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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議題:#該不該和前任保持聯絡# ? 我覺得:當初決定了分開,就沒有必要對過去唸念不忘,保留自己的驕傲,果斷的轉身,給彼此一個重新選擇的機會。 還有跟前任保持聯絡,其實也是對現任的不尊重。其實,對待前任的最好方式,就是從此天各一方,互不打擾。彼此去尋找自己的幸福,把曾經的回憶埋藏在記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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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情感小妖姬

    真正的分手,說明兩個人的情感有很深的矛盾,才會造成這樣的結局,如果兩個人三觀不同,這樣的分手就是對自己的解脫,不要因為自己的戀戀不捨而去挽回這樣的愛情,那才是對自己最大的傷害。

    愛是兩個人得到的共同的幸福,而不是給彼此造成最大的傷痛,愛可以讓一個人改變性格,也可以讓一個人得到最大的寂寞,就得看怎麼去經營這份愛,如果給自己心理上造成太多的壓力,就不要藕斷絲連徹底的放手,讓自己的心也有一份解脫。最好的感情都是相互的,當你放棄這一段愛情的時候不會讓自己的心再痛,也不會讓自己在這一份愛情裡受到更多的折磨,如果真想挽回這段愛情就需要改變自己,這樣才能讓愛走得更遠,維持得更久。
  • 2 # 蓁蓁青草

    應該與不應該,根本就不是在感情裡的狀態。其實所謂的應該不應該取決於你們分手之後兩個人的狀態。

    如果說是和平分手,然後大家覺得都能做朋友的話,偶爾聯絡也並沒有什麼大礙。只要是你們各自新的另一半,對此沒有意見,沒有任何的不良感受就可以。

    如果說兩個人之中仍然有一個人,還是想做戀人關係,那麼這種聯絡對於你們兩個人來說,就是曖昧不清的一種狀態。這樣的聯絡,在迴應對方之前想清楚,不要給對方以微薄的希望,讓其越陷越深,導致最後積怨成仇。

    而如果這一次的分手,其實兩個人都彼此還有感情,只能算是關係中的一種磨合的話,聯絡也是可以的,兩個人心裡都還懷抱著希望對方能夠重新成為戀人的想法。在分手的時間裡,也可以檢視自己的內心,是否願意為對方做出改變。

    所以,我認為分手之後能否聯絡,取決於兩個人目前的心態。很難一概而論。

  • 3 # 學點歷史

    男女分手後,從曾經的戀人關係可能變為無數種關係,比如朋友關係,比如仇人關係,比如同學關係,比如炮友關係(呃,好邪惡),比如最熟悉的陌生人(有幫蕭亞軒,打廣告之疑)……那該不該和前任聯絡?對於這種開放性的問題,我們還是來辯證地來看吧。1,分手後好聚好散

    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變成了朋友。也有雙方戀愛時是同學關係的,一旦分手了,彼此的同學關係不是還在麼。如果是這樣的話,撇開感情的話題不說,是可以見面的。如果彼此還心存幻想,說不定還有複合的可能呢。

    此外,人生在世,多個朋友多條路,如果分手了,彼此此後還有很長的人生路要走,誰也不能保證在死亡之前不會再和對方相遇,不會有求於對方。

    記得在一期《非誠勿擾》上,一男性帶著他的前妻來幫忙打call尋求新愛,可見這二位從最親密的關係已經變成了這世界上最好的朋友關係。更有離婚後,妻子為前夫捐腎的新聞事蹟,被廣泛流傳。

    2 分手後成為陌生人

    同時,也有很多人選擇了不再聯絡。為什麼呢?核心原因還是來自於戀愛時發生的種種摩擦和不快,包括分手時的失落,心理認為再聯絡可能會勾起彼此心中的不快和傷感,會變得尷尬。如果遇到對方和新愛在一起,該如何介紹你呢,豈不是更尷尬。

    分手後不再聯絡,或許為避免尷尬,還是不要聯絡不要見面的好。其實,沒有必要,即使見面了,還可以和對方大大方方的打個招呼,問問近況,給對方留下一個美好的印象,畢竟那是曾經陪你度過一段最美好時光的人。

    3 分手後成為仇人

    對於這種情況,現實中也存在不少。還有給對方的造成身體傷害的,如暴力施害等,非常極端。不少人在分手後還在向親友訴說對方的壞話,話裡行間對對方充滿了惡意攻擊。可以想象二人在一起時曾經發生的矛盾有多麼激烈。

    如果是這樣,還是希望你能忘掉仇恨,放過過去放過自己,肩負著巨大的負能量繼續前行,會讓你沉重不堪。或許,聯絡時能冰釋前嫌。或許,不再聯絡,也避免了仇人見面分外眼紅。

    4 分手後變成單純性關係

    哈哈,當今社會確實是一種客觀存在,保持這種關係的基礎,就是要聯絡嘍。

  • 4 # 喜月天

    回答之前看了下之前答者們的答案,我覺得分析,回答的都很完美了,基本沒有需要補充的了。

    我在這裡僅發表下我個人對此事的看法:

    首先是否與前任聯絡,我的看法是看戀愛過程中和分手時相處時的情況而論的。

    1.戀愛中很和睦,但由於生活或者互相覺得不合拍,和平分手的,這樣的關係其實是難能可貴的,我一直相信男女之間不一定只有愛情,還要純潔的友誼,尤其是戀愛後的朋友還能相處一塊其實是很不錯的。因為你不用再多花時間和精力告訴別人你的愛好,生活作息,工作,等等一切。對方十分了解你的一切,所以哪怕一個眼神,對方也能知道你的意思,這樣無論是在朋友之間的相處之中,又或是有工作上的關係,都是一個無可替代的人,會顯的十分有默契。而且,即使這樣的關係很容易因為又相處了一段時間後,又複合上,彼此雙方特別獨立,很容易複合。這樣的關係是可以維繫下去,多和前任聯絡,其實並沒什麼不妥,至少對方也可以成為你的傾訴物件。

    2.相處過程中就很激烈,經常吵架,分手又是不歡而散,這樣的情況通常都是兩個熱戀中的男女會發生的情況,大家都彼此不讓步,最典型的列子《前任三》裡餘飛和丁點,看似分手實則還是想互相挽留,即使分手了也是找各種理由碰面。其實這樣的關係也是不錯的,是否是男女朋友,其實只不過是一個稱呼,一個名分。兩個人在一起,是看雙方是否還在乎對方,心裡有對方,但一定要告訴對方。有過心裡放不下前任,那就去聯絡對方,告訴他自己的想法,不要故作矜持,明明還愛著卻失去了再在一起的機會,即使找個藉口問候下,也比互不關心要的強。

    分手後,其實是可以和對方聯絡的,不需要太矜持,如果因為自己的矜持而錯失了彼此相愛的機會,那才是不值得的,但如果對方不愛你了,不在乎你了,遠離你的世界了,確認過後,那就放手吧,彼此開始新的生活。

  • 5 # 素年君

    首先來說說分手,我個人覺得分手的形式有一下四中情況(不包含那種小打小鬧,床頭床尾合的那種),

    一種是刻苦銘心的愛過,最後仇恨的分手;

    二種是認真的愛過,心態和平的分手;

    三種是短暫而帶新鮮感的戀愛,不痛不癢的分手;

    四種是因為其他意想不到的因素或者不可抗力,導致被迫分手,但仍然愛對方。

    接下來說說要不要聯絡的問題。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刻苦銘心的愛過,最後痛苦仇恨的分手,那還不要聯絡的好,因為彼此都受到很大傷害,再次聯絡只會揭開傷疤,更痛苦,更恨對方。

    如果是第二種分手,大家和平分手好聚好散的,那說明認真過,但沒刻苦銘心,還沒有徹底撕破臉,還可以做朋友,可以保持距離的聯絡,但不要過度,因為會傷害現任的TA,所以還是要適度。

    如果是第三種分手,就說明可能是幾個月的感情,只是認識只是有過交集,有過彼此的簡單回憶,但夠不成傷害,所以可以聯絡,但也要在尊重現任的TA基礎上去聯絡,不要傷害到現任。

    如果是第四種分手,那說明還是非常深愛對方,只是出於無奈的因素導致分手,那就很惋惜很遺憾,比如對方變成殘疾人或者死亡,另一方的家屬不同意在繼續愛,被迫遺憾的分手,那就很痛,這種還是不要聯絡為好,因為內心的譴責和另一方的自卑感會讓人產生劇烈的痛,遺忘是送給彼此最好的解藥。

    綜上所述,看看你是哪種情況,根據自己情況而定,看看是否聯絡。

  • 6 # 一世繁華life

    能不聯絡儘量不聯絡吧,不打電話不見面。但有時中間夾著孩子,能只跟孩子單線聯絡更好。既然當初對方選擇了分手,那就是認真的,自己也要學著放下,做自己想做的事

  • 7 # 天涯影音

    我覺得既然分開了,最好還是不要和前任在保持聯絡,因為這樣對雙方都不好,尤其如果雙方都結婚了的話,那就更不要聯絡了,如果聯絡會對雙方的家庭造成很多的困擾。

    我的親身經歷,我和前女友是因為雙方父母反對分開的,分開後前女友依然對我念念不忘,總是聯絡我,而我對她不冷不熱的,但是她卻很執著,最後我們彼此都結婚了,但是她卻依然偷偷和我聯絡著,最後被老婆發現,老婆很生氣,我就當著她的面,刪了她的微信。

    最後過了幾個月,她有加我微信,我也通過了,聊天時我可以看出她婚後過得並不幸福,還暗示我和她做地下情人,我並沒有答應她,我覺得這樣對雙方的家庭都不好,所以就拒絕了她,她很傷心,偶爾我們也會想朋友一樣聊聊天,但是最後我們聯絡的事情又被老婆發現了,這回她是真的生氣了,所以我向她保證,不會在聯絡了,隨後我刪掉了她的所有聯絡方式 ,後來他還給我打電話問我怎麼了,我就告訴她為了家庭和睦,我勸她不要在和我聯絡了,以後她也沒有在和我聯絡,可是在qq空間裡,我還是能看到她的足跡。

    既然分開了,就不要去打擾對方的生活了,有些過往我們要學著忘記,而不是念念不忘,人要望前看,為了今後的幸福,不忍心也要去做。

  • 8 # 為了希望去奮鬥

    前任,還需要再聯絡嗎?

    和前任是處於什麼原因分手的,即使複合之後,還是會因為這個原因分手,千萬不要好了傷疤忘了疼。

    有些人還保持著聯絡,美其名曰即使不能做情人,還可以做朋友啊,內心真實的想法真的是這樣的嗎?

    其實大多數不是的,一部分人只是因為曾經得到過,就好像是一個物品,它曾經屬於我,在腦海裡的潛意識這件東西就屬於他,突然間失去了好像有點不捨得,但是卻沒有真感情了,充其量就是佔有慾強,內心的想法可能是我曾經付出過,為之奮鬥過,很不願意看見自己為之努力過的東西離自己而去,即使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其實,不屬於你的東西就別再去留戀了,放手對彼此都有好處。

    還有一部分人是真的和平分手,彼此保留著聯絡方式,偶爾也會噓寒問暖,他們的出發點真的是純友誼方式的問候,但是,隨著生活環境的不同,彼此聯絡的也會越來越少,最後逐漸淡忘,偶爾想起的時候,也沒什麼話題好聊了。

    也有少一部分人,就像《前任3》裡面劉愷威扮演的那對情侶一樣,充其量把彼此當做備胎,有時候為了尋找一份刺激,有時候為了情感找個寄託,有時候就是簡簡單單的約個炮,這部分人,思想上肯定是出了什麼問題了。

    對於前任,我的觀念還是不要聯絡了,不僅僅是不要聯絡了,還要做到不詆譭,不打擾,這不僅僅是對別人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尊重。

    留著前任的聯絡方式,只能徒增對彼此的念念不忘,甚至放不下,對於現任也是極不公平的,若因此還要跟現任之間有了隔閡,我覺得是萬不可取之事。

  • 9 # 情感小肥柴

    我覺得沒必要與前任保持聯絡!

    首先,愛情想要回到友情是很難的。你想想看當初你們在一起的時候聊天是如何的親密,突然回到了朋友關係再去聊天是多麼的尷尬,更何況分手後能做朋友的情侶少之又少,所以分手了就沒必要和前任聯絡了,這也是為了儲存你們之間僅剩的美好,沒必要去打破它。

    其次,分手了還與前任聯絡就說明了你們之間還有感情,這也是對現任的不尊重。如果你已經有現任,就沒必要再與前任聯絡了,即使你自己覺得與前任已經沒有愛了,只是不帶感情的聊天,但是在現任看來你們就是放不下彼此,為了不讓現任多想,我覺得你沒必要和前任有任何瓜葛了。

    最後,如果你是真的想了很久決定的分手,那就完全沒必要和前任聯絡了。人都是有些“賤”的,明明自己說的分手,但是後來放不下的也是自己,看到TA與別人在一起了自己又想TA。和TA聯絡之後又把控不住自己再次愛上TA,然後又分手,如此的重蹈覆轍沒意思。不如干脆一些,分手了就好聚好散,各自安好,沒必要再打擾對方了。

  • 10 # 樂觀向上11225566

    絕對不應該聯絡,斷要斷的乾淨。手機,qq,微信,微博,空間等等,所有可能產生關聯的手段,遮蔽的遮蔽,取關的取關,拉黑的拉黑,刪除的刪除。一旦有聯絡,絕對沒好事。說啥做朋友,只是普通朋友,都是自欺欺人。如果做過情侶,分了只能是陌生人,還聯絡是對自己,對未來物件的不負責,和不忠。雖然說沒有絕對,但是不論是誰肯定都希望自己的物件完全不和前任聯絡。如果有,那就是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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