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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蘇蘇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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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談天下
如果想當然地認為99年租期,是因為所謂的“滿100年即形成事實佔領”的國際慣例,那就極其愚蠢地落入了圈套:
以香港為例:香港是是1842年就割給英國的,如果套用這樣的國際慣例,那麼1997年香港迴歸,香港在英華人手裡已經150多年了。
那麼我們恢復香港主權,難道反而違反國際慣例了嗎?
所以,千萬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要理所當然地想象。
千萬不能腦子裡裝著這樣一知半解的錯誤認識,還自以為是地覺得自己懂“國際慣例”。
國與國之間,那有什麼慣例可言,只有實力比拼與權謀算計!
既然是回答這個問題,就順便說一下清政府與列強的第一個99年租期是怎麼來的吧:
甲午戰爭之敗,割臺灣與日本後,列強開始有了在中國劃分勢力範圍的想法。
最早動手的是德國,因為德國來的晚,等它來中國時,美英法俄日基本上佈局完成了,新入者想取得發言權,就必須攪局。
1897年,德國藉口傳教士在山東被殺,強佔膠州灣,要求清政府將膠州灣“租借”給德國100年。
這是列強首次提出這種赤裸裸的佔領要求,總理衙門經過討價還價,德華人最後讓了1年,成了99年。
這個“先河”一開,法、英等國就紛紛跟進了,其中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了《展拓香港界址條約》,時間也是99年,從1898年到1997年,正好滿99年。
這才是我們於1997年恢復行使香港主權的法理依據。
說這麼多,其實就一點:
有實力、善運用權謀,白紙黑字寫好的,也可以變;
沒實力、又不懂權謀,白紙黑字寫好的,也同樣可以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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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Ty田雨12138
今年,中國終於與斯里蘭卡經過多輪談判,雙方簽訂了港口租賃條約。中方租賃斯里蘭卡港口,期限為九十九年。這條新聞的爆出,讓不少華人感慨百年國恥。從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都是中國領土被他國強行租借,這一次終於揚眉吐氣走出去了。
很多看官就好奇了,為啥是九十九年呢,不湊個整100年多好計算啊。對近代史熟悉的同學可能會聯想到,曾經大清和西方各國豪強簽訂的租借土地期限也都基本是99年。難道這裡面有什麼玄機麼? 我們來看看近代歷史上都有哪些是被租借99年的。
香港新界,1898年中英簽署條約,租借龍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方,後來這片土地被稱之為新界。隨著1997年香港的迴歸祖國,而被中央政府收回。 同樣是在1898年,比英華人更早一點。德國強行租借膠州灣99年,據說原本德華人想租借100年,清朝政府不同意,最後經過艱難談判就減少了1年。
上海租界,1845年清政府蘇松太兵備道宮慕久與英國領事巴富爾共同公佈《上海土地章程》,上海租界正式設立,到1943年英美日先後交還租界,不過最後接收的是汪偽政權。1945年抗戰勝利,上海租界正式迴歸祖國懷抱。
廣州租界,英國在華七大租界之一。同樣是被英國強行租借99年,包含現在的廣州大部分地區和附近的海面。1942年日本對英美同盟國宣戰,被日本佔領後移交給親日的汪偽政權。
不僅僅是中國,就連線連欺負我們的大英帝國也有別他國租界的歷史。 1940年3月,英美簽訂《行政協定》,美以一些舊驅逐艦為代價,租借該群島中的摩根、特克爾和聖大衛三個島嶼,為期99年。看來日不落帝國也有被別人租借的土地的歷史。
看到這裡不難發現,國際上的土地租賃往往都是99年,而不是一百年或者是更多。別小看這1年,多了這一年差別可就大了。因為根據國際慣例,土地的租借期限最長為99年,如果一國領土被他國租借100年,仍未贖回或者被歸還,那麼按照國際法慣例這一領土就永遠屬於該國。所以為了國家尊嚴和領土的法理完整,哪怕是腐朽不化的清朝親貴們也不敢把土地租借100年,不然他們會永遠成為歷史的罪人,更無顏面對列祖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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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歷史寶藏
晚清的諸多不平等條約賠款割地,為何租期大多為99年?這還真是個問題。
故事可能要從十九世紀末說起了。
1897年(光緒二十三年)11月,德國藉口其教士在曹州鉅野(今屬山東)被殺,派艦隊強佔膠州灣。第二年3月,清政府被迫與德國公使談判,德軍就提出了幾項要求,大致內容是:
將膠州灣租借一百年,自膠州至濟南的鐵路德國有修築權,鐵路沿線三十里內的地區礦山德國有開採權。
清總理衙門大臣李鴻章懇請德國駐華公使海靖讓步一點。海靖威脅道:“租期一百年中,讓掉一年,總算九十九年,別事不能減輕。否則,立既要佔奪東三省了。”
總理衙門知無可商談,又擔心德國真的要去強佔東三省龍興之地,只好允准,被迫於1898年3月6日訂立《膠澳租界條約》。
《膠澳租界約》圖樣
就這樣,租期99年的時間被法律條文確定了下來,並從此開了先例。繼而在中國近代史上又出現了幾個租期為99年的不平等條約。
1898年4月,法國迫使清政府答應租讓廣州灣,並於1899年11月6日正式和清政府簽訂了《廣州灣租界條約》,強租廣州灣及其附近水面,租期為99年。法國強租廣州灣後,英國立即以“利益均沾”為名要強租九龍半島作為“補償”,並於1898年6月9日逼迫清政府簽訂了《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把位於深圳河以南、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及其附近島嶼的中國領土,即所謂“新界”“租界”給英國,租期同樣為99年。
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有兩個。
一是清政府辦事謹遵前例,缺乏靈活變通。有了德國這個99年租期的前例之後,以後諸列強與清政府談判租借時間時,這個前例就像一個標準,屢次出現在近代的不平等條約中。談判大臣在奏摺上寫上“謹遵前例”四個字時,統治者在看到這四個字時,彷彿就少了幾分喪權辱國的罪惡感。
二是清政府與諸列強簽署的片面最惠國待遇。最惠國待遇是個外交詞彙,簡單說就是給予另一國在通商、航海、稅收或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在當時的最優惠待遇。清朝最早簽訂這個條約是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八月十五日簽訂的《虎門條約》,其中就規定了片面最惠國待遇。這就意味著以後清朝如果給其他國家了新的優惠條件,英國就會無條件享受這些新的優惠。當時一般簽訂的最惠國待遇都是相互的,但是清朝由於落後捱打,就簽訂了片面最惠國待遇,清朝是沒有辦法享受英國的最惠國待遇的。之後法國、美國分別透過《中法黃埔條約》、《中美望廈條約》獲得了對清朝的片面最惠國特權。這樣清朝與一國簽訂條約,其他國家都會自動享受這個好處。因此九十九年租期就逐漸在清朝的各不平等條約中遍及。
至於有說法講當時國際公約規定一個地區被一個國家佔領100年後,就會對此地擁有永久之主權。先不講這個公約是什麼時候的,以及清政府知不知道這個國際公約,這個公約明顯是針對無主之土地,不可能針對租借之土地。
一百年和九十九年對清政府來說,就像現在的很多一百塊的商品標價99.9一樣,僅僅是一種心理安慰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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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勇戰王聊歷史
要說明這件事,必須先說說洋人在中國的第一塊租借地--膠州灣。
在俄,德,法三國干涉還遼之前,剛完成統一的德國就一直謀求在遠東建立海軍基地。當時,德國地質學家斐迪南·馮·李希霍芬前後八次來中國考察,向德國政府建議強佔山東膠州灣。因為,膠州灣地理位置優越,山東煤炭資源豐富,是優良的冬季不凍港。德國想以膠州灣為據點,把山東劃為它的勢力範圍。
德國政府多次向清廷提出"借地儲煤"的要求,清政府不敢答應。1897,山東發生鉅野教案:兩名德國傳教士在山東鉅野被當地大刀會成員殺死!德華人終於找到了藉口!德國趁機假意搞軍事演習,派兵佔領青島。守衛青島的清軍,真的以為德軍在演戲,眼睜睜的看著德軍佔領了炮臺和軍械庫以後,才反應過來。1898年,在爭取外國同情無望之後,滿清和德國簽訂了《中德膠澳租借條約》。
條約規定:將膠州灣及南北兩岸租與德國,租期99年。租期之內,中國不得治理。並且,如果德國提前歸還租借地,清廷需要賠償德國損失。
德華人給其他洋人打了個樣子,從此以後,洋人開始找清廷要租借地!在這之前,洋人只會動用武力,找大清要錢和割地。德國搞得這個“租借地”太有水平了。既得到了好處,又能體現洋人文明人的身份:大清不要覺得丟人,我是“友好平等”的租借,可不是搶佔。更主要的是,洋人搞租借地不用真的打仗,就能佔領一塊土地!這真是佔了大便宜啊!
於是,在膠州灣以後,各國列強紛紛找大清“租借”土地。澳門、九龍、旅順、大連灣、威海衛、廣州灣、新界等等,都被洋人租借走了。而且,所有租借條件都跟“膠州灣”一樣,租借99年!
之所以租借99年,主要是有以下幾個原因。第一,據說,大清不知道從哪裡打聽到租借地的租借期限要是超過99年,就成了永久割讓了。於是,清朝的官員,就不敢籤100年,只同意籤99年。而洋人覺得,不管是99年,還是100年。如果,99年以後,中國還是大清這個慫樣,租借地照樣要不回去!於是,洋人就跟大清簽了99年的租借期。
第二,我覺得談判肯定要有商量餘地。這1年,就是洋人給大清的一個面子吧。大清也覺得,“租借”總比“割讓”有面子。所以,在膠州灣之後,大清不疼不癢的又簽了幾塊租借地出去。。。。
第三,其他列強都是遵守德國99年租借期的藍本,所以,也是簽了99年。畢竟,列強對於瓜分中國的事,也是有默契的。就如同之後美華人提出的“利益均沾原則”,也是符合列強共同利益的。所以,列強也很默契的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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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毛筍56561098
應邀回答:清政府對外一直處在閉塞排外狀態,甚至夜郎自大,認為自己是世界強國。其實能開放各口岸,與外華人通商,貿易,倒不失為互惠互利,發展經濟的好辦法。外華人用武裝逼迫你開放口岸,也是這個目的。如果你早就這樣做,列強也許不會用強硬手段了。
租借土地如果超過100年,那就是屬於人家的了,再也收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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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孤壘西邊
九十九年,江山易主!
租界地有多少,就不必統計了,完全履行租約的只有香港,澳門。
現在的政策有五十年不變的,產權……也給你幾十年,在你壽命的希望裡,永存!但如果變天,工人買斷,農民補償,不就是錢的事嗎?你能怎樣?
一百年太久,只爭一年。不要自信得象秦始皇,一始,二始,萬萬始;一定狡猾得如陳嘉根,抽資,變產,處處賣。
時間這把殺豬刀,兇相畢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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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理工男讀歷史
1、這個問題是有誤的,清朝末期簽訂的條約租期不都是99年。
1898年俄國租借旅順大連期限是25年,約定期限滿了之後,雙方商議延長;
英國租借威海衛,約定期限與俄國旅大租期相同;
德國租借膠州灣,約定先以99年為限;英國租借九龍99年;後來1905年日本趕走俄國把旅順大連租期延長到99年。1899年法國租借廣州灣99年。這些才是99年租期。
以上租借條約都是列強出兵佔領,再逼迫清政府同意。所以並不是白字黑字的條約就是合理合法的,實力不如人。清政府從不同意到接受列強條件一般都是很快的,條約商議過程中也有過50年或者55年租期的說法。
2、租期多少無所謂,都是列強正式瓜分中國核心領土的開始。
當時的清政府軟弱無能,不付租金的租借和割讓是沒有區別的,租期結束無非是繼續延長而已。列強之間的矛盾給滿清政府留了最後一點點顏面,否則割讓不可避免。
基本過程是這樣:
(1)德國先佔了膠州灣,提出要租借;
(2)俄國說德國這事兒我要管,就佔了遼東半島,要求租借;
(3)法華人得到俄國支援,佔了廣州灣,也是租借;
(4)英國說我要防備俄國,要租借威海衛,時間和俄國一邊長。而且香港地方太小,滿清你要是讓法國佔便宜,我就擴大到九龍,算是租借;
(5)美國那時候正忙著和西班牙搶菲律賓呢,遠遠放出話來,你們有的我也要有!英國等說“好嘞。”
(6)義大利看著眼紅,說我要租借浙東三門灣,所有列強都說,大人說話小孩子一邊去,義大利被趕走了;
(7)日本剛吞下臺灣,正撐得躺地上喘氣呢,就沒參與這一輪。
總之,租期多少不是主要問題,割地太多清政府就過不下去了,列強還需要這麼個代理人,所以名為租借,實為割讓,聽起來好聽一點。列強可沒想到兩次世界大戰給了中國復興的機會,即使是割讓的領土,能要回來的也都要回來了,現在要不回來的,基本上也機會不大了。
(都怪這老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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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冥蝶讀書
別YY什麼戰敗國給戰勝國定規則了,租期99年就是想永久佔領,99年純屬巧合而已。
1895年甲午戰爭之後,清朝的虛弱一下子暴露了,日本透過《馬關條約》割佔了臺灣等地。列強見清朝這麼虛弱,紛紛準備參與瓜分,德國第一個動手。
當時德國已經是歐洲第一強國,一直想要在全世界拓展殖民地,但是全世界基本上都被英法等國瓜分,現在有了一個機會,德國自然不會放過。1897年,兩名德國傳教士在山東被殺,德國立即出兵,佔領了膠州城。而清政府也不敢還手,一味退讓。德國最後就提出了要租借膠州灣。
為什麼是租借呢?當時德國是有政治考量的。在歐洲,協約國和同盟國兩大陣營已經形成,雙方都在瘋狂擴軍備戰。列強之間矛盾很深,如果德國直接要求割讓山東,勢必侵害到其他列強的利益,引起其他列強反對。因此德國就提出了“租借”這個詞,但是他們實質上是想永久佔領啊,於是就提出了100年這個期限,以達到永久佔領的目的。
清政府也不傻呀,知道德華人的心思,但是又能怎麼辦呢?打又打不過人家,於是清廷先找其他列強,英法俄等國,希望他們幫忙調停。但是列強早都透過氣了,都想著跟在後面一起吃肉呢,哪裡會幫清廷說話。無奈之下,清廷就提出,既然是租借,那時間能不能縮減一些,租金提高一點。當時經過甲午之敗,賠了2億兩銀子給日本,清廷財政非常艱難,就想著讓德華人出點租金緩解一下財政危機。
可惜清廷想得太美了,弱國面對強國哪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德華人直接說,不行。後來清朝官員透過私人關係,再三哀求。德華人就說:“那就這樣吧,我給你們一年租金,期限改成99年好了,不能再讓了。”清廷無奈之下,只好認了,就派李鴻章跟德華人簽了《中德膠澳租界條約》。這就是99年租期的來歷。
先例一開,列強紛紛跟進。俄國租借了旅順大連,英國租借了威海衛、新界,而法國租借了廣州灣。不過旅順大連和威海衛的租期都是二十五年,而不是九十九年。而新界、廣州灣都是九十九年。
當然了,德國後來在一戰中佔比,在凡爾賽會議上膠州灣被割讓給了日本,引發了五四運動,這是後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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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釣魚倌
侵略者永遠是貪婪的!
列強們用他們的堅船和利炮不但轟開了清政府閉關鎖國的大門,也嚇破了滿清統治者的膽,各種不平等條約的簽訂使中國陷入被瓜分的最危險時刻,列強們透過和清政府簽訂長達百年的租借條約來掩蓋他們可恥的侵略行徑。
根據國際慣例,凡是租借他國領土(領地)超過100年的,這塊租借地就成為租借國的領土(領地),名曰:事實佔領。
清政府為求自保,所有的不平等條約都籤,只是在百年以上的租借條約上堅持99年的租借期限,一則為掩蓋他們喪權辱國之無能,讓華人覺得籤不平等條約是被迫,但沒有喪失領土;,二則也是為了不捱打所致,畢竟,迎合了列強長期霸佔的要求。至於99年之後是什麼狀況,先把眼前的搞定再說。這就是腐朽的滿清政府之所為。
說白了,99年的租借條約對於滿清和列強來說都只是矇蔽世人的一個幌子而已,滿清的無能懦弱和腐敗不堪給世人擺明了一個真實的道理——弱國無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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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中學歷史教學》
1897年11月,德國藉口兩個教士在山東鉅野被殺,派艦隊強佔膠州灣。迫使清政府簽訂不平等條約。
1898年,清政府和德國簽訂《膠澳租界條約》,租借膠州灣99年正式用法律條文確定了下來,這也為後來列強租借中國土地開了一個不好的先例。
1898年4月,法國迫使清政府答應租讓廣州灣,強租廣州灣及其附近水面,租期為99年。
英國立即以“利益均沾”為名,要強租九龍半島作為“補償”,並於1898年6月9日,逼迫清政府簽訂了《展拓香港界址條約》,把“新界”租給英國,租期為99年。
而為什麼會有99年呢?實際上1842年的《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和1860年的《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都是永久的,沒有時間期限。
為什麼在1898年各國簽訂的殖民地都變成了99年,這個沒有確切的原因,以下幾點可以參考。
一、各國列強互相爭利,不想讓對方在遠東做大,互相有所牽制。
二、永久割讓在當時的情況下也太不人道,各國豪強也要點面子,而國際中預設法則,佔領地超過100年,就為永久佔領了,所以就少了1年。而且當時列強也認為,中國這樣子,99年和永久佔領沒啥區別。想不到新中國成立後,可以收回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