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陌生的盡頭

    認同上面的說法

    我們每個人在做事之前都應該先對即將要做的事情做出一個基礎的判斷,看這件事是否是對的需要做的事情,倘若不是的話,又何必大費周章呢?

    因此,在對事情有了一個基本的是非判斷之後再去決定要不要做,要從出發點就確定方向,而不是盲目的去做對一件事。

  • 2 # 雲遮路

    感情是什麼?有一見鍾情時的怦然心動,也有日久生情時的纏綿悱惻。

    選擇做什麼事情,是每個人的權利。有些事情本身是對的,但有些事情可能是錯的,所以選擇比事情本身更為重要。

    對待感情,我們應該先認清自己到底需要的是什麼,不能盲目的去追求一段感情,只有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 3 # 郇老虎507

    謝謝邀請:對的事情指的是值得你做的事情,對自已或他人有意義的事情,把事情做對可理解為己經把事情順利辦完,當然做對的事更重要,它決定了最終的目的和價值方向,否則就是把事情做成了,可是方向錯了,那也不是成功的,要有計劃有目標的做,不能事後才找到目標,按照世人的標準做事,也就是把事情做對了。不論做什麼事情都要首先考慮你要做的事情是否合理,是不是違背了事情的原則,如果是一件連自己都不能接受的事情,就算你做的再好也是不會有所收穫。無論你做的任何事情成功與否,都不能與感情混為一談,感情是天長日久培養的,而做事情只是短載的,不是與身俱來,而是肩上的責任壓倒一切,在成為你要做成的事情之前,感情不能順從目標。謝謝觀看點評。

  • 4 # 職場低層

    做對的事情比把事情做對更重要,這是思想觀意問題。

    咱一看好似一個問題一個意思,實則思想觀念不同。

    做對的事情是凡指一個人,不管做什麼事,都做對的那件。

    而把事情做對,則是凡指一個人,不管做什麼事,都朝對的這個方面去做。

    一個保持始終做對的事,一個又保持始終朝對的個方向去做。

    凡事都有兩面性,這是換一個角度看問題,換一個角度去做事情的辯論。

    至於對於感情是不是這樣,值得商討。

    我們對待感情是始終忠貞唯一還是始終做好忠貞唯一去對待伴侶,這是一個人思想道得品質的體現。

    當我們有了伴侶,選擇始終對其忠貞的人,是一個具有高尚情操的人,是一個脫離了低階趣味的人,是一個有道德操守的人;

    是如一個人有了伴侶,他能夠朝著始終不渝的唯一忠貞,忠誠方面去做,這是個尊守道德規範觀意的人,他在用道德來約束自己朝忠貞不二這方面發展。

    這是一個有非常強的邏輯思維和思想的提問,關念性較強,我就話論話發表些看法,對否請師友們指證。

  • 5 # 穩步高行

    做對的事情

    比把事情做對

    這樣對比應該好答:做對的事情是指:做什麼事情之前考慮是否對錯,方向的選擇,這個也可能是很多時侯人們不同選擇下,從不做不對的事情,就是不做對人,事,物有傷害性的事!所以稱做對的事情!

    比把事情做對:這是指做了一件或幾件對事情,不限制永遠不做壞事,所以是已定局的個別事情做對而已!

    所以意思看上去一樣,可分析後不一樣了!

    感情是遇到了對的人,做什麼都對,遇不到對的人,做什麼都不對!不認同你的說法!

    如果是錯了請指教!

  • 6 # 君玖渦

    因為如果是錯的,不管是感情還是人,你從一開始就錯了!而對的事情和對的人,從開始就對了,你只要慢慢努力就好!對的路你走起來就好!感覺都不一樣,即使累,你都是願意的!錯的路,怎麼做都不對,你肯定就想趴在那兒,心情不好!而對的事情,起碼心情不錯(*๓´╰╯`๓)♡做事情隱約有種事半功倍的感覺!

  • 7 # 荒山無泉

    我認真地考慮了一會兒。對這個問題我的答案是:不認可。

    我們先將對的事定義下來:根據法律法規和道德層面允許做的事情是對的。反之,即為不對的事。

    題目說做對的事比把事情做對重要。意即:只要是對的事情,做的時候不需要注重方式方法。

    現在舉例:

    相信有不少人現在正在看一部禁毒片破冰行動。裡面有個叫阿水伯的中學教師。因為兒子沾上毒品,他想幫兒子戒掉,就買了一點毒品自己吸了。他想看看能否戒掉。結果自己也沾上了。教師職位丟了。

    這個例子說明了:阿水伯要幫兒子戒毒癮沒錯。發現吸毒要強制戒毒這是法規。但他的方法錯了。

    再看一個例子:老人跌倒要不要扶?是眼看著他因為跌倒可能危及到生命而不顧。對不對。按道德層面:有難就要幫。應該扶。扶是對的事情。可是,為什麼都不伸手呢?因為怕訛。對的事不做,是不是應該考慮將事情做對?如果請人做證或者報警。是不是就是將事情做對?

    透過以上兩個例子說明:將事情做對更重要。

    後面還有一句話:感情也一樣。

    就拿老人患病來說。當發現老人患了絕症,都是子女做決定:不告訴老人,集體拿治療方案。

    這種做法對不對?動機是對的,怕老人受剌激,於治病不利。但是,生命是老人自己的,是不是應該由他來決定治與不治,和怎麼治?從權利來講,不告訴老人是不對的。告訴是對的。下面就是方法問題。如何讓老人知道,而又不產生剌激的結果。

    所以,感情也一樣:將事做對更重要。

  • 8 # 雲鶴166082174

    做對的事情是做好了的。

    把事情做對,是意向是要求。

    二者感情不一樣,前者是做好了做對了的心情是放鬆的,是愉快的。

    後者的心情是審視的緊慎的並且還有點忐忑的。

  • 9 # 靈魂有馨香

    做對的事情是從根上說,不犯錯。比如不抽菸不罵人不出軌不插足別人的家庭,努力學習認真工作對伴侶忠心……都屬於做對的事情。人無完人,我們怎麼做到絕對不犯錯誤呢?很多時候,事情的對錯和人的好壞無法一目瞭然,而且存在許多變數,那我們怎麼辦?就什麼都不幹了嗎?做對的事情是重要,但是過於理想化,世事無常,當我們遇到變數的時候,把事情做對就很關鍵很重要了,比如,一個姑娘被一個小夥子追求,倆人談起了戀愛,在戀愛過程中姑娘發現小夥子是有婦之夫,她已經投入感情了,現在該怎麼辦?起初姑娘接受小夥子的追求,談個戀愛沒錯吧?她不知道小夥子會矇蔽她,誰能保證一生遇到的都是好人?這不能怪她一開始就錯了吧?知道小夥子有老婆之後,是不是應該重新選擇?把事情做對!

    把事情做對是一種能力,遇到困難的時候就需要這種能力來解決問題。被騙的姑娘要是具有把事情做對的能力,就會果斷結束和小夥子的關係,回到正路上來,而不是堅持當初的選擇和這小夥子繼續下去。

    做對的事情是一種選擇,把事情做對是一種能力,它們同樣重要,缺一不可。

  • 10 # 德佑房產盧向元

    這兩種做法的側重點應該是不同的,做對的事情是選擇問題,而把事情做對是態度問題,在當下這個“速食”社會我們還是更應該先選擇對的事情然後再去盡力把它做好,所以從這一點來說我還是比較認同這句話的,因為每件事選對了方向其實就已經成功了一般,透過一句比較有意思的話“如果你能把你遇到的難題能夠用筆清清楚楚寫出來,其實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了一半了”,所以這個就是方向的問題,讓我們提高效率,那其實在感情方面確實也是一樣的,沒有在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點遇到合適的人,即便再愛或許等待的仍然是分手,離開,所以還是我們應該搞清楚我們喜歡的物件,然後再付諸行動,那麼雙方都不會有損失,包括物質方面和精神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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