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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設計秀才

    分封制的發展經歷了很長的時間,在西周建立之後這種政治制度終於達到了鼎盛時期,其實說起來這個制度就是為了維護君王的統治,希望可以從藩地或者諸侯國這方面更好的保護君王的利益,分封制的內容也就是將土地分封給諸侯之後,利用他們手中的權力統治諸侯國,但是這些諸侯同時也被君主束縛著,這樣一來才可以讓分封制達到最大的利益,那麼分封制特點是什麼呢?

    分封制特點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說起。首先在瞭解分封制特點之前,先要知道另一個制度,就是宗法制,這個制度的意思就是諸侯們可以將自己的權力和地位世襲給自己的嫡子,其他幼子和庶子就繼承比較少的權利,這樣一來就可以將父系的權力擴大化,同時也為分封制的延續奠定了基礎,也就是說分封制的特點之一是這兩種制度之間是相輔相成的。

    分封制特點中的第二個方面就是在血緣的基礎上開始實施的,也這是當時國家內的一種政治結構,就算是要世襲諸侯之位,在君主沒有特別的命令的時候,一切還都是要依靠著血緣的關係才可以繼續下去。分封制這個特點也是區分其他制度的主要問題。

    分封制特點的第三個方面就是君主雖然表面上看掌管著權力,但是說到底這種權力還是沒能高度的集中,因為要知道諸侯國之內這些諸侯的權力還是非常獨立的,就算是最高統治依舊是君主,但是其中還是會避免不了的出現割據的現象。

    分封制和郡縣制之間的比較

    分封制是一種很早就有起源的一種政治制度,後來在西周時期發展到了鼎盛時期,分封制其實就是國家的君主為了緩解國家內最高階級之間的矛盾而設定的一種分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矛盾衝突,並且也加強了統治者手中的中央集權。而西周過後諸侯國之間相互爭霸的情況之下,促使分封制最終土崩瓦解,而秦朝時期就開始實行郡縣制。那麼分封制和郡縣制的比較會是怎樣的呢?

    分封制和郡縣制的比較可以從多方面來進行,首先來看分封制之下的諸侯國是君主賜給功臣或者貴族後代的一種獎賞,在這一代的諸侯去世後他的後代依舊可以延續,也就是說分封制是世代沿襲的制度,再沒有特殊情況之下這些諸侯國可以世世代代享受君王的恩賜。那麼郡縣制就不同了,郡縣制的長官都是皇帝親自下令來任免的,而且和普通官員一樣,長官依靠的都是自己的能力,不可能往下世襲的,也就是說在分封制和郡縣制的比較中可以看出二者的傳承是完全不同的。

    另外也可以比較一下分封制和郡縣制的職責都是什麼。首先分封制度之下,各個諸侯擁有許多的權力,他們是這個諸侯國的最高統治者,政權和統治權是自然掌握在他們手中的,不管是諸侯國下的土地還是人民,諸侯們都具有同樣的管理權,但是這一切的前提就是諸侯還要受周王的轄制。而郡縣制中郡縣的長官們一般擁有的只是政治上的管理權,關於土地和人民他們是沒有統治的權力的,只是在一定程度受傷享有管理人們而不是統治人民的權力罷了。

    分封制和宗法制的異同

    分封制和宗法制都是西周時期重要的制度,在西周時期這兩種制度都是君主非常重視的,分封制和宗法制都是為了君主的統治而服務的,許多人都知道這兩種制度,那麼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區別是什麼呢?

    西周宗法制示意圖

    想要知道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區別,首先要清楚的明白這兩種法制的概念和含義。分封制是為了加強西周君主手中的統治權,將國家的土地分成若干份然後派出諸侯過去鎮守和管理,這種制度是對土地和人民統治的一種措施,同時也是為了防止統治階層發生矛盾的一種非常有效的制度,當時這個階級因為權力和經濟產生了一些潛伏的衝突,只有透過這種手段才可以避免衝突升級。而這個制度的前提是必須要聽從君主的號令,原則上則是根據君主的親密程度和功勞的大小進行分封的。

    而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區別在於宗法制是用血緣來維護政治上的秩序,透過血緣來進行等級的分配,也就是說嫡長子佔有絕對的優勢來繼承統治權,而諸侯其他的兒子只能作為一些少量的財產,並且在地位上也是在嫡長子之下的。宗法制也是分封制的一個重要基礎,這就是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區別。

    除此之外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區別還在於一種是政治制度,後者則是一種社會上流行的社會秩序,一切都是在宗法制的基礎上發展的,但是宗法制的存在又證明了分封制的成功。

  • 2 # 輝老師說歷史

    分封制最終被郡縣制所取代。

    春秋時期,隨著井田制的瓦解和爭霸戰爭的發展,周朝王室衰微,“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喪失,“分封制”開始破壞。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取消“分封制”,秦王朝在全國推行單一的“郡縣制" 郡縣制於分封制最大的不同是:郡守、縣令和縣長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襲。郡縣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政治的安定和經濟的發展。

    過程

    郡縣制是在分封制逐步瓦解的過程中產生的。在戰國時期,縣制在各諸侯國普遍推行;秦統一六國後,在全國推行郡縣制,體制也更加完善;秦以後各朝代,在地方行政機構的設定上一直沿用郡縣制,只是在形式上有所變化。與分封制不同的是:郡守與縣令由皇帝直接任免。郡縣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政治的安定和經濟的發展。

    在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都有兩種政治體制,分封制和郡縣制,在實際統治過程中,各國君王都發現郡縣制更利於國家統治管理,相反分封制尾大不掉,勢力一斷膨脹,多會引起地方判亂。所以後期郡縣制逐步取代了分封制。

  • 3 # 榮光與溫柔

    分封是交通條件不好監管力度不夠的妥協之策,待到交通和環境以及生產力上來後,郡縣制是必然的。另外說一句,生產力決定製度!

  • 4 # 王小坤k24

    秦之前實行分封制的 周朝 西周滅商 分封姬姓諸侯遠遠大於其他諸侯 而後幾百年天子慢慢失去統領諸侯的實力 最後被諸侯所滅

    秦看到分封制的弊端 還有當時生產力的發展各諸侯國的開發 法家思想佔主流思想等 使得中央集權制度適合施展 郡縣制能更好的維護統治 也是歷史的必然

  • 5 # 比李白白

    這是生產關係和生產方式決定的,周平王遷都以後,標誌著青銅王朝的結束,頂層權威的瓦解,造成了諸侯國互相兼併,長期的戰亂使老百姓無法安居樂業,大量的土地被重新分配,最終透過戰爭集中在少數國君主的手中。

    農業發展一要靠天時,也就是氣溫、雨水等客觀條件,二需要大量人員的協作,人口愈增加,就愈需要大規模協作,第三就是和平的環境,因為戰爭不僅使人口銳減,還大量的消耗糧食,因此統一就是大勢所趨。

    秦國正是為了結束分封才進行統一戰爭,實現秦始皇“朕即國家”的家天下,那麼當然要使用郡縣制,即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國家意志可以準確而高效的實現,官吏治理州縣,沒有土地所有權,也不能承襲,國家可以選擇優秀的人才來治理,反之,也可以撤換不作為貪墨的昏官,打破了諸侯國之間的藩籬,資源能夠順利而有效的配置,

  • 6 # 一國之君歷史研究

    郡縣制取代分封制,是秦始皇採納了廷尉李斯的建議,而作出的決定。

    秦始皇統一天下後,對於實行郡縣制還是分封制有過一番爭論,丞相王綰主張分封制,建諸侯國,封皇子為王,鎮守邊遠的地區,共同維護秦朝統治,群臣大都贊同。

    而延尉李斯力排眾議認為:分封制是周朝混亂的根源,分封的各諸候國彼此混戰,而周天子無法制止,現在秦統一天下,不能走周朝的老路。

    秦始皇認為李斯說的對,於是採納了李斯的建議,實行郡縣制。

    為何秦始皇要實行郡縣制?

    秦來自周朝的諸侯國,包括秦始皇在內,目睹戰國時期的諸侯國征戰殺戳,而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秦始皇認為是分封制,秦始皇顯然不想自己建立的國家再走周朝的老路,必須有所改變。

    分封制導致權力分散,郡縣制才能中央集權。分封出去的諸侯國相當於獨立的小國家,用人權、外交權、內政權都是獨立的,中央政府無法完全控制,而郡縣制的官員任命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的,對於皇帝來說權力更加集中,方便控制。

    分封制是依靠血緣關係來分封的,前幾代分封因為血緣關係近,所以還能維護中央,越往後血緣關係越淡泊,越不能控制,諸侯王即使不合格也不能罷免。而郡縣制官員由皇帝任命,以法制及皇權來維護,不合格官員可以隨時撤換。

    分封制導致諸侯國眾多,而各國的文字、車軌、度量衡、思想都是不一樣的,交流或溝通起來很困難,中央的政令也難以在諸侯國實行。而郡縣制要求從中央到地方,實行同樣的文字、車軌、度量衡、思想,政令自上而下暢通無阻。

    郡縣制比分封制更合理、更先進,所以秦始皇選擇了郡縣制,而漢承秦制,漢朝也選擇了郡縣制。

  • 7 # 阿謙謙哥

    周就是滅於分封制,一開始把土地分給諸侯,諸侯之間需要進貢和勤王。

    但是後來中央的實力弱了,對所有的諸侯的管理能力弱化了。

    諸侯之間開始相互吞併,漸漸有諸侯被淘汰,有的越來越強,完全能夠威脅到周天子的地位。

    春秋戰國時期就是最好的例子,最後秦國統一後開始了封建制度

    嬴政覺得分封制度太危險。

    所以郡縣制比較安全,所有的土地不再歸任何諸侯了,

    管理地方的官吏任用都歸天子一個人管。

    沒有官位世襲,沒有官員終身制。

    普天之下就沒有諸侯可以威脅天子的統治了。

    同時秦朝統一之前的制度就開始釋放奴隸,取消了井田制,奴隸不再逃離農田。

    只要交足了租子剩下的都是自己的,所以極大地刺激了小農經濟。

    秦國實力強大也是因為提高了農民耕田的積極性。

  • 8 # ww3721王建文

    分封制的基礎,透過戰爭和事業的成功,讓夲姓大家族的人員,獲得利益和稱號和權力,這些利益稱號權力都是以世襲的方式傳授。而郡縣制打破本家族血緣世襲傳承理念。

    採取選舉制,授權制獲得利益和稱號,權力。有了廣泛性群眾基礎,把已經任人唯親的政策,改變為招賢納才,唯才是舉的局面。

    諸侯們以改變了用人方式,反對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世襲的方式用人授權和分配利益。周朝開始,也是的商朝的井田制,禮樂制,宗法制,封建制。從西周的開始權力體系,輔佐周王的是太師,太付,和太保三公。幹事的是太宰。很早的周公,都兼任三公,以太宰總攬天下政務,他下有司徒,司馬,和司空等卿土,是分管各事務官員。基本都是自姓家族的貴族。而且是世襲制,有各項特權,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等級制和特權制

    。隨著西周滅亡,春秋戰國統治集團內部矛盾不斷激化,對權力,士地爭奪也非激烈。諸侯們要求大批有才能,會管理,能打仗等等各種有才能人為自己的統治服務,利用夲家的人才和有能力的人,遠遠不夠。必須吸取人才,並且給予相應的權力和物質獎勵,必然打破原來以血緣關係,讓他們得到相應權力和物質獎勵,打破原有的分配模式,組織機構。

    從西周東征滅商結束後,周公在東方修建洛邑 。以加強對商民監督,洛以西修建王城(洛陽市內)以軍隊八師駐守,作為防禦東方諸侯東都,把西起岐陽東到圃田,所有渭涇河地帶都成為周朝天子的王土。定鎬京為(宗周)首都。王城為成周。周公為了加強對全國廣大地區統治,便大行分封諸侯。以作為王的屏藩,首先給武王弟弟以商朝舊地為衛國。又分封七十一個國家,因天子有東八師西六師能統帥號令天下諸候。諸侯也三師以下不等拱衛國家。

    可到周王統治長久分封國家越來越多,王土又沒有開拓 ,王師也養不起。各諸侯也不聽令了,以父權家長制為主等級階梯權力的宗法制奴隸制,也不斷遭到破壞。天下以姬姓為天下最高的統治機構,宗法組織形式,也不復存在,沒有人理會。

    把天子立建國,諸侯立家的等級觀念,在無法明確執行。而周天子在王城八師,鎬京六師在戰爭中喪師敗亡後。沒有財力重新組建,有的又在不斷分封下,早就養不起了,而諸侯大國卻武力不斷兼併小國諸侯成為霸主,勢力也卻早就遠遠地超越周朝八師。有幹乘百萬人軍隊以上大國。國土,軍隊,機構,人員都有具大變化。使周朝以前分封制,早就失去效能。禮崩樂壞秩序全無,自然而然,要創造新的統治機構,和管理隊伍。以血緣為依據世襲制度就必須被拋棄。以郡縣制的中央集權制才得確立。有才能的人,才能得以發揮,智慧當得授權,立功受獎賞的時代也就來臨。

    時代變遷,技術的發展,社會生產力提高,鐵器,牛耕地大量應用,原來一華人幹工作幾個人幹完了。一些貴族又把國君公田化為私田,甚至分割國家。

    也用賦稅代替井田,讓種田勞動者還讓出大部分產品交給國家,自己也能保留一部分產品,成為地主價級,要求得到應有權力待遇。

    公元前685年,齊桓公以管仲為相,整理國政,廢除井田制度,按土地肥瘠確定賦稅,設立鹽鐵官和鑄錢,增加國家收入,寓兵於農,平戰組合為一體,增加兵源和戰鬥力。迅速強大成為霸主,己有取代周王地位,改變天子召令征伐

    開始了中原爭霸戰爭,經過春秋長期激烈的爭霸戰爭,到戰國開始時 周王朝的夲家國家都滅亡被逃汰,只有改變政治制度的齊,楚,燕,韓,越,魏,秦的異姓新興國還存世。更不會聽從周天子哪一套。

    魏文侯首先實行變法,改革政治,獎勵耕戰,興修水利,發展封建,任李悝,吳起,樂羊,西門豹,子夏,翟璜,魏成,等能人富國強兵,抑制貴族,開拓大片彊土,連敗秦齊楚諸國成為強國。

    秦獻公學習魏國的經驗,也招納人才開始奮發圖強,秦孝公重用商鞅變法,使秦國使推行縣製成為君主集制從而弱國變成強國,總計各國為國家富強改變過去血緣關係用人,決定官位大小的舊例,使中央集權的郡縣制,在秦國全面實行。國力大增,滅六國統一天下。

  • 9 # 歷史研習社

    在中國歷史上,分封制和郡縣制之爭是一個很重要的政治話題,雖然秦始皇滅六國之後郡縣制就已經實際上取代了分封制,但是歷代都有學者尤其是儒家主張恢復分封制。不過中國兩千年的歷史已經完全的明瞭,郡縣制要比分封制先進。秦朝以後實行了分封制的王朝最終都以失敗而告終,那麼為什麼分封制會被郡縣制取代呢?

    周公像

    歷史上實行分封制並取得重大成功的是周朝。周初有武王和周公主政時先後兩次分封,分封的物件一是遠古聖王的後裔,如神農氏、顓頊、舜、大禹等人後裔,二是幫助周族伐紂奪取天下的有功之臣,如“尚父”姜子牙,而最主要的分封物件則是姬姓王族的成員,尤其是周武王的同胞兄弟們,後人稱“封建親戚,以藩屏周”,意思就是周公大量分封親戚以拱衛中央的周天子。

    有歷史學家把周初分封稱為“武裝殖民”,指的就是周王把龐大的姬姓王族分成很多小的氏族,讓每一個氏族領袖帶著族人和軍隊佔據各地。這每一個氏族到達一個人口聚居的地方後就駐紮下來,周天子賜給他們當地的土地和奴隸,他們和當地平民通婚、融合,又建立城池,繁衍生息,增殖人口,形成邦國。

    周初封建諸侯形勢圖

    周朝實行分封制是非常高明的政治策略。周原本是僻處西陲的小邦國,驟然之間滅掉居於統治地位的商朝,實行分封可以廣泛佔領土地,建立一個由姬姓王族完全掌控的親戚網,一呼百應,控制整個中原大地,尤其是土地肥沃的農業要地和交通重鎮。各邦國的領袖之間互為親戚,又都臣服於周天子這個領袖,可以保證統治網的穩定和可靠。《詩經》中說“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就是形容這張統治網的嚴密可靠。

    成也封建,敗也封建,周王朝的衰敗也出在封建制度上。最初封建制度之所以穩固就是因為血親之間關係密切,極為信任,《詩經》中就有大量歌頌祖宗偉業,強調兄弟父子之情的篇章。但是隨著社會生產的發展,人口迅速增長,原本穩定牢固的血緣紐帶就逐漸被稀釋掉了,尤其是分封出去的諸侯經過幾代人和當地土著通婚,和周天子的血緣關係越來越淺,對周天子的認可也就逐漸淡化了。各地諸侯勢力不斷增長之後,對中央也就不只是尊崇,而有挑戰的意味了。

    周昭王像

    周朝初年中央天子能夠震懾諸侯,一方面是在血緣上優越,一方面也是因為其佔據著最好的土地,擁有最強的軍隊,在實力上完全能夠鎮壓諸侯。然而隨著王族的不斷繁衍,新的王室成員需要分封,這就只能從周天子土地上一塊塊割取,削弱了中央天子的實力。而幾位周王為了進一步擴充土地對外征戰,也大量消耗了實力,比如周昭王徵楚國,結果“喪六師於漢”,精銳損失殆盡,元氣大傷。

    總而言之,分封制被郡縣制取代的根本原因是生產力發展帶來了人口大量增長,分封制賴以維持的基本紐帶——血緣被逐漸稀釋和淡化了。血緣紐帶在人類社會的歷史上一直在不斷弱化,秦朝以後,父子兄弟相殘的慘劇屢見不鮮,可見血緣紐帶一步步淡化,從支配整個社會退到皇室內部,辛亥革命取消帝制後又完全退出了政治領域,這是歷史大勢。

    參考文獻

    杜正勝:《周代城邦》,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

    管東貴:《從封建宗法制到皇帝郡縣制》,北京:中華書局

  • 10 # 漢唐剩事

    商鞅變法之前,秦國大部分地方實行的是源於周朝的分封制,分封制是指由君主給宗族姻親、功臣子弟以及前朝遺民分封領地以及一部分政治權利的地方管理制度。這種制度,使得諸侯既是地方最高行政長官也是該國最大的封建領主,這樣地方的諸侯實力容易坐大威脅中央權力。這樣就造成了中央權力的分散,使得整個國家自上而下的完整制度遭到破壞,不能做到令行禁止。商鞅變法實行縣制,地方官員由中央任命,在很大的程度上收回了分散的權力,使得中央權力高度集中,整個秦國都處於一種高效運轉的狀態,加速了秦國的發展,為秦國的攻打六國,建立一個統一的國家,奠定了穩定的政治基礎。

    具體做法是:以縣為地方行政單位,全國設定三十一縣” ,縣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後來,秦在新佔地區設郡,郡的範圍較大,又有邊防軍管性質,因之郡的長官稱郡守。後來郡內形勢穩定,轉向以民政管理為主,於是郡下設若干縣,形成秦的郡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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