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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方正義之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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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想念109799256
首先理順業主和物業公司以及必須要提到的作為第三方的基層政府相關部門(居委會或者物業辦)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可參考對照《物權法》。一個清晰明確的標準,必然是最有效的維權方法依據。當下現實情況並不樂觀,畢竟物業作為產業出現較晚,物業相關管理辦法也是需要透過時間來不斷檢驗,修正,完善。而無良開發商唯利是圖,欺詐業主,轉嫁責任更是禍根。直接造成業主,物業公司,以及基層政府物業管理部門幾方矛盾尖銳,責權混亂,管理缺失,幾近不可調和。業主認為物業公司是黑社會,物業公司認為業主是佔便宜的刁民,二雙方又一致認為街道物業辦等基層政府部門偏頗於對方。其實都挺無辜。如果人們能夠認清這個現狀,放下偏見,懷寬容之心給對方和自己耐心和時間,隨著人們對物業管理概念標準的逐步瞭解,觀念趨於一致,在加上基層政府物業管理部門可觀有效的協調溝通,各方權責明確,業主委員會籌建合法正常,才有可能談到真實有效的維權。至於現在,應多瞭解《物權法》以及當地最新的有關物業管理辦法,為今後維權多做準備。總之,都不容易,看開吧,亂象是暫時的,就快好起來了。
合格是什麼標準?多數業主不懂什麼叫物業,不懂物業的工作範圍,就認為我交錢了,我家的所有事都歸物業。。不給做無影就不合格。。。。這樣業主佔大多數。。再好的物業也得不到業主的認可。當然了,不作為的物業也同樣存在,業主報修的門、窗、路燈那及時修復,也不回覆什麼原因。。。業主對物業的認可度越來越低,矛盾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