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臨時的、代理的。如①《史記·項羽本紀》:乃相與共立羽為假上將軍。②《漢書·蘇武傳》:武與副中郎將張勝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餘人俱。
2.兼:兼任,同時監管。如①《宋史·李綱傳》:積官至監察御史,兼權殿中侍御史。②《舊五代史·甘荷餘傳》:未幾,移鎮青州,就加兼中書令。
3.領:兼任(較為低階的官職)。如①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王子晞為尚書,領行營節度使,寓軍鄶州。②《南史·虞願傳》:遷中書郎,領東觀祭酒。
4.判:高位兼任低職或以京官出任地方官。如《宋史·韓琦傳》:除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司徒兼侍中,判相州。
6.攝:暫代官職。如《新唐書·杜如晦傳》:俄檢校侍中,攝吏部尚書。
7.署:暫任、代理官職。如《三國志·諸葛亮傳》:以亮為軍師將軍,署左將軍府事。
8.守:代理官職。如《三國志·王修傳》:初平中,北海孔融召以為主簿,守高密令。
9.行:代理官職。如①《三國志·武帝紀》:太祖行奮武將軍。②《瀧岡阡表》: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
1.假:臨時的、代理的。如①《史記·項羽本紀》:乃相與共立羽為假上將軍。②《漢書·蘇武傳》:武與副中郎將張勝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餘人俱。
2.兼:兼任,同時監管。如①《宋史·李綱傳》:積官至監察御史,兼權殿中侍御史。②《舊五代史·甘荷餘傳》:未幾,移鎮青州,就加兼中書令。
3.領:兼任(較為低階的官職)。如①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王子晞為尚書,領行營節度使,寓軍鄶州。②《南史·虞願傳》:遷中書郎,領東觀祭酒。
4.判:高位兼任低職或以京官出任地方官。如《宋史·韓琦傳》:除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司徒兼侍中,判相州。
6.攝:暫代官職。如《新唐書·杜如晦傳》:俄檢校侍中,攝吏部尚書。
7.署:暫任、代理官職。如《三國志·諸葛亮傳》:以亮為軍師將軍,署左將軍府事。
8.守:代理官職。如《三國志·王修傳》:初平中,北海孔融召以為主簿,守高密令。
9.行:代理官職。如①《三國志·武帝紀》:太祖行奮武將軍。②《瀧岡阡表》: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