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飛翔的蝸牛爹
-
2 # 老煙GG
汽車追尾事故很常見,但對於具體責任的劃分,很多人並不是特別清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汽車追尾事故中的責任認定,要分以下幾種情況:
1、後車撞擊行駛中的前車,後車全責。
2、前車倒車或溜車引發撞擊,前車全責。
3、前車在路上停車時,未按規定打雙閃和設定警示標誌引起的追尾,一般前次後主。但也有特殊情形,比如在高速行車道上隨意停車,就要根據實際情況另說。
4、針對上一條,若前車在路上停車時規,按規定打雙閃和設定警示標誌,後車仍與之追尾,則後車全責。
5、夜間行車時,因前車尾燈不亮引發的追尾,前次後主。
6、前車超長且未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導致追尾,前次後主。
從題主描述的情況和所發照片看,根據相關規定,前車負次要責任,後車負主要責任。
注意,前車之所以負次要責任,是因為他轉過彎後停車了,且未開雙閃和放置警示牌,而不是因為他壓線跨道。壓線跨道與追尾沒有直接因果關係。
很顯然,導致這次追尾的主要原因,就是後車疏於觀察、未注意前方路況,如果後車保持安全車距、仔細觀察路況並按規範操作車輛,就可以避免追尾。
至於路牌的設定適不適當,與本次事故無關。若車主認為其設定有問題,可向交管部門反映。但這是另一碼事了。
像這種事故,損失都不大,但真的非常煩人。責任和錢都是小事兒,關鍵是耽誤時間、耗費精力。
還是那句話:開車需謹慎。
1、此處是否有臨停標誌?沒有,此處不能臨時停車,前車已違法;2、前車壓跨了實線,算是違法變道。我覺得應該前車主要責任,後車次要責任(過彎道沒有減速觀察後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