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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寡見鮮聞

    答案是肯定的。當然,大多的考古學家堅持考古是因為個人興趣,為的是發現奇珍異寶時的快感,但這其中一定有中飽私囊的人。

    首先,中國古代墓葬中,無論什麼時期都會有金銀玉這三種陪葬品,他們個頭不會太大,方便攜帶,而且大家可以從考古挖掘影片中看到,考古現場有多混亂,無組織無紀律,在挖掘文物的同時也破壞了很多。

  • 2 # 考古軍中馬前卒

    不是第一次回答這種問題了。

    這回就結合中飽私囊的各種情況來說說。

    首先呢,任何一個有著成熟思維的人,都能夠明白,幾乎所有的行業裡,都有害群之馬,這個不用我細說,大家都能明白。

    考古行業也是如此,儘管大多數人屬於兢兢業業幹業務的,但是總會有那些為了一己私利,給這個行業抹黑的人存在。

    那麼這些人中飽私囊,有哪些手段呢?

    1.在發掘經費上做手腳

    在我們國家,考古發掘所需的費用,由文物局稽核撥發,這些費用主要用於僱傭民工、購買裝置、發放補助以及後期對文物的修復整理。

    客觀的講,考古經費並不算寬裕,假如你在考古工地上幹過就會知道,做考古發掘,除了有專業的考古學家參與,還要在當地僱傭很多工人,從事前期的挖土任務。現在的工人價格普遍挺高,在西北地區,一天沒有120~150元,是僱不到人的,在經濟發達地區更是如此。

    那麼,經費本身就緊緊張張,個別工地負責人,還要動歪腦筋,想辦法從民工費用裡剋扣,或虛報人數,或在發票上作假,總之,多拿的錢,裝進了自己的口袋。

    2.接受開發商的好處

    中國考古工作施行的是非主動發掘原則,考古活動往往是伴隨著基本建設而開展的。比方說,一個開放商要開發一塊樓盤,那麼在動土挖地基之前,必須要先彙報當地的文物部門,進行考古鑽探,確認地下沒有文物古蹟,才可以開工。假如地下有古遺址、古墓葬,就要先做考古發掘。

    考古發掘需要時間,對於開發商來說,時間就是大量的金錢,所以有些人就找考古負責人,給他們一些好處,讓他們大事化小,縮短時間。這種事兒雖然不多,但是性質比較惡劣。

    3.偷拿文物

    這種情況雖然最少,但是它是性質最為惡劣的。我在前面的回答中已經講了,在考古現場,想要拿走文物,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是,總有些人鋌而走險,私藏文物。雖然很少,但這種例子也不是沒有過。

    不過,這裡面有不少其實是參與考古發掘的工人,還有的純粹是出於好奇,想拿走一兩件文物作紀念。一般來說,接受過正規教育的考古學家不會這麼做,更不會想著藉此發財。

    為什麼呢?一方面,這些人中大多數還是有著職業理想和操守,這就不展開說了,反正總有人不相信。另一方面,如果沒有一條完整的銷售鏈條,偷出來的文物是很難出手的。不要以為任何一個國寶級文物都能夠跟鑑寶上說的那樣,一下子賣幾百上千萬。盜出來的文物很容易被察覺,難以進入正常的流通渠道,所以賣不上價錢。如果想要洗白,就得找到渠道,讓它先出國,再回流。這顯然不是個人能夠完成的。在這個盜竊、銷贓、出國、迴流的過程中,很容易出岔子,一旦被人知道,就不光是面臨牢獄之災了,即便以後出來了,也難以在圈內立足。

    考古領域的陰暗面大概就是上面說的,想要解決這些問題,應該做的是完善制度、加強管理

    但是,其實有些時候,一些違規的事兒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我們就說虛報工人人數的事兒吧。假如你瞭解考古工作,就能知道,在一個工地上,並不是所有的支出都能夠按照正常的手續來報銷。比方說,來到一個村子附近做發掘,那麼首先得跟村裡的幹部聯絡好感情,否則很容易出各種問題,這樣一來吃飯喝酒是免不了的。您別說各種規定什麼的,到了地方上,尤其是偏遠一些的地方,不喝酒不解決問題。那麼好了,這部分花銷,誰來負責呢?是不是為了工作?是,可是不能給您報銷。

    時間短了,考古工地負責人自己貼錢還行,時間長了呢,到底貼多少合適?

    說實話,答主也不知道怎麼辦,大家有什麼辦法,也可以說說。

  • 3 # 信人己誠

    別給他的臉上貼金了,哪有自己掏腰包貼付的,根本就不可能。哪個考古團隊背後沒有幾個銷髒渠道,這也有行內潛規則知道不?哪裡像你說的那樣,還得自己找渠道,從他們幹上這一行,就有許多文物販子已經給他們搭上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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