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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騎著摩托追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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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鄭老師財經
我從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工作16年,經常碰到這樣的問題。如何對審計出來的問題進行定性,主要是根據問題的性質和金額大小來判斷。這主要依賴專案負責人對與財經相關知識掌握的熟練程度以及職業判斷。需要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和紮實的理論知識做基礎,才能將審計出來的問題進行合理定性。
我舉幾個例子,僅供參考。這個問題,比較廣泛,無法以偏概全。
1、經營管理不善造成企業效益不好,常年虧損。
我以前做過一個經濟責任審計,被審計人是這個單位的法人代表,董事長。
3年前,上級公司為了扶持該公司借給他們10億元人民幣。結果3年的時間這10個億全部虧掉了。審計中發現該公司招聘的車間工人技術不熟練,造成廢品率過高。購買的原材料有捨近求遠採購的情況,造成採購成本偏高等等。這就屬於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的虧損。
2、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可能存在虛增收入和利潤,也有可能造成虛增資產等情況發生。
比如,本人曾經給一家IPO企業做審計時,發現該企業銷售的貨物,屬於轉圈貿易,存貨實物並沒有真正流轉。金額30多億,佔當年度收入總額的20%多,這就是屬於虛增收入和利潤。金額比較大,且是與收入有關。這種就需要進行調賬。否則就會影響財務報表的審計意見型別。
有的企業為了增加利潤,故意少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如果金額較大,那就造成虛增資產和虛增利潤的情況。這種情況下也需要企業進行調賬,如果企業不進行調賬,且金額較大的,也會影響審計報告的意見型別。
從上面我舉的這兩個例子來看,審計出來的問題,有的是由於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的;有的問題,是違反會計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造成的。
審計定性只能依據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和制度,這是審計定性的依據,審計定性也只能依據這些。
審計定性要根據嚴格的審計查出問題,要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和帶來的後果,只有做到這些,才能依據問題去定性違反哪項法律法規等等。
簡單說一下審計定性的原則,不是很全,希望補充。一是依據法律法規等要是最新的,不能依據過期的法律法規。二是對違反問題如果涉及法律法規調整,一般依據後來法律法規。如果後來法規處理更嚴格,一般要分階段處理。三是對於出現先行先試的問題,一定要嚴格界定。回答不一定完整,歡迎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