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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

    一、親自帶孩子

    1歲前正是孩子依戀關係形成的時候,對父母尤其是母親有格外的需要。孩子的安全感和親子關係間的信任感需要在父母的陪伴中建立。所以親自帶孩子是符合孩子心理需求的養育方式。

    如果父母給的陪伴不夠,孩子的依戀得不到滿足,就會容易產生安全感不足、敏感、易怒等情緒,也為親子關係埋下了地雷,青春期就有引爆的可能。

    孩子不會因為父母的社會身份或者財富多寡判斷自己對父母的感情,孩子們的愛只因為你被稱作父母而已,他們要的不過是耐心、足夠時間的陪伴。對父母的依戀隨著年齡增長程度會越來越低,與其未來感嘆走不進孩子的心,不如趁著孩子小給他更多陪伴。

    二、6歲前對孩子說“不”

    愛是包容,不是縱容。當一幕幕年幼的孩子自殺的訊息曝出,難過的父母們會生出疑問,給了孩子能力範圍最大限度的愛和寬容,他(她)怎麼還會選擇這麼極端的方式對我說“不”呢。身為父母,不給孩子正確的價值觀念輸入,一味溺愛縱容,你不對他(她)說“不”,他(她)就會有無數個“不”來反抗你不能給他的滿足。

    成長總是帶著陣痛,這是作為人的社會性發展的必然過程。孩子的價值觀念、行為導向需要父母不斷進行訂正,哪怕孩子哭天搶地,也要堅定地對他(他)說“不”。界限、尊重就是在這個過程裡才能習得。

    千萬別為了孩子一時的舒服,未來等著讓別人對他說“不”!

    三、父母行為指引

    人行為的勇氣都來自堅定的內心,12歲前的種種教育都是為了讓孩子長成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人。12歲之後,言傳是次一級的教育,身教是印刻孩子潛意識的高層次教育。父母的言行舉止、思維方式會複製貼上成為孩子行動的出發點和模板,想讓孩子們成長沒有偏差,父母就要做好自己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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