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法》
第二十一條 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公安部 教育部
第二十條 學校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職值班人員,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3、《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國務院
第十五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履行下列職責:
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於2人,並持證上崗。
4、《GB 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 國家標準
第四條第二款 消防控制室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實行每日24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每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5、《GB 25201-2010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國家標準
第五條 第二款 消防控制室值班時間和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1)、實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透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2)、每班工作時間應不大於8h,每班人員應不少於2人。
6、《2018年度省教育廳安全工作責任狀》
重點工作第五條:
按標準配備必要的防護器械,建立完善校園報警中心、消防控中心,落實24小時人員值守制度。
1、《消防法》
第二十一條 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公安部 教育部
第二十條 學校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職值班人員,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3、《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國務院
第十五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履行下列職責:
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於2人,並持證上崗。
4、《GB 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 國家標準
第四條第二款 消防控制室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實行每日24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每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5、《GB 25201-2010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國家標準
第五條 第二款 消防控制室值班時間和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1)、實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透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2)、每班工作時間應不大於8h,每班人員應不少於2人。
6、《2018年度省教育廳安全工作責任狀》
重點工作第五條:
按標準配備必要的防護器械,建立完善校園報警中心、消防控中心,落實24小時人員值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