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天空湛藍v

    實收資本不能隨便轉,現有企業註冊登記註冊資本出資方式為認繳制,在認繳期限內繳付出資額。

    如果已繳付出資完畢,需要增加,企業要先去工商登記機關辦理變更增資手續。

    如果在認繳期間,則可以按認繳出資處理。

  • 2 # 西天蝸牛

    其他應付款不可以轉為實收資本。

    實收資本

    實收資本指企業實際收到的投資人投入的資本,股東在認繳出資額以內的出資可以直接作為“實收資本”入賬,若是股東出資義務履行完畢且繼續出資,又想該部分資金計入實收資本,則需要操作註冊資本增加,辦理工商變更。

    公司老闆墊付企業員工的工資和報銷費用,在企業內容形成的“其他應付款”,雖然企業收到這筆款項,但不屬於投資人投入資本,不能構成實收資本。

    其他應付款轉資本公積

    如果該公司的股東是唯一或者是家屬關係,這筆“其他應付款”可以操作轉增資本公積金“借:其他應付款,貸: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也是屬於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股東同樣享有產權,若是無外部股東,在權益上看和轉實收資本並無區別。

  • 3 # 行而心知天下

    是要看“應付賬款”的狀態是什麼了。如果還是債務,債權人要求轉為股權投資(也就是我方的實收資本),是可以的,這屬於債務重組的“債轉股”,不過債轉股是有條件限制的。如果對方(債權方)不要求償還,則不能轉為“實收資本”,可以轉為“資本公積”。

    ————僅供參考,不當之處敬請修正

  • 4 # 簡淨軒語

    現在註冊企業都是認繳制,就是在註冊企業時不需要驗資了,只要股東在章程上約定出資金額,和出資日期就行了。真正實現了零元註冊公司。

    公司雖然可以零元註冊,但公司的運營還是從現金開始的。所以,大部分公司,一開始不注資,而是從股東處借款,在賬務處理上是如下操作:

    現金多的時候走銀行: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小量現金就用庫存現金: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平時有些零星支付,費用報銷啥的,或者發工資公戶沒錢,也都是從股東借款,久而久之,其他應付款科目的餘額就很大了。其他往來科目長期掛賬並不是什麼好事,所以就考慮轉為實收資本,實現債轉股。

    根據《公司債權轉股權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債權人對公司的債權可以轉為股權,就是股東的債權,公司可以不用償還,直接轉化為股東對公司的股權就行了。股東履行出資義務是法律規定的責任,為了防止風險出現,要注意如下幾點:

    1、股東對公司的債權是真實的。有據可依。

    2、借款的去向有發票或者有有效證明。

    3、公司應該出具股東出資證明書

    4、有多個股東,應該經過股東會決議透過。

    股東出資是必須要履行的義務,跟債權還是有很大不同的。所以,我個人認為可以先用銀行存款,將借款還清,再讓股東從個人賬戶轉款到公戶,並且備註投資款,完成注資。這樣借款借了,就還款,有了錢再投資,條理是十分清晰的。

  • 5 # 悟空做財務

    1、債權轉股權。

    根據《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第7條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其依法享有的對中國境內公司的債權,轉為公司股權。

    轉為公司股權的債權還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已經履行了合同義務,也就是存在事實上的債權債務關係;法院判決生效或者仲裁裁決;公司破產重整或者和解,依據法定的批准的文書時;

    此時對債權的出資應當予以關注:債權的形成過程;債權轉股權的決策程式及其他股東的確認;債轉股的合理性,如是否低於每股淨資產等;股東出具承諾。

    2、股東往來款或者投資款不符合法律規定時計入其他應付款後是否可轉為實收資本。

    現在成立公司,沒有了繳納註冊資本的規定,註冊資本繳納時間完全由公司章程規定,繳納註冊資本也無需驗資。所以很多股東與公司往來非常隨意,與公司往來一時寫投資款,一時些往來款,一時寫借款,出資款與借款之間的關係非常模糊,無法區分。導致賬務上確認非常的混亂,不知道如何確認。這裡我教大家一些方法,怎麼釐清是屬於往來款還是投資款。

    我要強調的是,要保證股東出資無瑕疵,無爭議,出資程式正規合法,一是打款時間上講需要符合章程規定,不能超過章程規定;二是打款時,款項一定要註明投資款或者出資款等字樣;三是,打款人必須為股東,打款賬戶要對應上。滿足這三點方可出資無問題。下面我們討論不符合上述情形想轉為實收資本的處理思路。

    (1)、股東往來備註為一般往來或者借款的情況,備註為借款的肯定不能確認為實收資本。而沒有備註或者備註往來的,這個時候賬務處理借記其他應付款,貸記銀行存款。這種情況下,股東把一般往來轉為實收資本,解決辦法兩種:

    方法一:股東出具說明函,說明股東某一時間的某些款項是用作對公司的投資款的,進行詳細說明,並簽署確認函;股東會上進行追認,即其他股東同意某些款項是投資款的追認;出具驗資報告,進行復核驗證;

    方法二:公司可以將錢先返還給股東,股東重新打款並備註為投資款;若公司無現金返還,則股東只能先打款公司,公司再返還給股東,完成瑕疵出資的置換。

    (2)、雖然打款時備註為投資款且超過章程規定期限後計作的其他應付款。

    一般來說,超過章程期限,可以延長章程修改期限;若不修改,也可以,上市的時候如實披露改問題也可以,不構成障礙的。此時轉為實收資本沒啥問題。

    (3)、雖然備註了投資款,但打款人與股東名稱不一致時記作的其他應付款。

    最好的辦法是,公司把錢返還給打款人,再讓真實股東把投資款打給公司。另外一種,無需返還,只能是再打款人與股東簽訂協議,同時得到公司其他股東的確認即可轉為實收資本。

    經過我上面的解釋,大家清楚了吧,即使公司與股東之間往來再多,只要補正相關程式是可轉為實收資本的。

  • 6 # 康愉子

    其他應付款可以轉為實收資本。

    因為《公司註冊資本管理辦法》有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其享有的公司債券轉為公司股權,也就是常說的債轉股。

    如果公司是老闆一人獨資有限公司,可能還簡單一些,確認之前往來款項是用於公司經營,聯絡會計事務所出驗資報告,基本就可以了。若是之前註冊資金已經交足,還需要變更註冊資本金額。

    若是公司不只一個股東,就會更復雜一些,需用先徵得其他股東同意,且透過股東大會確認。最麻煩的是,債券轉股權會視同債務重組,要確認債券所對應的股權份額,可能還涉及資產評估和確認利得,說不好還得交企業所得稅。總之是麻煩些。

    從樓主您補充說明的資訊裡看,大概是公司有一些不太規範的業務吧,比如為了避個稅,賬面的工資和員工實際拿到手的錢是有差異的,或者還有一些其它的業務是沒有走賬的。從這個角度考慮,最好是不要直接其他應付款轉實收資本,而是先讓公司把錢還給老闆,再讓老闆出資;如果公司賬上沒錢,那就先讓老闆出資,再把其他應付款還清。

  • 7 # 順通財稅段賢明

    其他應付款是否可以轉為實收資本,不能一刀切。應根據債權人身份,區別債權結構!筆者長期服務於中小企業,以中小企業為例,其他應付款轉實收資金主要有以下兩種:

    一、債權人是公司股東

    此例較為簡單,股東書面出具債權變更書面協議或股東會決議,財務人員據書面文書,將股東債權“其他應付款”直接轉入“實收資本―股東”相關科目,即告完成。

    二、債權人非公司股東

    此例不做工商變更,原則上是不能把其他應付款轉入實收資本的!

    非股東債權欲變更實收資本的本質,是將現有股東持有股權出售給債權人!

    股東決議、新的公司章程、股權轉讓協議等資料作工商變更。

    涉及的主要稅費:印花稅(買賣雙方)、個人所得稅(賣方)

    會計處理:上述完成,其他應付款轉入實收資本。

  • 8 # 有法365

    其他應付款可以轉為實收資本。

    根據《公司債權轉股權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其依法享有的對中國境內公司的債權,轉為公司股權。但是如果債權人不是公司股東,不做工商變更的話,原則上不能把其他應付款轉入實收資本,可以將現有股東持有股權出售給債權人,同時做好工商變更登記和繳稅,即可轉為實收資本金。

  • 9 # 焦點財稅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係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實收資本是指企業的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現在註冊企業都是認繳制,就是在註冊企業時不需要驗資了,只要股東在章程上約定出資金額,和出資日期就行了。真正實現了零元註冊公司。

    所有者向企業投入的資本,在一般情況下無需償還,可以長期週轉使用。由於企業組織形式不同,所有者投入資本的會計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除股份有限公司對股東投入的資本應設定“股本”科目外,其餘企業均設定“實收資本”科目,核算企業實際收到的投資人投入的資本。

    公司雖然可以零元註冊,但公司的運營還是從現金開始的。所以,大部分公司,一開始不注資,而是從股東處借款,在賬務處理上是如下操作:

    現金多的時候走銀行: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小量現金就用庫存現金: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平時有些零星支付,費用報銷啥的,或者發工資公戶沒錢,也都是從股東借款,久而久之,其他應付款科目的餘額就很大了。其他往來科目長期掛賬並不是什麼好事,所以就考慮轉為實收資本,實現債轉股。

    根據《公司債權轉股權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債權人對公司的債權可以轉為股權,就是股東的債權,公司可以不用償還,直接轉化為股東對公司的股權就行了。股東履行出資義務是法律規定的責任,為了防止風險出現,要注意如下幾點:

    1、股東對公司的債權是真實的。有據可依。

    2、借款的去向有發票或者有有效證明。

    3、公司應該出具股東出資證明書

    4、有多個股東,應該經過股東會決議透過。

    股東出資是必須要履行的義務,跟債權還是有很大不同的。所以,我個人認為可以先用銀行存款,將借款還清,再讓股東從個人賬戶轉款到公戶,並且備註投資款,完成注資。這樣借款借了,就還款,有了錢再投資,條理是十分清晰的。

    其他應付款轉實收資本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對於其他應付款轉實收資本,其會計分錄具體做法如下:

    (1)收到其他應付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xx

    (2)其他應付款轉入投資款:

    借:其他應付款-xx

    貸:實收資本-xx

    精彩不迷路!

  • 10 # 財經奧迪特

    當然可以,有種說就叫做“債轉股”,賬務處理上無論是計入“其他應付款”還是“應付賬款”等其他負債類會計科目,都屬於公司的債(務)。

    特別是現行的公司法下,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再需要實繳,實行認繳制,而且註冊資本越來越多的行業不再設定金額下限。

    中小型的公司雨後春筍般的出現,由於沒有前述實繳要求,往往股東在向公司投錢的時候,就不會將資金的用途寫的那麼明確,無法區分是投資款,還是一般的資金往來。

    中小型的公司基本沒有財務顧問給公司出謀劃策,小會計基本上是拿到什麼銀行單據就做什麼憑證,沒有太過較真的精神。搞不懂具體內容的“不明”資金往來往往都習慣於扔到“其他應付款”中進行核算。

    中小型企業賺到的錢基本上都直接入了股東的口袋,很少存在分紅的說法,尤其是公司是夫妻店,家族大集團時,這種情況更加明顯。

    公司要用錢,再從自己的口袋中掏出來轉到公司公賬上,支付公司運營的必要支出,例如員工工資、稅費、採購材料、報銷的各項費用及裝置等,同時掛賬“其他應付款”。

    實收資本是個時點概念,字面理解,以為是隻有收到真金白銀才算“實收”,其實並非如此。

    股東既可以拿實物投資,實收資本的賬面的金額是根據聘請的評估機構評估結果計算出來的。

    還可以是一些無形的資產入賬,比如之前公司的債權人,一直為公司提供資金資助,幫公司渡過了難關,這些資金是公司救命的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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