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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元芳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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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級私人牙醫吳大夫
肯定急死了,恨不得馬上拍死所有的人販子。孩子丟失後家長髮瘋,生病,哭瞎眼睛,敗家尋子的人多的是。恨死人販子,不管他有一千條理由,也不可以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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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然先生
把孩子救出來,如果真出事,找不到了,人販子又和以前的案例一樣被輕判了。對不起,殺了人販子然後找人多的地方讓世界為我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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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高雲淡LSM
首先謝謝邀請!完整的家庭是家庭幸福的基礎,孩子是上天送給父母的禮物,父母基本上全部的愛都給了孩子,一般的,孩子是父母的全部。如果孩子不小心或大意疏忽被人拐走,那真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事情,一個家庭甚至幾個家庭都會沉浸在悲痛之中。所以,在中國要加大力度打擊拐賣兒童現象,重罰拐賣兒童者及參與者,在法律上重罰!我認為除了經濟重罰、刑事重罰,還要讓那些人承受精神上的重罰,讓他們永生不得翻身,只有重罰,才能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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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athrun2016
強烈建議修改刑法,對人販子實施絞刑立刻執行! 懲惡就是揚善,殺死一個人販子同時也就防止更多的受害家庭出現,現在就是懲處力度不夠,抓了一波還有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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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Justforyou_o
分四種情況:
第一種,孩子一直沒找到,也沒找到兇手,我會一直找下去。
第二種,孩子沒找到,兇手找到了,我會安頓好一切之後,滅兇手三族之後自首。
第三種,孩子找到了,兇手沒找到,我會好好生活,生活之餘,不放棄繼續找兇手。
第四種,孩子找到了,兇手也找到了,我會傾我所有,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讓這個兇手體驗體驗什麼是真正的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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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891新車
按照現在的偵查手段,天網,各種實名制,物聯網,破這些人販子案件基本沒難度但是沒人會下功夫破這種案子的,如果我孩子丟了變賣家產給警察官員讓她們下功夫找人應該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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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頭1條有毒啊
3到10年太輕了,最起碼15年以上到無期徒刑,嚴重的死刑,最重要的一點 :人都是有感情的人販子也有家人子女,連帶責任,這樣人販子偷孩子的時候就會多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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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紅色雄起
如果孩子被拐賣,第一種感覺就是“心如刀割”!
孩子是家長的心頭肉,一下子讓別人拐賣了,這不是相當於從心上割肉嗎?
另一種感覺是無從著力!
如果孩子一旦被拐賣,任憑你天大的本事,一時半會都不一定有訊息和線索。說句不好聽的你想找人販子拼命都不一定能找到正主!
先報警讓警察幫著找,這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如果自己特別懊悔,頭撞南牆而死,又感覺太冤,還不如和其他丟孩子的家長抱起團來,聯合找孩子。
我可能還會找一下黑道,從一些社會人那裡打聽人販子的訊息。不管是不是拐賣自家孩子的人販子,只要有線索,一概報警抓起來。因為我一直感覺人販子之間會有某種特定的聯絡,或者他們同行之間,有一些外人不知道的門道。只要想辦法打聽明白了,對找孩子肯定有幫助。
我之前在電視上看過一個案例,一些人販子相互之間都是親戚,有的是表姐帶表弟或者侄子入行;有的是舅媽領著外甥女幹。然後各自負責一片,哪裡有“貨源”就相互通氣,聯合作案,快速分贓。
如果社會上形成舉報“人販子”的風氣,讓那些“人販子”無處藏身,就能把他們繩之以法!最好統統判死刑!斬草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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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80後的新升
我可能會瘋狂吧,想盡一切辦法去尋找孩子。如果讓我抓到人販子,我會用自己的方法懲罰他。讓他後悔來這個世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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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對於每一個已為人父人母的家長來講,我想都是災難性的。什麼想法?將人販子千萬萬剮不足以解心頭大恨。
如果父母的孩子被拐賣了,其慘痛程度不亞於孩子夭折,因為夭折可能會遭遇巨大的打擊和傷痛,但隨著時間的流逝可能會慢慢的走出來,繼續生兒育女,開始新的生活。可孩子被拐就不一樣了,一輩子都不會得到安寧,那種折磨和悔恨會伴隨父母的一生,每天都充滿著希望,每天都帶來失望,精神要經歷一次次的衝擊,那種痛苦難以想象。
我們看央視《等著我》欄目,裡面就有好多失去孩子的父母,孩子被拐之後,他們的生活被毀掉了,一切的規律都亂套了,整個家庭從此進入了萬劫不復的殘酷深淵,餘生沒有歡樂,只有眼淚陪他們過夜。他們一生的精力都耗費在尋找孩子的過程中,同時也疏忽了對其它家庭成員的關心和照顧,孩子被拐的父母,他們的精神被抽離了,每天過著生不如死的煎熬生活。
所以,元芳堅決支援對所有的人販子處以重刑極刑,要讓他們付出血的慘重的代價,讓他們也墜入萬劫不復的深淵。同時,對於買主同樣不要手軟,也要處以重刑,決不能心慈手軟,因為他們是把自己的歡樂建立在別人的極端痛苦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