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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已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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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690845816321
‘’碰瓷、碰瓷、碰瓷、‘’碰瓷無處不在!這是天災人禍啊!這就是正義缺失所致!!‘’偷瓜摔傷‘’瓜農賠。‘’偷電瓶車‘’觸電死亡,電瓶車主賠。‘’偷艻枝’樹上掉下摔傷,果主人賠。盜賊進院偷盜被護院狗咬傷,房主人,賠。魚塘洗澡溺水死,魚塘主人,賠……。正義啊!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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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俞靜17
現在的社會上處處有碰瓷的,不管什麼事都想拉個墊背的敲上一筆!反正是要臉不要臉的先不管有棗無棗打一扞子又不賠本真可謂是拿著不是當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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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浮生若茶
首先 百歲老人即使不騎腳踏車都可能摔倒 即使不摔倒 在床上睡覺睡著都能睡過去 如此說來還得把床告上法庭賠多少萬不成嗎 !?已到行將朽木之年 為何還讓老人騎腳踏車 我看: 有獲得賠償之嫌疑 這個兒子太愚蠢 讓老人去高空彈跳 賠的更多 沒準 能賠一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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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7991646247165
老人家兒子:的做法不端,令人不恥,有悖社會倫理。
全社會應該痛批此種無理訴求。老人的兒子自己不想承擔責任,還厚顏無恥的浪費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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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依山傍水758
這種兒子,孝順老人沒份,榨取老人價值頭號。1OO歲的老人是騎腳踏車,還是單獨步行外出,無論精力,應對意外能力都近呼零。那麼老人為什麼出來了。本就到了不能獨自外出的年齡。如要出來散散心,應是坐上輪椅,由子女推出來,才是道理。所以說任何百歲以上老人單獨外出,有了意外,首要責任人,就是子女,到了這亇年齡,子女有監護責任,子女不聞不問,就是遺棄,就是虐待。如果子女故意讓其單獨外出,不外呼兩種目的,輕說,希望老人儘快出事離世,重說,即如本題,借老人出事,訛詐他人之錢。縱上所說,本題老人外出出事,引起損失,只能由子女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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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hang2006101188
首先講物業,物業因它只是物業,所以物業的人他們沒有監護你們家老人小孩的義務和責任,腳踏車主他們沒有要求你非騎他腳踏車不可,你們家監護老人的監護人是老人的兒女,以及孫子,孫女,你們作為他的兒孫,你們都到哪裡去了。出了事情就賴到別人頭上去,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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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我是好答的勇
我認為老人能不能騎腳踏車,這是老人自己作的決定,怪不得別人,兒子是兼護人,應該在自已身上找原因,而不是找別人要錢,你就是把造腳踏車的告上法迋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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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劉懷武
百歲老人騎腳踏車摔倒而亡是悲劇,追其責任應以民事訴訟追糾其監護人的事故責任。做為監護人老人的兒子,你明知百歲老人已無能力去享受騎腳踏車的能力,而你做為監護人沒盡到監護義務的責任,應追糾民事陪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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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手機使用者59264934045
又一個想靠老人發財的不孝子!百歲老人還自己出去騎車,你們當兒女的不覺得臉紅嗎?你們盡到責任了嗎?還索賠告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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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黎明286920871
老人百歲了,也到壽終了。這些家屬還要拿,死去的老人說事?爭來爭去,你們不是孝順,是想錢想瘋了?人死了,還要拿死人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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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路路通78825356
該死的時辰到了,是壽壽走完了。家屬告狀想在老人死了發個意外財,這樣很不好更不積德,法院不予支援告訴家屬要錢更會影響下一代的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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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百歲老人騎腳踏車摔倒後死亡這一事件,老人的兒子向腳踏車主索賠,我認為沒有道理可言。
首先,如果是共享腳踏車騎行,車主沒有強行邀你定要騎共享車,而騎者應知自己己屬高壽,可能出現體力不支,眼神欠隹等等要素。那麼事故一出,你騎者都不介意,車主又能阻擋騎者的什麼呢?
老人兒子要告狀物業,這個首先要弄清百歲老人的監護人應是老人兒子。物業的責任是保障轄區居民的安全和衛生。
作為老人的監護人,出現了老人騎腳踏車摔倒身亡。如果是老人騎行在小區有不規律路障情況下摔倒。那麼,物業確實有間接的管理上的疏忽所致。應該予以賠償。
當然,找腳踏車主賠償的話,就有碰瓷的嫌疑(沒有理由)。