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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利劍弓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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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溫暖四合院
作為女方,本來找你就是為了幫忙養兒子的啊!不然找你幹嘛?作為男方,本來找女方就是為了睡,不然找她幹嘛?樓主還有疑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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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古沙原木
女的不顧及你的感受,你說一萬道一千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說的越多距離拉的越遠,二婚本來就一地雞毛,想繼續就慢慢煎熬,不想繼續就趁早散夥,想好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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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快跑的烏龜
離婚的女人太難了,不要跟兒子聯絡人家會說她狠心,跟兒子來往就怕給她兒子花錢,不再婚吧一個人孤單。怎麼樣都有人說,社會對離婚的女人滿滿的歧視,不管她在前段婚姻裡是有過錯還是沒過錯,反正離婚就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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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精神衛生中心李醫生
只聽說過前妻前夫。第一次聽說前兒子。
一日為母終生為母,一個正常的母親不可能不和她的親生骨肉不來往。你再這樣無理取鬧她可能會選擇和你不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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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楓葉一片1
此話聽了極為自私自利,能站在妻子角度想想她的內心嗎,前兒子是她落下的肉,能不思念嗎?新家庭是她的窩,能放下嗎?妻子難也體現現丈夫的疙瘩狡猾,這種逼妻的行經是搬石頭砸已腳,最終新家庭都會搖擺欲墜,放開胸懷,把前兒子接到現家庭,愉快和睦共侍,才是你最明智的選擇,前兒子也是親人的道理想必成年人都會心知肚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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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劉夢君
可笑,你和她在一起到結婚從內心就沒接受她和她曾經的孩子,你的孩子是她生的,前面孩子就不是她生的?這類男人真不知道怎麼想的,怎麼那麼自私的,愛就得接受她的所有包括孩子,你沒做好接受她的一切你和她組建家庭幹嘛?你孩子是人她孩子就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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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蒹葭蒼蒼ABD2580
沒有好辦法。不會千人一面。總之幾句話,看誰的勢力大,威力大。人總會權衡利弊得失的。人心微妙,總會是處在變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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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ilmhbaby
她婚前有兒子你知道嗎?如果不知道那就儘快離婚,屬於騙婚。如果知道,那就是能接受的,所以才結婚。不能接受也不可能結婚吧。跟有孩子的人結婚,首先想好自己能不能當好一個後爸或者後媽,否則就不要找生過孩子的人。要把人家的血緣斬斷太殘忍了。如果你結婚,讓你跟你媽少來往,你樂意嗎?要懂得換位思考。不接受就離婚。如果這個女人心狠到都能把親骨肉放棄,那放棄你更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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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灰灰和花花
曾經我處過類似這樣的家庭,站在過往者的角度簡單說一下。
1,妻子離異育有一子,兒子歸屬前夫。也就是從法理上來說,此兒子似乎應該與他母親也就是你妻子無什麼瓜葛才對,所以你才會說如果是判給她你就能接受她現在這些行為。
2,母子親情,不是法理就能隔斷的,所以他們母子之間肯定有親情存在的,而且比較深。能經常往母親再婚家庭去,說明對你也不排斥,這是好現象。所以不要總試圖把感情放在法理後面論。
3,再婚兩月。不知道之前接觸多長時間,我想說這僅僅是開頭,此種情形會持續她整個一生,如果你心裡始終如針刺一般不做調整,之後的日子過得並不會如意。
4,對於你妻子而言,她必須有清楚的認識,就是她和你已經形成了新的家庭,這才是根基。如果她處理不好她與兒子的關係,勢必影響你們的關係。所以如果你妻子處理問題能力極強,她會既可以保持與兒子親密來往,又能與你感情深厚;或者照顧你感受疏遠與兒子的聯絡;但不管如何,她與兒子的關係此生永不變化,但你們只要一紙離婚便關係全無。
5,此種婚姻若想長久,需要你妻子有很強的處理問題的能力,或者有你願意靠近她的理由,比如她經濟條件稍好,或者她溫柔待你讓你覺得離開她再無人能及。
如果你和她兒子在經後的相處中總是針尖對麥芒的話,那麼婚姻繼續下去是艱難的,要麼她疏遠兒子與你維繫,要麼你心胸坦蕩從心裡接受她兒子。因為如果她經濟獨立的話,無可調和的矛盾出現時,她多半會佔兒子一邊。
此種家庭的長久與否,更多取決於你的角色(我婚姻的角色與你相同),你心胸不開闊,維繫也只是表象,一旦時機出現婚姻便會有危機。所以接納付出理解關愛才是人生最終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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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懷念著我的青春
婚前你不知道你要找的這個人是二婚且有一個大兒子的麼?搞物件期間這個人和他兒子是頻繁來往呢?還是從不來往呢?你婚前難道都沒搞清楚狀況麼?為什麼所有的問題都發生在婚後呢?要麼就是你為愛衝昏頭腦沒看清,要麼就是你婚前就清楚為了能結婚你接受了,而結婚了你又受不了了,這樣可就不好了。誰也沒辦法讓一個母親不去見自己的孩子,所以如果婚前各種狀況你都知道那麼現在你就不要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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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知秋144466680
這就是離婚後帶來的兩難選擇。
有一位女子離異後將小孩交給前夫家撫養,自己後來又重新組建了家庭,並生育了小孩。把心全部放在新組建的家庭上,因男方沒有子女牽掛,夫妻相處很和諧。
但是,過了一二十年後,二婚所生小孩長大成家了,兩夫妻生活沒有什麼壓力。這個時候,妻子與前夫所生小孩因受家庭變故原因影響,讀到初中就沒繼續上學,後到外地打工謀生,但一直為找不到理想工作四處遊蕩,三十幾了也沒有結婚成家。這位女士看到與前夫所生小孩生活不如意,痛子心切,也感覺這是離婚給小孩帶來的後果,便想找種方式來彌補子女。
這位女士不經與現任丈夫商量,暗暗把與前夫所生子女約來,讓他暫住賓館,不時與子女相約。為了想給子女創造成家的條件,把十幾年做點小生意積存下來的幾十萬元錢給子女買房。但沒有不透風的牆,這件事被現任丈夫知道了。由此夫妻產生了矛盾。
既然事情已經被二婚老公知道了,妻子含著眼淚告訴丈夫,她也不是不顧新的家庭,當時與前夫離婚時,小孩才七八歲,剛上小學不久,那時看到天真無邪的孩子,本想帶著,但由於自己沒有穩定的收入,擔心養不起孩子,就這樣將小孩隨前夫生活。
以前我一個星期到學校門口與小孩見一次面,當看到小孩揹著書包從校門口出來時,我就上前牽著孩子的手走到一個沒有人的角落裡,拿點東西給小孩吃。然後叮囑小孩幾句話,就依依不捨地分開。我一邊走著一個回頭望著小孩,小孩露著不捨的眼神仍站在那裡望著我,那一刻我的心如刀割一樣,十分難受。但是,沒有辦法,只怪我們夫妻不合,走上了離婚路,沒有給小孩一個完美的愛。
新組建家庭後,不是我的心不在新家庭上,現在的小孩也是我的心頭肉,我也一心一意放在這個家庭上,很珍惜這段婚姻。但是,無論我我怎樣剋制,與前夫所生的小孩無法在心中抹去,一想到他,我就有虧欠感。現在小孩三十幾歲了,還沒有成家,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也是家庭變故造成的。為了彌補虧欠,我想幫他買個房,讓他成個家,了卻我的心願。
二婚丈夫也是位善解人意的老實人,聽了妻子的訴說,很理解妻子的心情,既然妻子已經做了,儘管心裡不樂意,但已既成事實,何不做個順手人情。再者,自從妻子進門後,一心撲在新組建的家庭上,為了家庭,妻子做起了小生意,沒日沒夜地撲在生意上,這些年來也吃了不少苦,現在拿點錢給她前夫所生兒子買房,也合情合理。
這位女性的做法得到丈夫諒解後,對丈夫很尊重,家務事基本上自已包攬下來,平時也很關心丈夫的冷暖,兩夫妻的日子過得很和諧。
我和妻子結婚兩個月多了。
妻子離異,有一個16歲的兒子跟著前夫。
他時時刻刻就把他兒子放在嘴邊,他兒子也有事兒沒事兒就跑到這邊來了,要買這個要買那個。我心裡就很不爽,我憑什麼給別人的兒子花錢?以後別人的這個兒子考上大學了,我是不是還要供他讀書?他結婚了我是不是還得給他買房子?我憑什麼要對別人的兒子這麼好。
反過來說,如果這個孩子從法律上是判給她的,別說16歲,18歲,28歲,我也能夠接受。
因為我覺得這是原則問題,凡事都有主次輕重。
在我看來我覺得妻子這樣不做出個明確的了斷長時間這樣兩頭兼顧著,遲早出問題,遲早翻船。
妻子說我小心眼兒,但我真的不是小心眼兒。因為這個事情我真的接受不了。
那兒子畢竟是她親生的母子感情斷不了,這個我能理解。我也沒說不讓來往,只是不要太頻繁的,畢竟有了新的家庭了,要把心和精力放到新的家庭上。我和妻子說,在他兒子以後重要的人生節點上,比如。考上學校了,結婚了買房子了,等大事情上,我們可以處於她是曾經的神聖母親情感上考慮,在他兒子自己也願意的基礎上,給他一些力所能及的幫助。但是平時真的不要那麼太頻繁聯絡往來了,要把心和精力放到經營新的家庭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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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可真的不好處理。你要真的愛她,只能寬容理解,顯現出大度。否則,你是這種心態,不客氣的說,遲早要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