬧上法庭,勢必是一場心力交瘁的拉鋸戰,這過程中,不僅對於曾經的夫妻雙方是再一次的折磨,如果是有孩子的家庭,對孩子造成的傷害勢必也會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