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草莓娛樂匯

    我覺得,第一個是毀謗者楊某在第一時間內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及時道歉,得到了張藝興的認可。第二,現在的年輕人,受輿論的導引,加之社會的浮躁氣氛對年輕人產生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做出了許多出格甚至是犯罪的行為,這一點張藝興給予了理解,畢竟楊某還年輕,張藝興想透過這件事給他一個認識到錯誤的機會。對於張藝興的做法,個人是大為讚賞。不計前嫌,很棒。

  • 2 # 瞌睡就睡覺啊

    雙方都有原因吧。

    對方在做這件事之前,估計沒有意識到什麼,心裡想著反正都是在網上,有本事你順著網線打我啊!

    誰知道,張藝興還真起訴了。

    之後,估計就是道歉,然後用自己的慘,來曉之以情動之以理。

    藝興也是好孩子,然後大家都開心。

    張藝興維護了自己的名譽,那個人又不會付出實際性的損失,兩全其美。

    唉,主要還是張藝興的性格好。

    若是張藝興不原諒他,估計名譽費就得要了,而且不止就幾萬塊錢這麼簡單。

  • 3 # 河東逸士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在法制中國建設的征程中,依法維權是每個公民的權利,能夠依法維權、以善治惡的行為值得稱讚,同時也再一次的說明了一點:網路並不是法外之地。

  • 4 # 潮娛前線

    做為公眾人物,一切行為都會帶來巨大的影響。

    張藝興名譽案不單單是出於對自身名譽的保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網路暴力。而免於被告五萬元罰款,除了媒體上所說的原因,還有一個原因,就前面所提到,張藝興是明星,比起五萬元於他的形象影響遠遠不能用金錢來衡量,明星需要曝光率,說得不好聽點叫“炒作”,再者說,他一開始就不是為了能獲得罰款而起訴的。

  • 5 # 輸入靈魂

    就是想讓那些空口無憑的人得到警告而已,網路上最近尬黑跟風黑的那麼多,如果一個個告的話我覺得..一個代言費就告回來了,其實也並沒有真的想要錢,只是想要拿回自己的名譽罷了,讓網路噴子注意點!

  • 6 # 佛系小考拉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從本質來說,這是一個利益的社會,而在娛樂圈這種利益模式更加的顯而易見!

    而張藝興呢,在這起名譽案中成為了勝方,但是他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一舉一動都在媒體粉絲狗仔的監視之中。而當他接受了賠償金,保不準會有其他對他有害的團體進行添文加字的詆譭,到時候還需要搞各種公關,得不償失!

    再者,這筆賠償金對他來說是一筆很小的數目,但是他不要。而後他後面的團隊將這一新聞進行炒作,讓其成為網上的熱點,就比如說我們現在。這樣他就可以花很小的代價對自己進行一波炒作廣告,而且還可以提升自己的人設。這種好事何樂而不為呢?

  • 7 # 深水藍

    前段時間,北京海淀法院一則案件引起了大家的熱議,案件當事人張藝興名譽權案件維權勝訴,卻沒有要對方的賠償。這究竟是為什麼呢?波波認為有以下幾點:

    原因一,人性良善。張藝興自出道以來,其純真樸質的形象,受到了廣大粉絲的喜愛,但人紅是非多,張藝興也受到了相當一大部分的黑粉謾罵和詛咒、人身攻擊引起很大負面影響。勝訴後本來造謠者應該賠償的,但是,張藝興考慮到對方的家庭經濟情況並不好而且並不懂法,並未要求對方實際賠付。從這件事中就可以看出,張藝興不僅僅是人設善良,是真的用一顆善良的心來對待這個社會,願所有善良的人都被公正對待。

    原因二,引導正確輿論導向。不要把他的善良,當成理所當然。希望所有網民都能吸取教訓,知法懂法,注意自己的言談舉止,網路並非法外之地,希望某些黑粉引以為戒,不要心存僥倖,拒絕網路暴力,堅決抵制惡意造謠,生而為人良善做事,不要因為自己一時憤慨而傷害別人,不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到別人的痛苦之上。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言行舉止負責,做一個理性的社會人。一時激憤只會給自己造成無法清除的汙點,作為演藝人的張藝興,肯定也希望眾多粉絲具有自我判斷的意識和能力,瞭解事情的真相,再做評論,這既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對自己負責。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若是因為不滿藝人的做法可以吐槽,但是不能進行人身攻擊損害他人權益,在行使言論自由的同時,一定要在法律的框架之內,網路並不是法外之地。對此張藝興的做法,作為粉絲的我是支援的,你有什麼看法呢?歡迎討論和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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